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治療后,從當事人,主治醫生,公司,了解到的情況如下:1.腦出血前一天有加班兩小時,且連續35天上班,中間未做任何休息。2.根據醫院主治醫生說明,動脈瘤破裂誘發因素有高血壓,創傷,生小孩,大便,疲勞,80%的患者是高血壓引起。3.當事人無高血壓,體檢身體正常,現懷疑引發腦出血誘因是過度勞累,公司應承擔部分責任。從公司工作安排不合理,加班過度勞累導致疾病發作的角度,損害職工的健康,要求公司民事補償,補償人身損害。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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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有高血壓,上班時高血壓引起的腦出血算工傷嗎
高血壓引發腦溢血,不是工傷。但其中,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腦溢血死亡的,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之內死亡的,視同工傷,享受工傷死亡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病人,在夜班期間(8小時+4小時加班),暈倒,醫療診斷為高血壓腦出血,現已搶救成功在醫院治療,這種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1.你所說的這種情況無法認定為工傷。是否可以認定工傷,關鍵要看突發疾病后是否死亡或者突發疾病后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2.工作中突發疾病認定工傷的情形只有一種,即《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在工地干活,高血壓引起腦出血這種情況怎么索賠
你好,這樣是可以向包工頭索賠的,但是必須要保存好證據,去醫院看病的病歷,醫生開的化驗單,化驗結果,還有就是看病時候交錢的發票,保存好證據才有可能讓老板賠錢。 原問題:《你好,在工地上班突發高血壓引發腦溢血,并且拖延兩個小時才送醫院 是不是可您好律師,在上班時間高血壓導致腦出血,經搶救醫院說治療不好了要求出院,在拉回家死亡,沒有超過48小時,請問算不算工傷
工作時發病,人沒死不算工傷,法律就是這么規定的。。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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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