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開放平臺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12-0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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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開放平臺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2016〕1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開放平臺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
(合政〔2016〕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3號)、《國務院關于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6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口岸開放發展促進外貿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5〕72號)等文件精神,大力打造內陸經濟開放新高地,現就加快我市開放平臺建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
開放平臺是發展開放型經濟的有效抓手,是對接國際市場、國際資本、國際產業、國際營商環境的重要通道,是融入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開放開發新棋局的重要載體,是打造內陸經濟開放新高地、提升都市區國際化水平、加快創新轉型發展的重要支撐。各級各部門要從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開放平臺建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加快開放平臺建設發展擺上重要位置,奮力開創我市開放平臺建設發展新局面。
(二)工作思路。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建設“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和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創新高地”為統攬,以拓展合肥開放通道、建設特殊監管區域和提升對外經濟合作服務水平為主攻方向,堅持加快建設與完善功能相結合、提升實力與創新機制相結合、豐富內容與拓展領域相結合,集中力量、集聚要素、集成政策,加大推進力度,切實增強開放平臺的承載力、吸引力、競爭力和輻射力,加快構建集水陸空及跨境電子商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服務于一體的全方位、立體化的開放平臺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開放通道建設發展。
1.合肥水運港。
(1)戰略定位。打造成為“江淮航運中心”,發展成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沿線重要節點港口,建設成為全球知名的“國際內河港”。
(2)階段目標。2016年,集裝箱吞吐量突破20萬標準集裝箱;2017年,集裝箱吞吐量突破25萬標準集裝箱。“十三五”末,年集裝箱吞吐量突破35萬標準集裝箱。
(3)實施路徑。完善口岸和港口國際航運服務功能,為合肥及周邊外貿企業提供“一站式”通關服務。大力引進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及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引導外貿企業選擇合肥水運港作為“始發港”或“目的港”。
(4)支撐項目。加快合肥港國際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建設,按照口岸標準,同步建設聯檢大樓、查驗倉庫及場地、熏蒸庫房、視頻監控及信息化系統等口岸設施。引進不少于10家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20家國際貨運代理企業進駐,建設港口集疏運集聚區。依托合肥水運港、派河港區和汽車、家電等重點外貿企業集聚優勢,建設合肥水運港臨港物流園區和派河綜合物流園區。(責任單位:包河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省港航建設投資集團、合肥港國際集裝箱碼頭公司、合肥海關、合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省港航投資集團、包河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海事局)、市招商局等。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合肥國際內陸港。
(1)戰略定位。建設成為“一帶一路”重要支點、國際陸港物流園多式聯運的示范點、鐵路國際集裝箱運輸的標桿點。
(2)階段目標。2016年,發運“合新歐”中亞班列24列、中歐班列27列,海鐵聯運實現常態化運行;2017年,發運“合新歐”中亞班列2428列、中歐班列2730列,海鐵聯運實現常態化運行。“十三五”末,在進一步擴大規模的同時,實現“合新歐”中亞、中歐以及海鐵聯運班列市場化運作,將合肥國際內陸港打造成為長三角區域貨運和商品集散中心。
(3)實施路徑。穩定“合新歐”中亞班列、加密中歐班列,積極開辟合肥至歐洲其他城市的新線路、新站點;組織回程貨運班列,建立物流雙向流通機制;加快“合新歐”班列向市場化運行轉化。堅持鐵運、水運并舉,加強與寧波港、連云港等港口合作,建立鐵水聯運物流模式。依托“合新歐”班列,建立物流基地,完善通關條件和倉儲配套,積極爭取設立汽車整車、糧食、肉類、植物種苗等進境指定口岸。
