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強本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2025-11-2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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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強本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滬農委[2010]6號)各區縣人民政府,市
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強本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滬農委[2010]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有關委、辦、局:
為進一步貫徹《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現就本市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以下簡稱“三支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加強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健全“三支隊伍”
按照《決定》提出的“力爭三年內在全國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在現有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中,保留畜牧獸醫站牌子,增掛農產品質量監管部門牌子。以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為技術支撐,建立村級農業技術服務站點。并根據鄉鎮、村農業生產實際,合理確定“三支隊伍”的人員崗位職數,建立健全“三支隊伍”。
二、強化“三支隊伍”公益性職能,明確崗位職責
嚴格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強化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的公益性職能定位。根據農業經濟發展需求,在完善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隊伍職能的同時,重點明確新建立的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職能,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要求。
三、實行人員聘用管理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任的方式,選拔有實際工作能力的技術人員充實到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組建專職、兼職相結合的村級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和農產品質量監管人員隊伍,實行人員聘用管理。人員進出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辦理。鼓勵區縣或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人員或“三支一扶” 大學生到村級農業技術服務站點工作,以提高村級“三支隊伍”整體素質。
四、加大財政投入,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各級財政應加大對“三支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認真落實中央要求,將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中的人員工資、社會保險等人員經費以及履行職能所需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對村級農業技術服務站點所提供的公共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確保基層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加強“三支隊伍”人員繼續教育,提高為農服務水平
從2010年起,本市對“三支隊伍”從業人員實施統一的專業培訓和考核,逐步實行持證上崗,整體提升“三支隊伍”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不斷提高為農服務水平和履職能力。
六、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增強“三支隊伍”活力
建立適合各區縣特點的鄉鎮農業公共服務管理模式,切實解決條塊分割造成的管人和管事分離的問題。以區縣農業部門派出到鄉鎮的農業公共服務機構,人員和業務經費由派出部門統一管理,其人員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所服務鄉鎮政府意見。以鄉鎮政府管理為主的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其人員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區縣農業部門意見。
推行區縣農業主管部門、鄉鎮政府和農民三方共同參與的績效考評機制,建立“三支隊伍”聘用人員的考核檔案。將“三支隊伍”人員的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提供公共服務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考評結果要與工資報酬、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續簽聘約等掛鉤。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合理流動、充滿活力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
七、切實加強基層“三支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
建設基層“三支隊伍”,是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出的要求。本市農業、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三支隊伍”建設工作的協調和領導,從體制上保證“三支隊伍”的健全和穩定。各區縣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農業公共服務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基層“三支隊伍”建設,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鄉鎮政府要明確一名副鄉鎮長分管“三支隊伍”建設工作,各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要明確專人負責“三支隊伍”建設,保證本市基層“三支隊伍”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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