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實施意見
2025-06-0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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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7〕36號)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實施意見
(桂政發〔2017〕3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國發〔2016〕54號)精神,有序推進降低企業杠桿率(以下簡稱降杠桿)各項工作,結合廣西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推進兼并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破產、發展股權融資,積極穩妥降杠桿,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優化布局,為全區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推動企業兼并重組。
1.鼓勵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推動優勢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強強聯合,實施戰略性重組。支持中小企業聯合重組,抱團發展,形成強優企業主導、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推進壟斷行業改革,鼓勵社會資本平等進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行政審批流程,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支持通過兼并重組培育優質企業。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國有企業通過出讓股權、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引入民營資本。
2.推動重點行業兼并重組。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以企業為主體,以規模效益為重點,以市場化運作為導向,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兼并重組,提高運營效率,改善經營和財務狀況,促進企業杠桿率降低。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兼并重組,加快處置“僵尸企業”,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實現市場出清。
3.引導企業業務結構重組。著力優化調整產業鏈布局,對非主營業務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通過出售轉讓等方式主動減量、回收資金。圍繞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開展專業化整合,推進業務結構調整與優化。支持企業內部整合,分戶制定內部資源整合重組方案,優化資源配置,提高運營效率。
4.加大對企業兼并重組的融資支持。拓寬企業兼并重組融資渠道。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兼并重組資金。支持企業申請并購貸款、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為并購重組融資,降低重組成本。鼓勵各類投資者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多種形式參與企業兼并重組,實現產融結合。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資委、金融辦,廣西銀監局,廣西證監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
5.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負債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衡有效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加強企業自身財務杠桿約束,合理安排債務融資規模,有效控制企業杠桿率,形成合理資產負債結構。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形成股權結構多元、股東行為規范、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機制。
6.明確企業降杠桿的主體責任。企業是降杠桿的第一責任主體。強化企業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責任,合理設計激勵約束制度,處理好企業長遠發展和短期效益的關系,樹立審慎經營觀念,防止激進經營過度負債。落實企業股東責任,按照出資義務依法繳足出資,根據股權先于債權吸收損失原則承擔必要的降杠桿成本。
7.強化國有企業降杠桿管理考核機制。全面推進自治區直屬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明晰職責權限,優化董事結構,健全機構設置,規范運作機制,完善流程體系,落實企業降杠桿第一主體責任,將國有企業降杠桿納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強化責任追究。全面實行預算管理,開展“成本管控、效益否決”專項行動,實施精細化考核,提升資產管理水平,積極穩妥推進自治區直屬企業降杠桿工作。
(自治區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自治區有關直屬企業管理部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盤活企業存量資產。
8.分類清理整合企業存量資產。規范化清理閑置存量資產,清退無效資產,實現人資分離,使資產達到可交易狀態。采取多種方式盤活閑置資產,加快實現資本形態轉換。推動企業內部資產整合步伐,將與主業相關的資產整合清理后并入主業板塊,提高存量資產的利用水平,改善企業經營效益。
9.探索開展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按照“真實出售、破產隔離”原則,積極探索開展以企業應收賬款、租賃債權等財產權利和基礎設施、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或財產權益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或資產支持票據業務。
10.推動開展企業應收賬款融資。依托中國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鼓勵、引導各類經濟主體注冊加入該平臺,構建以核心企業為中心的供應鏈融資模式,充分發揮核心企業上下游供應鏈融資增信增資的優勢,不斷盤活應收賬款等企業存量資產。
(自治區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金融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證監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11.推進企業債務清理重組。加大清欠力度,加快資金周轉,多措并舉清理多頭拖欠債務,降低資產負債率。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業為源頭的資金拖欠,推動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對發展前景良好、生產經營較為正常,有技術、有訂單,但由于階段性原因成為資金拖欠源頭的企業,鼓勵充分調動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統籌運用盤活資產、發行債券和銀行信貸等多種手段,予以必要支持。
12.引導企業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支持各類企業利用直接融資工具,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資。擴大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規模,支持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置換貸款或用長期債券置換短期債券。鼓勵企業發行可計入權益、有助于優化企業融資結構和降杠桿的永續債或永續票據。鼓勵企業加強資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設立財務公司,加強內部資金融通,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
(牽頭單位:自治區金融辦、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財政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廣西證監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
(五)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
13.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開展債轉股。制定《廣西落實〈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分工方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債轉股對象市場化選擇、價格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退出等長效機制。
14.以促進優勝劣汰為目的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債轉股對象由各相關市場主體依據國家政策導向自主協商確定。鼓勵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嚴禁將“僵尸企業”、失信企業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作為市場化債轉股對象。轉股債權范圍以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債權為主,適當考慮其他類型債權。轉股債權質量和類型由債權人、企業和實施機構自主協商確定。
