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認定部門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首先,醫療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然后由有關機構進行監督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果劃分相應的責任。那么醫療責任事故怎么認定?醫院醫療過錯需承擔什么責任?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部門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首先,醫療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然后由有關機構進行監督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果劃分相應的責任。那么醫療責任事故怎么認定?醫院醫療過錯需承擔什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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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責任事故怎么認定?
1.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提交衛生監督所醫療機構監督部門。申請應當說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相關事實、具體理由。
2.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健康受損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糾紛。
3.醫療事故發生時行政部門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的,由醫療機構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受理。
4.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糾紛處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接受的決定。符合有關規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向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療協會提交資料,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解釋原因。
5.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再次申請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日至7日內,報省醫學會組織重新鑒定。
二.醫院醫療過錯需承擔什么責任?
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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