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房產證延遲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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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延遲交付,有爛尾風險。
1、交付之前出賣人承擔,交付后買受人承擔;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標的物的風險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原問題:小區新房未交付,需要收取物業費嘛
展開全部物業費,應當由業主交納;房子交付前,業主是地產,由地產交納;小業主收房后,成為產權人,物業費就由其交納。關于房子交付問題,有時不是按小業主實際收房日期來算的,如:地產發出“交房通知書”,通知業主3月31日交房,那么物業費就應由4月1物業扣留房產證,違建
沒有權利 物業管理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而來,其糾紛限于物業服務和費用支付 雖然你不交物業費是毫無理由的(開發商行為為何要物業負責?) 但根據法規,一事一議,不交物業費可以起訴催款 可要求物業公司歸還房產證,這屬于扣押甚至搶劫居民財物 如果不給購房交付及開發商簽訂的物業 物業管理費各項收費項目多 不合理
交房捆綁式的交物業費是不合理。 按照規定的交房順序,開發商建造完成房屋并達到入住條件后,購房者與開發商辦理入住手續,購房者再與物業簽訂《臨時物業服務管理合同》,然后再向物業公司交物業費,也就是說,物業費的產生,理應是在業主交房之后開始交費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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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