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
2025-06-0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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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2009年10月21日)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文件精神,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
(2009年10月21日)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文件精神,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全面提高青少年的體質健康水平,培養和造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廣大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意志堅強、充滿活力,是一個民族旺盛生命力的體現,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體育鍛煉和體育運動,是加強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磨煉堅強意志、培養良好品德、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發育、審美素養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是堅持以人為本、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維護學生獲得公平發展權利、推進素質教育和提高教育質量的必然要求,對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提高全民族素質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二)改革開放以來,我省青少年體育事業蓬勃發展,學校體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績,青少年營養水平和形態發育水平不斷提高。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省一些地方和學校存在著重智育、輕體育的傾向,中小學體育教師、體育設施條件不足,學生課業負擔過重、休息和鍛煉時間不足、體育課和體育活動難以保證,特別是農村學校青少年營養狀況亟待改善。這些問題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影響全民素質的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高度重視青少年體育工作,使廣大青少年在學習知識、培養品德的同時,不斷提高體質健康水平,成長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三)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政策法規,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體育工作,把學校體育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突破口,優化整合體育資源,全面落實學校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的要求,切實提高青少年的體質健康水平。不斷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提升學校體育工作水平。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為重點的原則,促進城鄉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均衡、協調發展。
(四)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的目標是:到2015年,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工作整體水平有大幅度提升,青少年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柔韌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營養不良、肥胖和近視發生率明顯下降。建立完善的學校體育工作機制,充分保證學校體育課和學生體育活動,廣泛開展群眾性青少年體育活動和競賽,加強學校體育衛生設施和師資隊伍建設,完善學校、社區、家庭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網絡,培養青少年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熱愛體育、崇尚運動、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和全社會珍視健康、重視體育的濃厚氛圍。
具體目標任務是:
--改善體育衛生設施。認真落實《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器材配備目錄》、《中小學校體育場館設施配備目錄》、《中小學衛生室器械與設備配備目錄》的規定,配足配齊學校體育衛生場地器材設施。
--提高體育師資水平。到2015年,按照課程改革和教學活動需要,中小學校要配齊體育教師,完成師資全員培訓,其中農村中小學體育教師專職率要提高到80%以上。
--保證體育課時和課外體育活動。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新課程標準的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開足開齊體育課,確保學生每天體育活動1小時,全面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完善體育管理制度。加大青少年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運動訓練、競賽和場地器材維修使用等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學校體育工作與學生體質健康的評估督導制度。
--開展體育業余訓練活動。各級各類學校在保證體育課程教學、課外體育活動的前提下,積極組織開展青少年體育業余訓練活動,為發現和培養、輸送體育后備人才做貢獻。
--力爭在5年內,實現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課程教學規范化。城市學校100%、農村學校80%以上能夠正常開展“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50%以上的學校能夠常年開展1至2個以上運動項目的課余訓練活動。
三、全面落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
(五)認真落實國家對體育課時的規定。各級各類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減、擠占體育課時,必須把體育課作為必修課和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科目。按照中小學體育新課程標準和《普通高校體育課程教學指導綱要》的要求,開齊開足并上好體育課。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階段每周2課時;高等學校本科階段體育課總課時不少于144課時,專科階段體育課總課時不少于108課時,提倡在研究生階段開設體育選修課。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身心特點,結合教學內容,選擇適當的教學形式,提高體育教學質量和效益,重點加強學生身體素質和體能練習,培養學生的自我鍛煉能力和創新能力。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積極推進體育課程內容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開設具有時代特點和地域、民族特色的體育項目。農村學校、少數民族地區的學校要從當地傳統體育活動中總結經驗,設計體育課程、開展富有民族特色的體育活動,豐富課程內容,使體育課程教學過程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增強學生體質健康水平。
(六)豐富中小學生課外活動,確保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要全面實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組織學生開展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每個學生每周至少參加3次課外體育鍛煉。寄宿制學校每天要組織學生早鍛煉,每天上午統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時間。實施“快樂健康進校園”工程,不斷增強廣大青少年的健身意識,激勵學生自覺參加體育鍛煉,掀起校園健身活動的熱潮。積極參與“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組織實施中小學體育藝術“2+1”工程,鼓勵學生走向操場、走進大自然、走到陽光下,營造生動活潑、生機勃勃的校園體育文化氛圍。有針對性地指導和支持病殘、體弱學生的體育鍛煉活動,根據醫囑組織他們多參加保健活動和康復鍛煉。