(4)支撐項目。建設多式聯運綜合查驗中心、鐵路快件與電商公共查驗中心、檢驗檢疫專業技術用房及檢疫處理場所。建設集海關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船代、貨代、報關行、運輸服務于一體的綜合監管服務大樓。依托鐵路貨運中心,建設以集裝箱、運輸、配送、裝卸搬運、自動化倉儲、庫存控制、包裝等專業技術為支撐的現代化國際物流園區和進口整車、進口糧食、進口肉類、進口植物種苗展示直銷中心。(責任單位:新站區管委會、安徽新亞歐國際物流公司、上海鐵路局合肥貨運中心、合肥海關、合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局等)。
3.合肥航空港。
(1)戰略定位。將新橋國際機場建設成為全國性綜合航空樞紐港,把合肥航空港打造成為安徽省口岸門類最多、檢驗最便捷的口岸高地,推動合肥空港經濟示范區創建成為國家級臨空經濟示范區。
(2)階段目標。2016年,新開一1條國際貨運航線,新增3條以上國內貨運航線,水果、冰鮮水產品進境指定口岸建成、驗收、開檢,啟動食用水生動物、藥品進境指定口岸申報;2017年,爭取食用水生動物、藥品進境指定口岸建成、驗收、開檢,啟動新橋國際機場二期建設。“十三五”末,新橋國際機場二期建成運營,開通多條至美國、歐洲、東南亞的國際客貨運航線,形成覆蓋境內外的航空客貨運網絡,年航空旅客吞吐量突破100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突破20萬噸。
(3)實施路徑。加強與中外運空運、各大航空公司和UPS、DHL、順豐速運、三通一達等境內外企業合作,開通、加密境內外航線。加大航空客貨運市場培育力度,增開進口水果、冰鮮水產品產地與合肥的國際客貨運航線。加強招商推介,引進一批國際國內大型水果、冰鮮水產品等進口企業組織貨源。加強商務配套,完善服務功能。
(4)支撐項目。建成運營水果、冰鮮水產品進境指定口岸,申建食用水生動物、藥品等進境指定口岸。加密“合肥-深圳”(往返)國內貨運航線,逐步擴大對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城市的覆蓋面。加快開通“廣州-合肥-美國洛杉磯”(往返)國際貨運航線,積極開通至歐洲、東南亞等境外貨運航線。(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市商務局、經開區管委會、中外運空運安徽分公司、安徽民航機場集團、合肥海關、合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發改委、市食藥監局、市郵政管理局、合肥百大集團等)。
4.合肥跨境電子商務港。
(1)戰略定位。建設成為全國一流的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區和產業示范區,打造成為國家級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階段目標。2016年,引進1-2家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實現進出口額1億美元;2017年,引進20家以上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建成建設郵政快件處理中心跨境電子商務二期暨合肥郵件處理中心、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實現進出口額3億美元。“十三五”末,形成完整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生態圈,實現年進出口額10億美元。
(3)實施路徑。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配套設施,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基礎及公共服務平臺。建成合肥國際郵件互換局兼交換站與商業快件通關監管區,實現合肥對歐美等10個主要流量國家和地區的國際郵件總包直封到達。引進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金融支付企業和供應商、電子商務平臺,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生態鏈,探索建立聯合監管信息交換機制。申創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打造國家級示范園區。
(4)支撐項目。完善安徽(蜀山)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功能,建設“監管倉+智能分揀倉+集貨倉+跨境電商通關”綜合服務中心,打造集智能分揀、倉儲物流、共享、綜合配套設施于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基地。建設中國郵政快件及航空快件處理中心跨境電子商務二期暨合肥郵件處理中心。建設跨境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設O2O跨境電子商務合肥網貿館。在海關、檢驗檢疫部門支持和指導下,建設海關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場所和設施。(責任單位:蜀山區政府(蜀山經開區管委會)、合肥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省郵政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安徽省分公司、合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國稅局、市郵政管理局等)。
(二)加快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發展。
1.合肥綜合保稅區。
(1)戰略定位。建設成為中部領先、全國前列的綜合保稅區。
(2)階段目標。2016年,實現進出口額1億美元;2017年,實現進出口額5億美元。“十三五”中期布滿項目,“十三五”末實現年進出口額50億美元、產值500億元。
(3)實施路徑。以平板顯示、集成電路、智能制造等優勢產業為主導,以歐、美、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為重點區域,開展精準招商,圍繞產業鏈,發展產業集群,帶動相關配套產業和項目在全市范圍內布局發展。發揮平臺優勢,以保稅加工為核心,大力發展保稅貿易和保稅物流,推動已開工項目建成投產,促進已簽約項目開工建設,加快在談項目早日落地。豐富和提升綜合保稅區功能,積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國際結算、融資租賃、檢測維修等。全面加強與周邊省、市的合作互動,密切與合肥經濟圈、長江中游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首都經濟圈的聯系,承接產業轉移,拓展合作領域。
