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
2025-11-2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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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南政綜〔2016〕150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
(南政綜〔2016〕15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部署和《福建省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去杠桿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經濟金融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南平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落實國家、省上總體工作部署,堅持“有扶有控,區別對待”的原則,著力做好去杠桿、防風險、促轉型、助發展等工作,有序降低杠桿率水平,防范化解各類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社會穩定;有效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平,推動金融業平穩健康發展,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底,我市金融機構存貸比更趨合理,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進一步改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杠桿率符合監管要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量和效率持續提升,信貸服務持續改進,新增直接融資占全部新增融資的比例達到20%,企業資產負債結構進一步優化,杠桿率和融資成本進一步降低。政府債務保持合理水平,符合置換條件的政府存量債務全部置換為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融資成本明顯下降,力爭控制在基準利率上浮15%以內。區域金融運行穩定,政府債務風險和金融風險總體可控,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力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
(一)降低市場主體杠桿率
1. 推動企業去杠桿。充分發揮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專注實業,聚焦主業,進一步鞏固提升核心競爭力,通過做“減法”降低融資杠桿。鼓勵經營正常的企業調整融資結構,增加運用股權融資、股債結合等融資方式,控制杠桿率水平。資金周轉困難企業要通過資產重組、收縮投資、出售非主業資產等方式適度“瘦身”,避免負債率過高導致企業運轉困難甚至關停倒閉,積極采取“三舊改造”、“退二進三”以及土地收儲等措施,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幫助企業減輕財務負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金融辦、國土資源局、住建局〕
2. 推動金融機構去杠桿。引導、督促農信社、農商行、村鎮銀行等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補充資本金,提高資本充足率,降低杠桿率,督促個別風險較高的行社引入戰略投資者,減少利潤分配,加快重組改制步伐。對杠桿偏高的金融機構,采取減少風險資產、規范同業業務、控制新增投放及擴張表外業務等措施,降低資產規模和業務風險級別。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降低資本占用。〔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市金融辦、發改委、經信委、農村信用社南平辦事處〕
3. 推動房地產去杠桿。強化房地產行業風險監測,防范房地產高杠桿風險。引導房地產開發公司加大資本金投入,避免對房地產企業過度授信、多頭授信和關聯授信,規范信托、基金、理財等對房地產企業的融資行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尤其要通過支持商業辦公商品房去庫存,降低相關房地產企業的杠桿率水平。在風險可控范圍內適當降低購買商業辦公商品房貸款門檻,合理確定貸款利率;開發商業辦公商品房租賃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產品,支持房地產企業自持物業,將庫存商品房改售為租,盤活資產,回籠資金。〔南平銀監分局、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金融辦、農村信用社南平辦事處,各銀行業機構〕
(二)加強地方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管理
1. 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實行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全覆蓋,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新機制。根據地方政府財力狀況、債務余額、債務風險等因素,依法合理確定政府債務限額。基礎設施建設等政府性項目和國企融資要引入競爭機制,著力降低融資成本。引導、督促債務率較高的縣(市、區)適度控制新增債務規模。嚴禁各級政府通過企業舉借政府債務,或違法違規為企業舉債提供擔保。進一步優化債券發行期限,與項目實際收益期限形成匹配,防范債務流動性風險。各有關銀行業機構要積極做好提前置換未到期銀行貸款等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存量債務置換工作。〔市財政局、國資委、金融辦、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有關金融機構〕
2. 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劃清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界限,融資平臺公司新增舉借的債務不得納入政府債務。對于劃轉到平臺公司名下已納入政府債務的,由財政納入預算,統籌還本付息。進一步完善融資平臺公司有效監管機制,加快推動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向商業化轉型,進一步整合優質資產并注入到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改造、培育、做大成為有實力、流動性充分的地方投資主體,增強造血功能。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改造,有效化解風險。〔市國資委、財政局、南平銀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
(三)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作用
1. 支持企業發展股權融資。進一步挖掘與儲備上市后備企業資源,推動一批有實力、發展前景好的行業骨干企業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籌集發展資金,提高企業的權益類融資比率,3年內新增權益類融資20億元,力爭全市上市企業超過8家,累計募資12億元,總市值達到900億元,新三板掛牌企業達到30家。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開展股權再融資,進一步優化資本結構,降低財務杠桿率。大力引導和支持民間資本通過設立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參與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以股權投資方式進入實體經濟,增加企業資本金,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推動建立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在南平設立營運中心,加強掛牌企業及小微企業股權及債權融資服務。積極引導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保險資金通過股權投資計劃和股債結合等方式擴大對我市的項目投資。推進在延平區設立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試點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保險業協會〕
