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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鄉居民增收的指導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鄉居民增收的指導意見(贛府發[2014]8號2014年3月14日)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黨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目標,省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鄉居民增收的指導意見
(贛府發[2014]8號 2014年3月14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黨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目標,省十三次黨代會作出讓城鄉居民腰包鼓起來的莊嚴承諾。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是人民寄予的殷切期望,是黨和政府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為加快我省城鄉居民增收,現結合《中共江西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的實施意見》(贛發〔2013〕18號)有關精神,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要求,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為引領,以經濟發展為第一要務,以改善民生為第一大事,以人民幸福為最高追求,堅持“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干興贛”方針,在做大做強經濟的同時,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民生幸福指數。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城鄉居民實際收入比2010年增長1.5倍,實現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其中,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剔除價格因素達到3.9萬元,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剔除價格因素達到1.5萬元。
三、基本原則
(一)居民增收與經濟增長同步。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經濟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建立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增長機制,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讓人民群眾在經濟發展中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收入提高與結構優化并進。 堅持“提低、擴中、調高”政策導向,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逐步形成中等收入群體為主的社會結構。采取有效措施,不斷縮小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
(三)市場主導與政府調控結合。 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由要素市場決定的報酬機制,鼓勵居民投資、創業、置業,依法保障居民的財產權。加大政府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調控,正確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系,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四、重點舉措
在做大做強經濟的同時,通過大力實施農民增收、擴大就業、創業富民、工資增長、社會保障、資產增值、財政支持、社會幫扶八項舉措,實現城鄉居民增收目標。
(一)農民增收。 把農民增收作為實現城鄉居民增收的重點,通過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推進農業現代化等措施實現農民增收。
1.發展現代農業增加經營性收入。突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設施園藝業、規模畜牧業、特色水產業、特色林產業,培育壯大優勢特色產業。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農業、智能農業、休閑農業。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對帶動農戶增收明顯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給予政策資金扶持。完善農業龍頭企業與生產基地、合作組織、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
2.鼓勵農村勞動力務工增加工資性收入。推進各類園區二三產業發展,加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力度,增強本省本地吸納農民就地就近就業能力。建立健全農民務工指導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及時為農民提供崗位信息、就業指導、政策咨詢等服務,積極穩妥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扶持農村幼兒園的建設,落實進城農民工子女隨父母就近接受義務教育政策,建設農村幸福院、老年人頤養之家等互助養老服務平臺,解決農民工后顧之憂。
3.改革農村產權制度增加財產性收入。建立農村集體土地綜合服務平臺,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鼓勵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進入市場。積極探索賦予農民房屋完整產權,使農民在房屋出賣、出租、抵押、繼承等流轉中增加財產性收入。發展土地股份合作、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增加農民股份合作收入。完善征地制度,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建立征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收益共享機制。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退出制度,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與農產品價格掛鉤增長機制。完善林權制度改革,推進水利工程產權制度和水權制度改革。
4.加大“三農”投入增加補助性收入。加大財政對高效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農民就業創業、農田基本建設、農村水利建設、林下經濟發展、農村公路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村公益事業等資金投入。逐步提高糧食收購價格。完善種糧、農資、良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新增補貼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制定向產糧(油)大縣、產糧(油)大鄉、農民合作社和種糧大戶、種植大戶、養殖大戶的激勵政策。探索建立濕地生態補償機制和生態交易市場,提升生態價值。
5.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加分紅收入。大力發展資源開發型、資產經營型、為農服務型、異地發展型、休閑觀光型和農地租賃型的村級集體經濟。扶持獎勵村域范圍內新發展的二、三產業項目,村集體經濟組織招商引資落戶到經濟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項目,以及能人大戶、返鄉創業人員興辦的項目。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盈余分配、內部積累、成員優先用工和風險保障機制,逐步提高成員分紅比例。
(二)擴大就業。 發揮就業在城鄉居民增收中的基礎性作用,每年新增城鎮就業45萬人以上,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50萬人以上,培訓城鄉勞動者3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6.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落實就業優先戰略,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就業,統籌做好退役軍人多渠道就業安置工作。落實促進就業的金融、貿易、產業政策及稅費優惠政策,完善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產業結構調整與就業結構調整有機結合的長效機制。完善就業與社會保障聯動機制,提高就業質量。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完善就業失業信息監測統計制度,探索就業應急預警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有序放開南昌城區落戶限制,積極放開設區市中心城區落戶限制,全面放開縣級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實行省轄市范圍內居民戶口通遷制度。到2020年城鎮化率達到60%,為居民就業搭建更好更大的平臺。
7.重點幫助就業困難人群就業。各類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公益性崗位上和家庭服務企業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實際招用的人數,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的,按照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不超過其繳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繼續實施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政策,重點幫扶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等困難人群就業。完善“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8.優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機制,發揮市場作用,促進服務業發展。建立覆蓋城鄉、統一規范的公共服務就業體系,實施統一的基本服務免費制度、就業與失業登記管理制度、就業援助制度等各項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制定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體系和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整合規范各類職業培訓平臺。完善勞動預備制度,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至12個月的職業技能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補貼。幫助低收入家庭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三)創業富民。 堅持把創業帶動就業作為城鄉居民增收的關鍵舉措,全力支持本土人才大膽創業、在外贛商回歸創業、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力爭年增8萬人創業,帶動25萬人就業。
