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2025-08-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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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遼政發〔2013〕29號)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不斷發展,在完善投資環境、促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遼政發〔2013〕2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不斷發展,在完善投資環境、促進外貿進出口、帶動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提升口岸服務水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58號),進一步促進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合理布局、發揮功能,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主導,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有效整合資源、繼續完善功能,創新監管模式,提升服務水平,促進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于全省開放型經濟發展。
(二)發展目標。穩步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規范、通關便捷、用地集約、產業集聚、績效突出、協調發展的格局。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輻射帶動作用,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承接產業轉移、提升進出口貿易競爭力,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成為拉動我省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
二、科學規劃布局
從促進遼寧沿海經濟帶、沈陽經濟區戰略實施和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戰略高度,結合沿海一線和沈陽中部城市群以及東北地區廣闊的腹地經濟發展需要,準確定位和科學布局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一)以大連大窯灣保稅港區為中心,積極推進大連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合理利用港口資源,發揮功能,提高效益。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為重要載體,促進開放型經濟快速發展,進一步鞏固大連市在沿海經濟帶發展戰略中的龍頭地位。
(二)以沈陽綜合保稅區為重點,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形成產業聚集。充分利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優勢、政策優勢,完善沈陽經濟區投資環境,促進沈陽經濟區利用外資、外貿出口和物流產業的協同發展。
(三)積極推進大連長興島4平方公里綜合保稅區的申辦工作,力爭今年內有所突破。
(四)結合丹東邊境經濟合作區調整區位和丹東港的發展,結合中朝合作開發黃金坪經濟區以及東北東部腹地資源優勢,積極爭取賦予調整區位后的丹東邊境合作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
(五)以營口保稅物流中心為基礎,以營口港為依托,積極推進將營口保稅物流中心升級為綜合保稅區,完善以營口港為中心的保稅物流功能,促進營口臨港產業發展,提升營口地區外貿進出口競爭力。
(六)錦州、葫蘆島、盤錦等沿海城市作為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要依據當地經濟和對外貿易發展狀況,充分做好市場需求調研,科學規劃,積極論證,探索適合本地區的海關監管方式。要利用好現有的保稅倉庫等海關監管場所優惠政策,建立保稅物流節點,積極培育和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體系建設,促進遼西地區沿海和腹地加工貿易和現代物流產業聚集,努力擴大開放型經濟體量,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七)積極推進在具備保稅物流發展條件的地區以及大型企業集團設立公用型保稅倉庫等海關監管場所。積極推進在遼陽佟二堡地區設立保稅監管場所,并積極創造條件升級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打造集競拍、生產、研發、展銷、展示、出口“一條龍”式皮草出口產業基地。
三、全面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產業發展
研究制定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產業發展規劃,以規劃引領建設和招商。積極引導技術水平高、增值含量大、帶動配套能力強的大型企業入區發展。加快形成產業聚集,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龍頭企業帶動關聯配套企業聯動發展,逐步促進形成“高端入區、周邊配套、輻射帶動、集聚發展”的新格局。注重產業集群建設和產業鏈發展,積極引導優質的加工貿易增量入區,即引導國家鼓勵的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大型龍頭企業入區。注重以現代服務業為重點,努力拓展新業務。注重利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優勢,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政策支持,促進區域生產加工、物流和服務業的深度融合,加速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多自主品牌、較高附加值和較長產業鏈的產業集群,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保稅業務發展。注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土地的使用效能,嚴格入區項目審核,避免土地資源的閑置和浪費。
四、鼓勵和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拓展業務
大連保稅港區、沈陽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要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找準業務拓展的突破口,努力開拓新型業務,促進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向保稅加工、保稅物流、保稅服務等多元化方向發展。
(一)大連大窯灣保稅港區要加速國際物流體系建設,推廣現代物流業務。加速推進進口原料和產成品分撥配送基地建設;加速冷鏈物流中心建設,推進冷藏中轉業務;加速推進研發與維修中心、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建設;加速申請和開拓啟運港退稅試點、方便旗(船籍制度)、融資租賃業務、汽車轉口業務以及離岸金融業務等新型業務和政策。積極爭取以黃大豆2號、礦產品為代表的期貨保值交割業務有所突破。
(二)大連保稅區要針對長期存在的內外貿混雜的結構性矛盾,加速實施圍網優化升級工作,推行網中網分區管理模式。在做好保稅業務的同時,緊緊依托大連新市區建設,創新發展模式,積極探索符合區域發展實際和特色突出的產業。
(三)大連出口加工區A區要在縮網改造的基礎上,努力完善功能、提升水平。積極促進園區內的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延長增值鏈條,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使其成為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承接產業轉移、優化產業結構和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載體。
(四)大連出口加工區B區要把握機遇,努力進取,重點在英特爾項目的上下游產業和配套產業上下功夫。積極推進英特爾二期封裝項目等一攬子協議項下的項目落地進程;積極推進日韓等同類型重大項目入駐園區;積極推進國際物流、配套企業入駐。
