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首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2025-06-07 16:35
255人看過
中醫藥
醫療機構
社區衛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首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京政發〔2008〕50號)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黨的十七大提出,要“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為貫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首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京政發〔2008〕5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在全國率先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率先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堅持中西醫并重的衛生方針,充分發揮首都中醫藥的優勢和作用,結合本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促進首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首都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總體目標,遵循首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政策保障、體制創新、整合資源、打造品牌、傳承發展的方針,多途徑、多模式、多層次地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覆蓋城鄉的中醫藥服務。
一、建立健全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體系
(一)實現中醫藥服務體系城鄉全覆蓋。到2010年,以城鄉大型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為骨干,綜合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中醫科、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和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中醫坐堂醫診所為網點,構成覆蓋城鄉的中醫藥服務體系。中醫藥服務在衛生服務總量中的比重提高5%。
加大政府投入。3至5年內,按照國家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中西醫結合醫院重點單位建設標準,完善本市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落實國家有關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的要求,加強全市中醫醫院建設規劃,先期啟動6所遠郊區縣中醫醫院改擴建任務,改善就醫條件、提升服務能力。
按照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標準及社區衛生服務的中醫藥設置要求,城鄉綜合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都要設置中醫科、中藥房;所有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都要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社會力量發展中醫藥服務。對在五環以外和新建居住區由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大型中醫醫療保健康復機構,政府在規劃用地、醫療保險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在醫療保險政策上支持名中醫創辦中醫診所;引導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承擔社區衛生服務職能;推進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
(二)實施“三進”戰略,發展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成立首都中醫藥健康促進專家指導委員會,與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作,會商論證并及時發布健康促進、亞健康干預、重大疾病防治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中醫藥工作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都要配備中醫藥技術人員,在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中積極運用中醫藥知識與技術。
在首都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機構中建立一批“治未病”試點單位,在重大疾病預測預防、疾病康復、亞健康干預、優生優育、運動保健、食療推拿、托老保健等領域,為創新中醫藥“治未病”健康服務模式提供技術支撐。
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突出中醫“治未病”的特色優勢,將疾病防治的關口前移。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藥健康促進指導室,為城鄉居民建立中醫健康檔案,按照人群體質特點、健康狀況、年齡層次和季節氣候特點,為城鄉居民提供個性化的中醫醫療、膳食、起居、運動、心理等養生保健處方。政府設立中醫藥科普專項經費,在各種宣傳媒體開辟中醫藥文化宣傳專欄,推動中醫養生保健思想和疾病預防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使中醫藥服務和中醫養生保健知識“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使群眾“少得病、不得病”,把中醫藥服務貫穿到社區衛生保健、預防、醫療、康復的全過程。
(三)實施“三名”戰略,打造首都中醫藥服務品牌。“十一五”期間,整合首都優質中醫藥資源,打造一批京都中醫“名院”;激活城區區屬中醫醫院資源,向中醫優勢專科專病品牌醫院轉型;加大國家級和市級重點中醫專科建設力度,建成20個國家級領先“名科”。
健全首都中醫藥人才的表彰獎勵機制,樹立一批首都國醫名師和中青年名中醫,激勵中醫藥人員努力成才,培養和造就更多受群眾歡迎的中醫“名醫”。
二、大力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一)對名老中醫傳授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給予支持和獎勵。對名老中醫著書立說、傳授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給予政策支持。政府投資建立首都名老中醫研究室、工作室,系統總結名老中醫臨床經驗和學術思想。市級和國家級老中醫藥專家完成一期傳承任務的,由市政府給予獎勵。
(二)建立師承教育與臨床醫學專業學位掛鉤制度。定期選拔百名中醫藥優秀人才,作為國家級和市級老中醫藥專家臨床經驗和學術思想繼承人員;繼承人員通過國家組織的相應考試(其中可以醫古文代替外語)、完成學位授予單位開設的相應學位課程,并通過繼承結業考核和考試,學位論文答辯合格后,即授予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三)支持中醫藥科技創新。在北京應用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主題計劃、重點產業技術競爭力主題計劃中,增加中醫藥基礎理論創新和新藥創制研究內容。每年組織一批中醫藥領域科研項目,將首都中醫藥發展中急需解決的關鍵問題列入“重大科技需求專項”,加快立項,力爭短期內取得突破性成果。
三、全面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中醫藥學科領軍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發揮首都吸納人才的地域優勢,引進在全國中醫藥方面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和首都中醫藥事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成立首都名醫研修院,聘請全國及首都地區名老中醫系統講授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定期遴選一批首都優秀中醫藥人才進院集中學習、博采眾家之長。通過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繼承、重大課題研究、重點學科建設等途徑,著力加強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培養。
