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意見
2025-08-0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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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意見(桂政辦發〔2012〕118號)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意見
(桂政辦發〔2012〕11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通知》(國發〔2009〕30 號)和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加快我國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出政發〔2010〕7 號)精神,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設“民族文化強區”的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我區傳統出版產業的轉型升級,大力發展以數字技術、高新技術為基礎的戰略性新興出版業態,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我區數字出版產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數字出版是指利用數字技術進行內容編輯加工,并通過網絡傳播數字內容產品的一種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為內容生產數字化、管理過程數字化、產品形態數字化和傳播渠道網絡化。目前,數字出版產品形態主要包括電子圖書、數字報紙、數字期刊、網絡原創文學、網絡教育出版物、網絡地圖、數字音樂、網絡動漫、網絡游戲、數據庫出版物、手機出版物(彩信、彩鈴、手機報紙、手機期刊、手機小說、手機游戲)等。隨著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互聯網、移動通訊網應用的普及,手機、平板電腦、電子書等數字閱讀終端大量使用,數字出版產業呈現出快速發展的格局,發展活力超過了以紙為主要介質的傳統出版業。由于數字出版產品具有海量存儲、搜索便捷、傳輸快速、成本低廉、互動性強、環保低碳等特點,數字出版已經成為新聞出版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出版業發展的主要方向,是現代信息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文化產業發展新的增長點。
大力發展數字出版產業有利于推動出版業發展方式轉變,調整出版業的產業結構,實現產業升級,推動出版業可持續發展;有利于整合文化、科技和經濟領域的社會資源,充分滿足網絡時代公眾對信息傳播服務的新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有利于推進出版業的技術進步和數字化轉型,提高新聞出版創新能力和傳播能力,提升我國文化競爭力;有利于減少紙張的使用,保護森林資源,減少環境污染,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我區傳統出版體系較為完善,已具備較強實力,在國內有一定的品牌影響力。相比較而言,數字出版發展則相對滯后,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相適應。提升數字出版產業發展速度,是我區出版業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客觀需要,是保持出版業發展的良好勢頭,占領發展制高點,提升產業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數字出版產業的重要性,加大支持力度,形成發展合力,推動數字出版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1.戰略目標。用十年左右的時間,通過中國-東盟數字出版基地建設,培育一批發展思路清晰、發展潛力深厚、內容資源豐富、出版方式多樣、營銷模式成熟、市場競爭力強、輻射東盟并具有區域國際影響力的數字出版龍頭企業,打造一批弘揚中華優秀文化、反映科學技術進步、體現時代精神、為大眾喜聞樂見的數字出版產品和品牌,基本形成兩個效益良好的產業發展格局,使我區成為國內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2.發展指標。到“十二五”期末,我區數字出版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新聞出版產業總產值的25%,培育3-5 家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數字出版骨干企業;到2020 年基本完成我區傳統出版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其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運營份額在總份額中占有明顯優勢。
(二)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發揮優勢、重點突破。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制定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目標,采取適度超前的發展戰略,為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積極支持。發揮我區沿海、沿邊、沿江、連接東盟的獨特區位優勢,挖掘民族文化資源優勢,拓展品牌影響力,重點突破數字出版對外交流與合作、數字版權輸出、民文數字出版、文獻資源庫建設、少兒數字出版、教育出版資源數字化服務等領域,帶動廣西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
2.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企業自主發展。突出政府在基礎建設和產業發展中的總體規劃和政策引導作用,加強行政管理,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資源、技術創新和產業化中的基礎性作用,為產業的發展提供源動力;積極調動數字出版相關企業的積極性,不斷壯大數字出版市場的發展主體,強化自主創新,塑造企業品牌,提升企業競爭力。
