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廣東省教育強市的意見
2025-06-07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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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廣東省教育強市的意見(惠市委發〔2010〕16號2010年4月19日)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辦好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建設惠民之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廣東省教育強市的意見
(惠市委發〔2010〕16號 2010年4月19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辦好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建設惠民之州,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創建教育強省的規劃和要求,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創建廣東省教育強市工作。現就我市創建省教育強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創建省教育強市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創建省教育強市是促進依法治市,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的重大舉措。創建省教育強市是實施《義務教育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效抓手,也是進一步弘揚惠州崇文厚德的優良傳統,促進教育事業加快發展,全面改善辦學條件,縮小城鄉教育差距,促進城鄉教育發展一體化,提高教育整體水平,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大幅提高全市人口綜合素質,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舉措。目前,珠三角9市已有6個市成為廣東省教育強市,江門、梅州、清遠和韶關等市也正努力創建省教育強市。創建省教育強市已是我市當前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務。
(二)創建省教育強市是促進教育科學發展,實現歷史性跨越的必由之路。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我市教育事業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從總體上看,我市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還存在不相適應的地方,與廣大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迫切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教育事業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諸如農村基礎教育發展滯后、地區與校際之間教育發展不平衡、基礎教育均衡化優質化程度不夠高、中職教育設施不完善、幼兒教育不夠重視等問題。這些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將會極大影響我市教育的綜合競爭力和發展后勁。我市教育要爭當全省教育的排頭兵,各級黨委、政府就必須通過創建省教育強市來統攬教育發展工作,科學統籌,先易后難,分步實施,逐步解決我市教育發展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全面改善全市學校辦學條件,全面提升教育質量,實現教育科學發展、超前發展。
(三)創建省教育強市是改善民生,建設惠民之州的最好體現。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實現學有所教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標。教育惠民是建設惠民之州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政府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公益性質,加大對教育的投入,促進教育公平。通過創建省教育強市,以更高標準優化配置教育資源,扶持貧困地區教育,健全學生資助制度,保障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讓教育惠及千家萬戶。
二、進一步明確創建省教育強市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惠州和諧發展為目標,以貫徹落實《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為導向,以深化教育改革為動力,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和提高基礎教育水平為重點,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全面提高我市教育綜合實力,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為省教育強市。
(二)主要目標。通過創建省教育強市,使我市在政策導向、經費保障、依法治教、隊伍建設、科研課改、均衡發展、綜合實力、普及程度、社區教育、一機兩語、設施設備等省教育強市督導驗收的十一個二級指標都達到或超過標準。建立起結構優化、協調發展、特色鮮明、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實現教育的均衡與公平,確保在2010年進入省教育強市行列。
三、認真抓好創建省教育強市的重點工作和主要措施的落實
(一)科學規劃。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對教育強縣(區)、教育強鎮進行規劃:已建成省教育強區的惠城區、惠陽區和大亞灣開發區要繼續加大投入,加強管理,推動教育強區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博羅縣、惠東縣要確保于2010年10月前建成省教育強縣;龍門縣、仲愷高新區力爭于2010年建成省教育強縣(區)。全市在2010年底前達到省教育強市驗收標準,接受省教育強市的評估驗收。
(二)保障投入。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并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的要求,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安排,加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投入。同時,逐步加大普及高中教育經費投入。要多渠道籌集資金,注重發動社會力量特別是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捐資助學。同時,各級黨委、政府要確保區域內教師工資待遇實現“兩持平”,并逐步提高。
(三)明確分工。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黨委、政府負責我市創建省教育強市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財政投入,做好捐資工作,制訂切合地方實際的教育發展規劃,實施學校布局調整,建好校園校舍、運動場,籌措裝備學校功能場室等教學設施設備的資金;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創建省教育強市業務的具體指導,依據有關標準統籌信息化基礎設施設備、常規教學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和圖書資料的配備,抓好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財政、國土資源、人事等部門認真履行自身職責,積極參與創建省教育強市工作,形成合力。全市各級有關部門、各類學校要根據創建省教育強市的實際需要,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并扎實推進。
(四)突出重點。一是學前教育要以建設鎮級中心幼兒園為重點,充分發揮公辦幼兒園的示范輻射功能,帶動全市幼兒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學前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二是義務教育要以規范化學校建設為突破口,按照《廣東省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標準》,完善辦學條件,推動學校均衡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要以建設惠州一中等10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為龍頭,以內涵發展為重點,輻射帶動全市普通高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四是中職學校教育要以建設惠州商業學校等10所國家級重點職(技)校為抓手,全面啟動中職新城建設,推動全市中職學校上等級、創品牌、顯特色,更好地為“雙轉移”服務。五是大力開展創建省教育強縣(區)、教育強鎮工作,切實做好學校布局調整,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深化城鄉教育聯動發展,實現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六是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努力提高校長和教師隊伍素質。
(五)優化環境。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精神,堅持學校教育“德育為先”的理念,大力加強校園“三化”(美化、綠化、校園文化)建設,積極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要加強對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和大眾傳媒,特別是網吧、網站的管理,為青少年兒童提供內容健康、積極向上、具有藝術魅力的精神產品。要加大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加強青少年文化藝術教育,為青少年兒童成長營造健康的社會環境。
(六)營造氛圍。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在《惠州日報》、惠州電視臺和惠州人民廣播電臺等主流媒體上開辟專題論壇,征集創建省教育強市的宣傳標語,大力宣傳創建省教育強市的重大意義、工作經驗和先進典型等。市教育局要通過在惠州教育網開辟專欄、給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開展全面宣傳。同時,積極發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各種形式支持和參與省教育強市的創建,進一步在全社會營造“黨以重教為先,政以興教為責,民以支教為樂,師以從教為榮”的良好氛圍。
四、切實加強對創建省教育強市工作的領導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地、各單位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上來,把創建省教育強市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創建省教育強市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部署,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市政府成立惠州市創建廣東省教育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指導“創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創強”日常工作。各縣(區)黨委、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負責各縣(區)創建省教育強縣(區)工作。全市各有關部門、各學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精心組織,確保創建省教育強市目標如期實現。
(二)嚴格督導檢查。實行督政與督學相結合,深化督學,強化督政。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8號)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廣東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試行辦法〉的通知》(粵辦發〔2007〕9號)及《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縣(區)委書記責任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和〈惠州市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縣(區)長責任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惠市委發〔2008〕12號)精神,以加強對縣(區)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特別是以基礎教育投入行為的督導為重點,依法對各縣(區)黨政主要領導進行教育監督和檢查,抓好教育強縣(區)、教育強鎮的督導工作。建立督導結果通報制度,增強督導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大獎懲力度。市、縣(區)召開創建省教育強市總結表彰大會,對通過省教育強縣(區)、教育強鎮督導驗收的單位和創建省教育強市工作先進個人,由市、縣(區)政府分別給予表彰和獎勵。市政府對今年成功創建省教育強縣(區)的山區縣給予獎勵。凡無特殊原因,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相應任務的縣(區)、鄉鎮(街道),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各縣(區)根據本地實際制訂獎懲措施,充分調動各單位創建省教育強市的積極性,形成強大合力,確保創建省教育強市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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