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
2025-06-07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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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莆政綜〔2016〕126號)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駐莆各有關金融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加強供給側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
(莆政綜〔2016〕12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駐莆各有關金融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部署,切實做好我市去杠桿工作,加強金融風險防范,促進經濟金融平穩健康發展,根據《福建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著力做好去杠桿、防風險、促轉型、助發展等工作,促進市場杠桿率總體下降,防范化解各類金融風險,維護經濟金融穩定;有效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推動金融業平穩健康發展,加快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底,我市非金融企業杠桿率進一步降低,資產負債結構進一步優化,直接融資占全部融資的比例達到30%。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量和效率持續提升,金融機構杠桿率更趨合理,地方銀行業機構資本充足率、證券期貨機構凈資本負債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等監管指標進一步改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準金融機構杠桿率符合監管要求。政府債務保持合理水平,符合置換條件的政府存量債務全部置換為政府債券。區域金融運行穩定,政府債務風險和金融風險總體可控,銀行不良貸款率力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
(一)降低非金融企業杠桿率。
1.充分發揮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引導企業根植本土,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聚焦主業,不搞多元化擴張,進一步鞏固提升核心競爭力;專注實業,不搞“脫實向虛”,穩健經營、理性投資、合理使用財務杠桿,保持合理的流動性和償付比率;堅守自我,審慎提供對外擔保,嚴格控制或有負債規模。鼓勵經營正常的企業調整融資結構,增加運用股權融資、股債結合等融資方式,控制杠桿率水平。資金周轉困難企業要通過瘦身自救、資產重組、盤活存量、收縮對外投資等方式化解風險,避免負債率過高導致企業運轉困難甚至關停倒閉。積極采取“三舊改造”“退二進三”以及土地收儲等措施,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幫助企業減輕財務負擔。(各縣(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國土局、住建局)
2.推動房地產去杠桿。貫徹落實有關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強化房地產行業風險監測,防范房地產高杠桿風險。規范房地產開發公司融資行為,引導加大資本金投入。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避免對房地產企業過度授信、多頭授信和關聯授信,規范信托、基金、理財等對房地產企業的融資行為。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房地產信貸壓力測試,加大對場外配資、“零首付”等違規操作的打擊力度,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各縣(區)管委會,市住建局、金融辦,各銀行業機構)
(二)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作用
1.支持企業發展股權融資。進一步挖掘與儲備上市后備企業資源,推動一批有實力、發展前景好的行業骨干企業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籌集發展資金,增強企業資本實力。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開展股權再融資,進一步優化資本結構,降低財務杠桿率。大力引導和支持民間資本通過參與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以股權投資方式進入實體經濟,增加企業資本金,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推動建立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直通對接機制,加強小微企業股權融資服務。積極引導保險資金通過股權投資計劃和股債結合等方式擴大對我市的項目投資。(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經信委、財政局、金融辦,市保險協會)
2.支持利用資本市場并購重組。大力推動并購重組,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引導具備條件的績優公司通過并購重組拓展產業鏈,優化產能結構,實現規模效應。支持主業盈利能力不強的上市公司通過處置變現無效資產、轉型升級主業等方式,改善公司經營狀況。鼓勵因行業產能過剩造成經營困難公司通過并購重組,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盈利能力。鼓勵由國有資本、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企業并購重組基金,支持并購重組基金積極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產業鏈整合等。(市經信委、發改委、財政局、金融辦)
(三)提高信貸供給與需求匹配度
