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若干意見
2025-06-0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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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公益性
事業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若干意見(云發[2006]2號2006年2月24日)公益性文化事業是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若干意見
(云發[2006]2號 2006年2月24日)
公益性文化事業是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是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必然要求,對提高群眾素質,振奮民族精神,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維護邊疆穩定,促進民族團結,實現民族文化大省建設的戰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全省各類公益性文化設施得到較大改善,群眾文化生活日益豐富,公益性文化事業呈現繁榮發展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多種原因,全省公益性文化事業整體發展不平衡,事業經費缺乏、設施數量不足、活動形式單一、資源利用率不高等困難和問題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全省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求還不相適應。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繁榮文化事業、發展文化產業的新形勢下,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面臨新的課題,肩負新的任務。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05]1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05]27號),對加強新時期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關于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要求,認真落實好省委七屆七次全委會精神,促進全省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不斷加快民族文化大省建設進程,現就加強我省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性質和范圍
(一)公益性文化事業是由國家興辦,不以營利為目的,面向社會、面向公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文化事業及其相關載體。其主要內容涵蓋公益性的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博物、群眾文化、體育事業等領域。國家興辦的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科技館、群眾藝術館、美術館等為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單位,為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通訊社、重點新聞網站和時政類報刊,少數承擔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務的出版單位,重要社會科學研究機構,體現地方民族特色和較高水準的藝術院團,實行事業體制,由政府重點扶持。
二、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二)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以繁榮發展為主題,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解放思想、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增加投入,轉換機制、增強活力,加強領導、改善服務;建立完善全省城鄉文化網絡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城鄉居民特別是農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公民,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及和諧社會建設,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三)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黨委領導、政府管理的原則。要突出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中的主導地位,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積極性,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社會參與、資源共享、齊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堅持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原則。要立足基層、以人為本,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為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咨詢服務。三是堅持倡導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和道德風尚的原則。要大力宣傳愛國主義,弘揚民族精神,發展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文化,保護優秀民間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堅決抵制腐朽文化。四是堅持重點扶持和突出特色的原則。要大力扶持重要的新聞媒體和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扶持體現民族特色和較高水準的重大文化項目和藝術院團,扶持對重要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藝術的保護,扶持老少邊窮地區的文化發展。五是堅持“兩手抓、兩加強”的原則。要把繁榮文化事業、發展文化產業、實現文化全面發展作為前提和基礎,正確處理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的關系,大力促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的同步、協調發展。
三、“十一五”時期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主要目標和重點工程
(四)全省“十二五”時期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主要目標:到2010年,確保實現全省縣縣有達到國家規范建設標準的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和農村電影流動放映隊伍,鄉鄉有文化(廣播、體育)站,城市社區有文化、體育服務設施,60%以上的行政村有文體活動室,90%的行政村建立婦女之家(婦女學校);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得到全面維護和合理利用,85%以上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得到搶救性維護,50%以上的重點博物館和有文物但無庫房文管所的保管條件達到規范要求;20戶以上通電的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全省每個縣都建有“村村通”維修維護站,實現云南廣播電臺經濟生活、音樂、交通旅游、民族語四套節目覆蓋全省,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達到95%以上,進一步改變邊境地區廣播電視“外強我弱”的局面;初步構建起以省為中心,州市為樞紐,縣、鄉、村為基點的完整的公益性文化事業設施和服務體系,逐步形成民族文化特色鮮明、文化精品不斷涌現、文化服務體系日益完善、社會效益顯著提高的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新格局。
(五)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重點工程。為確保全省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目標的順利實現,要不斷加快實施“文化基礎設施兩館一站建設工程”、“千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工程”、“農村電影放映2131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工程”、“興邊富民文化建設工程”和“廣播電視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等八項公益性文化建設重點工程。要按照填平補齊、滿足基本功能需求和不重建、不漏建的原則,在“十一五”期間力爭建成省博物館、云南大劇院等省級重點項目和若干個州、市級公益文化事業重點項目;重點規劃新建和改擴建縣級圖書館、文化館70個,鄉鎮文化站800個;實施省級文物保護維修工程20項,博物館文管所庫房建設工程9項;規劃建設行政村科技文化室(含婦女之家)8000個以上;創建特有民族文化保護區16個,特色文化保護區9個,省級民族民間文化藝術之鄉50個,培養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100個,為實現民族文化大省的戰略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完善政策措施,不斷加大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扶持力度
(六)整合財力資源,增加資金投入。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投入是公共財政的一個重要方面,應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中央近年來提出的關于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和要求,保證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投入的資金增長幅度不低于當年財政收入增長幅度。要整合各級財力資源,多渠道籌措公益性文化建設資金,在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的基礎上,省級每年籌措不低于5000萬元的專項補助資金,重點用于扶持縣及縣以下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對納入“十一五”規劃的建設項目,省級將根據當地投入狀況,給予項目建設補助或獎勵資金。州、市級項目原則上由州、市政府自籌建設資金。省博物館、云南大劇院等省級重大項目,按照規定程序立項、審批并專項安排建設資金。同時,要加強對全省公益性文化設施現狀的調查研究,大力整合鄉及鄉以下公益性文化資產,做到資源共享、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原有公益文化設施的作用。