9.重點抓好創業增收。加大創業指導、技術培訓、資金扶持、社會服務、政策引導力度,鼓勵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鼓勵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商業企業和物流企業發展,擴大就業范圍。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技之長的,免費給予創業政策、管理知識、創業能力及技術培訓。完善促進創業貸款政策,在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向創業傾斜。
10.落實促進創業扶持政策。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或營業額未達到2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在“營改增”改革過渡期間,對符合條件、稅負確有增加的企業,由財政按規定給予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吸收符合條件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三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標準,依次扣減相關稅收。
11.加大創業的資金支持。多渠道籌集創業引導資金,重點支持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積極推進“財園信貸通”融資模式,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提高貸款額度,降低擔保門檻。加快發展科技保險,鼓勵擔保公司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和私募債券,支持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在中小板、企業版首發上市,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或進入我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融資。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并從事微利項目的城鄉勞動者,由財政予以2-3年貼息支持。
(四)工資增長。 在促進充分就業的基礎上,健全工資決定機制、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實現職工工資收入與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
12.加大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建立健全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評估和調整機制,綜合考慮經濟增長水平等因素,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逐步達到全國中等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原則上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60%確定。及時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強化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導向作用。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將國有企業負責人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年薪與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掛鉤,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應高于負責人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增長幅度。
13.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和支付保障機制。推行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行業性、區域性職工工資集體協商,逐步實現工資集體協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全覆蓋。完善企業工會與企業管理層對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內容進行平等協商共同決定機制。推動建立總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勞務企業工資支付連帶責任制,推行工程款支付與勞務工資發放相掛鉤制度。健全企業欠薪保障應急周轉金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
14.穩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增長。建立完善機關公務員津貼補貼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分步分類統一實現設區市區域內公務員津貼補貼標準。按照國家規定,逐步提高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標準。開展縣級及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試點。探索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和評價機制,逐步提高適應行業特點的績效工資水平。按照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制定激勵機制和鼓勵政策,引導非公益性事業單位利用自身資源、信息、技術等優勢向市場發展。
15.制定調整完善改革性補貼政策。全面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逐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的繳存比例達到工資性收入的10%,有條件的達到12%。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全覆蓋。按國家規定,房價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設區市、縣(市、區),要啟動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工作,對沒有住房和住房面積不達標的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五)社會保障。 加大社會保障力度,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水平,增強統籌協調能力,推動城鄉、區域、行業社會保障銜接,提高居民收入的含金量。
16.擴大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全覆蓋。鞏固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繼續做好困難國有和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合、新農保全覆蓋。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城鄉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府按規定為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推進進城務工人員、非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逐步實現工傷保險全覆蓋。逐步將所有用人單位職工納入生育保險。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17.完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統籌城鄉的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統一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和計發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健全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統籌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積極推進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研究制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農保制度的銜接機制,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機制。逐步實現醫療、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完善生育保險政策。
18.提高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按照略高于全國平均調待增幅的標準,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增長機制和財政保障機制。研究并逐步統一城鄉居民醫保統籌標準和層級,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個人參保繳費差距,逐步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機制和財政補助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鼓勵引導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完善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生活補助標準調整機制。