1.提高信貸資源配置效率。規范金融創新業務,避免信貸資金在金融體系內自我循環、空轉套利。督促銀行業機構加強融資管理,引導信貸資金有效支持實體經濟,避免流向民間借貸、資本市場等高風險領域,嚴禁為脫離實體經濟、純粹以套利為目的的企業和業務活動提供融資。引導銀行業機構積極對接我市“十三五”發展規劃、“336”工程等重大發展戰略,綜合運用政策性金融、開發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手段強化資金要素保障。加強投貸聯動,開發科技金融和綠色金融產品,支持創新驅動和綠色發展。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不搞行業“一刀切”,對我市傳統行業、特色產業中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優質企業、轉型升級項目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市金融辦、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
2.有序退出無效信貸。嚴格控制“兩高一?!毙袠I的信貸規模,有序推進過度授信企業、產能過剩行業和“僵尸企業”的去杠桿工作。對過度授信、資產負債率過高但具備一定清償能力的企業嚴格信貸準入,對需要轉貸的企業做好壓力測試,在幫助企業維持基本經營的情況下,逐步降低企業杠桿率水平。支持企業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新增產能建設項目,一律不得給予授信;對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僵尸企業”,或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及落后產能,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破產的依法破產。(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市經信委,各銀行業機構)
3.改善薄弱領域信貸服務。構建完善政策性、商業性相結合的融資擔保體系,組建政府背景的擔保公司和行業性擔保公司,發揮好行業成長互助資金作用,健全小微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引導監管部門和銀行業機構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落實好盡職免責制度。健全“基礎金融不出村、綜合金融不出鎮”的服務體系,提升支農服務專業化水平,創新推廣土地承包經營權貸款等產品。落實金融扶貧“四單原則”,形成政府增信、龍頭幫扶、農民互助的金融精準扶貧體系,突出做好基礎設施金融扶貧、產業金融扶貧,做好黨員創業、婦女創業、青年創業、生源地助學貸款等金融服務工作,增強貧困村和貧困戶“造血”功能。(市經信委、金融辦、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
(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支持優勢企業引入各類低成本的資金。擴大企業應急保障周轉資金規模和運用范圍。進一步推動銀行業機構根據企業真實風險狀況合理確定信貸評級,利率合理定價,維護常態利率定價秩序。引導銀行業機構創新還款方式,大力推廣“無間貸”等無還本續貸產品,擴大無還本續貸業務的適用范圍和占比。完善無還本續貸的政策配套,完善抵押登記辦理流程,實現抵押權無縫對接。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嚴禁銀行業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清理和降低企業融資過程中的資產評估、審計、抵押登記、擔保及反擔保等環節的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市經信委、金融辦、物價局,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
(五)強化金融業企業杠桿管理
1.強化金融業企業杠桿管理。引導、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及時補充資本金,改進杠桿管理和流動性風險管理。進一步提高農村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拓寬資本補充渠道,督促實施審慎分紅政策加強內源性資本積累,通過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渠道補充資本,支持農村信用社加快改制農商行步伐。高度關注農村中小銀行流動性風險,督促提升對流動性風險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引導銀行業機構拓寬負債渠道,提升主動負債能力,優化負債結構。通過引導負債端利率下行帶動資產端利率降低,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扶貧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銀行業機構要強化輕資本發展意識,加強創新業務、表外業務、同業業務管理,推動去杠桿、去通道、去鏈條,防止資金空轉和監管套利。提高保險機構償付能力,確保杠桿率全面達標。對杠桿偏高的金融機構,采取減少風險資產、規范同業業務、控制新增投放及表外業務過度擴張等措施,降低資產規模和業務風險級別。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降低資本占用。(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各縣(區)管委會,市金融辦、發改委、經信委,市保險協會)
2.強化金融機構風險監管。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會同駐地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金融業企業風險防范協同工作機制,落實國家去杠桿工作部署,強化金融風險監測分析和管理,指導杠桿率偏高的金融業企業減少風險資產、補充權益資本。推動銀行業機構重塑風險文化,強化內控管理,構建全面、長效的風險管理機制。督導銀行業機構對集團客戶、關聯企業實行集中統一授信,防范多頭授信、過度授信導致的杠桿率上升。加強證券、期貨機構的融資融券和資產管理等業務風險控制,壓降證券投資業務杠桿水平。持續關注新型場外配置活動風險,有序規范涉嫌配資的私募資產管理產品。促進保險公司資產配置合理化,加強對保單質押貸款等業務的監管。積極應對滿期給付與退保風險,密切關注外部交叉風險、壽險費率改革和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實施對人身險行業的影響。(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市保險協會)
(六)規范地方債務和融資平臺管理
