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
2025-06-07 14:26
246人看過
社會保險
登記
工商戶
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2016年6月27日遼工商發〔2016〕31號)各
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
(2016年6月27日 遼工商發〔2016〕31號)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綏中、昌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方稅務局:
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大眾創業熱情,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遼寧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委發〔2016〕17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遼政發〔2015〕39號)等,省工商局、省人社廳、省地稅局現就改革市場主體申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
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推進遼寧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三年(2016-2018年)滾動計劃的重點工作之一。實行這項改革,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決策部署,全面實行“一個窗口”、方便市場主體準入、維護公民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推進商事制度改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通過實施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能夠有效推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稱工商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稱人社部門)和稅務部門工作整合歸并和內部信息共享,進一步優化準入流程、減少重復審查,便利市場準入,有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能夠有效提升部門協同能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于提高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改革舉措順利實施。
二、改革任務
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部門、人社部門分別核發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市場主體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發放。
將現行市場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辦社會保險登記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市場主體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工商部門在核發營業執照后將市場主體基本登記信息共享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市場主體在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辦社會保險登記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并進行定期驗證和換證。
推動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監管制度,對市場主體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行為,依法通過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促使市場主體強化主體責任,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三、適用范圍
我省各級工商部門新登記的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下稱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以及已登記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的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投資人、負責人、經營者,下同)、企業類型、非公司企業法人主管部門、非公司企業法人分支機構隸屬關系等事項變更登記(備案)。
四、工作流程
(一)登記注冊信息共享。省工商局負責將全省各級工商部門核準登記(備案)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相關信息,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下列數據項共享給省人社廳,省人社廳負責將省工商局共享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信息導入全省社保管理系統,并在3個工作日內分派給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1.設立登記數據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城鎮個體工商戶未實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兩證合一”前為工商注冊號,下同)、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名稱、住所(經營場所)、企業類型,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從業人數(不含非私營企業),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分支機構主管部門、隸屬關系,成立日期(注冊日期)、營業期限(經營期限、合伙期限,不含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登記日期。
2.變更登記數據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郵政編碼、聯系電話,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后內容、變更日期,以及登記機關、登記日期。其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3.注銷登記(吊銷)數據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注銷(吊銷)時間,以及登記機關、登記日期。
在實行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前,涉及城鎮個體工商戶上述數據項,省工商局共享給省人社廳的同時,同步共享給省地稅局。
工商部門在向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核發營業執照、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送達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決定書時,要向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發放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提示單(參考樣式見附件),告知其到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人員參保登記、到屬地稅務部門辦理人員繳費登記相關事宜。
(二)社會保險登記辦理。社會保險經辦部門依托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基本信息,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社會保險登記編碼,建立(更新)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或繳費個人(城鎮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登記基本信息檔案。
新設立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持“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城鎮個體工商戶在實行“兩證合一”前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用人單位參保登記手續。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用人單位參保登記手續時,無須另行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城鎮個體工商戶在實行“兩證合一”前需持稅務登記證)以及《遼寧省社會保險登記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加強后續協同監管。省人社廳、省地稅局分別負責定期將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的行政處罰基本信息共享給省工商局,具體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行政處罰當事人基本情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違法行為類型、行政處罰內容、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等,由省工商局負責記載在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該企業名下,并依法向社會公示。
五、實施步驟
2016年8月,在丹東市、鐵嶺市、盤錦市先行試點,2016年10月1日在全省全面推廣。
六、過渡銜接
有序推進已登記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此項改革實施時,省工商局將全省開業狀態的企業以及城鎮個體工商戶基本登記信息共享給省人社廳,省人社廳負責將省工商局共享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相關信息導入全省社保管理系統,并分派給屬地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機構。
其中,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已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按照本意見有關規定執行,人社部門已經核發的社會保險證不再繼續使用。
對未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證的核發和定期驗證、換證制度,按人社部門相關規定辦理。其中,在此項改革實施過程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按照本意見有關規定執行,人社部門已經核發的社會保險證不再繼續使用。
結合2017年底前完成已登記企業向“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過渡,同步完成此項改革的過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工商、人社、稅務部門要深刻認識推行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建立工商、人社、稅務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認真落實本意見的各項措施和要求,確保按期推行這項改革。特別是承擔改革試點的丹東市、鐵嶺市、盤錦市,要發揚攻堅克難的精神,切實承擔起改革試點重任,總結經驗,查找問題,為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廣這項改革提供可復制經驗。
(二)改革成果互認共享。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實行更多證照合一的,只要與本意見的原則和要求相一致的,都可以先行先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予以認可和應用”的意見,對已納入改革范圍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辦理涉及提交《社會保險登記證》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其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對于企業省外辦理相關事務時確需提交《社會保險登記證》,根據企業申請,憑其提交的“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予以制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加強信息技術支撐保障。實現工商、人社、稅務部門之間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信息共享交換,是確保這項改革順利實施的基礎和關鍵。省工商局、省人社廳、省地稅局分別負責各自相關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的改造升級,共同負責省級部門間信息數據交換平臺的建設,實現相關信息的自動交換。各市人社局負責相關業務信息管理系統改造升級的配合工作。在未實現信息自動交換前,由各市工商局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定期將新設立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登記信息以EXCEL格式電子文本共享給各市人社局,由各市人社局負責將相關信息分派給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四)加強業務培訓和輿論宣傳。省工商局、省人社廳、省地稅局分別負責各自系統此項改革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各地要圍繞著這項改革涉及的政策文件、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登記管理業務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同時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宣傳這項改革,加大對改革內容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確保改革舉措落地生根。
各地區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省工商局、省人社廳、省地稅局。
省工商局聯系單位:小微企業發展促進處
聯系人:王旭東
聯系電話:024-96315-1-2112
省人社廳聯系單位:省社保局地方企業養老保險處
聯系人:楊桂榮
聯系電話:024-22839336
省地稅局聯系單位: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聯系人:宋曉軍
聯系電話:024-23291191
附件: 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提示單(樣式)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2017遼寧省不動產登記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不動產登記行為,方便人民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