嗨,律師您好,我碰上崗事情,我不是因為不能勝任本崗位,公司臨時出個不合理規定述職就定降職,最近又改為調崗,想讓我降職我沒同意,現在我負責的區域已經被劃走了,也不安排新崗位,底薪應該是會正常發我的,我目前怎么辦,可以仲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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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和單位有點糾紛,公司因內部調整,要取消我現在的崗位,把我調去別的崗位,變相辭退我,我不同意調崗,說要算我曠工
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約定明確的崗位工作,現在調動的崗位工資有變化嘛?具體可以點擊我頭像詳細溝通案情,然后再給你建議你下一步要怎么走比較好公司調崗已同意,現新崗位說不能勝任,怎么辦?
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給當事人變動崗位,當事人不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賠償。 單位要給當事人換崗位,沒有當事人同意,根據《勞動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勞動合同約定好的崗位,一方不得隨意要求變更的。除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你好!領導調崗我不想去 說不去就降職
這得具體分析了,如果你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具體約定工作地點和指定部門崗位,那么公司是有權進行調崗的,這種情況下你去申請仲裁可能勝算也不大。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指定崗位和待遇,公司就不能隨意要求你調崗,這種情況下申請仲裁的勝算就比較大,不公司領導說我不能勝任本部門工作,調崗位問題公司調部門問題
公司員工的部門或崗位對調后,若有人不能勝任調整后新的工作,公司通常會再將其另行安置到能夠勝任的崗位或調回原工作部門,而一般不會因此而將員工開除。但是,如果員工以不能勝任調整后新部門的工作為由,在未經或無視公司管理層安排和提醒的情況下,自作主公司安排我調崗,我不同意,公司給我解除勞動合同,讓我先簽離職申請,我沒簽,公司讓我停崗停薪,我該怎么辦?
從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有以下幾種情況:一、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可以調整工作崗位。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對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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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