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2025-08-0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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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2007年10月26日穗字〔2007〕8號)為貫徹落實《中共
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2007年10月26日 穗字〔2007〕8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進一步推進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形勢,充分認識新時期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人口問題始終是制約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變人口壓力為人力資源優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選擇。實行計劃生育30多年來,我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實現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人口再生產類型的歷史性轉變,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等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廣州面臨的人口形勢依然嚴峻:人口基數持續增大;計生工作發展不平衡,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作面臨新的挑戰;出口人口性別比偏高對未來人口安全構成一定威脅;人口素質亟待提高;適應流動人口規模不斷擴大趨勢的有效管理機制尚待完善;人口老齡化日益加重,社會保障壓力越來越大,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任務仍很艱巨。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深對人口問題戰略意義和計生工作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的認識,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把人口和計生工作作為發展大計、民生大計、和諧大計來抓,進一步穩定低生育水平,不斷提高人口素質,著力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推動我市人口和計生工作整體進入全國先進行列。
二、承前啟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道路
30多年來,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主要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維護好、實現好和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堅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群眾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堅持把握機遇、改革創新,用發展的思路、改革的辦法解決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新矛盾、新問題;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強基固本,不斷提高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十一五”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做好新階段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既要堅持多年來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又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思路、內涵和途徑,力爭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總量控制在1090萬人以內,其中戶籍人口控制在810萬人以內;“十一五”期間,戶籍人口年均符合政策生育率不低于95%;出生缺陷發生率不斷降低;出生人口性別比逐步趨向正常水平;目前的人口計生工作二、三類地區穩步提高,爭取類型升級;全市80%以上的區(縣級市)達到省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區(縣級市)標準,一半以上達到國家優質服務先進區(縣級市)標準;常住人口育齡人群免費享有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務,基本建成符合廣州實際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體系。
三、多管齊下,千方百計穩定低生育水平
(一)穩定和落實現行生育政策。
穩定低生育水平是當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穩定現行生育政策的輿論氛圍。堅持依法行政、思想教育與利益導向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引導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要以創鄉鎮(街道)無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會無政策外出生(簡稱“兩無”)活動為載體,推動人口計生整體工作深入開展,把此項活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口計生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逐步減少政策外出生人口數量。
(二)建立健全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計劃生育家庭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應使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分享改革發展成果。
全面推行“節育獎”制度,對農村獨生子女戶和純生二女戶一方落實了絕育措施的夫婦,自落實絕育措施當月起每月發給一定數額的節育獎勵金,并與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相銜接。具體標準由財政部門與人口計生部門研究制定。
全面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建立多種形式的計劃生育幫扶、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辦法,建立獨生子女家庭和低保計劃生育家庭扶助政策。研究制訂獨生子女家庭成員參加醫療保障的優惠政策。切實做好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工作,參保職工因治療節育手術后遺癥、并發癥的費用,由生育保險費支付。對因患計劃生育手術后遺癥、并發癥的計劃生育困難家庭,要在治病康復、生產、生活等方面予以幫扶。制訂城區計生特困母親扶助辦法,推廣獨生子女綜合保險和計劃生育家庭保險。父母雙方均屬本市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以及純二女計生戶的女孩,初中畢業報考戶籍所在地區(縣級市)所辦高中,予以加5分投檔。
在農村富余勞動力培訓轉移、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網絡建設、再就業技能培訓與就業安置、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貧困子女就學、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設等方面采取措施,充分體現對實行計劃生育家庭優惠、對違反計劃生育行為限制的社會公平原則。
(三)切實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建設。
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安和諧社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管理體制,加強工作協調和分類指導,重點幫助工作基礎比較薄弱的區(縣級市)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水平。加強村級計劃生育“一校二室三欄”建設和宣傳品進村入戶工作,不斷提升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促進全市人口計生工作平衡發展。切實加強機團單位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改革和完善人口計生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評估體系。
優化人口計劃指標,充分發揮考核指標的導向性作用,從單純注重人口計劃考核結果轉變為工作效果考核與工作過程考核相結合,切實提高孕前型管理服務水平。逐步理順人戶分離人口的戶籍地與現居住地的責權利關系,做到管理和服務并重。健全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積極探索符合廣州實際的人口計生工作綜合考核評估體系。
