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改革的意見
2025-06-0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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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改革的意見(2000年3月15日教基〔200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xx兵團教委:隨著教育事業的迅速發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高
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改革的意見
(2000年3月15日 教基〔2000〕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xx兵團教委:
隨著教育事業的迅速發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高中教育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其中,普通高中會考制度以及會考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及時進行相應的改革與調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有關改革高中會考制度的要求和基礎教育由地方負責、分級辦學、分工管理的原則,同時考慮到各地經濟、文化、教育發展和普通高中會考實施狀況的較大差異,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普通高中會考改革具有統籌決策權。是否繼續組織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報教育部備案。
(二)不再進行普通高中會考的地方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學校畢業考試制度。要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宗旨,探索建立對學生多方面能力發展的評價體系,有效地引導普通高中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關注個體差異,有效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發揮考試、評價的積極功能。
(三)繼續實施普通高中會考的地方要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宗旨,進行會考制度的改革,適當減少會考科目,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加強對學生實驗能力和其他實踐能力的考查;淡化會考成績與高考報名、錄取的聯系;對實施素質教育卓有成效、社會信譽好、家長滿意的學校,可免于會考,允許其自行組織畢業考試;逐步形成允許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會考的機制,對成績合格者頒發會考合格證書;通過改進管理方法,方便學生參加會考并提供補考機會,同時,要結合實際開展重考的試點,為學生提供多次考試機會,切實減輕學生的心理壓力。
(四)無論由學校自行組織畢業考試,還是繼續實施畢業會考,都要根據普通高中學科大綱、教材,堅持畢業水平考試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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