(七)完善學生體質健康和學校體育評價機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教育法》、《義務教育法》、《體育法》、《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云南省全民健身條例》。學校體育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情況,全面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日常參與體育活動的表現,應當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和定期公告制度。各級各類學校要配齊檢測器材,規范檢測方法,加強測試、數據統計過程監管,確保檢測數據客觀真實。建立云南省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管理中心,將學生體質監測結果定期或不定期向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社會和學生家長公告,并列為學校業績考核的基本指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書制度,將中小學生成長記錄、中小學生素質測試結果列入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生檔案,并作為學生畢業、升學的重要依據。
(八)深化體育考試制度改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按照我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有關要求,將體育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任何地區不得以任何理由改變考試規定。要采取規范、嚴密的管理監督措施,確保體育考試公開、公正、公平。不斷完善體育考試內容、測試標準和方法,并逐步加大體育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中考成績中的分量。進一步深化體育課程中考、高中會考的內容與方法改革,完善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制度。規范并嚴格執行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體育加分政策。高等學校對自主招生的錄取對象和保送生必須進行體質測試,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格”以上的考生方能錄取。
(九)加強“體教結合”,創新課余體育訓練機制。充分發揮“體教結合”優勢,科學規劃、合理統籌各類資源,逐步構建從小學、中學、大學相互銜接的課余體育訓練體系,形成學校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網絡。鼓勵有條件的中小學選擇適當體育項目,組建課外興趣小組和校級運動隊,組織有特長和興趣的學生開展經常性系統訓練,使每個學生都能掌握2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高等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招收體育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加強教學、訓練管理和后勤保障,積極承擔體育競賽任務。辦好體育業余訓練網點學校、培養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中學聯辦省、市運動隊。改善課余訓練條件,提高課余訓練水平,使體育后備人才的數量和質量有明顯提高。
(十)完善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制度,拓展軍事體育內容,發揮學生軍訓在增強體質、磨煉意志等方面的作用。要緊密結合國防教育工作,逐步擴大“少年軍校”的數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軍事理論課教學大綱》,加強高等學校軍事理論課課程建設,有計劃地組織高等學校軍事理論課教師進行培訓,研究探索高校軍事理論課教師的培養方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牽頭成立學校國防教育指導委員會,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十一)建立健全青少年體育競賽制度。要定期組織開展綜合性或專項性的學生體育運動會。不斷創新運動會的舉辦形式和項目設置,使學生都有參與的機會。省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每4年組織舉辦一屆大學生運動會,每3年舉辦一屆中學生運動會;各州(市)、縣(市、區)要建立中小學體育競賽制度,各州(市)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每3年舉辦一屆中學生運動會,每年舉辦一次青少年體育項目比賽。農村地區要充分利用當地資源開展地方性、民族性、集體性、安全性的體育活動。學生體育協會每年要舉辦單項或多種類群眾性青少年體育比賽。各級各類學校每年要舉辦一屆綜合性運動會或體育文化節,開展以班級為單位的學生體育活動和競賽,做到人人有體育項目、班班有體育活動、校校有體育特色。
(十二)建立和完善科學規范的學生作息制度。按照健康第一的思想和青少年生長發育的規律,合理安排學習、生活、體育、娛樂、課外活動和休息,保障學生休息睡眠和體育鍛煉時間。中小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總量:小學生不超過6小時,初中學生不超過7小時,普通高中學生不超過8小時。學校不得利用中午休息時間組織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集體上課、補課和做作業,中午必須讓學生有充足的休息時間。要采取措施保證小學生每天有10小時以上、初中生每天有9小時以上、高中生每天有8小時以上的睡眠。寄宿制學校應嚴格控制學生晚自習時間。學校作息時間須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設立監督電話。
(十三)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營養干預機制。加強青少年營養指導,在各級各類學校普及合理營養及預防腸道疾病的科學知識,減少學生因蛋白質營養不良和缺鐵性貧血等情況的發生。充分考慮學生生理、心理特點,開展多種主題的健康教育活動。學校要建立和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制度,使學生每年都能進行一次健康檢查。通過財政資助、勤工儉學、社會捐助等方式提高農村寄宿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伙食補貼標準,保證必要的營養需要。
(十四)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和服務網絡。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心理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與體育健康知識納入師資培訓的內容。高等院校師范類學生要加大體育和健康教育課程的比重。各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要逐步建立心理健康咨詢中心,配備專職心理健康咨詢師;各中小學逐步建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員,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和輔導工作。
(十五)做好學校衛生監測監督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衛生行政部門的溝通聯系,定期或不定期向衛生部門通報學生健康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建立聯合巡查制度,切實加強行政區域內的學校衛生管理。建立健全學生健康行為監測、危險因素監測、物質環境監測制度。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和要求,指導學校合理規劃校園,做好教學建筑設計、減少環境噪音和煙氣排放、室內采光和照明以及黑板、桌椅設置等工作。切實加大學校食堂、飲用水設施、廁所和體育場地的改造力度,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健康體檢費用納入義務教育階段經費保障機制。協同各級疾病預防機構和相關衛生醫療機構,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指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轄區內學校提供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嚴格食品從業人員的管理。定期對學校的食品衛生、飲用水、傳染病防治等進行監測,積極做好疾病預防、科學營養、衛生安全、控煙禁毒防艾等青少年健康教育,依法進行免疫預防接種,所需費用納入公共衛生經費。
(十六)抓好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各級教育、衛生部門要按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的原則重點抓好學生視力、肥胖、沙眼、腸道蠕蟲感染、營養不良、缺鐵性貧血及水域區血吸蟲病等防治工作。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堅持每天上下午組織學生做眼保健操,每學期對學生視力狀況進行兩次檢查,培養青少年掌握科學用眼的知識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視率。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制度,提高報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疫情,要及時趕赴現場并采取應急措施。
