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集中管理試行辦法
2025-12-0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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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集中管理試行辦法(撫政發[1998]16號1998年4月17日)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即“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市政府決定,我市
撫順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集中管理試行辦法
(撫政發[1998]16號 1998年4月17日)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即“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市政府決定,我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從今年五月一日起,將分散的委托收費方式改為由市收費管理局實行集中收費管理。有關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一、集中收費的管理原則
1、分期分批實施的原則。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實行全部集中收費管理為目標,今明兩年將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和不同收費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首批確定實施集中收費管理的項目主要是指進入工程建設房地產交易市場和車輛管理方面的一些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2、堅決禁止亂收費和堅持應收盡收的原則。在集中收費過程中,要公開收費范圍、項目、標準,提高收費透明度;要強化制約手段,規范減免緩審批程序,既不得巧立明目亂收費,又要確保收費款及時足額收繳。
3、職能部門的職責和費用不變的原則。各職責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實行集中收費管理后,原審批業務仍由各部門負責,各項收費資金使用渠道和用途不變,支出由市財政部門按核定計劃統籌安排,征收激勵政策由市收費管理局研究制定。
4、審批和收費相分離的原則。職能部門進行審批,市收費管理局實行集中收費,建立相互制約機制,簡化手續、減少審批和集中收費環節,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使這項工作既要有利于財政部門的依法理財,又要方便職能部門的依法行政。
二、首批實行集中收費管理的項目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首批實行集中收費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27項。其中包括商業網點費、新型墻體材料發展基金、消防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金、規劃管理費、拆遷管理費、拆建費、中小學教師住宅建設資金、自來水增容費、煤氣增容費、熱力上網費、工程勘察合同鑒證費、工程設計合同鑒證費、人防結建費、科技發展基金、招投標管理費、基建占道費、基建道路挖掘費、工程質量監督費、集體企業上級管理費、建設項目部分的衛生防疫費、排水設施使用費、車輛增容費、運輸管理費、線路招標費、客運管理費、外埠企業和營運車輛部分價調基金。
上述項目的集中收費管理于四月底以前進入實際操作,下半年再選擇一批條件成熟的項目進入集中收費管理,明年大面積鋪開,力爭兩年內達到集中收費全方位管理的工作目標。
三、集中收費的操作辦法
1、市收費管理局在全市設立四個集中收費站,與各職能部門配合實行審核和收費一條龍運作:
(1) 市工程建設房地產交易市場收費站。設在該市場二樓,辦理上述項目中與工程建設和房地產開發有關的22項集中收費業務。與審批這些項目相關的行政事業單位須派員于四月底進駐市工程建設房地產交易市場,在市場內綜合辦理審批手續。對逾期不能進入市場或進駐市場而不能辦理審批業務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市財政部門將酌情扣減經費撥付。
(2) 車輛增容費收費站。設在市收費管理局二樓和市交警支隊車檢所,辦理市本級車輛增容費專項收繳業務。
(3) 運輸管理處收費站。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辦理全市線路招投標費、客運管理費兩項收繳業務。
價調基金收費項目:外埠企業價調基金在工程建設房地產交易市場收費站繳款;營運車輛部分價調基金分別在運輸管理處收費站和客運管理處收費站繳款。
2、各單位在辦理涉及集中收費項目有關的批件時,先在職能部門(建筑市場綜合審批機構)進行審核,然后持相關資料如工程圖紙、應繳費計算單等,在市收費管理局設立的該項收費站交款,領取市收費管理局收費站開具的“完費證明函”或“收費減免緩證明函”為繳費單位發放有關開工證件或辦理審批手續。
3、首批實行集中收費項目的原代收單位,自四月底以后,不再辦理收費業務,取消原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的過渡賬戶,并分別與市收費管理局各收費站結轉今年已收費款。對于過去應收未收的各項費款,由原代收單位負責清欠,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欠計劃。開發企業在辦理新開發項目的手續時,原則上必須補交所欠費款,如該單位確有困難,可向市收費管理局申請用單位資產抵押的辦法,并經公證后,再辦理新開發項目等手續。
4、行政事業性收費原則上不予減免緩。但對有特殊情況確需減免緩的項目,由市收費管理局會同各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報市政府。市政府設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緩審批領導小組,負責審批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秘書長為召集人,成員由市財政局、收費管理局、建委、國土規劃管理局、監察局各一名領導同志和兩名群眾代表組成。審批領導小組要建立審批制度和辦法,審批會議可實行例會制和一票否決權,以此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緩的職能行為。
四、建立健全獎罰與監督檢查制度
從今年起,市收費管理局要對實行集中收費項目的職能部門或單位核定收費計劃,明確任務、量化指標、強化責任。按照“獎勵與收入”掛鉤的激勵機制,對實行集中收費項目的部門和單位進行考核,依據各單位實際完成收入的情況,制定超收分層辦法,核定超收分成、業務費和手續費的額度。對能夠積極配合,認真把關、積極征繳的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視貢獻大小給予適當獎勵。實行集中收費管理要建立健全嚴格的監督檢查辦法。市收費管理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集中管理,建立各項收費、基金的稽查制度,并對首批及今后進入集中收費管理項目的審批和繳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市物價部門要按職責做好收費標準的審核工作;市審計、監察部門要密切配合進行監督檢查,對亂收費、私設“小金庫”和轉移、隱瞞、挪用、占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行為,對玩忽職守和違反財經紀律、法規規定者,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同時要追究本部門領導人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者要移送司法部門立案審查。
五、本辦法由市收費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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