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的若干意見
2025-09-1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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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的若干意見(宜政秘〔2016〕133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近年來,行政應訴案件數量較快增長,疑難復雜案件增多,行政
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的若干意見
(宜政秘〔2016〕13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行政應訴案件數量較快增長,疑難復雜案件增多,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能力建設急需提升。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行政應訴工作
行政訴訟是監督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法定渠道和法治機制。行政應訴是被訴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和重要職責。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有利于行政機關依法接受司法監督,增強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確保全面、準確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有利于依法、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各級行政機關要充分認識做好行政應訴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行政應訴工作。主要負責人作為行政應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經常關注和研究本級本部門行政應訴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及時加以解決,確保本級本部門行政應訴工作依法有序開展。市政府將行政應訴工作情況作為市政府依法行政績效考核重要內容之一。
二、明確行政應訴責任
(一)明確行政應訴辦理主體。對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對經過市政府行政復議程序后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法制辦”)牽頭承辦應訴工作,市政府相關部門(含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下同)或縣(市)、區政府積極配合;對其他行政訴訟案件,根據職能分工,由市政府相關部門或縣(市)、區政府承辦應訴工作,市法制辦給予督促指導。
(二)規范行政應訴辦理工作。
1.對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行政起訴狀副本及相關材料,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接收、登記,按照急件辦理程序交由市法制辦,市法制辦應統一登記行政應訴臺賬,提出行政應訴辦理主體等擬辦意見,并及時報請市政府負責同志審批,市法制辦及市政府相關部門或縣(市)、區政府根據市政府負責同志批示及時進行應訴準備,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出答辯,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相關材料,提交送達回證,并派人出庭應訴。涉及多個單位共同參與的案件,以牽頭單位為主負責應訴,其他單位協同配合;涉及市政府履行其他法定職權的應訴事項,由具體的承辦單位負責應訴。
2.對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由市法制辦代市政府起草答辯狀,市政府相關部門或縣(市)、區政府對其原行政行為提交答辯狀,共同提供相關證據、依據,市法制辦代市政府出庭應訴,市政府相關部門或縣(市)、區政府對其原行政行為出庭應訴;行政復議決定改變原行政行為的,由市法制辦代市政府起草答辯狀,提供相關證據、依據,并派人出庭應訴,市政府相關部門或縣(市)、區政府積極配合。其他行政訴訟案件,根據職能分工,由市政府相關部門或縣(市)、區政府代市政府起草答辯狀,提供相關證據、依據,并派人出庭應訴,市法制辦積極配合指導。
3.對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應訴需要委托代理人的,由行政應訴辦理主體提出具體建議,報市政府負責同志審批,辦理委托手續;聘請律師代理案件的,應當同時安排本機關一名熟悉案情、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參加訴訟。
4.行政訴訟結案后,行政應訴辦理主體應當將代市政府簽收的相關法律文書及時報市政府備案。市法制辦要將行政應訴案件的辦理情況在臺賬上載明清楚,作為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三)嚴格落實行政應訴責任。對在行政應訴工作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履行答辯、舉證義務導致案件敗訴的,或者因未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或造成其他重大不良影響等情形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行政應訴能力建設
(一)繼續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認真執行安慶市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辦法,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
(二)進一步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有行政執法權的行政機關,應當建立法制機構,配備專職法制工作人員;暫時不具備建立法制機構條件的,應當充實、配備與行政應訴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法制工作人員,推動相關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行政應訴工作中的審核把關、溝通協調和監督指導作用;普遍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發揮兼職法律顧問的作用。
(三)進一步加強行政應訴人員業務能力建設。市法制辦和市政府各部門、縣(市)區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學習指導、案例研討和庭審觀摩等活動,提升行政應訴人員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出庭應訴實務能力。要切實加強對行政應訴案件的分析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努力避免因應訴策略不當等原因導致敗訴情況的發生。
四、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要將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貫穿到行政執法全過程,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行政程序內,從源頭上防止或減少行政爭議。
針對當前行政執法實際,要進一步強化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明確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健全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告知、罰沒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確聽證、集體討論決定的適用條件,規范取證程序和取證行為;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內部監督相關機制。
五、加強與法院的聯系與溝通
在行政應訴過程中應當注重與法院之間的協調配合和良性互動,充分聽取法院對加強行政應訴工作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落實、執行各類行政訴訟法律文書,促使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穩定;探索建立司法、行政聯系會議制度,對行政訴訟中法律和實務突出問題進行研討,提高辦案質量。
安慶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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