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2025-06-0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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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白山政發〔2016〕4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事業單位,中省直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
白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白山政發〔2016〕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事業單位,中省直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步伐,切實把我市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發展優勢、競爭優勢,實現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努力建設生態環境良好、生態產業發展、生態文明水平提升的生態白山,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立足白山生態環境實際,以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為主線,以創建“魅力白山”為總攬,以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為基礎,以保護生態環境為根本前提,以轉變發展方式為路徑,以優化消費模式為關鍵環節,以新型城鎮化建設為契機,以完善生態文化推廣體系為依托,以制度和體制創新為動力,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把生態文明理念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生態環境良好,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新白山。
(二)基本原則。堅持把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作為基本方針。在資源開發與節約中,把節約放在優先位置,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在環境保護與發展中,把保護放在優先位置,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在生態建設與修復中,以自然恢復為主與人工修復相結合。
堅持把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作為基本途徑。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建立在資源得到高效循環利用、生態環境受到嚴格保護的基礎上,與生態文明建設相協調,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
堅持把深化改革和創新驅動作為基本動力。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不斷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創新,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為生態文明建設注入強大動力。
堅持把培育生態文化作為重要支撐。將生態文明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強生態文化的宣傳教育,倡導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
堅持把重點突破和整體推進作為工作方式。既立足當前,著力解決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約性強、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好生態文明建設攻堅戰;又著眼長遠,持之以恒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生態保護與建設和區域經濟發展協調推進,實現人文、經濟、社會與自然的高度融合和協調發展,打造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適度宜居的生活空間和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推動經濟振興和小康社會的順利實現。全市森林覆蓋率由目前的83%提高到83.4%以上。全市所有流域和支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0%以上,重污染支流水質全部消滅Ⅳ類、Ⅴ類,黑臭水體全面消除,各飲用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各縣(市、區)同步爭創省級、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基本完成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任務。
生態建設與修復成效顯著,森林保有量達到570140萬公頃,瀕危動植物物種保護率95%,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2%,縣城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0%以上,60%以上的村屯綠化覆蓋率達到30%以上。
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國家二級標準,優良天數比例提高到80%以上。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白山市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市)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城鎮醫療廢物和企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均達到100%;環境監管、監測能力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二、污染防治重點
(四)實施大氣污染治理,改善空氣質量。強化工業企業煙粉塵治理,所有工業企業煙粉塵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到2017年,除特殊必須保留的鍋爐,市區建成區內淘汰所有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白山市建成區外及各縣(市)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整合供熱資源,推進熱電聯產,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實現市區環境質量穩步提高。強化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2017年底基本淘汰老舊機動車,機動車環檢率達到100%。到2017年,在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完成90%以上大型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安裝。
(五)實施水污染治理,確保水環境安全。圍繞白山生態保護與生態文明市創建、水生態文明城市試點,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管。確保鴨綠江、松花江、渾江等干流和支流涉水企業、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中水回用等重點項目建設,同步推進污水管網覆蓋范圍,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處理率。到2020年,市區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力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實現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確保居民飲用水安全;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嚴控農業面源污染,推行清潔養殖、生態養殖,重點抓好規模化養殖園區、養殖場畜禽糞便污染治理。
