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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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2012年9月19日)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
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2年9月19日)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和《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定》,就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1.總體目標。按照建設“大社會、好社會”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建設幸福廣州的核心任務,以實現協同善治和人的全面發展與民生幸福為努力方向,以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完善流動人員服務管理體制機制、深化社會組織改革為工作重點,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生態文明相適應的和諧社會建設體制,力求社會建設更加完善、社會服務更加全面、社會管理更加科學、社會協同更加廣泛、社會關系更加和諧、社會環境更加文明,爭當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的排頭兵。
二、加強社會建設統籌規劃
2.完善社會建設規劃體系。加強和創新社會建設規劃管理,完善社會建設與公共服務發展規劃,強化規劃引領作用,為統籌全市社會建設資源,整體推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保障。2013年底前編制完成《廣州市社會建設規劃綱要》和《廣州市社會建設行動計劃》。(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
3.完善社會建設政策體系。完善黨委、政府決策咨詢機制和專家咨詢制度,健全咨詢論證專家庫和智力庫,加強與民間智庫、科研機構的聯系,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創新、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社區服務、社工服務、志愿服務等政策體系。建立健全重大社會決策評估、備案、跟蹤、效果評價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委維穩辦、市委政研室、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口計生局、市法制辦、市政府研究室等)
4.建立完善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2013年底前,建立健全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完善社會建設統計數據,增強社會領域統計分析監測能力,為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提供堅實統計保障。(牽頭單位:市統計局,配合單位:市社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局、市體育局等)
5.建立完善社會建設指標評價考核體系。2013年底前,建立完善社會建設指標評價考核體系,細化、量化社會建設各項任務,對各部門、各地區推進社會建設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價考核;完善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辦法,把社會建設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政績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口計生局、市統計局等)
6.完善社會建設投入機制。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優先的財政政策,明確各級政府社會建設的職責、事權和支出范圍,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確保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增長適當高于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對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薄弱的地區適當傾斜。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強化政府投入資金使用的監管審計,促進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發揮政策引導作用,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社會建設。(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審計局等)
三、創新基層社會服務管理
7.完善街道社會服務體制機制。以科學發展為導向,以群眾滿意為根本,按照“理順關系、權責一致、精簡高效、考核科學”的要求,進一步厘清街道社會服務管理職能,優化街道績效考核體系,完善“一隊三中心”體制機制,逐步實現城市管理體制由“條塊結合、條管塊辦”向“執法管理條管塊督、公共服務塊辦條助”的方向轉變,并向社區延伸。理順市、區(縣級市)職能部門與街道的關系,對交由街道負責的工作事項要嚴格把關并堅持“權隨責走、費隨事轉、事費配套”的原則。加強對經濟聯社、經濟社的監督管理,推進黨務、社務、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積極推進社會創新項目,激發社會創新活力。2013年底前制定出臺街道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綜治辦、市編辦、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人口計生局、市體育局、市法制辦、市城管局、市政務辦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8.創新鎮村社會服務管理體制。深化簡政強鎮事權改革,理順事權關系,優化垂直(雙重)管理部門管理機制,改進行政管理服務方式,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增強社會服務管理能力。深化村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推動村(村改居)行政事務、自治事務和集體經濟組織經營事務三分離,增強村民自治能力。開展特大鎮村社會服務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到2015年底,全市各鎮根據實際需要完成一個政務服務中心、一個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一個文化活動中心、一個健康計生服務中心、一個衛生院和一個體育休閑公園的建設任務。(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局、市體育局、市政務辦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9.強化社區居委會自治功能。加強社區居委會規范化建設,完善社區自治功能,增強社區創新活力。積極推進社區去行政化改革,凡應由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的職責,不得隨意轉交給社區居委會。對交由社區居委會負責的工作項目要審核把關并提供相應保障。建立健全以居民代表議事制度、居民自治章程為核心的社區治理制度,強化社區居委會對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社會組織的指導監督職能。到2014年底,全市社區居委會直選比例達到50%以上,社區居委會成員屬地化比例不低于50%。2013年底前制定出臺社區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法制辦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10.完善社區服務管理體制。完善以社區黨組織為領導核心,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分工協助、交叉任職、合署辦公的社區治理結構,推進社區服務管理創新,積極探索社區網格化、智慧化管理模式,完善社區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建立健全轄區企業、社區組織、居民家庭廣泛參與的新型社區服務管理體系。2013年底前,制定全市統一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規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程序、標準、考核和獎懲。(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口計生局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11.創新養老服務體制機制。完善社區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鼓勵和支持社區居家養老,強化機構養老的專業護理功能。積極推行面向困難群眾的政府購買社會養老服務辦法,探索建立老年護理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和政策法規體系。2013年底前,制定《關于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編制完成《廣州市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布局規劃》。(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人口計生局、市規劃局、市地稅局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四、創新流動人員與出租屋服務管理
