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個體、私營經濟上新水平的若干意見
2025-09-1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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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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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個體、私營經濟上新水平的若干意見(2002年8月12日穗字[2002]8號)個體、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個體、私營經濟上
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個體、
私營經濟上新水平的若干意見
(2002年8月12日 穗字[2002]8號)
個體、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個體、私營經濟上新水平,對于加快我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建設現代化中心城市有著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各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三個有利于”為標準,與時俱進,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堅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合力營造政治上認同,社會上尊重、政策上支持、法律上保護的良好發展環境,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從分散小規模經營向規模集約化經營轉變,從內向發展向國際化經營轉變,從勞動密集型向勞動密集型與技術密集型結合轉變,從家族管理向現代化企業管理轉變,從不規范經營向規范經營轉變。為此,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做強做大
1.把扶持發展私營企業集團納入全市企業集團發展規劃。選擇一批主業突出、擁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能力強、市場開拓能力強、經營管理能力強、規模經濟效益好、能參與國際競爭的私營企業集團,列為市的重點企業集團培育對象。對具備條件的私營企業集團,一視同仁地推薦申報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批準后及時幫助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扶持政策。重點企業集團的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納入市財政的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支持范圍;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市經委、市計委和市科技局也要給予支持。各區、縣級市也要規劃培育和發展一批大型私營企業集團或大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做強做大。
2.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推進股份制改造,多種形式實施低成本、高效益擴張,逐步培育和組建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跨國的大型股份制企業集團。以現有進入或已完成上市輔導期的私營企業為重點,加大力度,支持幫助私營企業發展為上市公司。支持私營企業通過買殼、參股等形式重組上市公司。鼓勵和引導私營企業通過產權轉讓、合資、合作、承包、租賃、托管、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改組和改造,并享有與國有企業相關的轉制優惠政策。原國有企業改制前已辦理的各項專項手續和生產經營許可證不因所有制變更而取消。
3.大力支持私營企業推進科技創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私營企業,市科技行政等有關部門要一視同仁地做好認定工作,并落實好各項優惠政策。對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不分隸屬關系”的原則,通過公平競爭,納入市場科技計劃項目支持范疇。將那些已經形成一定基礎和優勢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組織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前景較好的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納入市技術改造貸款貼息資金、挖潛改造資金等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4.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以名牌產品為龍頭,通過品牌合作、貼牌生產、配套生產等多種形式,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充分利用廣交會、廣州博覽會、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廣州工業信息網、廣州名優產品展銷平臺、廣州工業名優產品展銷中心、行業產品推介會、廣州信息網、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全方位推介廣州個體、私營企業的名牌產品,增強輻射力,促進企業的發展。
5.實施優勢產業帶動戰略。充分發揮我市汽車、石油化工、信息技術、商貿流通等支柱產業的輻射帶動作用, 以資金、技術、管理、市場營銷和信息等形式,帶動、引導、集聚一大批個體和私營中小企業,發展專業化協作,加盟連鎖經營,形成產業鏈和關聯企業群體,并大力推進個體、私營企業開發產品質量體系認證、環保認證、安全認證等基礎工作,促進一批個體、私營中小企業做強做大。
6.結合我市中高級批發市場的建設,充分發揮專業市場的輻射帶動和綜合服務功能,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相對集中生產同類產品和系列產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塊狀經濟和區域產業鏈,實現個體、私營企業從分散小規模經營向規模集約化經營的轉變。
二、創新服務環境
7.各區、縣級市要結合實施政務公開制度,根據本地區實際,創造條件建立各種形式的政務服務中心,實現“集中、精筒、高效、優質”服務,精簡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并建立行政審批監督機制。
8.實行網上并聯審批制度。市和各區、縣級市要建立電子并聯審批網絡平臺,推行“工商受理,網上發布,并聯審批,限時完成”的聯審方案,加快審批速度。同時,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減少前置審批項目。
9.實行網上年審。全面實行個體、私營企業經營證(照)的網上并聯年審制度,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個體、私營企業年審項目和收費標準,堅決清理和廢止各項違法違規的年審和收費項目。