(六)土壤污染治理,開展土壤修復。實行嚴格的土壤環境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在優先保護區域,禁止新建排放重金屬、持久性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項目,依法關閉、淘汰不能穩定達標的涉重金屬污染企業。加強對排放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的企業以及污水、垃圾、危險廢物等集中處理設施的全程監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科學有序開發砂石資源,嚴格準入條件和退出標準,恢復砂場生態環境。逐步推廣城鄉垃圾分類化、減量化、資源化利用,建立垃圾收集處置體系及長效管理機制。積極推廣科學施肥及合理用藥技術,提倡使用有機肥和農家肥,減少化肥、農膜、農藥使用量。大力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支持,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程。
(七)實施噪聲污染治理,營造寧靜環境。控制建筑施工噪聲,嚴格限定作業時間,禁止夜間在市區噪聲敏感區域作業。控制機動車噪聲,劃定并嚴格實行禁鳴路段和時間。控制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經營活動等社會生活噪聲,特別是加強商業宣傳廣播噪聲監管執法。開展重點噪聲源治理,嚴控高噪聲項目審批,明確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三、城鄉生態建設
(八)綠色經濟發展。堅持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集約化、生態化發展引領產業轉型升級。抓好綠色產業、循環經濟的謀劃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產能、工藝、設備項目,嚴禁建設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實施企業退城入園工程,引導企業進入工業園區發展,加快工業園區環保設施建設。將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研發項目列入計劃,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支持節能環保企業做大做強。嚴把項目環評準入關,用綠色規劃引導產業轉型升級。逐步形成以高值高效生態農業為基礎,高端低碳新型工業為重點,現代生態服務業為支撐的高新產業體系。
(九)生態空間管制。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禁止開發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水源地保護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確立生態安全底線,科學合理地規劃好生態空間。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后,依據生態服務功能類型實施分類、分區管理,建立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對于生態紅線劃定區域,嚴格管控措施,嚴格環境準入,加大生態監測管控力度,強化考核問責。
(十)生態修復工程。
一是山體生態恢復工程。重點實施礦山生態恢復工程,落實生態恢復保證金制度,完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制度,開展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地質災害治理。對有重要價值的礦山遺跡開展礦山公園建設,促進資源枯竭型礦山經濟轉型。
二是水系生態恢復工程。實施水環境生態修復工程,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水環境容量確定流域發展方式和發展規模。加強松花江、鴨綠江、渾江等流域和主要支流的治理,三年內國省控監測斷面全面達到Ⅲ類水體。加強城市水環境的治理,三年內消除城市內黑臭水體。
三是森林生態恢復工程。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將所有天然林納入保護范圍,加強公益林建設和后備森林資源培育,形成具有生態功能承接關系的森林生態系統網絡。停止商業性采伐之后,著重強化森林生態系統的功能完善,提高水源涵養能力,保障源頭水生態安全。大力推進植樹造林,深入開展退耕還林和打擊毀林種參專項行動。
四是土壤污染防治與保護工程。加強農業土壤環境保護和治理,開展農業土壤環境質量普查、重點區土壤調查和土壤質量狀況復查,實施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糞便污染治理,控制面源污染。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實施農防林更新改造,構建安全屏障。加強耕地質量等級評定與監測,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建設,建設高標準農田。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農田保護性耕作,實施有機質提升項目,培育地力。
五是湖泊修復工程。實施人工濕地建設工程,在重點流域、重要支流、重要斷面的關鍵節點上建設生態濕地處理系統,發揮濕地的自然凈化功能。
(十一)生態利用工程。
一是林下資源經濟發展。壯大林草、林藥、林牧、林禽等多種形式的林下經濟林成為林區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培育和發展以林蛙、野豬等為主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業,以森林豬、森林雞、冷水魚、蜜蜂等為主的特色養殖業。建設以人參、五味子、天麻等為主的中草藥培育基地,以木耳、蘑菇等為主的食用菌基地以及山野菜栽培基地。逐步把野生動植物馴養、培育業打造成林區全民創業的主戰場,成為富民增收的支柱產業。充分發揮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勢,依托經濟林和林下種養業基地,構建綠色食品、森林中藥、森林保健品等林特產品加工產業體系。
二是生態旅游業發展。依托我市森林、冰雪、湖泊、民俗等旅游資源,確立以長白山區為支撐的山水森林生態游的生態旅游業發展格局,創建“生態白山”品牌。加快推進“白山元素”等系列旅游商品開發。突出圍繞自然山水、冰雪資源等,積極開發鄉村游、采摘體驗游、自駕游、工業游等產品,加快發展旅游業。圍繞加快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建設,打造避暑、度假、觀光、科普、健身等生態旅游觀光基地,推動生態旅游和服務業發展。
三是生態農業發展。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突出發展綠色安全的生態農業,積極扶持高效生態農業項目,培育休閑觀光農業和生態高效農林業,推動傳統農業生態化。重點支持開發、生產有機人參食品、人參藥品、人參化妝品等系列產品,進一步加大林蛙、食用菌等有機食品的開發,創新有機綠色朝鮮族美食產品,培育知名品牌。到2020年,建立綠色食品基地12個,有機食品基地6個。
四是醫藥健康產業發展。充分利用長白山地道藥材優勢,大力發展現代中藥產業,打造“北藥”品牌,搶占健康醫藥產業制高點。加快發展健康服務產業,利用知名中藥產品和良好生態環境優勢,打造健康服務產業園和基地,推進健康產業的快速發展。積極扶持特色產業基地(園區)發展,重點做強現代中藥、化學藥、生物藥。
五是礦泉水產業發展。堅持科學開發、合理開采和規范管理相結合,集約節約利用礦泉水資源。加強探礦權管理、實施總量控制,嚴守資源開發“紅線”、“黃線”,強化生態保護和水源涵養,推動礦泉水保護區建設。推廣長白山地理標識,將長白山礦泉水打造成國際著名品牌;支持高端水開發,提升礦泉水品質,以靖宇、撫松為核心,白山地區為支撐建立礦泉水產業體系。
六是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將自然食料優勢轉化為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優勢,實現優質原料基地和加工制造一體化發展,壯大農產品企業的規模和實力。提升畜禽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農產品加工能力,推進“果木菌蔬、蛙藥禽魚”的精深加工。