12.完善流動人員與出租屋服務管理體制機制。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合理引導、規范管理、做好服務”的要求,加強市、區(縣級市)流動人員與出租屋服務管理機構建設,完善經費保障機制。以居住證和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健全覆蓋流動人員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拓展居住證服務管理功能。完善流動人員逐步融入城市的制度安排,降低融入城市成本,加快社會融入步伐。(牽頭單位:市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辦,配合單位:市社工委、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局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13.加強創新流動人員服務管理。優化教育資源配置,逐步提高流動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比例,確保符合就學條件的流動人員子女能夠全部接受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積極開展流動人員衛生保健工作,推動引導流動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為流動人員提供方便實惠的醫療服務。推廣建設流動人員之家,不斷豐富流動人員社會服務內容,增強流動人員歸屬感。加強流動人員流入地與流出地之間的密切協作,推動流動人員生活工作密集區建立流動人員志愿服務、公益服務組織,引導流動人員有序參與社會服務管理。加強流動人員和出租屋信息集中式數據庫建設,推進出租屋屋主與流動人員網上自助申報窗口服務,加強巡查登記,確保信息采集準確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辦,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局等)
14.加強出租屋管理體系建設。按照“統一規范、以圖管屋、以屋管人、管理與服務并重”的要求,加強出租屋分類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出租屋安全監管體系,完善出租屋綜合管理服務長效機制,落實出租屋屋主(代理人)治安、消防、結構、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燃氣安全等管理責任,確保發生在出租屋內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故數量穩中有降。加快“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出租屋密集區域規劃改造,配套完善流動人員集中居住區生活設施,建設適宜居住的低成本生活區。(牽頭單位:市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辦,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人口計生局、市規劃局、市城管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等)
五、創新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規范管理
15.深入推進社會組織體制改革。深入實施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推進社會組織去行政化、去壟斷化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移。2013年6月前,編制市級政府職能轉移目錄;2013年底前,編制區(縣級市)政府職能轉移目錄;2013年底前制定并實施社會組織去行政化改革實施方案。到2015年底,實現社會組織人財物與黨政機關完全脫鉤。(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社工委、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16.加大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力度。加快推進社會組織培育基地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市、區(縣級市)、街(鎮)社會組織培育基地網絡。建立市、區(縣級市)政府扶持社會組織發展的長效機制,通過對社會組織的基本支持、政府購買服務、發展壯大社工隊伍等方式,加大扶持社會組織力度,重點扶持發展行會協會商會、樞紐型社會組織和惠及民生幸福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建立健全以項目為導向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明確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的資質條件和程序辦法。2013年6月前制定并實施市級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目錄及實施細則;2013年底前制定并實施區(縣級市)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目錄及實施細則。(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社工委、市財政局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17.完善社會組織監管體制。建立健全登記機關統一登記、部門各司其職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綜合管理體制。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社會組織負責人管理、資金管理、年度檢查、重大活動報告、信息披露、誠信獎勵、查處退出、外部審計等制度。完善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健全誠信自律機制。完善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制度和評估機制。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社會組織的全面評估。(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審計局、市外辦、市工商局、市金融辦、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18.完善社會志愿服務體系。完善“志愿時”綜合管理系統,促進志愿服務與政府、社會組織高效對接,推進志愿服務組織社區化、網格化、陣地化,發展壯大志愿者和義工隊伍,著力打造“志愿之城”。建立健全以“志愿時”為核心標準的激勵政策,把開展志愿服務活動作為文明創建的重要內容,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院校逐步把志愿服務經歷突出作為招錄、評優、評先、晉級的優先條件。到2015年底,全市公眾志愿服務參與率達到20%以上,注冊志愿者(義工)占常住人口10%以上。(牽頭單位:市文明辦,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19.加強樞紐型社會組織建設。創新人民團體活動方式,進一步發揮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在孵化培育、協調指導、集約服務、黨建群團建設等方面的樞紐型功能作用。建立健全樞紐型社會組織工作網絡,完善樞紐型社會組織運行體制機制,把各類社會組織納入黨委政府主導的社會組織工作體系。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樞紐型社會組織體系。(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僑聯、市文聯、市社科聯、市殘聯、市紅十字會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六、創新網絡虛擬社會管理
