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爾濱市委、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業科技創新促進農業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2:19
295人看過
農業
農技
科技
中共哈爾濱市委、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業科技創新促進農業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哈發〔2012〕10號2012年8月6日)農業科技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支撐,是突破資源環境約束的
中共哈爾濱市委、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業科技創新促進農業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
(哈發〔2012〕10號 2012年8月6日)
農業科技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支撐,是突破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也是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決定力量。實現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根本出路在于科技。我市是國家重要的商品糧基地,糧食產量占全省四分之一,農業地位舉足輕重。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意見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科教興農戰略,把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特別是種業創新能力作為工作核心,把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作為重點任務,把改善農業科技工作條件和農業人才培育作為重要保障,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突破體制機制障礙,持續加快農業科技創新、農業技術推廣、農業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升農業科技對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保障能力、對農民持續增收的支撐能力、對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引領能力,推動農業科技跨越發展,為我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繁榮注入強勁動力。
二、目標任務
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建立完善科技創新機制和服務體系,大力推廣農業先進適用技術,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力爭到2015年,農業生產科技貢獻率達到60%以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達到70%以上,農業良種覆蓋率穩定在98%以上,農業綜合機械化率達到89%以上,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達到95%以上,科技入戶率達到95%以上。
(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農業科技研究,著力突破農業重大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提高農業核心競爭力。
(二)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整合科技資源,優化科技環境,建立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新型科技創新體系。繼續完善以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為主導的多元化農技推廣服務體系。
(三)提升農技推廣社會化服務能力。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完善市、縣、鄉、村“四位一體”服務網絡建設,拓展服務領域,加大新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力度,全面提升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和科技入戶率。
(四)提高農業科技人才素質。大力選拔高精尖農業科研人才,加快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骨干培訓,提高科技人員比例。加大農業實用人才培訓力度。
三、推進措施
(一)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
1.明確農業科技創新方向和重點。圍繞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現代農業基本要求,堅持以產業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農業科研與生產緊密結合,以種業創新和公益性農業科研為重點,加強農業技術研發和集成,加快高新技術在農業領域的應用,實施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項目,多出快出一批科研成果,著力破解制約我市農業生產和產業化的技術瓶頸。結合我市實際,重點開展6方面創新研究:開展農業新品種的研究與應用,在區劃細化農業氣候資源的前提下,主要開展適應機械化作業、設施化栽培、高產優質多抗廣適的主要農作物、林木新品種和主要畜禽、水產養殖新品種的研究與應用,提高優良品種自給能力;加快水稻稻花香系列品種提純復壯,引選玉米、大豆替代或儲備品種,選育適合當地氣候條件的當家品種;加快抗低溫、耐儲藏的名、優、特蔬菜新品種選育;大力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做大做強。開展種植養殖新技術的研究與應用,重點開展農作物優質高產高效栽培技術集成和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技術,畜牧水產養殖規范化建設、標準化生產、清潔化運行等方面技術的研究應用,切實解決科技與生產脫節問題。開展農業機械新技術的研究與應用,主要開展大馬力拖拉機配套農機具裝備的技術研究,加快推廣玉米機械收獲、水稻全程機械化技術,突破農機農藝融合關鍵技術,提高機械化水平。開展農業產業發展新技術的研究與應用,重點開展綠色健康無公害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精深加工技術研發,突破產業化關鍵技術瓶頸,推進產業化發展。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重點開展農作物、林木主要病蟲草害監測預警及綜合防治技術、動物疫病防控和藥物殘留控制關鍵技術的研究與應用,強化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完善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加強抗旱增雨與防雹減災指揮作業能力建設,提高農業防災減災能力。開展農業生態環境改善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主要開展旱田抗旱集成技術、保護性耕作及低碳農業高效生態技術、退化農田修復治理技術、農業面源污染防控技術研究與應用,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支撐農業可持續發展。
2.完善農業科技創新機制。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逐步建立面向生產實際、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農業科技創新機制。建立和完善創新平臺,主要建立和完善農業技術研發、科技資源信息共享、科技企業孵化、技術交易、科技融資創新平臺。完善產學研合作機制,鼓勵農業企業與大學、研究院所緊密結合,推進以企業為主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完善管理機制,加強科技管理創新機制建設,優化科技計劃頂層設計,促進政務公開,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科技資源。完善監督機制,強化項目監管,建立信用制度,對執行中的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嚴格經費使用情況檢查審計。完善獎勵機制,對在農業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提高市長特別獎對農業科技人員的獎勵比例和份額。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積極發展農業技術市場交易,加快農業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3.改善農業科技創新條件。增加資金投入,加大各類科技計劃向農業領域傾斜力度。加強科研創新基礎建設,改善科研條件,建立市級重點試驗室,加強市農科院實驗設施配套建設。啟動市動物產品預警監控中心建設,加快建設市農科院海南種子繁育基地,建立糧食作物、畜禽品種創新試驗站,原良種繁育基地和水產品種質資源保護區、苗種繁育基地及良種場,加快建設水稻智能化育苗中心,創建標準化規模畜禽養殖示范場。加快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和產業化示范區建設,依托市農科院現代農業示范園區、五常20萬畝水稻、雙城50萬畝玉米等國家級示范園區,方正12萬畝水稻、呼蘭大用現代農業等省級現代農業園區和各縣(市)農業科技園區,搭建新技術推廣展示平臺。完善配套縣鄉推廣機構實驗設備,建立試驗示范基地。深化農業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現代院所制度,擴大院所自主權,營造寬松自主的創新環境。支持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構建農業科技資源、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加大農業先進技術引進力度。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參與國際、國內合作與學術交流。