七是生物化工產業發展。全面建立生物質原料收儲、生產制造、市場消費、技術創新、政策扶持等生物化工產業發展支撐體系,實施秸稈制固體成型燃料工程、生物質資源多聯產工程,收集和轉化秸稈、林業剩余物以及畜禽糞便、城鄉生活垃圾等資源,滿足生產、生活對清潔能源和生物基產品日益增長的需要,實現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形態。
八是環保產業發展。加快環保產業發展,努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環保科技企業。發揮礦產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新型建筑材料,以現有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生產企業為依托,大力發展生物質能源開發、資源回收利用等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和環境污染第三治理服務業。
(十二)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一是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
以生態村、生態鄉鎮、生態縣(市、區)為突破,逐步培育生態市,通過生態創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共贏。到2020年,基本完成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以生態文明建設為載體,推動區域經濟實現和諧快速發展,打造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緊密相連,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區域經濟發展典型示范,培育生態文明建設的“細胞工程”,推進魅力白山建設。
實施市民文明素質提升工程,廣泛開展文明創建、文明教育和宣傳活動,創建國家文明城。
不斷提升城市園林綠化總量,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
加強市容環境衛生整治,實行城市精細化管理,創建國家衛生城。
開發精品路線,大力發展旅游休閑產業,打造國際旅游休閑度假目的地,創建國家旅游休閑示范城。
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工程,完善機制,強化監管,創建食品放心城。
二是全力打造特色生態示范創建模式。
人居生態創建。開展生態城市、生態城鎮化建設,以人居環境和自然生態系統的共生和諧為重點,依托生態文化、生態美學,把建筑、景觀、規劃以及生態文明綜合為“四位一體”的核心設計與建設內容,提高人居復核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修復、維持和發展的能力,形成社會和諧、經濟循環高效、文化多元、生態環境平衡的人居生態示范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和建設城市綠地系統,積極推行立體綠化,提升城市綠地品質;加強城市擴展區原生生態系統保護,建設城郊生態防護綠地、環城林和郊野公園,緩解城市熱島效應;積極保護和治理城市河湖水生態,推行河道生態化改造工程,恢復水陸交界處的生物多樣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平方米,各縣(市、區)主要城鎮建成森林公園1個,市中心區建成森林公園2個。
田園生態創建。開展美麗鄉村建設,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示范村建設為載體,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以推進農村產業生態化為重點,實現農業產業化升級、農村環境美化升級、農村民俗生態文化升級的目標,圍繞農村區域的山、水、林、田、湖、居等基本生態單元,改善農村“四旁”環境,統籌規劃、突出生態景觀設計,打造優質、高效、環保的現代化農業生產模式,將美麗鄉村、有機農業、觀光農業以及生態旅游相融合,形成具有白山特色的田園生態示范區。以破解采礦業領域存在的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為重點,摒棄傳統的單純消耗礦產資源、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和高耗能為特點的開發利用方式,貫徹全過程生態控制理念,建立礦產資源集約開發機制,以采用高新技術為支撐,以節約資源、清潔生產和廢棄物多層次循環利用為特征,按照生態規律設計的延長礦產資源產業鏈,科學確定適宜地的生態恢復方案,用最小的生態擾動與破壞量獲取最大資源量,形成以“綠色礦山、生態礦山”建設為核心的采礦業生態示范區。優先在有廣泛影響和突出代表性的重點礦區建設生態采礦業示范工程,開展重點難點治理技術、環境標準等方面的研究及技術示范,以點帶面,逐步推動生態采礦業建設工作,促進采礦業生態示范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產業園生態創建。推動產業發展的生態化,降低產業發展對環境資源的損耗和生態環境的損害。重點推進生態農業、生態工業和生態服務業建設,構建以生態工業、有機農業為核心內容的產業生態示范區。加快推進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建設,打造生態工業體系。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推行清潔生產,以生態效益型工業項目為基本單元,按照生態工業學原理構建生態工業園區。大力發展以降低物流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為核心的生態物流業以及其他生態服務業,發揮集聚效應,推動復合型生態產業園區的建設。
連廊生態創建。開展跨區域生態廊道建設。積極推進公路、鐵路、江河堤防、庫區等交通廊道和生態廊道的綠化美化,建成覆蓋全市的綠色通道網絡。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的綠色通道建設,要以美化環境為主要功能,在條件適宜的地帶合理配置主副林帶,形成立體復層的綠化帶。縣、鄉道路沿線的綠化,要在突出美化的同時,兼顧防風固土,改善環境。河渠、堤壩、水庫沿線的綠化美化,要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形成喬灌草結合的綠化帶。要以保持水土、護坡護岸、涵養水源為主要功能,2016年,村屯主干道兩側綠化率達到95%以上,巷道兩側綠化率在80%以上;長白山區沿線及主要景觀帶生態修復,重點結合北山公園和青山湖綜合改造,做好景區生態修復和綠化美化;開工建設江畔花園小區周邊的長白山大街東段、江畔路、濱江北街、北新二路等5條配套街路,新建道路、排水、綠化及照明燈;國道鶴大線K1012-K1027和省道輝三線板石隧道至二百戶路段沿線種植云杉、垂榆、花草等。力爭到2020年,主要交通干線和江河沿線都建成高標準的綠色生態長廊。
三是營造全社會開展生態示范創建活動的氛圍。各級政府、各行各業要全面開展生態示范創建,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打造示范,引領各方,全面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要高度重視生態文明意識的教育,著眼于弘揚生態文化,讓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使關愛生態、保護生態、參與生態建設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以環境日、植樹節、濕地節、愛鳥周、地球日等重要節日為契機,大力開展生態文明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宣傳和獎勵生態文明的建設者和先行者,用典型帶動全民行動,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社會公眾生態文明意識。
(十三)制度體系建設。
一是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要研究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對為生態建設做出突出貢獻,受益區域應當給予相應補償,明確補償標準、資金來源、補償渠道、補償方式,并依此推動補償區域的生態保護。探索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對生態產品生產方和受益方明確的區域,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不同區域間橫向的生態補償機制。開展重要生態資源產權登記,積極探索區域間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