2. 支持利用資本市場并購重組。引導具備條件的績優公司通過并購重組拓展產業鏈,實現規模效應。鼓勵因行業產能過剩造成經營困難的公司通過并購重組、轉型升級,提升盈利能力。鼓勵由國有資本、民營資本發起設立企業并購重組基金,積極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產業鏈整合,力爭在2018年前實現并購重組或破產重整困難企業4家以上。(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金融辦)
(四)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
1. 有序退出無效信貸。加快過度授信企業和“僵尸企業”的去杠桿工作。對過度授信、資產負債率過高但具備一定清償能力的企業嚴格信貸準入,對需要轉貸的企業做好壓力測試,在幫助企業維持基本經營的情況下,逐步降低企業杠桿率水平,實現信貸平穩退出。支持企業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新增產能建設項目,一律不得給予授信;對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僵尸企業”,或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及落后產能,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破產的依法破產。(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各銀行業機構,市經信委)
2. 優化信貸資源配置。警惕、防范信貸資源“脫實向虛”、“貸長貸大”引發的資源配置扭曲問題。引導銀行業機構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不搞行業“一刀切”,對傳統行業中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優質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引導銀行業機構持續加大對我市主導產業填平補齊、戰略性新興產業倍增計劃、重點產業提質增效、綠色經濟產業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持續做好補短板項目、工程包項目的信貸服務,支持政策性銀行用好用足抵押補充貸款(PSL)資金,提供更優質金融服務。引導銀行業機構加強投貸聯動,開發科技金融和綠色金融產品,支持創新驅動和綠色發展。(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市經信委、科技局、金融辦,各銀行業機構)
3. 改善薄弱領域信貸服務。建立合理的銀擔風險共擔機制,積極構建政策性、商業性相結合的融資擔保體系,提高小微企業貸款獲得率。加強市、縣兩級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提升增信增貸能力,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用于增加市本級政府性的南平市融橋擔保公司資本金。支持銀行業機構根據自身風險偏好、風險管理水平和各地經濟金融環境,創新抵押方式,適當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網點、資金、服務下鄉,深化農村“兩權”抵押貸款和農業生產設施抵押貸款試點,提升“三農”金融服務水平。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形成政府增信、龍頭幫扶、農民互助的金融精準扶貧體系,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金融服務。(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市經信委、金融辦、農業局、林業局,各銀行業機構)
(五)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各銀行業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堅決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嚴禁“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變相收費或提高利率的行為。擴大市、縣兩級政府設立的企業應急轉貸資金使用范圍和使用規模,引導銀行業機構繼續擴大“無間貸”、“連連貸”等無還本續貸產品的適用范圍和占比,降低企業“過橋”成本,根據企業真實風險狀況合理確定信貸評級。進一步推動銀行機構利率合理定價,改進績效考核機制,避免利潤目標過高引發基層分支機構層層加碼,抬高企業融資成本。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同業存單和大額存單,通過引導負債端利率下行帶動資產端利率降低。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人民銀行合意貸款、扶貧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實體經濟提供更低成本的融資服務。〔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各銀行業機構,市財政局、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防范和化解企業信貸風險
1. 做好困難企業分類幫扶。通過并購重組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切實做好困難企業幫扶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困難企業協同幫扶處置機制,組建、配強工作團隊。建立困難企業分類名單庫,通過“一企一策”方式,綜合運用延緩追償、停息重組、擔保替換、兼并重組、破產重整、以物抵債、打包轉讓等“組合拳”開展分類幫扶處置。銀行業機構要建立健全銀行債權人委員會制度,完善信息溝通和表決機制,在化解信貸風險時保持步調一致,避免單邊行動造成整體幫扶失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南平銀監分局、市經信委、國土資源局、住建局、金融辦,各銀行業機構〕
2. 加快不良貸款處置。各銀行業機構積極向上級行爭取不良貸款“控新化舊”的政策支持,采取多種方式處置不良貸款,進一步爭取不良貸款核銷和打包指標。鼓勵銀行業機構加快不良資產打包轉讓,爭取早組包、多組包、快組包,并結合處置需要,盡可能組成分地區、分行業的不良資產包。積極爭取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省資產管理公司幫助轄區銀行業機構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在審慎穩妥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探索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商請法院開辟金融案件“綠色通道”,加快金融案件審執,為打包、核銷創造條件。支持銀行以物抵債,用好各地政府加快出臺以物抵債的扶持政策。市司法局、金融辦和市法院指導幫助市銀行業協會設立金融債權糾紛調解委員會,幫助銀行清收不良貸款。〔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南平銀監分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金融辦、銀行業協會,各銀行業機構〕
3. 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加快建設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等不誠信行為。各銀行業機構加強同業信息共享,加大對債務人資金流向的追查力度,及時向當地政府報送涉嫌逃廢債企業和個人信息。各縣(市、區)政府要將故意隱匿和轉移資產、假倒閉、假破產、偽造租賃合同、刻意脫保、“失聯”乃至逃逸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列入“黑名單”,通過各種媒介予以曝光。建立法院、政府有關部門和銀行機構聯合制裁機制,通過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國出境、停止銀行賬戶結算服務等多種手段加大懲處力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銀行業協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安局、發改委、金融辦〕
