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鼓勵企業進入場外市場掛牌上市的意見
2025-06-0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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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鼓勵企業進入場外市場掛牌上市的意見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為加快推進我市企業上市及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工作,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加
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鼓勵企業進入場外市場掛牌上市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我市企業上市及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工作,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造,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規范發展的意見》(皖政辦〔2013〕2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支持和鼓勵我市中小企業進入“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場外交易市場的重要意義
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柜臺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議價成交的市場,場外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3年1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6月19日經國務院批準擴容到全國,標志著我國場外交易市場建設步入快車道。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于2013年6月28日成功舉辦創立大會,于9月30日正式開業,是我省完善地方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是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舉措。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場外交易市場的重要意義,以國家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為契機,充分發揮場外交易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積極引導更多企業到場外交易市場募集資金,增強發展后勁,提高經濟效益,力爭近年內有一批企業在場外交易市場掛牌。
二、明確企業股權掛牌的基本條件
(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后備企業掛牌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后備企業掛牌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滿一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
3.股權清晰,治理機構健全;
4.合法規范經營,最近一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情形;
5.股東大會通過申請股份掛牌交易的決議,同意公司到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登記托管并接受監管,承諾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三、建立扶持獎勵優惠政策
(一)凡選擇在“新三板”或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上市的企業,在進行股份制改造時,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企業因掛牌上市而進行股份制改造,涉及產權變更的,工商、國土、房管等部門免收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稅收按照現行政策執行。其中,涉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需要辦理出讓手續的,國土部門應按照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原則報請同級政府批準。
2.企業并購、重組,涉及產權過戶的,按規定繳納稅費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入庫所在地政府全額獎勵給該企業。對在2015年12月31日前成功掛牌“新三板”或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且控股股東沒有改變的我市企業,對掛牌成功當年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超過上年度基數部分,由同級政府在企業掛牌的下一年度3月底之前一次性獎勵企業,主要用于固定資產投資和科技研發領域投入。
(二)擬掛牌企業投資新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發展用地,優先辦理項目審批、備案、核準或轉報手續。
(三)對符合條件的擬掛牌企業,市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科技局等有關部門在申報各類優惠政策及資金方面應給予優先支持。
(四)已掛牌上市成功的企業,所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有關部門應優先辦理項目開工相關手續,優先安排項目用地指標和環境容量指標。
(五)企業因掛牌“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所產生的券商或推薦商費用及審計、法律、評估等費用,由市政府全額支付。企業在“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以出售股份、定向增發、發行債券等形式獲取融資并全額投資于宿州本地的,市政府對掛牌“新三板”的企業,按照200萬元在扣除市政府前期支付的費用后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掛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的企業,按照100萬元在扣除市政府前期支付的費用后給予一次性獎勵。以上獎勵資金在市政府“企業上市專項資金”中列支。
(六)鼓勵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申請轉到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企業轉板上市視同在境內外成功上市,市政府比照《關于加快推進我市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宿政發〔2011〕5號),予以差額獎勵。
(七)各縣、區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相關扶持政策。
四、明確企業申請扶持獎勵條件
(一)注冊地和財稅關系在我市,符合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創新型產業等重點支持產業的中小企業。
(二)由各縣、區政府申報,在市政府金融辦(上市辦)辦理備案登記。
五、完善其他相關服務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企業改制進入“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上市有關政策的具體實施工作,主要包括:宣傳、發動、指導企業積極改制進入“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上市交易;市財政局負責受理企業獎勵申請及相關費用的支付,會同市政府金融辦等有關部門進行審核,落實有關獎勵政策。
(二)加快后備企業培育體系建設。積極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盈利能力強、成長性高、有掛牌上市意向的創新創業型后備企業,完善我市“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擬掛牌上市企業資源庫,并實行動態管理。分年度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重點企業,列為全市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對其傾斜扶持,強化指導。
(三)建立健全協作服務體系。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科技局、金融辦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協作服務體系和工作機制,在企業掛牌過程中,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整體聯動,形成合力,及時跟蹤企業發展的動態信息,做好綜合配套服務。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政府金融辦負責解釋,實施過程中上級國家機關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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