二是建立生態保護修復基金制度。市政府建立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資金,財政每年拿出地方級稅收收入的0.5%設立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資金,作為加快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資金保障。專項資金主要用來加強各類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能力建設、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和科學技術研究能力建設,獎勵為生態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引導各地開展生態建設工作。市金融辦協調各投資集團和國開行建立生態建設基金,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橋梁紐帶作用,為企業和公眾參與生態建設搭建良好的服務平臺,以市場化手段募集資金,推進重大生態項目建設。
三是完善綜合督查制度。建立督查制度,將生態保護、生態建設、生態恢復、生態創建等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綜合督查范圍,針對各地、各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中擔當履職、推進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情況及整改問題適時開展調度督查、實地督查、暗訪督查和回訪督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調度工作推進情況,并根據階段落實情況適時進行現場督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綜合運用考察考核、信訪舉報、巡視檢查、多方聽取評價意見、信息收集、談心談話、跟蹤重大事件等方式,對領導班子及干部隊伍擔當履職、完成任務能力進行考核。
四是健全責任追究制度。要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嚴懲、責任追究的原則,構建充分反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和生態效益的生態保護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要求,編制我市實施細則,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黨政同責、終身追責,既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責任人的責任,又強化監管者、追責者的責任。
四、市場化推進機制
(十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逐步放開生態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建立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機制,推進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部位和重點企業開展第三方治理。通過引入PPP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領域,做好項目統籌規劃。明確企業第三方治理市場規則,制定企業第三方治理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到2020年,生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趨于成熟。
(十五)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以污染物總量控制為前提,明確各排污單位的排污權并以排污許可證形式確認。按照省政府確定的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兩項試點指標,公開排污權交易信息,借助正在搭建的省排污權交易管理平臺,有序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鼓勵減排企業轉讓富余排污權指標,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減排和排污權交易,提高企業減排積極性。政府適度回購排污單位的富余排污權,積極爭取國家政策,重點支持清潔能源產業以及節能環保產業等項目。到2020年,基本形成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市場體系。
(十六)擴大政府購買環境服務。按照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環保部門制定政府購買環境服務指導性目錄,財政部門統籌安排預算資金,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環境監測、環境技術咨詢、項目環境評審、自然資源審計、環境保護規劃等環境公共服務。全面開放環境服務性監測市場,有序開放環境公益性、監督性監測領域。
五、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
(十七)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公開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任務分解和完成情況;公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及完成情況;公開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審計、績效考核結果;公開生態環境保護黑名單、淘汰落后產能等各類清單,園區企業環保負面清單;公開環境質量狀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情況;公開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信息公開內容通過主流媒體、官方網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渠道公開。
(十八)切實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中小學教育和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培訓體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電視開辟專題、報紙開辟專欄,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宣傳。鄉鎮、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采取各種方式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廣泛動員全民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實現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向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轉變。支持環保公益組織發展,鼓勵社會組織發起成立環境基金會,鼓勵支持環境公益訴訟。組織好世界環境日、地球日和全國節能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提高公眾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人人關注環境保護、個個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體系