(二)加強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1.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充分發揮各級農技推廣機構的作用,著力增強基層農技推廣服務能力。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實行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和人員由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垂直管理。全面實行基層農技推廣機構人員聘用、上崗條件、崗位責任、績效考評、知識更新制度。落實國家基層農技推廣特設崗位計劃,擇優選擇招聘一批涉農專業畢業生充實到基層農技推廣隊伍,確保基層農技推廣人員新增崗位80%以上面向涉農專業大學生,并逐步增加專業人員比例。加快解決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占編不在崗、在崗非專業的問題。強化農技推廣體系公益性定位,改善基層農技推廣工作條件,做到“四有”,即工作有場所、服務有手段、下鄉有工具、經費有保障。按種養規模和服務績效安排農技推廣工作經費。提高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待遇水平,落實工資傾斜和績效工資政策,在崗人員工資收入要達到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平均水平。
2.加強農技推廣網絡建設。強化農技推廣服務功能,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按照完善市一級、鞏固縣一級、加強鄉一級、建立村一級的目標,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位一體農技推廣網絡,提升市級推廣機構的龍頭牽動作用,鞏固縣級橋梁紐帶作用,加強鄉級基礎作用,重點建設村級農技服務點,設立村級技術員和科技示范戶,徹底解決技術服務“最后一公里”問題。完善農技服務網和12316農業服務平臺。
3.開展多元化農技推廣服務。加快構建以公益性推廣機構為主導、其他服務組織廣泛參與的“一主多元”農技推廣服務體系。鼓勵支持科研院所、大專院校承擔農技推廣項目,參與公益性農技推廣活動。引導科研教育人員面向生產一線開展農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實現農業科研、教學與生產需求的有效對接。鼓勵科研院所建立農業科技示范基地,開展示范、推廣、培訓為一體的農業科技服務。繼續推廣農業“專家大院”、“科技特派員”等服務方式,構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快速通道。通過政府訂購、定向委托、招投標等方式,支持各類農業產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涉農企業有效開展農業技術服務。支持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承擔農技推廣項目。
(三)加強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1.完善農業科技人才管理機制。完善培養、選拔和激勵保障機制。堅持以現代農業發展需求為導向,逐步建立以素質提升和創新能力建設為核心,自主培養與人才引進相結合,學歷教育、技能培訓、實踐鍛煉等多種方式并舉的人才培養機制。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制度,建立健全農業科技人才“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選拔機制,建立健全與業績和貢獻緊密聯系,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于調動人才積極性的激勵保障機制,引導和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縣(市)、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工作。
2.加快培養農業科技人才。繼續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依托農業科技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點學科和重點科研基地,著力培養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的農業學科帶頭人和科技創新骨干。穩定現有農業科研創新人才隊伍,定期對科研人員進行知識更新培訓。以重大農業科研項目急需緊缺人才為重點,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支持科研人員開展國際、國內前沿技術交流活動。繼續實施農技推廣人員知識更新培訓計劃,做好分層分類定期業務培訓,造就一批專業合理、素質優良的農技推廣骨干人才。完善基層科技人員職稱評定標準,注重工作業績和推廣實效,評聘職數向鄉鎮生產一線傾斜。
3.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依托農業職業院校、農廣校、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手段,以提高科技素質、從業技能、經營能力為目標,擴大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規模。繼續實施科技入戶工程,積極培養農村科技示范戶,提高科技入戶率。大力培養農村社會管理型、技能服務型、生產經營型人才,培育新型農民,促進農民向職業化發展。鼓勵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年農民在農村就業創業。實施“陽光工程”,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實現再就業。
(四)加大農業科技投入。
1.加大農業科技創新投入。持續加大農業科技投入,確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發揮政府在農業科技投入中的主導作用,每年新增加的農業投入資金要優先安排農業科技項目,保證財政農業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調整涉農資金支出結構,支持農業科技發展,逐步提高農業研發投入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建立農業科技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基礎性、公益性科研機構運行經費保障水平。增加科技攻關、高新技術、推廣等農業專項資金投入。保障重大項目資金投入,盡快啟動市級重點試驗室、市動物產品預警監控中心建設項目,配套完善市農科院實驗室設備,支持良種化工程和菜籃子工程,保障水稻智能化育苗中心配套資金。
2.加大農技推廣投入。建立健全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經費基本保障機制,確保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基本經費,并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對重大科技項目推廣給予資金補助,國家產糧大縣財政獎勵資金中,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農技推廣。完善市縣農技推廣機構實驗設備。著重加強鄉鎮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建設,增加辦公經費,改善辦公條件,增強服務手段。鄉鎮農技推廣機構配備科技入戶直通車,行政村和比較大的自然屯設置村級技術員崗位,設立科技示范戶,對村級技術員按公益崗位設置標準給予資金補助。保障科技培訓經費。
3.建立科技多元投入機制。鼓勵引導社會企業、個人資金和風險資金投入農業科技創新領域。鼓勵銀行加大對科技型農業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積極探索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試點。鼓勵科研單位走向社會,引領、創辦科技企業。支持農業龍頭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培訓。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把握當前農業科技發展的歷史機遇,強化抓科技就是抓經濟,抓創新就是抓發展的理念。充分認識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納入重要日程。
(二)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市委成立以分管農業副書記為組長、分管農業副市長為副組長的農業科技創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涉農及相關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市農委。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各區、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部門配合,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把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實轉變職能,改進工作方式,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營造良好環境。農業部門要組織實施農業科技創新與新技術推廣項目。科技部門要加大對農業基礎研究、農業科技攻關等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其他成員單位要抓好本部門科技創新工作。
(四)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目標責任制,加強檢查考核,確保工作落實。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