10.切實加強中介組織建設,按行業加快組建個體、私營企業行業協會和商會,制定和完善行業經營準則,規范會員機構的服務行為,強化行業自律。各行業協會和商會要積極拓展服務功能,建立多主體、多層次的社會化服務體系,著重在科技創新、資金融通、投資創業、對外經貿、市場開拓、企業管理、法律服務等方面,切實幫助個體、私營企業做強做大,提高綜合競爭能力。
11.強化保護個體、私營經濟的監察職能。政府各職能部門都要公開辦事制度,提高辦事透明度,向社會公布各項服務的程序、時限、條件及承諾,并建立投訴、監督機制和實行錯案究責制。市、區(縣級市)各級政府監察機構要加強效能監察職能,設立投訴熱線和投訴信箱,對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勤政、廉政及遵守服務承諾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監督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嚴肅查處行政不作為行為和其他違法行為;按照監察機關組織舉報工作的有關程序,協調解決個體、私營企業的投訴、對侵犯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加以制止、糾正。情節嚴重的,要依照黨紀、政紀以及《行政監察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三、進一步擴大個體、私營企業投資領域
12.在投資準入制度上,對個體、私營企業一視同仁。除國家有特殊規定的以外,凡法律、法規和政策未明確限制的投資領域,對個體、私營經濟全面開放。認真清理相關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堅決廢止不符合國家和省、市鼓勵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法規和政策。消除審批限制,對個體、私營企業出資建設國家非限制類、非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
13.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發展國家和省、市鼓勵發展的產業和技術項目,重點引導個體、私營企業投資發展填補我市空白、在國際和國內處于領先位置的高新技術項目,并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
14.積極引導個體、私營企業興建和經營城市基礎設施及公用事業。通過合資、合作、參股、項目法人招標、TOT(轉讓―經營―轉讓)、BOT(建設―經營―轉讓)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經濟主體投資經營城市軌道交通、公共交通、公路、橋梁、隧道、港口、站場、停車場、生態修復、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排污管道、電力、綠化、園林、道路、能源、水利、公共信息網絡、公共文化設施等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對自來水、煤氣等公用事業,可逐步采取“廠網分開”的方式,在保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前提下,通過公開招標,吸引個體、私營經濟主體參與自來水和煤氣的生產經營。
15.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物流業發展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物流業、興建物流服務基地和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并與其他投資主體一視同仁,享受同等政策。
16.依據全市旅游業發展規劃,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以獨資或股份合作形式投資經營旅游業,促進旅游業的發展。
17.按照“投資者享受經濟效益,國家享受社會效益”的原則,積極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環保產業,并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
18.依據國家金融政策,積極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向地方商量銀行。證券機構、保險公司、投資基金和租賃企業投資參股。
19.大力支持個體、私營企業以獨資或股份合作形式,投入教育、體育、文化、衛生、會展設施、中介服務、社區服務等各項社會事業,并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
四、積極支持個體、私營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
20.積極支持個體、私營企業擴大對外貿易。市外經貿局等有關都門要積極宣傳和落實國家進出口經營資格管理政策,在售貨、退稅、外匯管理等方面對個體、私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及時協調海關、工商、稅務、商檢、外匯管理、技術和質量監督、電子口岸等部門,幫助符合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盡快解決外貿經營權問題。
21.凡具備條件的外向型個體、私營企業,其自產貨物的出口平等享受國家、省、市有關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對個體、私營企業發展進出口貿易所必需的融資、信用保險、用匯等多元化金融服務和出國、出境審批管理辦法,為個體、私營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22.創造條件積極幫助個體、私營企業招商引資。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各項招商引資活動,都要吸收個體、私營企業參加,促進個體、私營企業與國際知名企業開展投資合作、品牌合作、科技合作。積極支持具備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在境外、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投資設廠,建立研發中心,購并國外公司,在當地融資上市,發展跨國經營。
23.簡化出入境管理手續,取消商務、學習考察等境外邀請函,方便個體、私營企業出境從事商務活動。對申辦三個月赴港、澳商務簽證的,取消納稅限制,實行按需審批。對個體、私營企業納稅大戶,實行資格認定報備制度,根據當年納稅額辦理一年或三年多次簽證,方便個體、私營企業拓展外經貿業務。
五、拓寬個體、私營企業的融資渠道
24.鼓勵和支持金融部門進一步開發適合個體、私營企業的多元化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與個體、私營企業建立長期的銀企合作關系。支持金融機構擴大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以及保證貸款,緩解個體、私營企業的融資困難。
25.積極發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鼓勵個體、私營企業建立互助資金和聯保制度,通過企業入股、社會籌集和政府支持建立互助資金,發展以市場機制運作的信用擔保公司,為個體、私營企業貸款提供規范有效的信用擔保。鼓勵個體、私營企業依法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性融資擔保。