(十九)強化決策協調機制。構建“政府全面負責、環保部門統一監督、各部門依法履職、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格局。成立白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簡稱“市環委會”),統籌、組織、調度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由市長任主任,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分管領導任副主任,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一把手”為成員(成員單位責任分工見附件),市環委會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市環保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建立市環委會綜合決策機制,每年召開1-2次全體會議,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協調解決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問題。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相應決策聯動機制,各級領導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決策水平和執行能力。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生態環境保護方案,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完成生態環委會臨時下達的工作任務。
(二十)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監督協商作用。各級人大、政協對本級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每年開展一次視察活動,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詢問和質詢,提出意見和建議。市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兩次聽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專題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市及縣(市、區)政府每年向本級人大報告生態環境狀況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
(二十一)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監管力度。認真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摸清轄區排污單位底數,排查環境風險隱患,重點突出工業企業污染源、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群眾信訪舉報投訴重點案件,對查出的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督促責任單位整改落實到位。全面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全面實施“分塊管理、網格劃分、責任到人”的環境監管模式,實施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建立自查、申報、復查的工作機制。加大環境稽查力度。市環保局每年對縣(市、區)進行環境稽查,對環境違法行為實施“零容忍”,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和協調,始終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
(二十二)提升生態環境保護能力水平。適度增加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環境執法和環境監測機構的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滿足日益繁重的生態環境保護需要。將生態環保、環境執法、環境監測等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切實保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要。全面提升環境執法、環境監測能力,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工業園區(集中區)”一體化環保監管體系,設立鄉鎮、村環境監察員,負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實現生態環境監管全覆蓋。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配齊配強監測儀器設備,實現監測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提升生態環境監測服務水平。
(二十三)加強環境司法保障體系建設。建立由政法委牽頭,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環保等部門組成的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不定期例會研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司法銜接問題。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公安局建立聯動執法和掛牌督辦機制,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市檢察院推動公益訴訟,加強法律監督,確保涉及環境類案件依法、高效、規范、公正地處理。
七、監督考評體系
(二十四)實行嚴格的生態環境考核制度。調整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市政府每年與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簽訂績效考核責任書,大幅增加生態環境考核權重,與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一起,強化指標約束,實行“一票否決”。組織人事部門要加重對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政績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價任用的重要依據。審計部門要制定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審計規定,定期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
(二十五)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對不履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定職責、未完成生態環境保護績效目標、因決策不當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擅自截留擠占環保專項資金、干擾環境執法等行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責問責和責任倒查機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附件:1.白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2.白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白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白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主 任:吳德金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主任:董九林 市人大副主任
于翠利 市政府副市長
孫煥華 市政協副主席
成 員:鄭亨日 長白縣政府縣長
張鐵明 撫松縣政府縣長
全洪寶 靖宇縣政府縣長
劉寶芳 臨江市政府市長
郭健剛 江源區政府區長
胡 波 渾江區政府區長
張雪松 白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劉東池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張世龍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張素霞 市編辦主任
徐學智 市環保局局長
張建波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金時年 市發改委主任
王曉東 市教育局局長
姜 麗 市科技局局長
崔學武 市工信局局長