3.開放融合,引進創新。擴大數字出版領域的開放與合作,推進區內、區外,業內、業外,國內、國外的多層次產業合作,形成資源共享、市場共有、業務共通的競爭有序、互利共贏的產業發展格局。堅持引進與創新相結合,既引進國內外先進的數字出版企業、技術、產品,擴大投融資渠道,加快完善我區數字出版產業鏈,又消化吸收,通過內容創新、技術創新、體制創新,發展自我優勢品牌,培育發展“專、精、特、新”的數字出版企業群,提高我區數字出版產業的總體發展水平和競爭力。
4.市場化、社會化、國際化相結合。以市場需求推動產業發展,以社會化的分工合作構建完善的產業環節和產業體系,以國際化標準、國際化的視野積極參與國際產業分工,開拓國際市場特別是東盟市場,從而推進我區數字出版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數字出版產業聚集區建設。重點推進中國-東盟數字出版基地建設,整合廣西現有數字出版資源,引進國內外特別是東盟國家的知名數字出版企業入駐,構建中國-東盟出版信息數據交換中心、數字版權交易中心、數字內容生產中心及民文數字出版中心等平臺,力爭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在廣西打造出覆蓋全區、輻射全國、面向東盟的,集融創意策劃、數字內容加工生產、數字出版平臺運營、數字版權貿易、數字出版技術研發等功能于一體的數字出版產業架構,形成多方合作、資源共享、資源交換的外向型數字出版公共服務平臺和數字出版產業集群。
(二)鼓勵和支持傳統出版單位開拓數字出版業務。增強傳統出版單位發展數字出版的緊迫感,調動其發展數字出版的積極性,發揮其在內容上發展數字出版的優勢,以傳統出版的優質內容、優質品牌為基礎,加快出版資源整合,創新產品形式,開拓傳播渠道,探索盈利模式。鼓勵我區出版單位與高新科技企業、通信企業開展資源、資本、市場、人才、技術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促進跨媒體、跨行業、跨所有制、跨地區的數字出版業務的發展。
(三)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從事數字出版活動。支持民營新技術企業研發基于不同傳輸平臺和閱讀終端的游戲、動漫、音樂等數字出版產品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移動終端等硬件設備;支持非公有制企業開展數字出版物傳播渠道的建設,構建覆蓋面廣,服務能力強,安全便捷的數字出版物傳播平臺;建立數字出版企業評估體系,對長期從事數字出版相關活動且出版導向正確、技術實力雄厚、競爭優勢明顯、發展前景廣闊、經營業績突出的非公有制企業予以重點扶持。
(四)加強新聞出版公共服務項目的數字化建設。對新聞出版公共服務工程中的數字化項目予以資金、政策、技術等方面的扶持;支持和鼓勵出版單位、數字出版企業承擔和拓展數字出版公共服務項目;積極支持“農家書屋” 向數字化方向發展;高度重視數字閱讀,建立公益性數字出版閱讀平臺,拓展全民閱讀的空間;充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網,擴大壯文出版物傳播范圍。
(五)推動數字出版“走出去”。發揮廣西作為連接中國-東盟“橋頭堡”的區位優勢,大力推進優秀數字出版物、數字出版技術走出國門,進入東盟,走向世界。充分利用中國- 東盟出版博覽會、東盟國家中國圖書展銷會、臺灣廣西圖書展等出版交流與合作平臺,大力宣傳我國優秀數字出版產品,推進中國-東盟數字出版交流與合作,促進我國數字出版版權和數字出版技術向東盟國家的輸出,不斷提高我國新聞出版的傳播能力,擴大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對跨出國門并取得顯著成績的重大項目和骨干企業予以政策和資金上的扶持。加強桂臺數字出版交流與合作,推進兩岸出版新興業態的共同發展。
(六)加快數字出版重大項目建設。實施重大項目帶動發展的戰略,做好重大數字出版項目的規劃、立項、申報、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為重大項目建設提供優質的服務和良好的發展環境。
1.實施數字出版內容資源庫工程。搭建涵蓋圖書、報刊、音像等出版內容的數據庫資源平臺,積累數字出版資源,提供數字出版信息服務,扶持數據庫出版營銷模式的創新,實現從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
2.實施數字出版物出版交易平臺建設工程。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出版單位獨立、合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共同打造大型數字出版物出版交易平臺,提供在線出版、內容資源投送、在線支付、電子商務、廣告發布等業務,為讀者、作者和數字出版單位建立便捷、安全的數字作品創作、發布、出版、交易、版權認證為一體的數字出版物交易中心和傳播渠道。
3.實施民文數字出版工程。打造壯語文數字出版傳媒平臺,構建全方位的、立體化的壯語文數字出版架構,實現多方合作、資源共享的數字出版模式。
4.實施中國-東盟數字版權貿易工程。搭建中國與東盟的數字版權網絡交易服務平臺,實現版權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與查詢,實現版權在線交易。發揮廣西在東盟語種方面的人才優勢,配套建立中國-東盟出版翻譯中心,搭建網絡化的翻譯平臺,進一步促進中國與東盟國家的出版交流與合作。
5.實施數字教育出版工程。引進先進的技術,開發數字教育出版產品,建立在線數字教育出版資源服務平臺,為廣大教師和學生提供豐富的在線教育出版資源、個性化的教育教學輔助功能及便捷的教育信息服務。積極推進電子書包的試點,探索基于電子書包的教育資源服務新模式。
6.實施數字社科文獻出版工程。扶持有實力、有特色的傳統出版單位開發數字社科文獻出版業務,建設國內領先、面向國際市場的數字社科文獻出版基地,占領社科文獻數字出版的制高點。
7.實施數字網絡傳媒工程。以各級黨報主辦的都市類報紙為重點,以新聞采編能力和資源為基礎,以報社的品牌優勢和社會公信力為依托,融合紙質媒體和網絡媒體的發展特點,打造集新聞采編、視頻播報、信息咨詢、互動娛樂、社區服務等業務為一體的地方性綜合信息門戶網站,推動報社由單一紙媒體向以互聯網為平臺的綜合性數字媒體過渡。
8.實施手機閱讀工程。引入國有大型電信企業作為手機移動數字閱讀的戰略投資者,整合電信、出版、科技、教育等各方資源,建立手機閱讀內容開發運營基地,構建手機閱讀傳播平臺,大力推進手機閱讀產業的發展。
