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在患者治療過程中,出現明顯的醫療過錯,使患者病程加重,導致病人死亡,要求醫院承擔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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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事故。 凡確定為醫療事故的,可根據醫療事故等級、情節和病員的情況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對于責任程度的判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做出了規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 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顯然,通過責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參與度和過失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為醫患雙方協商、行政部門處理或法院判決提供了處理的依據,充分體現了不違法不承擔責任,有多大責任承擔多大責任份額的原則。 原問題:《這種情況是醫療事故還是醫療疏忽,醫院要承擔什么責任》回復于 2022-05-20 12: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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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承認醫療過錯,所有治療費用是否應由醫院承擔?對患者造成的精神損害金額應主張多少?
司法鑒定的鑒定費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一般應由患方提出鑒定申請,患方墊付鑒定費。最終的鑒定費的承擔與鑒定結果有關。經過鑒定,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造成了患者的醫療損害、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按照鑒定結論的責任比例承患者和醫院正在走醫療事故鑒定,患者不履行醫院制度,陪護未進到陪護責任
當然是可以要求賠償,醫療事故鑒定并不是說鑒定到誰負主要責任的問題,而是鑒定醫院在醫療過程中造成的事故是不是屬于醫療事故,是醫療事故的話屬于幾級醫療事故。四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活動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醫院會對這個事故付患者和醫院醫療事故
民事上的責任承擔,是按照過錯原則來判定的。但是,對患者的賠償,首先由醫院承擔,因為醫生不是對患者侵權的順序責任人。對于該損失如何在醫院和醫生之間消化,首先有醫師執業責任保險,其次根據醫院與醫生之間的勞動合同,再次就是根據過錯原則來進行分擔。你好 請問如果醫院拒接危重病人導致死亡的醫院應當承擔責任嗎
醫療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即在醫療機構不能證明他們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推定其有過錯,應承擔賠償損害責任。凡在適用推定過錯責任的場合,醫療機構要不承擔責任必須就自己無過錯負舉證責任)的情形:基本規定:《侵權責任法》第54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你好 請問如果醫院拒接危重病人導致死亡的醫院應當承擔責任嗎
醫療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即在醫療機構不能證明他們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推定其有過錯,應承擔賠償損害責任。凡在適用推定過錯責任的場合,醫療機構要不承擔責任必須就自己無過錯負舉證責任)的情形:基本規定:《侵權責任法》第54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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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