(五)沈陽綜合保稅區遼中、渾南兩個區塊要落實規劃,準確定位,實現“資源共享、錯位布局、互為補充、共同發展”的戰略目標。緊緊圍繞利用外資、擴大進出口兩大主題,依托沈陽經濟區的區位優勢和廣闊的東北腹地資源,以重點項目、重點商品為突破口,精選保稅業務充分的國際跨國公司、國內龍頭企業入駐,加快形成產業聚集。其中,遼中區塊要利用空間優勢,注重吸引大型物流企業和裝備制造業企業入駐,注重開拓大宗進口商品業務以及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建設,注重現代服務業業務開拓。渾南區塊要利用地處沈陽高新區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優勢和毗鄰沈陽桃仙機場的空港優勢,注重發展電子信息等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制造業和航空物流產業。
(六)申辦中的長興島綜合保稅區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力爭在船舶加工、保稅物流、保稅展示、交易平臺以及石油化工、精細化工等產業和項目上有所突破。
五、全面推進和實施通關便利化
(一)改進通關模式,提高通關效率。以“直通關”方式取代區港聯動,企業可以在特殊區域內申報進出口,安排貨物在特殊區域與口岸間自由運輸,節省企業通關時間和作業成本。對資質好、信譽好的企業實行“車船直取”,企業可在進口貨物未抵達港口前,提前向海關傳輸艙單信息進行申報放行,待貨物抵達后直接從船上提取貨物。對除按照國家規定不允許辦理轉關的貨物以外,全部實行“應轉盡轉”。
(二)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實施關、檢通關作業的“無紙化”改革。加強關、檢協作,積極創造條件,穩步推進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三個一”工程,努力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提高監管效能。
(三)積極推進和深化“屬地申報、口岸驗放”業務改革,將應用范圍擴大到1年內無走私違規行為、資信良好的生產型出口企業。認真落實好7×24小時全天候預約通關制度。推進實施“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等通關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出口貨物實施檢驗檢疫進出口直通放行,報關地海關憑產地(或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通關單直接放行。
(四)積極開展預審核、預確定、預歸類等工作,便利企業通關。經企業申請,貨物進口地海關在貨物實際申報進口前對其完稅價格進行審核,實際申報進口時,按照預審價確定的完稅價格計征稅款。在貨物實際進口前,海關對關區內進口貨物的原產地預先進行確定。按照海關相關規定以企業或商品為單元,對擬進出口的貨物預先確定商品歸類,并出具“進出口商品預歸類意見書”。
(五)對保稅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倉儲物流貨物以及自用辦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對從境外以直通式或轉關運輸方式進入出口加工區的區內企業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應檢貨物(廢物原料除外)免予實施品質檢驗;區內企業在出口加工區內自用的辦公和生活消費用品,免予實施品質檢驗。
(六)積極推進遼寧電子口岸平臺建設。繼續強化電子信息在通關便利化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做好遼寧電子口岸平臺,盡快形成遼寧電子口岸平臺的區域優勢,實現遼寧全域信息共享。在此基礎上,推進實施“六關四檢”全面合作機制,尋求跨區域口岸部門協同配合,推進東北區域電子口岸建設,全面提升東北經濟區進出口貨物、出入境人員物品的監管效能和通關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要健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綜合管理工作機制,明確責任部門,落實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監管場所的統籌協調和資源整合。省外經貿廳負責聯系和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各市要做好本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需求調查、特殊功能區規劃、產業布局和產業配套以及招商引資工作,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規劃、建設、發展提供保障。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與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各級政府要建立與海關、商檢、口岸等職能部門協商配合機制,確定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發展方向,制定規劃和產業布局;省外經貿廳要在與沈陽海關、大連海關已建立緊密型聯動機制的基礎上,與商品檢驗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強化日常業務聯系和協同配合,針對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申報、審批、封關運營、統計數據、商品檢驗等事項互通信息,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分類業務指導,協調解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運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存在的困難。
(三)進一步推進海關、檢驗檢疫部門之間的合作。要以創新監管模式,降低運行費用,提升服務水平,推進實施投資貿易便利化為目標,加強海關、檢驗檢疫以及口岸服務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努力實現資源信息共享,監管與服務并舉,營造和諧、健康、高效的海關監管環境。
(四)合力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拓展業務。各級政府、海關、檢驗檢疫、口岸等部門,要積極為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新型業務尋找突破口,并結合自身的職能,為拓展新業務提供指導和幫助,鼓勵、支持和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招商引資工作,共同促進我省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向保稅加工、保稅物流、保稅服務等多元化方向發展。
(五)實施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綜合考核。進一步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業務統計體系,科學制定考核目標,按照《遼寧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考核辦法》,對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施年度考核。考核中的量化指標要高于同期當地各項指標的平均增幅。通過分類和量化考核,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發現和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在對外貿易、利用外資、重大項目落地、開拓新業務等方面表現突出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及在監管措施改進、便利化服務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監管、服務部門予以獎勵。結合考核情況,按照國發〔2012〕58號文件要求,實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退出機制。
(六)擴大對內宣傳和人才培訓工作。要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介會、政策宣講會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和外貿進出口企業、物流企業等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主要模式、政策體系、運作體系的認知水平,深入理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開放型經濟發展和經濟配套環境建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用好用足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優勢、政策優勢。各級政府、海關、檢驗檢疫、口岸等部門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大培訓工作力度,打造一支懂政策、懂管理、懂經營的高素質人才隊伍。?おおおお?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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