(二)加強城鄉基層中醫藥實用型人才培養。實施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和規范化培訓,完成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醫生每人300學時的中醫藥技術能力培訓。鼓勵西醫師學習中醫,培養一批中西醫結合人才。3年內實現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有中醫類別全科醫師,所有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都有以中醫為主或能夠運用中西兩法為群眾服務的醫生。
(三)建立優質中醫藥資源向社區、農村轉移的長效機制。實施城區三級中醫醫院對口支援郊區中醫醫院的“手拉手”工程。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在全市城鄉統籌實施大型中醫醫院專家到社區服務的“中醫專家社區巡診制”,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周都要有中醫專家定時、定點出診。允許公立醫院經驗豐富、水平高、群眾歡迎的名中醫師到執業注冊地點以外的社區、農村行醫,讓城鄉居民不出社區(村)就能夠“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四、支持中醫藥產業發展
(一)培育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支持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大興區生物醫藥產業基地的中藥研發和生產,鼓勵和引導產業集聚發展,進一步壯大首都中醫藥產業實力。
(二)支持中藥創新體系建設。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要扶持北京市中藥研究所中試基地平臺建設,為加快首都名老中醫驗方的研究和開發新藥名藥提供公益性的共性技術及專業化服務。本市“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資金”要扶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企業的設立與發展,鼓勵中醫名方以知識產權入股等方式實現產業化。吸引國內外中醫藥技術成果到首都落戶。
五、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與國際交流
(一)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播和普及。深入挖掘首都中醫藥文化積淀,加強中醫藥文物、古跡的保護利用,建設一批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開展中醫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與保護工作。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營的中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鼓勵社會力量創建中醫藥科技文化園區、博物館等中醫藥文化產業基地,采用動漫畫、影視、講壇等先進科技傳播手段,傳播、普及、弘揚中醫藥文化。中醫藥專家要上電視、上廣播、上報紙,中醫藥知識要在中小學進教材、進課堂,提高對中醫藥文化的普遍認同。中醫機構要在環境、建筑、服務和管理等方面體現中醫藥文化特征。
(二)推進中醫藥的國際傳播與交流。建設好北京市中醫藥對外交流與技術合作中心。辦好首都中醫藥數字博物館;支持創辦“世界中醫藥北京論壇”,成為世界各國和地區政府組織、中醫藥行業協會與學術團體定期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的平臺。扶持和協助有條件“走出去”的中藥企業、醫療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與合作。
六、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扶持保障政策
(一)完善中醫藥服務補償機制。確保突出中醫特色優勢,防止和杜絕“以藥養醫、以西養中”現象延續。適當調整中醫特色診療項目的收費標準。建立對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實行中醫特色服務年度績效考核制度,并與財政補償掛鉤,考核合格的中醫醫療機構人員基本工資、國家規定范圍內津貼由財政全額撥款,保證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中醫藥服務。
(二)完善鼓勵中醫藥服務的醫療保障政策。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中逐步增加中醫診療項目和中藥(含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品種,引導群眾享受中醫藥特色醫療服務。將門診煎藥費、辨證論治費和處方調劑費、中藥配方顆粒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積極研究制定對門診發生的醫保起付線以上的針灸治療費用和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的傳統中藥飲片費用報銷的優惠政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充分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的優勢,在報銷范圍和比例上向中醫藥服務傾斜,切實減輕農民的醫藥負擔,讓農民“看得起病”。
(三)支持中藥制劑的研發和使用。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是優質中醫藥特色服務的有效載體。鼓勵將名老中醫驗方開發為使用方便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驗方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的備案記錄、調劑記錄和臨床病歷,均可以作為使用歷史的證明資料,依法簡化制劑申報程序、加快審批。
支持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進社區、進農村,讓更多患者受益。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可以在技術協作、對口支援的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共同使用。
扶持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的配制生產。支持二級以上(含二級)中醫醫療機構共建制劑室,鼓勵醫療機構委托GMP達標的藥品生產企業和GPP達標的醫療機構制劑室加工配制醫療機構中藥制劑。
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中醫藥應急能力,為城鄉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中醫藥服務。允許醫療機構按照首都中醫藥健康促進專家指導委員會發布的,或者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固定處方,為患者預先調劑、集中代煎中藥。
七、加強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健全中醫藥管理監督體系。貫徹落實好國家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區縣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明確中醫管理職能的專門機構,履行本轄區中醫管理職能。各級衛生監督所要配備中醫藥人員。加強市中醫行政管理部門政策法規監督力量,依法加大監管力度。
(二)建立中醫藥工作領導協調機制。為加強綜合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發展首都中醫藥事業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制定專項實施意見,指導各區縣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本意見的各項任務落實到實處。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萍鄉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萍鄉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萍府發[2008]7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進一步推動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
漯河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漯河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漯政[2016]53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城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漯各單位:中醫藥是中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