(七)維護區域金融穩定
1. 強化金融機構風險監管。加強銀行貸款“三查”管理,嚴控高杠桿、高風險融資項目,不斷提高風險防控能力。規范銀行機構運用理財資金,確保銀行機構按照審慎管理要求計提各項撥備,做好加權風險計量,防止過度授信。加強證券、期貨機構的融資融券和資產管理等業務風險控制,壓降證券投資業務杠桿水平。持續關注新型場外配資活動風險,有序規范涉嫌配資的私募資產管理產品。規范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人身險業務,加強對保單質押貸款等業務的監管。積極應對滿期給付與退保風險,密切關注外部交叉風險、壽險費率改革和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實施對人身險行業的影響。(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銀監分局、保險業協會)
2. 加強類金融機構監管。健全市、縣兩級聯合監管體制,完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類金融機構信息報送和監測系統,推行分類監管評級,強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不斷提升機構營運水平和風控能力。嚴控類金融機構杠桿率過度增長,嚴禁非法吸收存款和違規高利放貸,切實防范風險。〔市經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
3. 防范化解債券風險。全面排查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區域集優債、企業債和公司債等債券風險,利用第三方信息系統加強債券違約風險監測,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及時向企業進行風險提示,對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重大資產重組、未及時披露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各地政府要建立健全企業發債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對較大的債券風險要重點關注,“一企一策”制定防范和處置風險方案,妥善處置企業兌付風險,防止相關企業出現債務危機。〔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
4. 加大互聯網金融整治力度。按照《南平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強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以及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等互聯網金融領域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清理。引導互聯網金融市場主體遵循服務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目標要求,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合格投資者、網站平臺安全、個人信息保護、防范金融犯罪等方面監管規定,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規范發展。〔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
5. 規范交易場所管理。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審慎審批”的原則,提高設立交易場所門檻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建立高效的交易場所監管協作機制,健全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有效性。加大交易場所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力度,督促交易場所完善交易制度和規則,提高風險防控水平;重點查處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違規開展業務,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加強交易場所業務創新指導,強化產品風險提示,做好投資者教育及保護工作。配合做好全省交易場所清算中心、外部監測信息系統建設。推進我市國企控股的福建大武夷茶葉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報批工作,力爭盡快獲批并投入運營。〔市金融辦、商務局、工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
6. 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加快推進非法集資監測預警信息平臺建設,進一步加強非法集資日常監管和信息收集,及時研判預警各類苗頭性風險。做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非法集資廣告的清理排查工作,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的傳播和擴散。按照嚴厲打擊、分類處置原則,壓增量、減存量。高度關注新發案件風險,做到底數清楚、研判準確、處置妥善。做好跨省、跨區域大要案的處置工作,落實屬地維穩責任,暢通投資者訴求渠道,引導投資人依法理性維權,穩妥推進案件處置進程。〔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將本轄區的去杠桿工作作為重點任務,健全工作機制,統籌推進和組織實施去杠桿工作,并與實體經濟去產能、去庫存保持動態、持續、均衡協調。各有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和企業加快推進去杠桿工作,做好風險防范。
(二)加強監測預警。綜合運用信息化等多種手段加強去杠桿風險監測和金融風險預警,密切關注去杠桿對各個行業、企業資金鏈以及市場波動的影響,通過市場監測、風險排查、督促檢查、投訴舉報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風險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介入、早處置。
(三)加強協調配合。市金融辦、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住建局、商務局等部門和人行、銀監及縣級政府要建立去杠桿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定期溝通會商,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去杠桿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妥善處置各類風險,推動去杠桿工作有序開展。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去杠桿政策的宣傳解讀,引導企業和金融機構充分利用國家有關政策,結合自身實際做好去杠桿工作。同時,大力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加強金融風險警示教育,提高金融風險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有效性。
(五)加強考核督查。將去杠桿工作以及政府債務風險和區域金融風險等防范化解工作列入對各縣(市、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考核范圍。各縣(市、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去杠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計劃,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分階段設立考核指標,有序推進去杠桿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督查方案,進一步明確各項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工作目標及完成時限,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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