1.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實行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全覆蓋,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新機制。根據財力狀況、債務余額、債務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債務限額,將政府債務控制在限額之內。引導、督促債務率較高的縣(區)適度控制新增債務規模。嚴禁各級政府在限額之外通過企業舉借政府債務、違法違規為企業舉債提供擔保。進一步優化債券發行期限,與項目實際收益期限形成匹配,防范債務的流動性風險。妥善處理政府或有債務,對確需政府代償的或有債務,要將代償部分納入預算;對確需轉化為政府債務的,按程序報批后予以轉化;新增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范圍內,根據擔保合同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各有關銀行業機構要積極做好提前置換未到期銀行貸款等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存量債務置換工作。(市財政局,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各縣(區)管委會,各有關金融機構)
2.規范融資平臺公司運作。劃清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界限,融資平臺公司舉借的債務不得納入政府債務。進一步完善融資平臺公司有效監管機制,加快推動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向商業化轉型,進一步整合優質資產并注入到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改造、培育、做大成為有實力、流動性充分的地方投資主體,增強造血功能。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改造,爭取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減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有效化解風險。(市財政局,莆田銀監分局,各縣(區)管委會)
(七)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
1.做好“一企一策”分類幫扶。加快構建政府牽頭、監管引導、協會會商、企業自救、銀行幫扶“五位一體”的困難企業協同幫扶處置機制,建立困難企業分類名單庫,“一企一策”、“一業一策”制定分類幫扶處置措施,綜合運用延緩追償、擔保替換、兼并重組、破產重整、以物抵債、打包轉讓等多種方法予以幫扶和處置。通過落債重組、維持存量授信、挖掘替代增信等手段斬斷擔保鏈條。堅定不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并購重組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引導具備條件的績優公司通過并購重組拓展產業鏈,優化產能結構,實現規模效應;鼓勵由國有資本、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企業并購重組基金,支持并購重組基金積極參加企業并購重組、產業鏈整合、破產重整等。銀行業機構要建立健全銀行債權人委員會制度,加強信息共享、方案協商和行動協調,避免單邊行動造成整體幫扶失效;探索通過銀團貸款或建立聯合授信機制等方式幫助困難企業近期解危、遠期解困。(各縣(區)管委會,市經信委、金融辦,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各銀行業機構)
2.加快不良貸款處置。增進政司銀企四位一體工作合力,大力推進重點區域、重點機構、重點企業化險工作。支持銀行業機構進一步爭取和用好風險化解處置政策及不良貸款處置指標額度,綜合運用清收、核銷、轉讓、重組等手段加快處置。地方法人機構要加大核銷力度,做實利潤,避免不良資產累積。鼓勵銀行業機構加快不良資產打包轉讓,爭取早組包、多組包、快組包。探索多元化重組方式,通過貸款主體、品種、期限和還本付息、擔保方式重組,盤活信貸資產。商請法院開辟金融案件“綠色通道”,設立金融案件審判庭,進一步優化立案、送達、保全、審理程序,健全集中管轄、終結本次執行、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等機制。出臺以物抵債財政獎勵等支持政策。(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市法院、金融辦,各縣(區)管委會,各銀行業機構)
3.防范化解債券風險。全面排查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區域集優債、企業債和公司債等債券風險,利用第三方信息系統加強債券違約風險監測,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及時向企業進行風險提示,對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重大資產重組、未及時披露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各地政府要建立健全企業發債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對較大的債券風險要重點關注,“一企一策”制定防范和處置風險方案,妥善處置企業兌付風險,防止相關企業出現債務危機。(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各縣(區)管委會)
(八)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1.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加快建設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等不誠信行為。各銀行業機構加強同業信息共享,加大對債務人資金流向的追查力度。要嚴格區分騙貸與銀行審查不嚴、內控缺失的邊界。鼓勵及時向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報送涉嫌逃廢債企業和個人信息。各級政府要將故意隱匿和轉移資產、假倒閉、假破產、偽造租賃合同、刻意脫保、“失聯”乃至逃逸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列入“黑名單”,通過各種媒介予以曝光。建立法院、政府有關部門和銀行業機構聯合制裁機制,通過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國出境、停止銀行賬戶結算服務等多種手段加大懲處力度。(各縣(區)管委會,市法院、公安局、金融辦,各銀行業機構)
