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衛生廳關于加強我省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的意見
2025-06-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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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衛生廳關于加強我省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的意見(湘衛科教發[2003]2號)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和衛生部、教育部
湖南省衛生廳關于加強我省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的意見
(湘衛科教發[2003]2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和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農業部《關于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切實加強我省農村衛生隊伍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農村衛生技術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政府對農村衛生人才工作的領導和宏觀管理,多渠道推動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制定農村衛生人才政策,建立人才管理機制,充分發揮農村衛生人才的作用。堅持學歷與非學歷教育并舉,培養和建設一支與農村衛生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衛生隊伍。
(二)工作目標。到2005年,全省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療服務人員要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其他衛生技術人員要具備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到2010年,全省80%以上的鄉村醫生要具備執業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執業資格,鄉(鎮)衛生院院長原則上要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從2003年起,新進入鄉(鎮)衛生院從事臨床醫療的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具有醫學大專及以上學歷;進入村級衛生機構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人員,必須具有醫學中專及以上學歷。嚴格禁止非衛生技術人員或不符合執業要求的人員占用衛生技術崗位,對衛生技術崗位上的非衛生技術人員或不符合執業要求的人中要有計劃地清退或轉崗分流,逐步提高農村衛生人員學歷層次。要建立和健全農村衛生人員在崗培訓制度,不斷提高農村衛生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采取多種形式,為農村培養適宜衛生人才
(一)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村衛生人才培養規劃,合理配置醫學教育資源。全省各高中等醫學院校要統籌分工,挖掘潛力,共同承擔農村衛生人才培養任務。進一步完善醫學院校面向農村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服務制度,積極鼓勵高等醫學院校安排面向艱苦地區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考生與學校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簽訂合同,畢業后按合同就業,并服務8年以上。定向生享受適當降分錄取、優先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適當減免學費等優惠待遇。
(二)鼓勵具備條件的中等衛生學校在合理布局并有利于農村衛生人才培養的原則下,申辦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提高辦學層次,為農村培養專科人才;在中等醫學教育專業設置中保留衛生保健和中醫類專業,主要培養鄉村醫生。
(三)醫學院校根據農村衛生工作特點,制定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進一步改革課程體系,拓寬專業領域,增加全科醫學知識和中醫藥學的教學內容,突出能力培養,把學生到農村實習、參加農村醫療預防工作實踐,作為畢業生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使畢業生適應農村衛生工作的需要。
(四)在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試辦初中起點的5年制醫學專業。面向農村招生,學生參加中等教育考試,享受國家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待遇,畢業生授予高等專科學歷證書,畢業后到縣以下衛生機構工作。
三、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優秀合格的衛生管理和衛生技術人才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
(一)自愿到農村衛生機構就業特別是國家、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其工資待遇應適當從優,具體由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協商議定,其最低標準不得低于我省規定的同類人員工資水平。
(二)實施優惠的工資分配政策,鼓勵衛生技術人員服務基層,扎根農村。對長期在縣以下衛生機構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享受農林一線科技人員的工資待遇,進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時,在堅持以業績、能力為主的評價原則下要適當給予傾斜。
(三)鼓勵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到縣以下衛生機構任職,工資待遇從優;允許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有組織地到縣以下衛生機構兼職,并享受相應的報酬。
(四)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強鄉(鎮)衛生院院長的任用、管理和培養。可以在全縣或更大范圍內招聘作風好、懂技術、善管理、熱愛農村衛生工作的優秀人才擔任鄉(鎮)衛生院長。鄉(鎮)衛生院長的工資及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五)對占用衛生技術崗位的非衛生技術人員,在2003年內一律進行清退或轉崗分流;對不符合執業資格要求的衛生人員,限期內達不到執業要求者,亦應轉崗分流或清退。今后,嚴禁非衛生技術人員或不符合執業資格要求人員進入衛生技術崗位。
四、堅持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并舉,抓好在崗農村衛生人員培訓
(一)積極鼓勵、支持農村在職衛生人員參加學歷教育。具有執業考試資格或已取得執業資格的農村在職衛生人員,應通過相應專業的成人學歷教育來提高學歷和專業知識水平。學習方式可采取通過入學考試參加成人學歷教育,也可采用衛生電大、自學考試、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等“寬進嚴出”途徑參加學歷教育。農村鄉(鎮)衛生人員和鄉村醫生參加成人學歷教育入學考試可適當降分錄取。
(二)各醫學院校要根據農村衛生工作的特點和需要,認真抓好農村衛生人員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可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允許農村衛生人員分階段完成學業。
(三)建立健全農村衛生人員培訓制度。終身接受培訓教育,不斷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服務水平,是新時期對農村衛生人員的要求,也是農村衛生人員必須履行的義務。要采取多種措施,抓好鄉(鎮)衛生院在職衛生人員培訓和在崗鄉村醫生系統化正規化教育工作。鄉鎮衛生院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衛生技術人員,應按照《湖南省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辦法(試行)》、《湖南省中醫藥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登記證書管理的通知》(湘衛科教發[2002]9號)的規定,參加和接受繼續醫學教育;其他衛生人員和鄉村醫生應參照《辦法》規定,接受在職培訓,建立登記和考核制度,并將考核合格作為年度評先、技術職務晉升、執業再注冊的必備條件之一。
(四)建立農村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學習制度。省、市州、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有計劃地組織安排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到縣及縣以上衛生機構進修學習。在縣級以下工作的農村衛生技術人員,要求每5年參加進修學習時間累計在5個月以上,其進修學習費用由被指定的對口進修學習單位減免50%。要突出抓好鄉鎮衛生院技術骨干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技術水平。
(五)有條件的地方,對新分配到鄉、村衛生機構工作的高、中等學校醫學專業畢業生,由縣(市)衛生行政部門將他們安排到縣及縣以上衛生機構進行為期一年的以培養臨床能力為主的培訓,使其達到執業助理醫師或以上水平。其必要的培訓經費由當地政府在農村衛生專項經費中予以補貼。
五、切實加強農村衛生隊伍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一)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隊伍建設。農村衛生人才是推動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力量,只有建設好一支合格的農村衛生隊伍,才能滿足農民奔小康的衛生保健需求。各地要將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納入工作規劃,列入議事日程,制定管理措施,定期對農村衛生隊伍培養和建設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及時解決農村衛生隊伍建設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二)要加大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的投入。各級財政要將農村衛生隊伍地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設立農村衛生人才培訓專項資金。每個醫療衛生單位應從業務收入中至少提取2%的經費用于人才培訓。農村衛生人員培訓經費應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三)切實加強農村衛生隊伍職業道德建設。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引導農村衛生人員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堅持以病人和人民群眾的健康為中心,建立新型的醫患關系,使農村衛生隊伍成為廣大農民群眾保健康、奔小康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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