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涼市委、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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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涼市委、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市委發〔2009〕23號2009年7月)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
中共平涼市委、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
(市委發〔2009〕23號 2009年7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若干意見》,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科學發展,為構建小康、和諧、魅力平涼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面臨的形勢
實行計劃生育30多年來,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人口自然增長率由1978年的10‰以上降到2008年的6.54‰,全市少出生人口80多萬人,有效的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但是受人口出生慣性的沖擊和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影響,我市面臨的人口形勢依然比較嚴峻,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難度很大;特別是現行生育政策與群眾生育愿望之間的矛盾還比較突出;人口增長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給基礎設施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帶來挑戰;出生人口素質不高,制約人力資源優勢的發揮;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潛存著人口安全和社會穩定隱患。計劃生育公用事業費投入與控制人口的需求和落實計劃生育政策性支出之間的差距較大,計劃生育幫扶、救助和養老等社會保障機制還不健全,現有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條件和手段還不能有效滿足廣大育齡群眾避孕節育和生殖保健的需求。因此,人口問題上的任何懈怠或失誤,都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難以逆轉的長期影響。
“十一五”末,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也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全市勞動年齡人口比例上升,勞動力資源豐富;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關注民計民生,拉動內需、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決策,將會極大的改善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條件和設施;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行政部門、服務機構、自治組織、群眾團體相結合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網絡和工作隊伍,為確保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和省委《若干意見》,知難而進,開拓創新,毫不動搖地做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二、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中央《決定》及省委《若干意見》精神,堅持“穩定、提高、統籌”的方針,全面建立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以穩定低生育水平為重點,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分布,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D?D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協調推進。把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形成統籌決策、綜合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D?D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建立政府主導、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投入機制,努力改善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生產生活條件。
?D?D堅持改革創新與規范管理相結合。全面深化綜合改革,大力開展典型、試點創建活動,在工作思路、機制和方法上實現重大創新。
?D?D堅持分類指導與整體推進相結合。繼續把工作的重點放在農村,加強分類管理、分線考核、重點指導,分層推進,協調發展。
?D?D堅持求真務實與全面進步相結合。建立求實進步的長效工作機制,在保證工作真實、數據可靠的基礎上全面提高人口計生工作水平。
(三)奮斗目標
到“十一五”末,全市總人口控制在232萬人以內,生育水平穩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達到82%以上。人口素質明顯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出生嬰兒缺陷發生率明顯下降。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財政投入逐年增加,縣級人口計生事業費投入人均達到30元。各項獎勵優惠政策落實,利益導向機制日臻完善,工作水平和技術服務能力顯著提高,群眾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務。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全面推進計劃生育先進示范村建設。
三、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工作格局
(一)推進綜合治理,形成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合力。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取人口計生部門的匯報,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和調度成員單位的工作。切實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保障力度,確保財政性投入按《決定》要求按時、足額到位。實行人口監督考核制度,對黨政領導和各相關部門落實責任、措施、投入情況督促檢查。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二)嚴格依法管理,維護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嚴肅性。嚴格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健立主體合法、權責明確、程序嚴密、行為規范、制度健全和監督有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民主評議、民主監督和有獎舉報制度,設立政策落實公示牌和有獎舉報基金,強化社會監督,市級設立50萬元、縣(區)設立30萬元有獎舉報基金。加強行業作風建設,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非農業人口計劃內二孩生育指標審批,加大黨員干部職工違法生育查處力度,嚴格按照省《條例》規定足額征收社會撫養費。各級各部門在推薦提拔任用干部、評先選優、晉升職稱和推選黨代表、人民代表、政協委員等工作中,必須按省紀委有關文件規定嚴格審查。
(三)深化宣傳教育,為人口計生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樹立“大人口、大聯合、大宣傳”的宣傳理念,構建入戶宣傳、標語宣傳、媒體宣傳、文藝宣傳“四位一體”的宣傳教育工作格局。以“婚育新風進萬家”、“關愛女孩”等活動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活動,促進城鄉生育文化建設。實施人口文化書屋工程,在鄉鎮文化站、村農家書屋設立人口文化圖書角或計生專柜。深入推進標語改革,加強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長廊建設,積極創建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示范基地。通過靈活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廣大育齡群眾轉變婚育觀念,自覺參與人口計生工作。
(四)加強機制建設,不斷強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健全和完善“流入人口社區管、流出人口跟蹤管”和“以房管人、免費服務、區域協作、兩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新機制。各相關部門在辦理流動人口婚姻登記、住院分娩、經商務工、購買住房和社會保障等手續時,要與人口計生部門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發揮全國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平臺的作用,完善流動人口雙向“互考”制度。創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示范社區(鄉鎮),培育和推廣先進典型,逐步實現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全國“一盤棋”、“三年三步走”的目標。