2.加強準金融機構監管。健全省、市、縣三級聯合監管體制,完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準金融機構信息報送和監測系統,推行分類監管評級,強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不斷提升機構營運水平和風控能力。嚴控準金融機構杠桿率過度增長,嚴禁非法吸收存款和違規高利放貸,切實防范風險。(市經信委、金融辦,各縣(區)委管會)
3.加大互聯網金融整治力度。按照《福建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強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以及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等互聯網金融領域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清理。引導互聯網金融市場主體遵循服務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目標要求,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合格投資者、網站平臺安全、個人信息保護、防范金融犯罪等方面監管規定,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規范發展。(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區)管委會)
4.規范交易場所管理。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審慎審批”的原則,提高設立交易場所的門檻條件,嚴格準入把關。建立高效的交易場所監管協作機制,健全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有效性。加大交易場所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力度,督促交易場所完善交易制度和規則,提高風險防控水平;重點查處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違規開展業務,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加強交易場所業務創新指導,強化產品風險提示,做好投資者教育及保護工作。加快全市交易場所清算中心、外部監測信息系統建設,推動全市交易場所實行集中統一的登記結算制度,從源頭上建立交易場所違規問題快速發現與處置機制。(市金融辦、工商局,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各行業管理部門,各縣(區)管委會)
5.嚴厲打擊非法集資。規范民間融資行為,探索通過風險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載體吸納民間游資。將債務性資金引導轉化為股本性資金。加快推進非法集資監測預警信息平臺建設,進一步加強非法集資日常監管和信息收集,及時研判預警各類苗頭性風險。做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非法集資廣告的清理排查工作,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的傳播和擴散。按照嚴厲打擊、分類處置原則,壓增量、減存量。高度關注新發案件風險,做到底數清楚、研判準確、處置妥善。做好跨區域大要案的處置工作,落實屬地維穩責任,暢通投資者訴求渠道,引導投資人依法理性維權,穩妥推進案件處置進程。(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區)管委會)
三、組織保障與督查推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將本地區的去杠桿工作作為重點任務,健全工作機制,充實機構人員,統籌推進和組織實施去杠桿工作。各有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和企業加快推進去杠桿工作,做好風險防范。
(二)加強監測預警。綜合運用信息化等多種手段加強去杠桿風險監測和金融風險預警,密切關注去杠桿對各個行業、企業資金鏈以及市場波動的影響,通過市場監測、風險排查、督促檢查、投訴舉報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風險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介入、早處置。
(三)加強協調配合。市金融辦、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 住建局、商務局等部門和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及各縣區地方政府要建立去杠桿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定期溝通會商,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去杠桿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妥善處置各類風險,推動去杠桿工作有序開展。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去杠桿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引導企業和金融機構充分利用國家有關政策,結合自身實際做好去杠桿工作。同時,大力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加強金融風險警示教育,提高金融風險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有效性。
(五)加強考核督查。將去杠桿工作以及政府債務風險和區域金融風險等防范化解工作列入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考核范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去杠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計劃,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和進度安排,分階段設立考核指標,抓緊推進落實去杠桿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督查方案,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工作目標及完成時限,對各級各有關部門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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