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人民政府關于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2025-06-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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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
縣市區
監督管理
通遼市人民政府關于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通政發〔2015〕71號)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委辦局:為加快推進全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根據《中共中
通遼市人民政府關于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通政發〔2015〕71號)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為加快推進全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中發〔2013〕9號)、《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盟市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4〕11號)、《通遼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通黨字〔2014〕7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機構、職能為重點,以建立上下貫通、權責明確、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為目標,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強化各級人民政府和監管部門責任,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進一步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務
--完善監管機構。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化妝品監督所更名為食品藥品監督執法支隊,重新核定人員編制;組建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中心,加掛市食品生產審評中心牌子。
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三局合一”原則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要真正合并,不準再分設,職能統一到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單獨設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旗縣市區,要保證有足夠的編制和人員履行職責。完善市場監督執法機構,將旗縣市區食品化妝品監督所更名為食品藥品監督執法大隊。
將蘇木鄉鎮食品藥品監管站與基層區域工商所整合,按照“一鄉一所”原則,組建市場監督管理所,不允許出現職能空缺,加掛食品藥品監督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各旗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所”主要負責人由旗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任命。每個蘇木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人員編制原則上不少于7名,較大中心鎮可設到10名。
各嘎查村、社區承擔協助食品藥品安全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設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1名,由村兩委班子指派人員兼任。
--加強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快市旗兩級食品藥品檢驗所實驗室建設,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加大檢驗檢測設備投入,重新核定人員編制,進一步健全技術支撐管理體系。旗縣市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加掛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牌子。
--保障經費投入。各旗縣市區、開發區要按照地方負總責的要求,保障涉及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執法辦案、監督抽檢等工作經費,并根據經濟增長狀況逐年適當提高。
--重視基礎設施建設。要保證各級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有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配足配齊執法裝備和快檢設備,滿足監管工作需要;要將蘇木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建設納入民生工程,制定建設標準,市旗兩級分級投入,開展基層標準化所創建工作,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建成并達標后的基層所予以獎勵。
三、監管責任
--地方政府負總責。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負總責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嚴格實施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制度,增加考核分值權重,對發生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實行“一票否決”。要切實抓好本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確保機構組建按時到位,各方面責任落實到位,各項工作無縫銜接。
--監管部門履職盡責。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農牧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加強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強化源頭治理,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同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無縫銜接;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等相關工作;各地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進一步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健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綜合監管能力。
--相關部門各負其責。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與監管部門密切協作的聯動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質監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商部門要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查處;商務部門要制定促進我市餐飲服務、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行業指導工作;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要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四、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要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旗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做好市場監督管理所的組建工作。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同級機構編制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要確保于2015年7月底前完成各項改革工作任務。凡因措施不力導致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不到位、逾期未完成改革任務的,要嚴肅追究地方人民政府責任。
--明確職責分工。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資產等后續整合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做好相應人員、編制的劃轉工作;發改、財政部門要根據機構整合、人員編制劃轉情況,做好各有關部門相關經費劃轉和核撥工作;人社部門要做好新增人員的調動、遴選、考錄及公開招聘工作。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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