(4)支撐項目。建設合肥晶合晶圓制造基地,積極引進上下游IC設計、IC封裝測試、設備、材料等企業,形成較完整的集成電路產業鏈。建設二期標準廠房及倉庫、進口商品保稅展示交易中心。在海關、檢驗檢疫部門支持和指導下,建設陸路海關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場所和設施。(責任單位:新站區管委會、市建投集團、合肥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合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招商局等)。
2.合肥出口加工區。
(1)戰略定位。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電子信息產業制造基地和全國一流的現代化工業園區。
(2)階段目標。2016年,實現進出口額43億美元、產值530億元;2017年,實現進出口額45億美元、產值600億元。“十三五”期間,新引進1-2個大型加工貿易項目,爭取“十三五”末,實現年進出口額60億美元、產值700億元。
(3)實施路徑。完善監管設施建設,完成海關及檢驗檢疫管理系統升級,推動上海自貿區14項海關監管和8項檢驗檢疫創新制度以及廣東、天津、福建等自貿區創新制度的復制推廣,全面提升通關效率及管理服務水平。拓寬招商領域,在大力發展高端制造業的基礎上,積極拓展保稅研發、保稅物流、保稅維修等,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
(4)支撐項目。發展進口保稅、出口集運、國際采購等保稅物流業務。建設進口商品保稅展示交易中心,打造安徽省乃至中部地區最大的進口商品保稅展示、批零集散地及分撥中心。建設國家級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試驗平臺。建設電子閘口數據共享系統和查驗場地視頻監控系統。(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合肥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合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招商局等)。
3.合肥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
(1)戰略定位。建設成為全國一流的航空保稅物流中心。
(2)階段目標。2016年,力爭合肥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正式獲批;2017年,建成、完成驗收并封關運行。“十三五”末,實現年進出口額2億美元,帶動周邊航空貨運、電商物流、航空關聯制造業發展,實現年產值100億元。
(3)實施路徑。優化作業流程,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功能齊全、監管有力、通關快捷的監管模式。加大航空貨運培育力度,促進本地企業進出口貨物優先選擇新橋國際機場口岸空運進出口,帶動保稅倉儲業務發展。完善海關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退稅、展示交易、物流配送等支撐服務,拓展國際配送、國內分撥、簡單加工、展示展銷及轉口貿易等業務,吸引UPS、DHL、順豐速運、三通一達、阿里巴巴等國內外知名物流企業駐場運營,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豐富發展業態。
(4)支撐項目。力爭海富航空公司2016年底前開通航班,2023年運營25架飛機,達到中等規模航空公司水平。建設中外運航空物流園。推動晶圓制造、富士康物流園、電商物流園等在談項目早日落地。在海關、檢驗檢疫部門支持和指導下,建設海關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場所和設施。(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合肥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合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安徽民航機場集團、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郵政管理局安徽民航機場集團等)。
(三)加快對外經濟合作服務平臺建設發展。
(1)戰略定位。建設成為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提供對外勞務、承攬國際工程及境外投資、海外并購、引才引智引技等綜合服務的對外經濟合作服務平臺。
(2)階段目標。2016年,實現外派勞務人員5000人以上,啟動高端外派勞務;2017年,實現外派勞務人員6000人以上,其中大學生“海外就業”100人以上。“十三五”末,實現年外派勞務人員不少于10000人,其中高端外派勞務人數不少于1000人;構建集對外勞務合作、承攬國際工程、開展境外投資和海外并購、引才引智引技等功能于一體的全方位對外經濟合作服務平臺。
(3)實施路徑。引導現有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臺資源共享、錯位發展,與上海、江蘇和山東等先發地區加強合作,打造以引導大學生實現“海外就業”為主的市級服務平臺、以外派工程勞務人員為主的縣級肥東服務平臺、以縫紉、廚師、家政服務等為主的縣級巢湖服務平臺等三大特色服務平臺。整合合肥走出去企業戰略合作聯盟等對外經濟合作資源,拓展市對外勞務合作服務中心功能,建設市對外經濟合作服務中心。
(4)支撐項目。建設對外勞務合作綜合管理系統平臺。整合人社、出入境管理、高校院所等管理機構和金融、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資源,建立“互聯網+對外經濟合作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外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重點局、濱湖新區建設管委會、肥東縣政府、巢湖市政府等)。
(四)完善開放平臺體系。