四、協同配合,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出生人口素質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是影響廣州未來城市發展的重要因素,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創新工作機制,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出生缺陷干預模式和長效機制。人口計生、衛生、財政、食品藥品監管、勞動保障、工會、婦聯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制定并實施“廣州市出生缺陷干預行動計劃”,規范開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前篩查和診斷、產后訪視、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康復等技術服務工作。
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提高群眾利用技術服務的能力和可及性。衛生、人口計生部門要制定出生缺陷干預實施指南和技術服務規范,提高出生缺陷醫學干預能力建設,并大力宣傳和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科學知識,加強婚育咨詢和指導,引導婦女在最佳年齡段生育;人口計生、衛生、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在進一步完善免費婚檢的基礎上,逐步推行免費出生缺陷醫學篩查工作;民政、財政、衛生等部門要建立專項基金,為貧困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人口計生、衛生、流動人口管理等部門要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為流動人口婦女兒童提供與戶籍人口等同的服務;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女工勞動保護,保障育齡婦女生殖保健權益;人口計生部門要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網絡宣傳和服務作用,積極參加性病和艾滋病預防工作,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大力普及嬰幼兒扶養和家庭教育的科學知識,積極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
五、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建立黨政負責、部門配合、群眾參與、標本兼治的長效工作機制。把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作為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人口計生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重點之一,加強對綜合治理的過程評估和責任考核。各級政府是責任主體,人口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
以“關愛女孩行動”為載體,消除性別歧視為重點,大力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傳媒以及社區、計生宣教網絡,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少生優生等文明婚育觀念,普及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積極建設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長和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
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和人員執業資格許可制度,制定和落實B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各區(縣級市)婦幼保健院要定期向區(縣級市)人口計生部門通報嬰兒死亡、14周以上非醫學需要人工終止妊娠情況;建立實名登記制度,對住院分娩、接受B超檢查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對象必須登記身份證。對終止妊娠藥品和促排卵藥品實行嚴格的處方管理和流通管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嚴厲查處非法實施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切實加強對政策內懷孕對象,特別是審批同意的二胎生育對象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對非醫學需要、未履行審批手續擅自進行引產的,不再安排生育。公安部門要嚴厲查處溺棄、殘害女嬰等違法犯罪行為,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典型案例要向社會公布。
六、齊抓共管,不斷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
堅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原則,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要求,建立統一管理、優質服務的新體制。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區域合作,建立戶籍地與現居住地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
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綜合治理機制。相關部門在為流動人口辦理經商、務工、購房、租房、婚姻登記、出生人口醫學證明、出生人口入戶、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手續時,應與人口計生部門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強化出租屋管理服務機構的采集信息、通報情況、協助管理等流動人口計生工作職責,推行出租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責任書制度。建立“社區負責、單位配合、物業協助、業主參與”的封閉住宅小區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模式。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層級動態管理責任制,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績效作為人口計劃生育目標管理的主要考核指標。健全經常性工作制度,推進工作重心下移,全面落實《廣州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規范(試行)》。
各區(縣級市)要完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制度,提倡有條件的地方對流動人口落實“四術”和主動查環查孕的給予誤工補貼或獎勵,引導流動人口自覺接受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設立控制流動人口政策外生育貢獻獎,對年度流動人口計生率有明顯提高的街鎮給予獎勵,充分調動基層的積極性。
完善“依法行政、便民維權”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制度,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法律救濟制度,為流動人口提供生產、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務。
七、未雨綢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建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高齡化的城鄉養老保障制度、養老服務機制和醫療保障機制,推動各種養老保障辦法的有效銜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和養老服務制度和措施時,要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純女戶;要建立政府、集體和社會共同參與的養老服務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老年父母,要優先安排入住養老院、老人村等福利機構,按規定提供適當補助;要逐步完善多層次的城鎮養老保障體系,研究制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員獎勵辦法。
重視發揮老年人口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參與社會的機會。積極發展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發揚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積極探索和實施“愛心護理”等工程,探索建立老年服務志愿者、照料儲蓄、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制度。加強輿論監督,對拒絕贍養或虐待父母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大力發展老齡產業,積極培育滿足老年人需求的老年用品和服務市場。
八、常抓不懈,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
