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2025-06-05 12:25
339人看過
企業
項目
承諾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7〕119號)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浙政辦發〔2017〕119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等精神,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以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項目自主權和主體責任,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探索建立較為完善的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加快打造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政務環境最優、群眾和企業獲得感最強的省份。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定標準。根據產業政策和當地資源稟賦,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等重點區域,制定經濟技術指標和行業技術規范標準,提出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制定具體項目準入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二)企業作承諾。對符合標準的企業投資項目,由企業自主選擇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并進行公示。企業作出承諾后依法依規自主開展設計、施工等相關工作。
(三)過程強監管。政府相關部門對項目推進過程進行必要監管,把控重要監管節點,并把重要節點的監管信息納入浙江政務服務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
(四)信用有獎懲。政府相關部門對照承諾和標準依法依規進行項目驗收,通過驗收的項目投入使用,達不到承諾要求的項目不得交付。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失信主體懲戒力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聯合獎懲機制。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區域評價制度。借鑒“區域能評+區塊能耗標準”“區域環評+環境標準”做法,在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等重點區域,全面組織實施投資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資源論證、防洪影響評價(或占用水域影響評價)、考古調查勘探、交通影響評價、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等事項的區域評價辦理工作,提出相關準入標準和負面清單。各地要進一步研究確定區域內其他行業準入標準及經濟技術指標,包括投資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基本指標和強制性指標等,并向社會公開。各地要充分發揮區域規劃作用,明確選定區域的發展方向、規模、結構和布局,選擇確定實施區域評價的具體事項,按程序組織區域評價,編制區域評價報告,明確區域評價成果適用范圍、條件和效力,并采取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鼓勵開展區域聯合評價,同一個區域內不同的評價事項,可以委托1家綜合性機構或由1家機構牽頭進行聯合評價,形成“多本合一”或者“多評合一”。
(二)建立承諾公示制度。各地應公開項目單位依法應當履行的審批事項。公開的主要內容以行政審批標準化服務指南為基礎,包括有關審批事項所依據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的名稱和相關條款,準予行政審批具體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以及企業對這些事項作出承諾的時限和法律效力等。企業自主決策參與承諾制改革。對于納入承諾制改革的投資項目,企業應當簽署承諾書。企業可以對應當履行的全部審批事項實行承諾,也可以選擇部分審批事項實行承諾。企業的承諾應通過指定場所、媒體由政府部門向社會進行公開。企業在承諾范圍內,按照國家規范和標準自主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并通過在線平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備勘察、咨詢、設計、測繪、檢測成果和施工、監理情況。對確需審批機關出具相關審批文件的,企業可按照行政審批標準化服務指南的要求補充相應申請材料,審批機關審核后辦理相關文件,企業原有承諾的法律效力不變。對不實行承諾的事項,依法履行行政審批。
(三)建立監管服務制度。切實加強全過程監管。企業簽署的承諾書及其報備的勘察、咨詢、設計、測繪、檢測成果和施工、監理情況是政府監管的依據。在項目準入時,重點審核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和標準作出承諾,是否按照承諾的標準和要求編制建設方案,是否依法依規選擇勘察、設計、評審、施工、監理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重點監管企業是否嚴格按承諾的標準、設計要求施工建設。加強和完善相關監督檢查及稽察、監測工作規范和標準,構建環境監測、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等領域的專業監測、智慧監管體系。依托在線平臺,建立項目全覆蓋、監管全過程的縱橫聯動協同監管體系。在項目竣工投產后,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及時排查并消除各種隱患。加快建設統一投訴舉報平臺,完善聯合執法機制。推行企業自愿、無償服務、高效合法的咨詢服務(代辦)制度。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建立省市縣多級聯動、競爭更加充分、信用評價更加合理的網上中介服務市場。
(四)建立聯合驗收制度。企業投資項目可以由政府部門組織聯合竣工驗收。在項目竣工后,企業按承諾事項或審批要求提交驗收申請。牽頭部門提供驗收告知服務,并按照統一受理、集中驗收、各司其職、限時辦結的原則,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聯合測繪、檢測,作出同意投產或使用、限期整改、全面整改等意見,測繪、檢測及驗收合格后依法頒發相關證照。企業投資項目也可以由企業自主組織竣工驗收,各地應落實牽頭部門提供驗收告知服務,一次性告知聯合驗收條件、標準、程序以及專項驗收的申請材料。企業需要政府部門參與驗收的,牽頭部門幫助協調落實。企業自主驗收結果應通過在線平臺向牽頭部門報備,牽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標準+承諾”對企業自主驗收結果及承諾兌現情況進行復核,確認承諾兌現無誤后,企業方可投入運行。推行項目建筑工程竣工測、驗合一制度。按照統一標準、聯合測繪,以測帶核、核審分離,多驗整合、依法監管的原則,由企業組織聯測聯核機構對竣工驗收必要的數據進行聯合測繪檢測,出具竣工測繪報告和專業檢測報告并向牽頭部門報備,作為有關部門辦理竣工核實驗收手續的依據。
(五)健全聯合獎懲制度。對未按承諾規定或審批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的企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并追究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測繪、檢測單位和其他參建社會中介機構的責任。將企業、參建單位和政府部門落實承諾行為信息記入信用檔案,并通過在線平臺和信用浙江網向社會公開披露。對信用狀況良好的信息主體,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在實施行政許可、項目支持、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采取激勵措施;對不良信息主體,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應根據具體實際,制定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建立承諾制改革協調推進機制,細化落實部門責任。鼓勵改革創新、支持履職擔當,建立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容錯免責機制。加強對承諾制改革執行情況的督查,切實抓好承諾制改革各項措施的落地見效。
(二)加強統籌推進。省級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本系統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及區域評價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制定區域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項目準入標準,并加強日常工作指導和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審改辦)要加快組織編制全省統一的投資項目權力清單和審批事項標準化服務指南,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范(標準)。加強承諾制改革評估,及時對承諾制改革進展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和跟蹤分析。對改革成效突出的地區,要及時總結經驗、宣傳推廣。
(三)加強信用建設。把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履行情況納入企業、個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五位一體的信用評價體系。建立承諾履行信用紅黑名單制度,推動市場性信用聯合獎懲,鼓勵實施行業性信用懲戒,全面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構建高效可評價的信用綜合監管體系,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切實保障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順利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7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