20.加強網上政民互動。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及相關專業網站建設,完善網站服務功能,建立網上互動交流欄目,開通網上咨詢、調查、聽證、監督、信訪等業務,為群眾反映問題、提出意見提供便利條件。積極組織網民開展建言獻策活動,建立健全網民意見辦理運行機制,鼓勵有關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通過博客、微博、網上社區等方式拓寬便民服務渠道。到2015年底,可公開政務信息100%網上發布。(牽頭單位:市政務公開辦,配合單位:市監察局、市信訪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法制辦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21.建立健全網絡輿情引導機制。建立健全政府網上新聞發言人和新聞發布制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鼓勵街道、社區和實務部門建立服務型網站,培育和扶持有社會責任感的民間網站,積極利用博客、微博、網上社區等渠道,加強與網民在線交流和溝通協商,主動應對社會熱點問題,加強有效引導。建立健全網絡輿情監測體系,完善輿情應對處置、綜合監管機制,加強網絡輿情研判,及時分析輿情走向,為決策服務。(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委維穩辦、市公安局等)
22.完善網絡管理體制機制。以促進互聯網健康發展為目的,建立健全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公眾監督、社會教育相結合的互聯網管理體系。加強虛擬社會現實化管理,逐步推行網絡實名制。完善互聯網管理部門聯動與統籌協調機制,健全網上網下綜合防控體系,整治凈化網絡環境,堅決打擊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網吧等公共上網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提高網吧安全管理系統安裝率、在線率、使用率和實名登記率。(牽頭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等)
七、加強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建設
23.健全群眾利益保障機制。推行政務公開,維護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批評權、建議權和訴訟權利。對城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城市更新改造等與民生權益息息相關的重大事項及時進行公示,公示率達到100%。在征地拆遷、勞動用工等矛盾多發領域搭建平等協商平臺,完善利益平等協商機制,保障各方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平等對話權。從2012年起,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醫院、學校、公交等公共事業單位要編制辦事公開目錄,并在本單位網站或主管部門網站上公開。2013年底前制定強制聽證目錄。(牽頭單位:市政務公開辦,配合單位:市監察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衛生局、市城管局、市法制辦、市總工會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24.完善群眾訴求表達與民主參與機制。探索以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機制,完善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網上信訪等訴求表達方式,拓寬訴求表達渠道,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在全市各街道設立人大工作委員會,推動人大工作向基層延伸。建立健全社區工作室接訪制度,進一步加強黨代表與黨員群眾、人大代表與選民、政協委員與社會各界人士的溝通聯系,使各地區、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訴求得到充分表達,并研究解決具有普遍性的利益訴求問題,從源頭上解決信訪問題。積極推動新聞傳媒成為不同群體利益表達的窗口,報刊、電視等媒體開辟專欄專題,重點報道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健全群眾政治參與機制,積極探索群眾依法參與社會服務管理的有效途徑,支持、推動村(居)民依法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牽頭單位:市信訪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民政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總工會等)
25.完善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民主科學決策機制,完善決策程序和規則,全面深入開展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健全專家咨詢、公眾參與、聽證和合法性審查等制度,不斷創新更加科學的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機制,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的方法,增強風險評估的科學性、安全性,防止因決策不當引發重大不穩定問題。(牽頭單位:市委維穩辦,配合單位:市委政研室、市信訪局、市法制辦、市政府研究室、市總工會等)
26.健全社會矛盾調處機制。完善三級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平臺建設,加快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把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貫穿執法辦案全過程,完善社會矛盾多元調解體系,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以及社會組織、法律服務志愿者等社會調解相互銜接的“大調解”格局。建立完善勞動爭議維權與調解制度,積極構建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建立健全訴前聯調機制,努力實現矛盾糾紛訴前解決。(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單位:市法院、市信訪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等)
八、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27.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凝聚力量,用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鼓舞人心。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提升廣州人文精神,弘揚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的時代文化精神,“厚于德、誠于信、敏于行”的廣東精神和“敢想會干為人民、和諧包容共分享”的廣州亞運精神。堅持以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社會風尚,引導社會成員樹立正確的幸福觀、價值觀,增強人民群眾的認同感、歸屬感。(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28.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建立完善道德教育與社會管理、自律與他律相互補充和促進的運行機制,綜合運用教育、法律、行政、輿論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導人們的思想,規范人們的行為。宣傳實踐新修訂的《廣州市市民文明公約》、《廣州市社會公德守則》、《廣州市家庭美德守則》、《廣州市職業道德守則》,建立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公民道德建設融于科學有效的社會管理制度中。加強對社會規范建設的指導,推進行業規范、社團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的完善,發揮社會規范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文明辦)