15.鼓勵多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銀行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鼓勵多種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實施機構引入社會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增強資本實力。
16.積極穩妥實施市場化債轉股。銀行、企業和實施機構要準確把握國家政策,及早梳理債權債務,在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擬定債轉股方案,簽署市場化債轉股協議,明確雙方在債轉股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穩妥開展債轉股工作。實施債轉股過程中,要依法依規落實和保護債權人、投資者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國資委、地稅局、工商局、金融辦、法制辦、國稅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
(六)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產。
17.依法規范企業破產清算、重整與和解。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在解決債務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權利、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對于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企業,要依法進行破產清算,妥善安置人員。對符合破產條件但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支持債權人和企業按照破產重整程序或自主協商對企業進行債務重組。鼓勵企業與債權人依據破產和解程序達成和解協議,實施和解。在企業破產過程中,保護各類債權人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妥善化解企業互保聯保和民間融資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完善清算后工商登記注銷等配套政策。
(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國資委、工商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積極發展股權融資。
18.健全和完善多層次股權市場。積極引導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出臺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將區域性股權市場打造為中小微企業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提供多元化、多層次、綜合化的金融服務。推動運作規范的銀行、保險、證券、基金機構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
19.創新和豐富股權融資工具。推動廣西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首發上市,加快股權融資步伐。大力發展創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發揮產業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廣西優質企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股權融資。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股債結合、投貸聯動工具。
20.拓寬資金來源。鼓勵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年金等長期性資金按相關規定進行股權投資。有序引導儲蓄轉化為股本投資。積極有效引進國外直接投資和國外創業投資資金。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對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等方面的引導和支持作用。
(自治區金融辦、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證監局,廣西銀監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有利于降杠桿的市場與政策環境
21.落實降杠桿財稅政策。發揮積極的財政政策作用,落實國家支持降杠桿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綜合運用風險補償、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獎勵補助等多種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自治區財政廳、地稅局、金融辦、國稅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快建立市場主體嚴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推動建立相關企業和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記錄,并納入自治區信用信息平臺。構建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失信行為依法依規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信用廣西”網站等平臺上公開披露。協調廣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惡意逃廢債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違法違規單位及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廣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其他各成員單位,全區各市人民政府)
23.提高銀行不良資產核銷和處置能力。積極支持銀行機構運用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轉讓、兼并重組、呆賬核銷新政策等手段,積極盤活存量資產。推動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合作,支持全區各地資產管理公司開展銀行不良資產收購業務。(自治區金融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切實減輕企業社會負擔,穩妥做好重組企業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完善減輕企業非債務負擔配套政策,落實已出臺的各項清理規范涉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以及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行業協會涉企收費政策。加大對企業在降杠桿過程中剝離相關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的支持力度。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降杠桿過程中的職工安置,研究實施社會托底政策,抓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和待遇落實工作,幫助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依法妥善處理兼并重組中的勞動關系問題,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確保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降低社會不穩定因素。(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物價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5.落實產業升級配套政策。進一步落實重點行業產業轉型升級和化解過剩產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企業技術創新、重點企業兼并重組和產業整合的支持力度,發揮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實行市場化運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重點行業破局性、戰略性重組,實現產業鏈整合及產業融合,通過資源重新配置降杠桿,進一步提升優質企業競爭力。(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資委,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加強組織領導,規范履行相關程序,嚴密監測和有效防范風險。成立廣西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全區降杠桿工作。在降杠桿過程中,要嚴格履行相關核準或備案程序,嚴禁違法違規操作,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確保降杠桿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平穩有序推進。同時,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好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在國有企業降杠桿決策中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國有股東權利。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協調,強化信息溝通與研判預警,提高防范風險的預見性、有效性,填補監管空白與漏洞,實現監管全覆蓋,完善風險處置預案,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資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廣西證監局,廣西保監局,全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附件:1.廣西落實《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分工方案
