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關于切實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
2025-11-2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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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關于切實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6〕150號2006年12月17日)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
江蘇省政府關于切實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
(蘇政發〔2006〕150號 2006年12月17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高校畢業生就業是全社會就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需要,是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保持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但還存在就業環境不夠優化、就業機制不夠完善、就業政策不夠落實等問題。為切實做好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努力實現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各級政府要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事關全局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畢業生就業各項工作,確保畢業生就業率基本穩定、實現就業人數增長,確保未就業畢業生離校后得到較為完善的就業服務和基本社會保障。各市、縣(市)政府要抓緊成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機構,加強政策指導、工作協調和督促檢查,及時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親自過問,認真負責地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既各司其職,積極做好本部門承擔的工作,又主動協調、相互配合,形成有利于畢業生廣泛充分就業的整體合力。特別是要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切實轉變職能,創新工作方法,消除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性和體制性障礙。各高校要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責任制,不斷完善促進畢業生就業內部工作體系,切實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努力幫助畢業生實現就業。
二、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
各地要將舉辦畢業生就業活動、就業推薦、就業見習、檔案托管、集體戶口管理、就業指導與培訓、就業信息服務等納入統一的就業再就業服務體系,同級財政應給予適當支持。積極培育校園畢業生就業市場,大力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相互貫通。2007年1月1日起在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內互設服務窗口,為畢業生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加快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化進程,盡快實現國家、省、高校三級聯網,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等網絡互聯互通、資源共享。依托網絡聯盟,教育、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定期聯合舉行網上招聘活動。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供求信息發布制度,用人單位主動申報需求信息,教育、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定期發布高校畢業生求職和崗位需求登記信息。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統計工作,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統計分地區、分學校截至9月1日初次就業率和截至12月31日年度就業率信息;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統計截至12月31日登記的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
三、引導和激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
認真實施《江蘇省貫徹落實〈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積極為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創造良好條件。繼續組織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面向基層就業項目,為西部及蘇北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農技推廣等公共事業發展提供服務。省教育廳組織選派高校畢業生到蘇北農村中小學任教。省、市、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每年有計劃地選聘一定數量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城市社區和農村就業。對參加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面向基層就業的志愿者,及選派到蘇北地區縣城以下農村中小學任教的高校優秀畢業生,由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發放生活補貼等開支;對自愿到蘇北地區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其在校學習期間所借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由省級財政代為償還80%,其余20%由接收地縣級財政代為償還。對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考研時落實加10分的政策。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時,要優先錄用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并從2007年起,每次拿出20%左右的職位,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從2007年起,鄉鎮(街道)機關招錄公務員時,每年拿出2/3左右的職位,專門面向參加實施“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經我省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招錄。
四、鼓勵非公有制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
進一步落實企業用人自主權,鼓勵各類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多招聘高校畢業生。對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與公有制單位員工一視同仁。公安機關要按照政策規定,積極創造條件,幫助高校畢業生落實集體戶口,同時督促有關責任單位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集體戶口服務管理工作。落實企業用人和勞動保障制度,加強對非公有制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兌現勞動報酬,特別是繳納社會保險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合法權益。加快建立技術技能崗位準入制度,優化社會勞動分工結構,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
五、加大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扶持力度
今后3年在全省建立10至15個省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每年從高校遴選一定數量具有創業項目和創業能力的畢業生進入,并為其提供資金支持、政策扶持、項目論證等一站式服務及公益性服務,推動創業活動健康發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將經創業培訓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創業服務體系,提供項目開發、專家指導、小額貸款等服務,幫助他們成功創業。建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資助機制。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需申請小額貸款的,納入“江蘇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扶持資金”和再就業人員“小額貸款省級擔保基金”擔保范圍。各高校要把創業教育與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職業生涯規劃、專業培養結合起來,引導大學生樹立自主創業、基層創業、崗位創業的觀念。開展“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校”創建活動,促進高校多渠道開展創業教育。
六、優化高校畢業生合理流動的制度環境
各地要抓緊清理制約或妨礙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性障礙,進一步暢通高校畢業生合理流動渠道,鼓勵支持各類用人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處理好事業單位改革與促進畢業生就業的關系,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方便用人單位通過公開招聘吸納高校畢業生。積極培育高校畢業生就業常設市場,政府所屬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要定期舉辦面向畢業生的公益性專場招聘會,并免收各項費用。教育、人事部門要加強對社會力量舉辦高校畢業生招聘會的監管,規范“雙向選擇”行為,嚴禁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畢業生招聘活動。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確保招聘活動安全,嚴防發生擠踏、火災等事故。完善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信用制度,嚴厲打擊以招聘為名欺詐畢業生的行為。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畢業生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壓畢業生的證件資料。對省內高校專科及以上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應按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真正實現畢業生無障礙就業。
七、加強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工作
離校后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到政府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登記求職并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服務。有就業愿望的應屆畢業生當年9月1日前仍未就業的,可到其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登記,相關部門應免費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畢業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崗位并有就業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由其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發給《就業登記證》,對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發給《再就業優惠證》,憑證享受規定的稅費減免、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小額擔保貸款、免費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等優惠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后生活仍有困難的,戶籍遷入地民政部門要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各地要制定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援助辦法,對城鎮特困職工家庭、低保家庭畢業生實行重點推薦、優先安置;對零就業家庭畢業生,采取政府安排崗位等多種方式實行保底就業。各高校要對特困家庭畢業生進行重點幫扶,幫助他們實現就業。建立100個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為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免費提供3至6個月的見習培訓,見習單位和地方財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對未就業畢業生中的黨團員,按其檔案托管關系,由檔案托管單位按規定組織活動。
八、在高等教育改革中著力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各高校要切實把重點放在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上,大力推進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建立完善高校專業設置、招生、培養與就業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機制。更新教育理念,優化學科、專業、課程結構,改進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實踐實訓環節,切實提高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高職院校要大力開展“訂單式”培養,積極推行學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提升大學生實踐技能和就業能力。省教育廳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狀況實行綜合考查,適當調整不適應社會需要的專業,對連續3年就業率偏低的專業要嚴格控制招生人數,直至停止招生。加強就業指導力度,將就業和創業指導課作為必修課納入教學計劃,并配備專職教師。鼓勵有條件的院校設立就業創業教學研究機構。在全省開展職業指導師培訓和認證,對高校就業指導人員實行資格準入制度。
九、認真做好畢業生思想教育和輿論宣傳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各高校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采取生動有效的教育形式,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把個人理想同國家與社會的需要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社會實踐等多種形式,幫助大學生深入了解國情,了解社會,正確認識就業形勢,樹立行行建功、處處立業的觀念,合理調整就業預期,踴躍到基層鍛煉成才。宣傳部門要協調新聞媒體始終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正面宣傳報道黨和政府對高校畢業生的關心,宣傳用人單位重視吸納高校畢業生的好做法。圍繞鼓勵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基本政策取向,加大宣傳力度,激勵畢業生到基層、到蘇北、到國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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