9.實施動漫游戲創新工程。配套扶持政策和專項資金,支持廣西現有的動漫出版企業和游戲生產企業開發網絡游戲、網絡動漫新產品,鼓勵創新網絡游戲和動漫營銷商業模式,培育廣西具有原創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相當競爭實力的品牌網絡游戲、動漫企業。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促進廣西數字出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自治區領導任組長,自治區發展改革、工信、科技、財政、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海關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重點研究制定全區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總體規劃、支持政策和促進措施,對重大項目進行指導、督促和扶持,對重大事項進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建立廣西數字出版產業發展廳際聯席會議制度,溝通協調落實財政、工信、科技、稅務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研究解決數字出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為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合力推進我區數字出版產業發展。
(二)加大財政扶持。每年從自治區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扶持數字出版產業發展,支持數字出版基地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數字出版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廣、數字內容加工和服務外包及數字出版人才引進與培養等重大項目。對公益事業型的數字出版項目采取撥款支持,對商業市場型的數字出版項目采取貸款貼息、獎勵等方式支持,通過財政扶持,引導、鼓勵社會資源參與數字出版業的建設和發展。
(三)落實優惠政策。用足用好國家有關文化產業發展方面的優惠政策、國家高新科技發展政策、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政策和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優惠政策。充分把握廣西加快發展服務業的有利契機,將數字出版產業列入高端信息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文化產業的規劃中,并作為重點發展產業予以培育,享受相應的財政、稅收、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推動發展改革、工信、科技、商務等部門有關信息服務、高新科技、服務出口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適用于我區重點數字出版企業和重點數字出版項目。具體優惠政策有:
1.鼓勵國內數字出版龍頭企業入駐廣西。國內數字出版龍頭企業入駐廣西的,在登記注冊、開辦運營等方面予以積極支持,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鼓勵和支持數字出版企業申報國家出版基金、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以及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等項目,并按照國家和廣西有關規定,為上述項目提供一定比例配套支持資金。
3.數字出版企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享受財政專項資金扶持及其他相關扶持政策。
4.對列入廣西重點數字出版項目,且符合自治區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信息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計劃項目資金支持條件的,可由相應的專項資金按規定給予補貼、貸款貼息等政策扶持。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數字出版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或者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等原因,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6.支持數字出版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對列入推薦名單的重點數字出版企業的申報提供指導和幫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 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7.支持數字出版企業申報軟件企業,對列入推薦名單的重點數字出版企業的申報提供指導和幫助。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 〕1 號)等文件規定,新創辦的數字出版企業被認定為軟件生產企業后,自獲利年度起,第1 年和第2 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 年至第5 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的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照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數字出版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 攤銷。