郭靜海 市公安局副局長
胡靜娟 市監察局局長
于長江 市司法局局長
黃金鈺 市財政局局長
程顯津 市人社局局長
趙龍濤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趙 靖 市住建局局長
郁家林 市交運局局長
范傳福 市農委主任
朱健華 市水務局局長
黃 英 市林業局局長
張 海 市商務局局長
吳世泰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張 馳 市衛計委主任
鐘鐵鵬 市審計局局長
陳 杰 市工商局局長
黃春海 市質監局局長
宋玉國 市安監局局長
陳祥國 市旅游局局長
李 明 市法制辦主任
胡靖彪 市氣象局局長
辛泳光 市規劃局副局長
葛秀軍 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局長
孫勝濤 市廣電臺臺長
辦公室主任:徐學智 市環保局局長
附件2
白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的宏觀決策、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
(三)定期研究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和綜合性工作方案;
(四)負責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考評;
(五)建立綜合決策機制,每年召開1-2次全體會議,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協調解決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問題。
二、市環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市環委會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市環委會的日常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政策和目標,編制并發布生態環境保護計劃和方案;
(三)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各成員單位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定期通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評比結果,提出績效等次和責任追究的建議。
三、成員單位職責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縣(市、區)政府是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責任主體,對本轄區生態及環境質量負責;
2.落實上級政府下達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任務;
3.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和執法監管工作;
4.指導、協調、監督、考核縣(市、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二)經濟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1.全面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2.落實上級政府下達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任務;
3.負責轄區內企業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
(三)市委組織部。
1.加大對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價使用的重要依據;
2.將生態保護作為黨校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
(四)市委宣傳部。
1.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協調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發布環境公益廣告;
2.組織媒體加強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3.在處置突發環境應急事件中,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正面輿論引導,依法依規查處利用環境問題惡意炒作和新聞敲詐等違紀違法行為;
4.基本完成國家文明城創建任務。
(五)市編辦。
1.依據相關政策及規定,結合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現狀,切實保障環保系統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2.明確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滿足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的需要。
(六)市環保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本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進行綜合協調和統一監督管理;
2.擬定全市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政策、規劃、計劃,組織、協調、監督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實施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排污許可、排污收費、總量控制、污染減排等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3.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管。依法制定執法計劃,開展執法檢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4.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范區建設,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5.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經濟政策,對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核定分配實施監管;
6.負責環境質量監測,組織實施環境應急管理,調查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和污染事故;
7.組織、指導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環境保護;
8.負責全市環境信息發布工作,編制并發布環境質量狀況報告、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督報告,發布重大環境事件處置情況信息,依法公開環境信息,指導并監督重點污染企業環境信息公開;
9.組織落實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根據市政府安排,定期將環境保護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和相關企業,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督查考核;
10.基本完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任務。
(七)市發改委。
1.在研究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及制訂各項政策時,優先考慮重大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項目,以保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標的實現;
2.優化產業空間布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3.指導監督煤炭、電力、石油(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行業管理,引導、推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及太陽能光伏發電、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利用,促進清潔生產;
