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實行集中儲備統一配送工作的意見
2025-08-0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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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實行集中儲備統一配送工作的意見(順政發〔2010〕31號)各鎮人民政府,地區和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為構建區域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實行集中儲備統一配送工作的意見
(順政發〔2010〕31號)
各鎮人民政府,地區和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為構建區域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促進覆蓋全區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藥衛生服務,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衛生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衛藥政發〔2009〕78號)和衛生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衛規財發〔2009〕7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按照建設覆蓋全區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要求,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藥衛生服務為目標,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重大事故及國防戰備需要,著力構建集中儲備、統一配送、零差率銷售一體化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健康發展。
二、總體目標
到2011年,基本建成與我區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相協調、相匹配、相適應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集中儲備、統一配送模式更合理,功能更完善,運轉更協調,效果更明顯,機制更健全、制度更規范,讓人民群眾充分享受到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成果。
三、基本原則
(一)惠及百姓。
堅持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宗旨,以保護全區居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追求,以構建百姓滿意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為任務,著力做到藥品需有所供,質有所保,價有所降,費有所報,最大限度地減輕全區人民用藥經濟負擔。
(二)立足區情。
堅持從區域實際出發,充分借鑒國內藥品儲備、配送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大力發展藥品儲備配送公益性事業,增強集約化、靈活性和安全度。
(三)統籌兼顧。
與北京市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相銜接,以區域藥品集中儲備、統一配送為重點,鞏固已取得成果,進一步推進二級醫療機構、社會辦醫、零售藥店配送工作,逐漸擴大配送面和配送額。
(四)提高效能。
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總體框架之下,集中儲備制度與統一配送機制相結合,滾動運營,降低成本,減少環節,提高效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主要任務
(一)確定儲備配送及銷售使用主體。
1.儲備配送主體。根據相關法律政策規定,通過招標確定儲備配送主體(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建立區域藥品儲備、配送、管理、服務機制。
2.銷售使用主體。
(1)基層醫療機構。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其所屬社區衛生服務站必須全部配備和使用統一配送、零差率藥品;社會舉辦的營利性的但納入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原則上優先使用統一配送的藥品;村委會舉辦的非營利性的享受國家補貼的村衛生室應全部使用統一配送的藥品。
(2)二級醫療機構。區醫院、區中醫醫院、區婦幼保健院和區空港醫院,應將統一配送的藥品作為臨床使用藥品的主要來源。
(3)其它形式藥品銷售使用機構。強化監督檢查,規范流通管理,引導個體診所、單體藥店等銷售使用統一配送的藥品,促進全區藥品供應使用渠道規范、質量安全、價格統一。
(二)成立專家指導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抽調醫藥、管理等專業人員組成專家指導組,在上級有關部門指導下,負責議定和調整年度藥品儲備配送需求計劃,滿足防治急需和臨床所需。根據需要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
(三)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以獲取的藥品。按照北京市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具體要求,區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應把基本藥物作為首選首配首用品種,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全部配備使用零差率藥品,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強化藥品抽驗及不良反應監測安全評價機制,落實醫保定點管理及基本藥物報銷制度。
(四)加快建立藥品儲備配送機制。
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要求,建立現代物流倉儲配送模式,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技術領先、運行有序、機制科學,創造集中儲備、統一配送的良好工作環境。
(五)規范集中儲備統一配送程序標準。
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進行管理,制定質控文件、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三層文件體系,有據可依、有據可查、有據可溯。做到儲配有計劃、執行有主體、過程有監督、結果有評價,有效避免質量安全差錯或事故發生,不斷提高儲備供應、配送服務水平。
(六)建立契約式管理模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藥品儲備配送主體要與各銷售使用單位訂立受法律保護的規范性合同書,明確各方應享受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
(七)設立藥品儲備專項資金。
藥品儲備資金由區財政預算安排600萬元,主要用于儲備藥品的購買、更新、替代等費用;藥品集中儲備的管理費用由區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藥品儲備資金要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八)強化藥品配送資金結算管理。
