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2025-06-0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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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平政〔2009〕29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平政〔2009〕2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63號)和國務院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為原則,以改善農村環境質量為根本出發點,以清潔家園、清潔水源、清潔田園為基本任務,強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促進農業資源綜合利用,分類指導,試點示范,努力建設生產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二)總體目標。到2010年,力爭全市建成國家級生態縣1個、省級環境優美鄉(鎮)6個、省級生態文明村60個、市級生態文明村120個;建成一批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廢棄物污染處理與資源化利用設施,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廢物處理(資源化)率達到70%以上;推廣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技術,打造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品牌;推廣普及先進的化肥、農藥施用技術,化肥、農藥利用率提高10%以上;農村85%以上人口飲上安全潔凈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75%,農村清潔能源普及率提高10%以上。
到2015年,通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農村環境污染得到較好的控制,生態環境的保護、恢復與建設取得較大進展,重點區域環境質量明顯好轉,農村居住地環境“臟、亂、差”問題得到治理,農村飲水安全狀況得到改善,規模化養殖業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實,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境意識得到提高,農民生產、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二、緊緊圍繞農村環保工作重點,著力解決農村突出的環境問題
(一)切實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建設。以建設“清潔水源”為目標,結合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搞好水源保護區保護與合理利用。要制訂切實可行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保護目標和管理責任,切實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水利部門負責抓好農村供水和人畜飲水工程建設、做好村民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監測和評估,及時掌握水源地水質變化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村生活飲用水達到衛生標準。環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掌握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對集中飲用水水源要劃定保護區,重點抓好環境保護、水質監測與管理,嚴禁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對分散供水水源要加強周邊環境的保護和監測,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發生。衛生部門負責做好村民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衛生技術評估工作。
(二)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染治理。以建設“清潔家園”為目標,積極開展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引導農民開展村莊綠化,改變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環境,逐步消滅“污水亂潑、垃圾亂倒、糞土亂堆、柴草亂垛、畜禽亂跑”的現象。建設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小城鎮和農村污水治理的指導,在有條件的小城鎮和規模較大的村莊開展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試點工作,對居住分散、經濟條件較差村莊的生活污水開展污水處理試點工作;建設、農業、環保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垃圾污染治理的指導,積極引導農村建立垃圾站,實行生活垃圾定點存放,逐步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運輸、縣處理”的垃圾處理方式,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衛生部門要按照國家農村戶廁衛生標準,通過開展改廁,逐步推廣使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條件。發展改革和農業部門要把農村污染治理、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與發展清潔能源結合起來,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提高建設標準,實行“一池三改”,推廣“豬-沼-果”、“四位一體”等能源生態模式,逐步改善農村能源結構。
(三)嚴格控制農村地區工業污染。要積極組織開展農村工業污染源的現狀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加大監管力度,嚴格取締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項目。堅持有計劃開發礦產資源,嚴禁私采亂挖行為,對生態已遭到破壞的礦區要采取生態修復措施。對影響、干擾農村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污染源,實施限期整改或搬遷;對不按規定進行環保審批、沒有建設污染處理設施和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堅決整治或取締、關停。要加強農村新建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防治工業污染向農村轉移。同時,結合鄉(鎮)發展規劃,對鄉(鎮)企業進行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劃定鄉(鎮)產業集聚區,以利于污染集中治理。
(四)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9號令)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依法限期關閉、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改變人畜混居現狀,改善農民生活環境。發展改革、環保、畜牧等部門要鼓勵建設生態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通過發展沼氣、生產有機肥和無害化畜禽糞便還田等綜合利用方式,實現養殖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對新建、改建、擴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環保部門要監督其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進行建設,對現有超標排污企業必須限期治理到位。禁止在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網箱、圍欄養殖;嚴禁向庫區及其支流水體投放化肥和動物性飼料。
(五)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以建設“清潔田園”為目標,綜合采取技術、工程等措施,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提高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能力。農業部門在做好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礎上,要全面摸清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和農村生活產生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排放量及其去向。摸清農業污染物排放規律和主要影響因素,掌握農業污染的動態變化趨勢,為合理規劃農業生產布局、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從源頭上控制農業污染提供科學依據。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積極引導農民科學施用化肥、農藥,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推行田間合理灌排,發展節水農業。鼓勵農膜回收再利用。積極推行秸稈還田、以秸稈為主要原料的秸稈沼氣、秸稈氣化、秸稈發電、秸稈生產飼料肥料等,嚴禁露天焚燒。
(六)積極防治農村土壤污染。環保部門要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狀況的調查,摸清土壤污染現狀,建立適合我市實際的土壤環境質量監管體系。加強對主要農產品產地、污灌區、工礦廢棄地等區域的土壤污染監測和修復示范。農業部門要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加大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力度和生產基地灌溉水源、農藥和化肥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七)加強農村自然生態保護。以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功能為重點,努力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的農村生態環境。加強對礦產、交通、水力、旅游和新農村建設等開發建設活動的監管,防止出現新的人為破壞生態環境現象。重視自然恢復,保護天然植被,加強村莊綠化、庭院綠化、街道綠化、農田防護林、水土保持和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加快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嚴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強水域生態系統的保護,逐步恢復農村地區水體的生態功能。
(八)大力開展生態示范創建活動。把生態示范創建工作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引導一批生態環境良好、經濟實力強的縣(市)、鄉(鎮)、村率先創建生態縣(市)、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文明村,推動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全面開展。
三、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長效機制
(一)建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要把農村環境保護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積極創新農村環境管理政策和機制,探索建立縣(市)區、鄉(鎮)主要領導全面負責的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制;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依靠科技,創新機制;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的原則,逐步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和“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環保牽頭、部門協同、聯合推進”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機制。
(二)建立健全農村環保投入機制。市政府每年將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實行“以獎促治”、“以獎代補”、“以獎代投”等鼓勵政策,支持集中整治污染嚴重的突出環境問題。對創建成功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生態示范縣(市)的,獎勵縣(市)政府50萬元;創建成功國家級、省級環境優美鄉(鎮)的,分別獎勵鄉(鎮)政府20萬元;創建成功國家、省、市級生態文明村的,分別獎勵每村5萬元、3萬元和2萬元。各縣(市)、區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經費支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和示范項目,市級各相關部門專項資金也要安排支持和配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重點支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質改善和衛生監測、農村改廁和糞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機食品基地建設、農村環境健康危害控制、外來有害物種入侵防控及生態示范創建的開展。
(三)加強農村環保基層隊伍和能力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強縣級環保機構和能力建設,積極推進鄉(鎮)建立環保機構,推廣葉縣建立縣、鄉、村三級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的經驗,各鄉(鎮)成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及環保所,各村明確一名村兩委會成員為環保專干,縣、鄉、村分別組建環保協會,把環保工作深入到鄉村第一線,逐步建立覆蓋全市農村的環境管理組織體系,以適應當前環境保護特別是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要加強對鄉村干部環保法制意識的教育,有效防止因干部意識不到位而發展或引進污染環境的行業;要制定和完善村規民約,組織村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工作重心要適當向農村傾斜,重點加強環境監察的硬件設施、技術手段和人員隊伍建設,逐步建立較為完善的農村環境預警監控體系,使城市環保與農村環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四)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群眾環保意識。加強農村環保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和普及農村環境保護知識、環境安全知識和環境法律知識,不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環保意識,積極投入到清潔家園、清潔水源、清潔田園行動中,營造“保護環境,從我做起”的良好社會氛圍。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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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現就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全面提高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水平(一)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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