推動在建開放平臺進一步豐富內涵、拓展領域、提升功能、完善機制,促進平臺間的對接合作和聯動發展,充分發揮整體綜合效益。依托現有口岸,構筑電子口岸信息平臺,建設產業聚集發展基地,打造集綜合加工、商貿流通、現代物流等于一體的口岸經濟增長極,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跟蹤對接國家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的政策導向,積極爭取一批國家級開放平臺或口岸設在合肥。在更寬領域、更高層次上融入“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開放發展戰略,積極構建新的開放平臺,并爭取上升到至國家層面。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平臺基礎設施建設。
對合肥水運港、國際內陸港、航空港、跨境電子商務港以及合肥出口加工區、綜合保稅區、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等海關、檢驗檢疫監管設施或平臺建設所需費用,財政和建設實施主體按1:1比例分擔,由財政承擔的部分,市財政和相關區、開發區按1:1比例分擔,市級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外勞務合作服務中心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財政承擔的部分,分別由市、縣(市)區財政全額承擔。
(二)支持平臺服務功能提升。
對以合肥水運港作為“始發港”的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在合肥報關且經合肥水運港進出外貿集裝箱貨物的貨運代理企業,以及承擔外貿空箱調運的支線班輪公司給予一定獎補。
對承攬外貿貨物并通過“合新歐”班列運輸至中亞和歐洲地區的貨運代理企業、承運企業給予一定獎補。對承攬外貿貨物、在合肥報關并通過合肥北站鐵海聯運至寧波的貨運代理企業給予一定獎補。
對在新橋國際機場開辟定期國際、國內貨運包機航線的航空公司,以及通過國際貨運航線運輸的貨運代理企業、貨主企業給予一定獎補。
對已建成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通關等公共服務平臺,給予每家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合肥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總部的,給予運營主體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對企業依托特殊監管區域建立進口商品保稅展示交易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對市對外勞務合作服務中心的勞務人員培訓,按照我市現行就業技能培訓政策規定納入培訓計劃給予補助。
對開放平臺運營管理,根據業績,由市財政給予一定獎補。
上述支持平臺服務功能提升的各類獎補資金納入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資金年度預算,實行總量控制,主要采取借轉補和事后獎補方式予以支持。市商務、財政部門牽頭明確各項支持政策具體績效目標及政策申報、審核及、兌現具體程序,對對各項支持政策設定具體績效目標,達到績效目標的,按規定程序及時足額兌現資金。
(三)支持新興業態及重大項目引進。
鼓勵采用公私合營(PPP)的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支撐現代物流業發展及符合國際物流聯運發展的物流園區。對依托開放平臺打造的孵化器等眾創空間,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合政〔2015〕127號)的相關規定予以支持。對重大項目及填補產業鏈空白的重要項目,在引導資金、人才引進、企業上市、研發補助、貸款貼息、廠房代建以及生活配套等方面,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政策給予政策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市開放平臺建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口岸辦)。市聯席會議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形成推進開放平臺建設發展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經濟工作項目化、項目工作責任化”的要求,把各自開放平臺建設發展的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具體項目,制訂項目實施方案,明確項目推進的年度計劃,確保開放平臺建設發展的各項任務高效率、高質量完成。
(三)強化政策兌現。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要加大提高本意見各項政策的兌現頻次,簡化政策兌現程序,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取得實效。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大強對政策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
(四)強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建立督查通報和績效考核制度,市開放平臺建設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季度對全市開放平臺建設發展情況進行通報,每年對開放平臺建設發展情況進行目標責任考核,嚴格兌現獎懲。市政府督查和目標辦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加強對相關任務和政策的跟蹤落實。
本意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動態完善。本意見明確的各項扶持政策完善,與市里出臺的其他政策不重復享受。各條款政策由市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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