2.廣西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廳際聯席會議制度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廣西落實《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分工方案
為有效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以下簡稱債轉股)工作,防范化解企業債務問題,支持有較好發展前景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渡過難關,提升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能力,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市場化債轉股工作是一項創新性、復雜性、系統性工程,既有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的經濟利益,也直接影響企業職工的切實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全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發〔2016〕54號文件附件《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要求,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強化保障,切實將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開展債轉股工作,明確市場化債轉股政策界限及參與主體,堅持市場化選擇債轉股企業,通過自主協商確定債轉股債權范圍,多渠道選擇債轉股實施機構。要建立市場化債轉股定價機制、籌集資金機制等實施機制規范股權變更程序,建立股權市場化退出機制并強化監管約束。要規范政府行為和推動企業改革,確保市場化債轉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積極穩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一)學習掌握國家政策。
全區各實施機構、銀行和企業以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國家降杠桿政策精神,準確把握政策界限,相關市場主體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把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貫穿于債轉股工作全過程,積極穩妥推進全區債轉股工作。
(二)及早梳理債權債務。
全區各自愿市場化債轉股對象要按照政策要求,對各銀行各類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分類梳理,及早分割債務,明晰權屬關系,并主動與債權銀行進行對賬,共同協商選擇實施機構,在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債轉股協議草案。
(三)簽署市場化債轉股協議。
全區各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自主自愿、平等協商簽署債轉股協議,明確各方在債轉股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按照潔凈轉讓、真實出售的原則,共同履行好市場化債轉股協議。
(四)報送市場化債轉股項目信息。
在債轉股項目開始、協議草案簽署及協議履行等重點環節,由實施機構作為報送主體,向國家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債轉股進展情況基本信息。
(五)提交項目完成報告。
實施機構在債轉股工作完成后,要及時向廣西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市場化債轉股工作總結。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會同各有關部門對全區債轉股工作及時匯總、跟蹤分析,并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三、強化職責分工
(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全區債轉股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匯總分析工作。
(二)自治區金融辦負責協調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廣西證監局、廣西保監局等單位,做好政策銜接,協調落實相關金融支持政策,督促履行好市場化債轉股協議。
(三)自治區國資委負責指導自治區直屬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支持企業剝離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工作,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切實履行好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督促相關企業履行好市場化債轉股協議。
(四)財政廳負責貫徹落實支持引導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的財稅政策。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會同自治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積極做好債轉股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做好分流安置工作。
(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負責協助做好相關工業、商貿流通企業的債轉股工作。
(七)自治區工商局負責協助有關債轉股企業做好企業注冊和股權變更相關工作。
(八)國土資源廳負責指導全區各市、縣國土資源部門依法依規辦理債轉股工作涉及土地使用權利調整、變更相關用地手續。
(九)自治區法制辦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債轉股的制度建設工作。
(十)自治區地稅局、國稅局負責落實債轉股企業按規定享受企業重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十一)中央駐桂有關金融機構和全區各地金融機構在自主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會同實施機構和企業自主協商開展債轉股的相關工作。
附件2:
廣西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廳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發〔2016〕54號)精神,加強對全區降杠桿工作的組織協調,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廣西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廳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下,統籌推進《意見》等政策文件的貫徹落實,研究制定推進全區降杠桿工作相關配套文件,協調推進全區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等工作,協調解決降杠桿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強化部門溝通協作,細化職責任務分工,督促指導跟蹤落實。完成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國資委、地稅局、工商局、金融辦、法制辦,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國稅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廣西證監局,廣西保監局等16個部門和單位組成。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不另行文。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可在全體會議前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開展工作,切實履行職責,形成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及時處理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廣西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黃方方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成 員:謝 彬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馬義生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總工程師
王代玉 財政廳副廳長
潘志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巡視員
王曉華 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
顧章偉 商務廳副巡視員
尹明勇 自治區金融辦副主任
蒙啟華 自治區地稅局副局長、巡視員
張志安 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
范小輝 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
戴紅兵 自治區高級法院副院長
蘇 陽 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副行長
陳素文 自治區國稅局副局長
陳榮瓊 廣西銀監局副局長
吳秋波 廣西證監局巡視員
文 鋒 廣西保監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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