4.在項目審批、核準及備案時,按照要求督促項目單位完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審批手續;
5.在制定區域開發,產業結構調整等重大決策時,進行戰略環境影響評價;
6.負責本部門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統計工作;
7.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八)市工信局。
1.對發生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氣象條件和重污染天氣時,配合相關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工業污染源采取停產和限產等臨時管理措施;
2.淘汰落后產能,推進企業退城入園;
3.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規劃,并促進其實施;
4.推動工業企業減排項目建設。
(九)市住建局。
1.對發生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氣象條件和重污染天氣時,配合相關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建筑及道路揚塵污染臨時管制措施;
2.負責建筑工地、市政工程、臨街和城區路面的揚塵、垃圾和噪聲監管,組織創建綠色建筑工地;
3.指導、督促城市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建設和完善配套管網,增強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能力,推進城鎮生活污染物減排;
4.負責城市集中式飲用水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確保飲用水水質安全;
5.按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要求,推動熱電聯產和清潔能源,負責整合市區集中供熱資源;
6.指導、協調農村鄉鎮生活飲用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農村主要污染物減排;
7.規范管理露天燒烤等經營活動,消除建筑物亂貼亂畫等不雅行為;
8.積極推行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逐步提高機械化清掃保潔率,對適合采用機械化清掃的街路力爭達到100%機械化作業;
9.推進城市周邊及道路兩側綠化和硬化、單位及居民區綠化硬化建設,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和硬化面積,市中心區基本消除裸露地面。實現綠化硬化覆蓋率95%;
10.基本完成國家園林城創建任務。
(十)市國土資源局。
1.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產權登記和使用制度,組織保護和利用土地資源、合理組織采沙取土,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措施;
2.在編制土地利用和自然資源開發等有關規劃時,依據國務院《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3.開展地質環境保護工作,防治地質災害;
4.負責國土開發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依法取締非法礦山開采行為。
(十一)市公安局。
1.對發生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氣象條件和重污染天氣時,配合相關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車輛強制限行等臨時管理措施;
2.依法查處涉嫌環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環境違法需給予拘留等行政處罰的治安管理案件;
3.加強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監管;
4.組織淘汰黃標車,實行黃標車限行,依法處罰黃標車闖禁行為,協助環保部門對機動車尾氣進行監管;
5.依法嚴格實施市政府發布的城市社會生活噪聲和交通噪聲區劃標準;
6.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交通、火災、爆炸和泄漏等各類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
(十二)市監察局。
1.負責受理并查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違紀違法、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檢舉和舉報;
2.參與和監督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負責環境污染事故行政責任的追究,對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市人社局。
1.將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加強考評,落實獎懲;
2.研究制定生態環境保護人才培養計劃并納入全市人才培養計劃;
3.將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
(十四)市審計局。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財政預算和支出情況的審計監督,推動政府依法增加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投入,監督有關專項資金專款專用,提高使用效率;
2.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發揮好審計監督作用;
3.嚴格工業企業產出、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的審計。
(十五)市財政局。
1.擴大政府購買環境服務,依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統籌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經費的預算安排,保障環境執法、環境監測和環保科技支撐體系建設經費支出,加大城鄉環境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
2.會同環保部門依法加強排污費的征收和使用規范化管理,加強對各部門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根據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逐步增加環境保護事業支出;
4.財政每年拿出地方級稅收收入的0.5%設立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資金,作為加快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資金保障。
(十六)市規劃局。
1.從城市環境容量和資源保證能力出發,合理制定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優化市區工業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2.在進行城市規劃、區域資源開發等重大決策時,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要求進行環境戰略評價;
3.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核發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防范違法開工建設行為。
(十七)市農委。
1.按照“生態優先”的原則,調整農業結構;
2.加強農業用地污染防治和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監管,指導發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
