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5-12-1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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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建設的實施意見(長政發[2012]70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
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建設的實施意見
(長政發[2012]7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和省農業廳《山西省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實施方案》精神,加快推進我市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站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以下簡稱“兩站”)建設,從源頭上狠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效解決農業技術推廣“最后一公里”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兩站”的職能
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站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是各級政府為農民提供農業技術服務的橋梁和紐帶,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環節,是國家設立在基層的公益性服務組織。主要職能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于農業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負責本區域糧食、蔬菜、果樹、小雜糧等產業新技術和新品種的試驗、示范、推廣、培訓工作;為農民提供農業技術和信息服務;承擔政府和有關部門下達的農技推廣項目的實施工作;為農業生產者提供及時有效的產前、產中、產后技術和信息服務;指導民間農業科技服務組織和農民專業技術協會(研究會)開展推廣活動。
(三)開展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及農業標準化集成技術的推廣應用,確定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建立示范場、示范方、示范戶,做好農作物病蟲害及農業災害情報發布、防治和處置。
(四)指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組織建立“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基地,記載生產檔案。
(五)負責本區域農業標準化的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監測服務,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產地準出和質量追溯。
(六)負責本區域農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調查和監測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以沼氣為主的農村可再生能源新技術的試點、示范和推廣;負責基本農田環境質量的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開展重點區域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及綜合防治技術推廣工作。
(七)負責本區域農情動態的監測、農業查災救災工作;負責統計和報送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的采集、積累、分析和預測,并適時向農民發布,指導農業生產。
(八)負責農資經營的監管,受理假劣農資的投訴。
(九)完成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能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省農業廳關于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的要求,我市確定了101個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站,其中: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站20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81個。在現有101個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站加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牌子,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兩站”為縣級農業主管部門派出機構,人、財、事“三權”歸縣農委統一管理。加強“兩站”的辦公用房建設,區域站建筑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鄉鎮站建筑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要配置專業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
三、人員編制
“兩站”人員崗位設站長1名,其余為專業技術人員。在現有編制人員的基礎上,每個鄉鎮站新增2個全額事業編制,區域站新增3個全額事業編制,全市81個鄉鎮站和20個區域站共計增加編制數222個。新增人員均由市級統一公開招錄,及時補充上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縣市區要成立主要領導任組長,編辦、財政、人社、農委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兩站”建設工作領導組,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二)制定方案。各縣市區務于7月20日前,制定出“兩站”建設實施工作方案,并上報市政府。市級統一招錄人員工作要于年底前完成。
(三)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要加快“兩站”建設進度,9月底前要保證落實辦公場所、任命站長、掛牌、刻章;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站現有工作人員要盡快理順關系,編制人事手續全部移交縣農委,并到位開展工作。
(四)檢查驗收。9月上旬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兩站”建設情況、現有工作人員到位情況進行督查,并為9月底省級驗收做好準備。
二??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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