依法逐步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水平。市、區(縣級市)兩級財政按常住人口基數核撥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經費。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人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到2010年,實現《決定》確定的各級財政投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人均30元的目標。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向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投入。積極運用市場機制,采取建立基金、開發險種等方式,吸引國內外資金。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在獎勵優惠資金發放和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二)完善人口計生管理信息化建設。
堅持“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優質服務、動態管理”的信息化建設方針。建立和完善市級常住人口基礎數據庫和已婚育齡婦女數據庫,促進統計、衛生、公安、民政、人口計生、勞動保障、流動人口管理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實現市、區(縣級市)、鎮(街)、村(居)四級聯網。根據流入人口的地域構成,開展以“點對點”信息交換為主要形式的流動人口計生區域協作。加強網絡安全保障工作,規范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確保人口信息網絡的正常運行。積極研究開發決策支持系統,建立關系數據模型預測人口發展趨勢,提供動態、多維的數據統計、查詢。
(三)大力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堅持面向基層、深入農村、依法服務、科學服務、方便群眾的工作方針,堅持技術服務機構的財政核撥事業單位性質。按照“環境優美、技術優良、服務優質、管理優秀、群眾滿意”的要求,采取城區和農村有所區別的發展策略,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水平。加強以中心鎮計生服務所和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建設,積極打造“計衛聯手、資源共享”的社區公共服務網絡,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與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合理配置并落實鎮(街)服務所技術人員編制和待遇問題。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市人口計生技術服務指導所為龍頭,以區(縣級市)計劃生育服務站為骨干,以鎮(街)計劃生育服務所為主體,以村(居)委服務室為基礎,以人口與技術服務信息收集、生殖健康教育、避孕節育、出生缺陷干預、優生優育咨詢服務、避孕藥具供應為主要職能的計生公共服務體系。
圍繞避孕節育、優生優育、不孕不育等重點課題,組織科研力量攻關,開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創新研究。積極發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產業,建立區域性生殖健康和優生技術中心,大力推廣和應用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科研成果,為提高全市育齡群眾生殖健康水平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
九、加強領導,確保《決定》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策和調控機制。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人口計生工作納入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穩定和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隊伍不動搖,不斷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體制、機制、手段和方法不動搖。完善層級目標管理責任制,對黨政領導重點考核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重視程度、人財物投入、人口計劃完成和政策法規實施及本人帶頭實行計劃生育等情況;對責任部門重點考核落實綜合治理職責情況;對人口計生部門重點考核業務工作情況。
(二)深入開展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
圍繞我市堅持科學發展、構建和諧廣州,推進現代化大都市建設的中心任務,按照南拓、北優、東進、西聯、中調的城市發展戰略,以及加快推進中心鎮建設的發展思路,由市發改委、人口計生局牽頭組織開展對未來人口發展態勢、城市資源承載力、城鎮化和空間布局、產業結構與人力資源需求、人口安全及其保障體系以及人口老齡化等課題的研究,分析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和變化規律,建立人口發展評估體系,為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重大工作決策提供科學的人口指標體系和依據。
(三)加強綜合治理,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服務管理水平。
堅持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方針,整合各種資源,不斷加強對人口計生工作的宏觀調控。各相關部門要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要求,將計劃生育工作與部門職能結合起來,妥善解決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形成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強大合力。
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依法制訂統一、規范的執法程序、執法標準和執法文書,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層級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健全計劃生育案件查處和督辦制度。嚴格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采取經濟、行政、法律和社會輿論等多種手段,使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人員受到有效制約。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對于破壞計劃生育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拒絕、阻礙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堅決依法予以打擊,營造和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環境。
(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人口計生工作隊伍。
鎮(街)、村(居)委要按常住人口規模配備計劃生育工作專(兼)職管理人員。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數較多的,應指定計生工作專職人員,落實有關計生工作專職人員的待遇。切實加強干部崗位培訓、交流工作,建設高素質的人口和計劃生育職業化工作隊伍。到2010年,縣級以上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普遍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其中60%以上達到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鎮(街)計生辦工作人員85%以上達到大專以上學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20%以上達到大學本科以上學歷,70%以上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形成結構合理的專業技術服務隊伍。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群眾工作的優勢,積極組建基層、行業和流動人口計生協會,動員廣大群眾實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五)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機制。
以滿足群眾需求為導向,以關愛女孩、婚育新風進萬家、生育關懷和計劃生育“三下鄉”等活動為載體,加強宣傳、人口計生、衛生、教育、文化、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間工作聯系和協作;充分發揮各新聞媒體的作用,市屬報紙、電臺、電視臺要爭取免費開辦、定期刊播人口計生固定欄目,加強網絡宣傳和對外宣傳、交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制度、群眾教育制度和大中小學生教育制度,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各級黨校、團校開設人口理論課程,完善針對不同人群的“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產期、育兒期、中老年期)教育制度。逐步推進“國策教育進校園”活動,在小學以上學校將人口計生國情國策、性與生殖健康、青春期教育等納入相關課程教學內容或開設專題講座。積極探索開展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和培養工作,引導獨生子女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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