(十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障體育教師權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列為教師隊伍建設的重點,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要求,重新核定中小學體育教師的編制。配齊專職或兼職體育教師,專職教師達到應配備數的60%以上,滿足中小學開足開齊并上好體育課的需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下氣力解決農村學校體育教師不足的問題。中小學體育教師培訓要納入全省中小學教師履職培訓計劃,用5年時間,通過脫產進修、函授教育、短訓班、研修班、巡回輔導和各種教研活動,對現有體育教師進行一次輪訓。通過體育教師全員輪訓,保證70%以上的學校能夠按照體育新課程標準上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體育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和專兼職體育教研員,加強對學校體育教學的組織管理,開展教研指導。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選派優秀教練員、社區體育指導員,深入學校和社區指導青少年體育活動。建立教師持證上崗制度,未經體育專業培訓的教師不能從事專兼職體育教學和培訓工作。保障體育教師的合法權益,將體育課、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和競賽、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等工作計入體育教師工作量。體育教師工作量以周課時核定,組織學生早鍛煉、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運動隊訓練及體育競賽等均計入教學工作量。體育課教師在課時津貼、業務進修、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一視同仁對待。
(十八)加大對青少年體育工作經費投入。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高度重視青少年體育工作,將體育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教育經費中統籌安排,并隨教育經費投入增長同步增長。
(十九)加強學校體育設施特別是體育場地建設和體育器材配備。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要求,進一步改善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的辦學條件,確保照明、課桌椅達到國家標準;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設立衛生室,配備校醫或專(兼)職保健教師,并保證必要的健康教育課時。城市和社區的建設規劃要充分考慮青少年體育鍛煉設施的需要。公共體育設施要與學校體育設施建設統籌考慮、綜合利用。公共體育場館和運動設施應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學生開放,學校體育場館在課余和節假日應向學生開放。要把“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與農村中小學體育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改善農村學校體育條件。支持和鼓勵學校因地制宜開發和利用各種體育資源。自力更生修建場地、設施,就地取材制作器材,努力滿足學生開展體育活動的需要。動員社會力量以及個人資源捐資支持學校體育工作,團體和個人捐資修建體育場(館),可享有命名權。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高等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器材配備目錄》和《中小學校體育器材設施配備目錄》的標準配齊必備類體育器材設備,并根據學校體育課和體育活動實際選配器材設施。加強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維護,提高使用效益。
四、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形成全社會支持青少年體育工作的合力
(二十)將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教育、體育、衛生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共同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健康的合力。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面向全體學生,全面增強學生體質作為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學校體育的育人功能,全面落實學校體育工作的各項要求。體育部門要加強體育科學研究,積極開發適應青少年特點的鍛煉項目和健康方法,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為青少年體育鍛煉提供科學指導。衛生部門要指導和協助學校做好疾病預防、食品衛生管理、飲用水監督、健康體檢和體制檢測等工作,并提供保障性服務,促進學生健康和衛生條件達到標準。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婦女兒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要把開展青少年體育活動作為重要職能,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外體育活動和團、隊活動,將廣大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體育活動中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學校要與家庭、社區加強溝通與合作,組織開展多種多樣的青少年體育活動。
(二十一)加強對青少年體育工作的專項督導檢查。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法》和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法規,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研究、監測機構,定期監測并公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要把學校體育工作作為學校校長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學校體育衛生基本條件不達標的,要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追究責任。要加大學生體質健康和學校體育工作狀況在綜合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中的比重。定期開展以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保證體育課時、落實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為重點的學校體育工作專項督導,并將督導結果作為考核各地區、各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據。堅持每兩年開展一次專項督導檢查活動,做到督導評估工作規范化、經常化和制度化。對成績突出的有關部門、學校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實行合格性評估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二十二)切實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指導與支持。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和抗震防災技能培訓。公安、交通、地震、消防等部門要配合學校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地震、消防等逃生演練。建立學校體育和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制定防范措施。為保障體育教學安全,教學班人數應從嚴控制。組織大型體育活動要做好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群體性安全事件。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校園意外傷害事件的應急機制,加強與公安、衛生、交通等部門的配合,由學校組織辦理學生傷害事故校方責任保險,鼓勵和提倡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加強體育科學研究,積極開發適應青少年特點的鍛煉項目和健康方法,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為青少年體育鍛煉提供科學指導。加強對體育場館、設施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二十三)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氛圍。新聞宣傳部門要把學校體育工作作為教育宣傳的重點內容,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辦專欄、發表評論、專題報道、公益廣告等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先進典型和學生體育賽事的報道,普及科學的人才觀、育人觀和健康觀,引導和推動青少年體育活動蓬勃開展。要在廣大家長中倡導“健康第一”的理念,注重從小培養青少年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飲食衛生習慣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家長和孩子共同參加體育鍛煉,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形成熱愛體育、崇尚運動、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有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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