9.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 號)規定,對數字出版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經省級稅務機關批準,免征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數字技術轉讓,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0.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 號)規定,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數字出版企業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照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其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按照規定實施即征即退。所退稅款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1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補充通知》(財稅〔2003〕238 號)規定,數字出版產品被認定為計算機軟件的且屬于海關出口商品代碼9803 的(如海關出口商品代碼發生調整,以調整后的代碼為準),出口實行免稅。
1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 號)規定,被認定為動漫企業的數字出版企業,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動漫產業發展的有關增值稅、所得稅優惠政策;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其自主研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四)優化發展環境。
進一步擴大開放,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行政效率。發展改革、科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稅務、新聞出版、通信等相關部門增強服務意識,做好人才培養、政策咨詢、信息發布、資金支持、資質認定和權益保障等領域的服務保障工作。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數字出版領域、從事數字出版經營業務。加強數字版權保護,將數字網絡領域列為打擊侵權盜版專項執法重點,保護數字出版企業的合法權益。強化數字出版領域的行政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數字出版活動,維護競爭秩序,營造健康有序的數字出版發展環境。
(五)拓展交流與合作平臺。充分利用中國-東盟出版博覽會平臺,設立數字出版展區,展示數字出版新技術、新產品、新形象,大力支持國內數字出版企業來桂發展,開展合作,共同開拓東盟國家數字出版市場。在東盟國家中國圖書展銷會中設立數字出版交流平臺,推進我國與東盟國家數字出版的深度交流和合作。支持數字出版企業發起成立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探索建立數字出版企業間的交流協作機制。
(六)培育經營主體。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的數字出版企業和研究開發機構在我區設立總部、地區總部和分支機構,按其在廣西實際投資額和項目實施情況給予獎勵。支持數字出版企業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優化企業結構。培育和推動廣西優勢品牌,鼓勵數字出版企業開展自主創新,每兩年開展一次“廣西優秀數字出版企業和優秀數字出版產品”評比,對優秀數字出版企業和優秀數字出版產品分別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鼓勵數字出版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軟件企業認定,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和帶動作用的數字出版龍頭企業。
(七)加強版權保護。加大版權保護宣傳力度,強化版權保護意識;加大對數字版權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保障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加快技術創新,為版權保護提供有效的技術手段。
(八)強化網絡監管。建立新聞出版、“掃黃打非”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增強網絡出版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提高監管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時效性,全面提升主動監管能力和技術保障水平;加大整治互聯網低俗之風和手機媒體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的力度,加強網絡游戲出版監管,全面凈化互聯網和手機出版環境;加強網絡出版監管系統建設,提高網絡出版監管科技水平;積極探索網絡出版監管的有效方式,建立長效動態監管機制。
(九)引進和培養人才。按照自治區人才小高地建設的有關規定,建立廣西數字出版產業人才小高地,為集聚廣西數字出版產業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充分發揮中國-東盟傳媒人才培養基地和相關院校的作用,設立理論先進、技術實用、市場急需的數字出版專業,為數字出版產業輸送各層次的專業人才,滿足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需要。
(十)引導數字出版消費。通過形式創新、內容創新和理念創新,積極引導讀者擴大數字內容消費。建立公益性全民數字閱讀基地或平臺,充分利用互聯網、無線通訊網廣泛傳播數字閱讀內容,培育數字閱讀市場。舉辦各類數字閱讀活動、展覽,加大數字出版宣傳力度,優化數字閱讀體驗,開發數字出版消費熱點,促進出版消費結構優化升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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