3.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組織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推進農業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4.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提高畜禽養殖業清潔生產水平;
5.負責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6.做好農作物秸稈飼料轉化工作,減少農業面源污染。
(十八)市林業局。
1.推進城鄉造林綠化,不斷提高全市森林覆蓋率。
2.負責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工作。
3.加強生態公益林保護建設,做好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九)市水務局。
1.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劃定水功能區劃,建立健全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嚴格審批從水體取水等事項;
2.組織指導全市江河治理工程,做好防汛抗旱協調、調度工作;
3.做好飲用水源地保護和治理工作,確保水源水質安全;
4.組織開展地下水保護和水土流失的預防及治理。
(二十)市交運局。
1.組織淘汰城區黃標公交車和出租車,推進綠色交通建設,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廣新能源營運汽車;
2.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對職責范圍內機動車船的環境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3.加強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許可和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污染環境;
4.協調相關部門處理公路、水陸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
5.開展公路兩側綠化工程建設;
6.制定切實可行的公路揚塵、垃圾治理措施。
(二十一)市安監局。
1.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2.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冶金機械等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涉危險化學品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防范產生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污染;
3.參與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二十二)市衛計委。
1.加強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市自來水廠出廠飲用水進行衛生監督監測。
2.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做好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運送、處置工作;
3.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對有關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管理,做好核安全、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管;
4.基本完成國家衛生城創建任務。
(二十三)市工商局。
1.配合相關部門,對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被責令停業、關閉的各類市場主體,依法變更或注銷其工商營業執照;
2.對影響生態環境的無照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取締;
3.負責查處在集貿市場銷售國家保護野生動植物的違法行為。
(二十四)市質監局。
1.對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被責令停業、關閉的生產企業,依法注銷、吊銷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2.負責對全市生產車用汽油、柴油的企業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車用油品的違法行為;
3.負責依法監管環境監測設備、儀器、儀表等,并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
(二十五)市教育局。
1.組織指導市管學校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教育內容,積極開展環境保護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務活動,培育學生的生態文明理念和環境保護意識;
2.遇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和惡劣空氣狀態,威脅學校安全時,配合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采取保護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二十六)市科技局。
1.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建設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應用平臺,鼓勵環境保護技術產學研結合,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2.舉辦環保學術活動,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
(二十七)市旅游局。
1.研究制定全市旅游發展規劃,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大力發展生態旅游;
2.加強全市旅游業行業管理,做好旅游資源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基本完成國家休閑旅游城創建任務。
(二十八)市商務局。
1.負責報廢汽車回收、再生資源回收監督管理和機動車燃油的供應管理,推動油品升級;
2.會同環境保護部門組織開展城區油氣回收治理。
(二十九)市文廣新局。
加強文化娛樂場所的環境管理,防止噪聲、振動等環境污染。
(三十)食品藥品監督局。
1.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工程,完善機制,強化監管;
2.基本完成國家食品藥品放心城創建任務。
(三十一)市司法局。
1.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普法規劃和每年年度普法計劃,并組織或指導實施;
2.參與環境保護監察執法等法律程序服務工作。
(三十二)市氣象局。
1.配合、協助環保部門加強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工作,及時發布天氣預警、預報信息;
2.第一時間提供重大環境事件的氣象信息,擬定氣象干預應對措施,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十三)市法制辦。
1.審查修改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
2.對有關部門報送政府審議的文件中涉及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進行合法性審核;
3.依法辦理環境保護監管部門的行政復議案件。
(三十四)市廣播電視臺
1.把環境保護列入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議事日程,定期布置、組織、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宣傳計劃的實施;
2.會同環保部門組織有關環境保護重大活動的廣播電視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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