26.積極發展個體、私營企業風險投資業務,鼓勵個體、私營企業獨資或以股份形式組建和經營風險投資公司,不斷完善風險創業的金融支持體系。
六、支持解決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用地
27.各區、縣級市要根據本地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需要,統籌規劃興建不同類型的經濟發展園區,解決個體、私營企業用地難的問題。鼓勵個體、私營企業進入各級、各類經濟發展園區興辦企業,涉及用地可到規劃部門和國土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和用地批準文件等有關手續。
28.在未辦理規劃用地手續的農村集體用地上已經建成的比較集中、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園區,只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的,規劃部門在編制和審批村莊規劃時,可將其優先確定為村經濟發展用地,并補辦相關用地手續,使這些園區的企業能夠獲得合法的土地產權。
七、依法清理“三亂”,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29.由市物價局牽頭,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一次涉及個體、私營企業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大清查,嚴格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精神進行整治,重點清理和取消各種不合理的年審、年檢、行政檢查等收費。屬于政府行政管理執法職能范圍內的費用,原則上由行政經費負擔,不準向企業收費。確需收費的,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其他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制訂各種執法、檢測、檢驗、檢查、培訓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將行政職能范圍內的公務轉移給中介機構搞變相亂收費。
30.完善《繳費項目手冊》制度,依法保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明確除國家、省、市規定的收費外,個體、私營企業對“三亂”有權抵制和投訴。
31.杜絕各種巧立名目的亂拉贊助、亂攤派行為。所有向個人、私營企業的社會募捐和征募贊助項目,都要經過市民政局會同市工商業聯合會、個體勞動者協會和市私營企業協會核準。
八、加快個體、私營企業信用制度建設
32.在市工商局設立個體、私營企業信用平臺,與市政府信息中心平臺及稅務、金融、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平臺并網,組成信用資源共享的全市個體、私營企業信用信息網絡。建立個體、私營企業信用檔案,提供信用征信服務。加強信用法規建設,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守信經營。
33.對“重合同、守信用”的個體、私營企業和市、區(縣級市)先進個體、私營企業以及納稅大戶,在納稅、年審、年檢中給予相應的快捷、優待服務。
九、強化工商業聯合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維權和服務職能
34.市、區(縣級市)工商業聯合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要積極向個體、私營企業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傳達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文件,溝通個體、私營企業與政府的聯系,及時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同時,根據個體、私營企業的需要,提供信息咨詢、人才招聘、法律咨詢、法律支援、政策宣傳等服務;受理個體、私營企業的投訴,協助政府監察部門依法處理。
十、切實加強對個體、私營經濟工作的領導
35.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要從過去單一國有經濟的管理者向全社會各種經濟成份的管理與服務者轉變,切實把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納入工作日程。制定地方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措施,召開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會議,應邀請個體、私營企業代表參加,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36.市、區(縣級市)建立個體、私營經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區(縣級市)有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主要任務是研究提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問題。
37.加強對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快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各項政策的檢查督促,并納入全市黨風建設檢查范圍,一起部署進行。對落實政策不力,服務差,個體、私營企業反映問題突出的單位,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38.市委、市政府將在適當時候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發展快、納稅多、貢獻大的先進個體、私營企業進行表彰獎勵。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配合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創造、形成有利于促進個體、私營經濟上新水平的良好社會環境。
39.通過多種途徑加強對個體、私營企業主進行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愛國、敬業、誠信、守法,大力提倡和實踐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做到重合同、守信用,文明經商,守法經營,公平競爭,依法照章納稅,規范經營行為。
40.堅持“圍繞中心、服務企業、促進發展”的方針,加強個體、私營企業的黨建工作。認真落實市委有關加強私營企業黨建工作的規定,抓緊在具備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中建立黨組織,擴大黨建工作的覆蓋面。進一步理順個體、私營企業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由社區黨組織負責,工商行政部門配合抓。依法在個體、私營企業中建立健全工會組織,發揮教育員工、參與民主管理、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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