藥品配送資金流轉周期為3個月,政府舉辦和村委會舉辦的基層醫療機構通過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結算。納入醫保報銷的社會辦醫、個體診所、單體藥店結算由醫保部門監督執行,未納入醫保報銷的其它銷售使用機構、二級醫療機構可以直接與藥品儲備配送主體結算。
(九)加強儲備配送工作監督檢查。
區內各有關職能部門根據需要每季度安排一次監督檢查,重點掌握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總體運行情況、集中儲備、統一配送藥品質量、價格、服務、供應等綜合情況,逐步建立完善符合科學發展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十)穩步發展社會涉藥單位藥品配送。
堅持行政推動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社會辦醫、個體診所、單體藥店的藥品配送工作,逐步實現區域內社會涉藥單位經銷的藥品全部實行統一配送。
五、組織領導
(一)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順義區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相關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李友生任組長,副區長車克欣、副區長燕瑛任副組長,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經濟信息化委、區國資委、區政府法制辦、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人力社保局、市藥監局順義分局、市工商局順義分局、區廣電中心等部門主管副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藥監局順義分局,負責制定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工作規劃,實施指導、監督運行,開展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相關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藥監局順義分局局長李長榮同志兼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每年召開一次專題會,研究本區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建立健全綜合調處、藥品儲備、安全風險預警、應急處置、考核獎懲、責任倒查等機制,促進集中儲備、統一配送工作上水平、常態化。
(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1.市藥監局順義分局牽頭負責藥品供應保障總體組織協調、運轉服務工作,重點監管儲備配送藥品質量安全,制定《儲備藥品應急調用管理辦法》。
2.區衛生局牽頭負責制定儲備配送需求計劃,監督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規范使用統一配送藥品,制定《藥品統一配送管理辦法》。
3.區商務委負責與北京市儲備管理及儲備單位溝通,緊急狀態下可以申請市級儲備支援,制定《集中儲備統一配送考核評價管理辦法》。
4.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和協調藥品儲備配送主體招標工作,并對其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考核各有關部門履行責任情況,監督檢查全區藥品價格情況。
5.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專項資金,監督集中儲備統一配送資金運行情況,制定《藥品儲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6.區國資委負責藥品儲備配送主體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工作。
7.區經濟信息化委負責研究探索區內藥品生產企業與集中儲備統一配送模式有效對接的具體辦法,應急狀態下動員本區藥品生產能力。
8.市工商局順義分局負責藥品儲備配送主體的監督管理,辦理許可資質變更等相關手續。
9.區政府法制辦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各環節依法行政行為及規范運行情況。
10.區監察局負責查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現象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效能低下等行為,防治藥品購銷中的不正之風和商業賄賂。
11.區人力社保局負責醫保定點單位資格初審和監督、管理、檢查工作。
12.各銷售使用單位負責上報計劃、盤點庫存、清算貨款。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要將合理用藥列入績效考核指標之一,與個人工資、獎金掛鉤,防止發生商業賄賂和不正之風。
13.區廣電中心負責便民惠民政策、措施、效果的宣傳報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戰略部署之一,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解決民生問題的重大舉措,藥品集中儲備統一配送作為其中一個重要抓手,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抓緊抓好、抓出實效。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做到政府擔責任、部門有作為、市場顯活力、百姓得實惠,切實加快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
(二)突出重點。要將制度建設、計劃執行、監督考核、資金管理作為建設藥品供應保障體系起步階段的重中之重,確保開局良好、基礎牢固、持久發展,力爭走在全市前列,努力創造具有順義特色的模式方法。
(三)科學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制定計劃,明確目標,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堅持全方位監督和持續改進,通過定期監督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落實。
(四)探索創新。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全新的事業,各部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摸索規律,挖掘、整合、調整區域資源優勢,創造性的提出新思路、新方法,不斷開創集中儲備、統一配送工作新局面。
(五)強化作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任務重、環節多、過程長、難度大,各部門要繼承和發揚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切實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成果取信于民,努力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七、本意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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