(五)加強部門協作,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計生、衛生部門要積極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開展出生缺陷基線調查,免費為生育對象發放出生缺陷干預藥物,做好出生缺陷綜合干預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所需經費按市級每年不低于30萬元,縣(區)每年不低于10萬元標準列入財政預算。加強婚前咨詢指導,大力普及生殖保健和優生優育知識。各縣(區)要全面開展免費婚前檢查,崆峒區所需經費市、區按1:1分擔,其它各縣由縣級財政列支。公安、工商和藥監等部門要規范計劃生育藥械市場管理,建立B超登記制度,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綜合治理出生性別比失調問題。
(六)加快信息化建設,實現部門信息資源共享。加快市、縣、鄉三級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網絡建設,全面推行“電子政務”,全面實現管理服務信息化和辦公無紙化。完善全員人口個案管理信息系統(P&WIS;),利用人口個案信息引導和加強服務。建立信息保障機制,推進與相關部門的人口信息資源共享,為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人口信息服務,實現人口信息資源共享利用。
四、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體系建設
(一)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的各種獎勵扶助政策。在認真實施《平涼市關于進一步落實計劃生育各項優先優惠政策的通知》和《平涼市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養老保障辦法》的基礎上,全面落實獎勵扶助、特困救助、特別扶助、二女結扎戶獎勵和“少生快富”五項制度和農村“兩戶”養老儲蓄、合作醫療、農村低保、升學加分、升學獎勵等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大市級財政投入,按照標準足額落實各種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各種獎勵配套資金。嚴格按省《條例》規定,足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市內各旅游景點對農村“兩戶”和城鎮獨生子女領證戶家庭成員憑《光榮證》免收門票費。
(二)實施計劃生育“民計民生”工程。認真實施計劃生育“民計民生”工程,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建立集獎勵、優先、優惠、幫扶、救助、保障“六位一體”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城市低保、醫保,要優先解決下崗職工和無業居民中的獨生子女領證戶;農村合作醫療要免除“兩戶”參合資金,低保要全部覆蓋計生“兩戶”。各相關部門在落實以工代賑、異地搬遷、災民建房、宅基地審批、人飲工程、沼氣項目等普惠性政策時,對計生“兩戶”要優先安排,按戶落實資金時每戶提高30%。在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中,要對農村育齡婦女每年進行一次免費常見病普查。要完善協調機制,各部門在制定和出臺相關政策規定時,要送同級人口計生部門會簽。在落實惠農政策時,要與人口計生工作規定對接,重點向計生“兩戶”傾斜。
(三)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完善計生“兩戶”養老、子女安康、節育手術安全等多種形式的社會保障和保險救助制度。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通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農村五保戶供養以及特困戶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大力幫助。
(四)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子女“成才計劃”。建立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子女“成才基金”,資助考入大中專院校的“兩戶”貧困家庭子女完成學業。落實農村“兩戶”子女考入大中專院校的獎勵和加分政策。農村“兩戶”子女在招考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總分增加10分,在大學學習期間繳納學費有困難的由當地政府給予適當救助。
五、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一)完善縣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大力促進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建立“以獎代補”機制,市級每年財政預算50萬元,縣(區)財政每個服務所預算不少于2萬元,用于縣鄉服務站所改擴建和設備的更新。把符合條件的縣鄉服務站所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機構。在全市建成一批“環境優美、技術優良、服務優質、管理科學、群眾滿意”的中心鄉鎮服務站。全市80%的村建成標準化工作室和服務室。
(二)提高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質量和水平。積極創建計劃生育示范性服務機構,努力實施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出生缺陷干預、生殖道感染干預“三大工程”,開展婦女病普查診治和生殖保健咨詢活動,穩步推進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積極推進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和服務改革,建立便捷、高效的避孕藥具配送系統。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支持,為中心鄉鎮服務站配備計劃生育流動服務車。
六、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隊伍建設
大力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和群眾工作三支隊伍建設。在機構改革和企業改制重組中要穩定和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對從事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工作人員按規定落實相關報酬待遇。
(一)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隊伍建設。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配齊專職人員,計生辦至少要確定一名以上的行政編制,城市社區在編制內至少配備一名專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配備信息員,村級要配齊計劃生育專干和育齡婦女自管小組長,確保村專干與村主任享受同等待遇,小組長年報酬不低于600元。加大對計生干部隊伍人口理論、優質服務、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的專業培訓,提高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計劃生育基層技術服務隊伍建設。按照人口規模和有關規定,確定技術服務機構編制,強化鄉鎮中心服務站技術人員配備。人事、編委和衛生等相關部門,要積極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專業技術服務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對現有技術服務人員進行全員培訓,鼓勵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學歷教育,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等活動,不斷提高技術人員業務技能。
(三)加強協會基層組織和群眾工作隊伍建設。采取財政投入、社會募捐等投資渠道,加大對協會工作經費的投入。市計生協會要充分發揮協調指導作用,強化縣、鄉、村三級協會網絡建設,完善工作運行機制。縣以上計劃生育協會參照公務員管理。
(四)切實關心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的成長。在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廣泛深入的開展“雙推優”活動,注重在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計劃生育戶中吸納新黨員,及時選拔任用政治堅定、群眾認可、工作業績突出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
七、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保障機制
(一)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堅持計劃生育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列入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堅持把落實人口控制目標納入各級黨政領導政績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政府聯席會議和決策議事制度,強化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職責,明確各成員單位分工,協調研究解決重難點問題。
(二)加大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用事業費的投入。認真落實計劃生育經費“四納入一保障”,實現計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到2010年,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達到人均30元。政策規定的各種獎勵、節育手術等專項費用和工作經費足額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及時撥付到位。
(三)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繼續堅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黨政線、部門線、系統線”分線考核,兌現獎懲。改革考核評估機制,突出當年工作進步程度和重難點工作落實效果,堅持下管兩級,考核、評估到鄉,獎勵、否決到鄉的獎懲責任制。把計劃生育作為考核領導干部工作政績的重要內容,對因工作失職、措施不力導致工作滑坡、人口失控的縣(區)或部門、企事業單位,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對弄虛作假,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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