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衛生計生委、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5-11-2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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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衛生計生委、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冀中醫藥〔2017〕64號)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和《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工作的通告
(冀中醫藥〔2017〕64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和《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4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我省開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縣級衛生計生、中醫藥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中醫藥法》和《辦法》,堅決貫徹落實“放管服”的有關要求,確保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各縣(市、區)中醫藥主管部門全部開展中醫診所備案受理工作。
二、縣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在辦理中醫診所備案時,除《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材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備案申請人提供其他材料。
三、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后,應對中醫診所管理規章制度、醫療廢物處理方案、診所周邊環境情況說明、消防應急預案等材料進行合理性審查。對材料齊全且符合備案要求的應當場予以備案。
四、2017年12月1日前批準設置的中醫診所,只提供《辦法》規定中醫藥服務的,可向當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申請備案管理,取得《中醫診所備案證》(先注銷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再備案);繼續持《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執業的,應符合《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并及時到當地有關部門申請將機構通用名稱變更為中醫(綜合)診所。
五、《河北省衛生計生委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全面放開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審批的通知》(冀中醫藥〔2016〕20號)中,涉及中醫診所的審批政策即行廢止,中醫一技之長診所和中醫門診部的審批政策繼續執行。中醫一技之長診所設置標準參照新頒布的《中醫診所基本標準》執行。已經審批設置的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應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到期之前申請按照備案管理。
六、《中醫診所備案信息表》及其說明請前往省衛生計生委官方網站“網上辦事大廳”-“在線服務”-“下載專區”(http://www.hebwsjs.gov.cn/index.do?id=372181&templet;=content&cid;=2643)下載。《中醫診所備案證》由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印制空白證書,各地不得自行印制。
特此通告。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
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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