29.加強社會管理的法治建設。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調整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充分發揮法治在創新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提高社會管理的法治水平。以民生為重點,加快推進社會重點領域地方立法工作,規范、引導和推動社會管理依法進行。加強社會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推動行政執法重心下移。深入實施“陽光司法工程”,讓公平正義滲透到民生司法的每一環節。大力實施困難群眾法律援助計劃,把法律援助打造成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深入開展“平安廣州”創建活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社會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應對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和公共安全風險,提高危機預防和管理能力。(牽頭單位:市依法治市辦,配合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法制辦等)
30.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明確各類經濟組織管理服務員工、參與支持社會建設的社會責任,充分發揮各類企業在社會服務管理中的作用。推動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關注和服務民生,維護消費者權益,支持公益慈善事業,維護企業內部穩定。建立健全企業參與社會建設長效機制,完善企業動員員工、離退休人員參與社會公益服務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向所在社區開放內部服務設施和文體活動場地。引入SA8000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建立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體制機制,適時公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經貿局、市人口計生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工商聯等)
31.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政府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誠信數據庫,建立完善社會信用制度,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公信力強的信用服務機構,建設“信用廣州”。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以組織代碼為基礎的企業聯合征信數據平臺和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個人聯合征信數據平臺。(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編辦、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人口計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法制辦、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等,各區、縣級市政府)
32.培育健康向上的社會心態。加強學習型社會建設,注重心理疏導和人文關懷,培育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知足常樂的社會心態。實施全民心理健康工程,培育市民陽光心態。加強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社會心態監測、評估、預警和疏導機制,發揮專業心理服務機構的積極作用,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干預,及時防范和降低災難事故和突發事件產生的社會心理風險。弘揚公益慈善精神,增加政府慈善投入,培育發展慈善組織,優化慈善環境,開展各類關愛社會困難群體的慈善行動,建設“慈善廣州”。到2015年底,廣州城市公益慈善指數位居全國特大城市前列。(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等)
九、加強社會建設的組織領導
33.完善社會建設領導體制。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市、區(縣級市)社會工作委員會牽頭抓總的職能作用,加強對社會建設總體規劃、重大方案、重要決策的研究,加強對社會管理工作的宏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考核,推動社會建設各項任務的分解落實。充分發揮各級人大、政協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駐穗部隊、駐穗單位和高校、科研機構的優勢,切實增強社會建設的整體合力。2013年底前,全市各街(鎮)建立加強社會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體系,明確街道黨工委(鎮黨委)專職副書記主抓社會工作,黨政辦負責社會建設和服務管理日常工作。(牽頭單位:市社工委,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編辦、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教育局、廣州警備區等,各區、縣級市黨委和政府)
34.加強創新社會領域黨建工作。創新社會領域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負責、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社會領域黨建網絡化體系。創新社會領域黨建工作者選拔方式,培養、選拔優秀人才派駐社會領域從事黨建工作。制定社會領域黨員發展總體規劃,壯大黨建指導員和聯絡員隊伍,切實提高黨組織覆蓋面和影響力。在流動人員集中的社區(村)、產業園區(廠企)建立流動人員黨支部,加強流動黨員服務管理。推行黨群工作一體化,構建“黨委領導、部門聯動、共建互促、優勢互補”的黨群共建工作格局。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向社會領域延伸,加強社會領域廉潔從業責任制建設,推動建立廉潔從業組織機構,發揮社會力量在反腐倡廉中的積極作用。(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市紀委、市監察局、市經貿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辦等)
35.加強創新社會領域統一戰線工作。充分發揮統一戰線在促進政黨、民族、宗教、階層、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中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優勢,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社會建設的積極性。堅持著眼新階層、開辟新領域,探索建立統戰工作志愿者隊伍,引進專業社工服務模式,將統戰工作延伸、拓展到街道社區、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等社會領域。深入開展民族進步團結創建活動,加強和改進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做好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工作,廣泛利用海內外各種資源促進社會建設。(牽頭單位:市委統戰部,配合單位: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僑聯、市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辦等)
36.加強創新社會領域宣傳引導工作。結合國情、省情、市情,注重學習和借鑒境內外社會建設和管理的成功經驗。組織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實務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創新社會建設和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推動社會體制機制有序變革。及時洞察社會領域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利用網絡、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力量進行正確引導。廣泛宣傳中央、省、市的社會政策,廣泛宣傳各地區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發現和培養社會組織、社工服務、志愿者服務、見義勇為等方面的先進典型,積極營造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良好局面。(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社工委、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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