(七)放寬準入限制,拓寬籌資渠道。要進一步放寬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準入政策,積極支持和促進各種所有制性質公益性文化單位的發展。鼓勵集體、私營、個體興辦各類公益性文化事業,允許境外資本開辦公益性文化機構,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國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試行重大公益性文化項目的公開招標制度,逐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吸引和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性文化建設。要通過逐步放寬準入,不斷拓寬資金渠道,多渠道、多形式籌集社會資金參與公益性文化事業規劃建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投入為補充的良性投融資機制。
(八)落實優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扶持政策,在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資金投入、稅收減免、社會捐贈、公益贊助等方面提供優惠和便利,積極扶持公益性文化設施和重點文化項目建設。同時,城建、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要制定和落實相應的優惠政策,允許和鼓勵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結合業務工作和群眾需要,在堅持公益性文化服務基本職能的前提下,積極開展配套的經營性服務活動,其收入主要用于彌補公益性文化事業經費的不足。
(九)完善激勵機制,調動積極因素。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制定相應的績效考核和獎勵辦法,對優秀文藝產品和文化創新項目以及為云南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同時,要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實行專家評審制度,充分發揮廣大群眾和媒體的評價、監督作用,切實提高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績效和水平。
五、深化體制改革,增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活力
(十)理順關系,明確職能。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文化單位自主運行的原則,理順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與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關系,賦予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充分的自主權。要實行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負責制,逐步取消其行政級別和管理職能,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在政府主管部門的宏觀指導協調下,面向社會,面向群眾,自主開展服務活動。
(十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加快構建政府宏觀管理、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的機制,逐步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要在定編、定責、定崗的基礎上,推行全員聘用制,明確權利、責任和義務,按崗按需競爭擇優上崗??蓪嵭懈呗毜推富虿黄傅霓k法確定聘用關系,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
(十二)積極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逐步形成收入能高能低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在執行國家統一工資制度和工資政策基礎上,采取檔案工資和崗位工資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崗位責任與報酬掛鉤,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付酬,使實際收入與工作實績緊密結合,拉開分配檔次。各級財政可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實行基本支出預算包干辦法,促進其分配制度改革。
(十三)轉換機制,增強活力。要進一步改革對公益性文化事業投入方式,提高公益性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投入產出效益。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實現投入方式從“養人頭”向“養事業”、“養項目”轉變。在保證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加大事業性投入,實行公益性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政府采購制度,將人員工資總額核定改變為成果采購總量核定。
(十四)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改革成果。人事、財政、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規定,研究提出可行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給予積極的支持配合,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妥善解決用人單位與職工在勞動保障、人事(勞動)關系、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等方面產生的糾紛和爭議。
六、豐富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繁榮農村文化事業
(十五)豐富基層群眾文化活動。要把開展各類文化活動作為基層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宏觀指導,把愛國主義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普及科技和衛生知識等有機地融入基層文化活動中,廣泛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科技、衛生宣教活動。要重點培育和發展社區文化、村鎮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軍營文化、家庭文化、節慶日文化;重視和關心少兒、老年人和殘疾人以及弱勢群體的文化生活。要通過多形式、多層次的社會文化活動,使群眾文化活動健康有效、豐富多彩、常年不斷。
(十六)加強農村文化建設。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重點在基層,主要是農村。要全面推進農村基層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應有的貢獻。“十一五”期間,要重點開展創建文化(體育)先進縣、先進鄉鎮和“一縣一特色”的民間藝術之鄉活動,并將其納入縣域文化建設工作統籌安排。
七、切實加強領導。完善組織管理。促進全省公益性文化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十七)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把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作為建設民族文化大省的重要內容,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建設協調發展,提升地方綜合實力的重要措施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并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切實抓好落實。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文化發展規律,堅定不移地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認真解決好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
(十八)各級黨委和政府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中,既要沖破束縛、促進發展,又要牢牢掌握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重大決策權、對主要領導干部的任免權、對國有資產的配置控制權,確保黨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領導,確保引領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
(十九)各級文化、廣播電視、體育、發展和改革、財政、人事、建設、稅務、國土、勞勸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既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又要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及時研究問題、制定政策,積極支持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深化改革、創新機制、增強活力,共同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的全面健康發展。同時,要充分發揮公益性文化事業各行業學會、協會的作用,促進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行為,增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能力。
(二十)認真貫徹國務院《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的基本功能和用途,不得影響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向群眾開放。堅決制止非法侵占和損壞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的行為,因城市建設需拆除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必須先建后拆或邊建邊拆。進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規,依法保障公益性文化事業的建設、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文化權益。
(二十一)制定規劃,創造條件,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備的文化人才。要拓寬視野,把社會工作者、自愿者作為隊伍建設的人才資源開發好、利用好。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加大崗位培訓力度,培養合格人才,同時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嚴把人才資質關,做到不培訓不予從業,不持證不予上崗。各級人事、財政部門,要把文化人才的培養、引進納入人才規劃和財政預算,在住房、職稱、待遇等方面采取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加入到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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