19.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選擇部分縣(市)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加大政府投入,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作用,重點為“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供養、護理服務。將城鄉“三無”老人全部納入政府供養范圍。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到2020年實現社會養老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張。加快建立貧困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和養老機構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制度。建立完善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20.完善困難群體助學扶困機制。健全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子女、孤兒、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給予資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開展一定年限的免費學前教育。健全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和家庭經濟困難大中專學生助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對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實施免費教育,讓有上學意愿的盲、聾、啞、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兒童接受免費的、適合他們需要的義務教育。
21.加大城鄉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把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貧困殘疾人住房困難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加大政府投入,多渠道籌措資金,按城鎮常住人口20%的比重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在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完善補助政策。
(六)資產增值。 鼓勵支持居民依法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創造條件讓更多居民擁有財產性收入,使之成為居民增收的重要增長點。
22.鼓勵居民財產向資本轉化。鼓勵通過動產、不動產投資,將資金、技術、管理等要素轉化為經營性產權,開展股權、債權、知識產權質押、抵押融資,依法增加紅利、租金、利息等財產性收入。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支持居民經營性產權自由流動、交易。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鼓勵民資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
23.加大金融創新力度。積極引導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支持金融機構推出多樣化的金融理財產品。培育專業理財機構,發展個人理財行業。規范發展民間金融,鼓勵引導民間資金直接投資。放寬居民投資領域,降低投資門檻和交易費用。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用生產設備、水面養殖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和農民房產、果園、豬場等抵(質)押貸款,不斷做大做強林權抵押貸款規模。支持現有擔保機構開展涉農擔保業務。完善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項目,創新保費管理辦法。
(七)財政支持。 完善財政體制,加大政府調控力度,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加民生支出,增強基層保障能力,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
24.健全民生支出保障機制。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集中財力促發展、保民生。完善省以下財稅體制,健全激勵機制,加大對基層的補助力度。完善預算制度,強化預算公開,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降低行政成本,五年內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健全民生支出保障機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財政投入力度。
25.增強縣市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適當增強省級財政的宏觀調控作用,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建立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確保新增財力向困難群眾傾斜、向農村傾斜、向基層傾斜、向社會事業薄弱環節傾斜,促進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整合歸并壓縮專項轉移支付,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重,設區市、縣(市、區)一般性轉移支付重點用于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嚴肅財經紀律,強化支出監管,嚴禁搞形象工程。
26.規范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減少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政府非稅收入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嚴格對涉企、涉農、涉教的收費項目的審批管理,未經國家和省政府批準,一律不得出臺新的收費項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延長收費期限。加大對亂收費的治理,取消不合規、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嚴格執行執收執罰部門收支完全脫鉤政策,部門執收執罰所需經費由財政預算按規定予以保障。
(八)社會幫扶。 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綜合社會各方力量,形成社會化大幫扶格局,加大幫扶力度,確保困難群眾、特殊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斷提升。
27.加快扶貧攻堅步伐。按照國家新一輪扶貧攻堅政策要求,加大整村推進、搬遷移民扶貧、“雨露計劃”培訓和產業扶貧等扶貧開發力度。到2020年完成對深山區、庫區和地質災害頻發區困難群眾進城鎮進園區搬遷安置100萬人、培訓扶貧對象勞動力100萬人目標。制定促進移民創業貼息貸款政策,鼓勵移民自主創業。開展貧困戶調查摸底、建檔立卡、登記造冊工作,制定幫扶措施,逐步實現由消除絕對貧困向緩解相對貧困的轉變。
28.加大救助幫扶力度。建立長效機制,根據物價上漲水平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標準。穩步提高農村“五保人員”供養標準,逐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完善農村“精準扶貧”機制和脫貧考核機制。完善城鎮“三無”特困群眾供養政策,建立供養標準正常增長機制。加大對因災因病致貧返貧等困難群眾及特殊群體的救急和幫扶力度。逐步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完善孤兒保障體系,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鼓勵依法依規多渠道安置孤兒。完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逐步建立對生活困難且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制度。
29.健全臨時救助制度。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城鄉低保邊緣戶因災因病和突發事件造成生活臨時困難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難群體及時提供臨時救助。積極創新募集方式,大力發展冠名慈善基金和社會公益基金。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慈善捐助、扶貧濟困,對捐贈款項按規定予以稅前列支。探索現金、實物與提供服務相結合的臨時救助方式,推廣“慈善超市”、“愛心超市”,發揮社區在組織鄰里互幫上的作用,鼓勵工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多形式的互助互濟活動。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城鄉居民收入問題,切實把加快城鄉居民增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完善配套措施。 省直各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抓緊研究出臺配套政策和推進方案,加強指導服務,形成推動城鄉居民增收工作落實的整體合力。各部門、各級政府要從本地實際出發,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目標任務,強化工作要求,完善扶持政策,強力扎實推進,真正使發展造福于民、致富于民。
(三)強化目標考核。 建立城鄉居民收入增收統計和評價體系,把推進城鄉居民增收實施情況納入各地目標績效管理考核范圍,作為各級黨政干部年度績效考核、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評論

煙花落

作文寫得不錯

2小時

風火彌川

重在落實 我是江西農民 可以道理技能培訓[流淚][流淚][流淚]請告知

8小時

生活就象放羊

話我也會說

1天前

奶香·薰衣草

好政策要落到實處才好!

5天前

兮°半島彌音

轉發了

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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