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意見
2025-08-0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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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意見(青政辦發〔2006〕51號2006年6月16日)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為大力開拓農村市場,加快推進我市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意見
(青政辦發〔2006〕51號 2006年6月16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大力開拓農村市場,加快推進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的要求和商務部關于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工作的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重要意義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是運用連鎖經營現代流通方式,按照規范標準在農村建設新型農家店,進一步完善農村商業服務設施,構建符合農村經濟發展需要,以城帶鄉、城鄉一體的現代流通網絡。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對于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提高農村流通現代化程度,開拓農村市場,縮小城鄉差距,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采取切實措施,全面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加快構建城鄉暢通的現代流通網絡,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政府推動、政策扶持為助力,引導支持具有品牌、管理、配送優勢的大中型流通企業,充分利用農村商業、供銷社、農技服務站、糧店、郵局等網絡,通過兼并、聯合、加盟等方式改造或新建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和農產品連鎖經營,推進放心超市進鎮(街道),放心店進村(居),構建以區市級店為龍頭、鎮級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體系,大力開拓農村市場,改善農村消費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發展目標:在2005年城陽、膠南、膠州試點建設標準化農家店600家的基礎上,2006年,在嶗山、城陽、黃島三區和五市全面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立改造標準化農家店1000家,累計達到1600家,覆蓋70%的鎮(街道)和30%的行政村;2007年,建立改造標準化農家店累計達到3000家,覆蓋90%以上的鎮(街道)和50%的行政村。到2010年,通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全市農村鎮鎮有放心超市,村村有連鎖便利店,農村流通現代化程度明顯提高,新型經營業態繁榮發展,城鄉一體化現代流通體系基本建立。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標準化農家店建設
1.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各區市要根據本地實際,結合村鎮規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按照農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制定本地“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發展規劃和項目計劃,加快構筑區(市)、鎮(街道)、村三級商品流通網絡。區(市)級商業中心主要圍繞強化龍頭帶動作用,培育建設規模較大、業態先進、功能齊全的大中型商業設施,增強對鎮(街道)、村級店的輻射帶動作用;鎮(街道)級農家店建設,選址應在駐地中心區域,應具備對村級店提供采購、配送、業務指導等管理服務功能;村級農家店,應設在自然村和行政村,主要滿足農民就近購買日用消費品和簡易生產資料的需求。農家店的建設要按照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分步實施、協調發展的原則有序推進。2006年,全市16個重點小城鎮及首批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點鎮、村,要率先完成新型農家店的規劃與建設。
2.多種形式建設,規范發展。各區市要積極支持具備誠信經營資質和較強實力的大中型流通企業積極參與農家店建設,要充分利用農村商業、供銷社、農技服務站、郵局等現有網絡,多種形式加快改造建設。一是引導城市具有品牌、管理、商品配送優勢的大中型流通企業,通過直營連鎖方式在農村建設農家店和配送中心,或通過加盟的方式整合改造鄉村商業網絡;二是鼓勵縣域、農村具備條件的流通企業,利用原有的商品分銷渠道,引入連鎖機制,建立配送中心,規范改造標準農家店;三是支持農村商業網點通過自愿連鎖的方式,建立新型營銷網絡。農家店建設要符合國家頒布的《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和《農資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要采用開架式新型營銷方式,并做到統一標識、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經營管理、統一商品價格、統一服務規范等“六統一”,保證經營商品質量,杜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標準化農家店經驗收合格后,由市經貿委統一加掛商務部“萬村千鄉” 農家店標識。
(二)加強配送中心建設
商品配送中心建設,是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核心,各主體企業要從組織機構、專業人員、設施設備等方面健全配送體系,完善連鎖經營機制,確保農家店經營商品實現統一采購、統一配送,原則上日用消費品農家店統一采購、配送率達到60%以上,農資農家店統一采購、配送率達到70%以上。要加強連鎖總部對農家店的服務管理,充分發揮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實現規模效益,不斷提高農家店運營質量。要加快直營店向加盟店集中區域的發展步伐,鼓勵支持企業在鎮(街道)以直營方式投資建設“店配合一”農家店,發揮對村級店的輻射帶動作用。要重視和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和管理體系建設,建立第三方供應鏈管理系統和電子商務平臺,降低運營成本,實行規范化管理。促進主體企業和“農家店”健康持續發展。
(三)不斷拓展農家店服務功能
積極引導農家店增加服務項目,擴展服務功能,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更多的實惠,做到貼近農民、服務農民、扎根農民。要根據農民的需求,積極組織物美價廉、適銷對路的商品,擴大品種,強化服務,切實做好日用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經營。要把組織工業品下鄉與農副產品進城結合起來,探索利用農家店的配送體系,實行雙向流通,解決農民“賣難”問題。要積極搭建綜合服務平臺,以具備一定條件的農家店為載體,進一步拓展服務內容,探索建立集日用生活品銷售、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副產品收購以及文化、科教、中介代理于一體的綜合購物區或綜合服務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是一項關系農民切身利益和農村長遠發展的民心工程。為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各有關部門組成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負責全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配合落實。三區五市要把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列入當地政府的重要工作,落實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工作機構和責任分工,要建立有效的服務支撐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確保“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發展目標的實現。各區市流通主管部門要根據商務部總體部署和全市統一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定計劃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開展。要做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建設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督查,建立工作調度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促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持續穩定發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積極爭取并用好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專項扶持政策,做好支持資金的落實、使用和監督,強化項目驗收和復查機制,確保國家投入資金真正發揮作用。對試點企業在2006年建設并經驗收符合國家頒布的《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和《農資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的日用消費品農家店和農資農家店項目,享受國家農家店資金補助,每個鄉級店補助3000元,每個村級店補助4000元;對試點企業建設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金融機構中長期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予以一年貸款利息補助,貼息率不超過4%。
2.從2007年開始,市財政在預算中安排一定數額的專項資金,對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給予適當支持,用于標準化農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設等方面的補助(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各區市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積極支持流通企業按照發展規劃要求,投資建設新型農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發展現代流通網絡,對貢獻突出的企業給予獎勵。
(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各級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把生產、流通環節商品質量關,加強市場監管,依法打擊農村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為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創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對連鎖龍頭企業及其加盟店的檢查要注重效能、講究質量,避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各有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積極為企業在農村發展連鎖經營、建設農家店和配送中心,提供方便,排憂解難,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相關政策,加快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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