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加強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的意見
2025-08-0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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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加強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的意見(云政發[2014]43號)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直各委、辦、廳、局: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的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加強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的意見
(云政發[2014]43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直各委、辦、廳、局: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的社會公益事業,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加強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是積極適應氣候變化和大力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舉措。我省是全國自然災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防御和減輕自然災害的要求極為迫切。為切實加強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我省氣象現代化水平,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氣象防災減災體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共氣象發展方向,堅持綜合改革和科技創新雙輪驅動,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以氣象工作政府化、氣象業務現代化、氣象服務社會化為要求,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公共氣象服務體系、氣象預報預警體系、氣象綜合監測體系、氣象事業支撐保障體系建設為重點,著力構建智慧氣象、民生氣象、安全氣象,通過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機制,全面提升氣象觀測預報能力、氣象防災減災能力、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能力,促進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由減輕災害損失向降低災害風險轉變、由單純抗災向防災減災抗災并重轉變,更好地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建設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結構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齊備、運行高效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氣象裝備、技術、人才、臺站建設水平顯著提升,氣象監測和預報預警精細化水平顯著提升,氣象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和防御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公共氣象服務和保障支撐能力顯著提升,氣象管理科學化水平和氣象事業發展綜合實力顯著提升,氣象防災減災體系整體水平躍居全國先進行列。力爭實現我省氣象災害造成經濟損失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在原有基礎上下降10%,氣象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5%以上,氣象服務滿意度達到80%以上,縣級以下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機構健全率達到95%以上,人工增雨作業年增加降水30億立方米以上、防雹有效率達85%以上。
二、加強氣象災害防御能力體系建設
(三)加強氣象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建設。加大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與預警服務工作力度,加快建立集氣象風險普查、風險識別、風險預警和風險評估于一體的氣象災害風險業務體系。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重大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區劃、評估和鑒定,切實提高災害風險評估和損失評估的精細化水平。組織開展基礎設施、建筑物等防御氣象災害能力普查,加強氣象災害多發、易發區域的風險隱患排查。健全以社區、鄉村為基礎的氣象災害風險調查收集網絡,建立我省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分類編制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圖。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單元編制分災種的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和實施方案。修訂完善省、州、市、縣、區氣象災害政府專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將氣象管理機構納入各地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城鄉規劃、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在立項和審批時,必須有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最大限度降低氣象災害風險。(省氣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四)建立健全上下協調部門聯動的防御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分級負責、上下協調、部門聯動協作機制。組建省、州市、縣三級氣象災害防御中心,承擔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應急指揮和人工影響天氣管理等多項任務。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推進有關部門監測資料的規范統一和共享。探索基層民政信息員、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員、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員、氣象信息員等實行“多員合一”與“一員多責”,加強鄉鎮水務站、民政所、國土所、氣象工作(服務)站等多站工作統籌。加強氣象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與周邊國家在天氣監測預報、信息資料共享和氣象防災減災等方面的互動。(省氣象局牽頭;省民政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五)提高人工影響天氣現代化水平。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圍繞我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發展、空中云水資源開發、突發事件應對以及重大活動保障等重點領域,加快建設集飛機增雨保障、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觀測實驗、裝備維護與人員培訓為一體的昆明人工影響天氣基地。合理規劃建設普洱、保山等區域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保障中心和外場試驗區。爭取國家支持、省級配套購置高性能專業增雨作業飛機,提高人工增雨作業的時效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調整優化地面人工增雨防雹作業點布局,加強標準化作業點建設,力爭到2020年全省人工影響天氣固定作業點全部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加快人工影響天氣高速信息專網、作業空域申報系統和人工影響天氣特種觀測網建設。健全完善地面作業指揮系統,提高管理和指揮調度水平。加強人工影響天氣應用技術引進和研發,提升科技支撐能力。(省氣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六)推進氣象科技創新與成果應用。加大氣象科技創新工作力度,重點加強天氣氣候預報預測、城市空氣質量精細化預報、山洪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農業氣象服務與災害防御、旅游氣象資訊服務等領域的技術研究,開展氣候變化對資源、生態、城市脆弱性等影響的風險評估技術研究。按照“重點實驗室+實驗基地”的模式建立省級“氣象災害重點實驗室”,建立氣象資源共享平臺,打造氣象領域科技創新團隊。健全氣象科技項目和科研成果管理機制、穩定投入機制和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氣象部門要深化與云南大學、省高原特色農業產業研究院等單位的合作,進一步發揮本省高校、科研機構對氣象科技創新的支撐作用,并大力推進對外科技合作,加強與國家級氣象科研業務單位和省外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人才和技術,搭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省氣象局牽頭;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環境保護廳、教育廳等部門配合)
(七)強化氣象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加大氣象防災減災科普資源開發力度,加強科普教育基地等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平臺建設,開展常態化的氣象防災減災宣傳與科普工作。將氣象防災減災知識納入各級黨政干部培訓內容,提高領導干部氣象防災減災科學決策水平。將氣象防災減災知識納入國民教育和科普范圍,使氣象科普成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的重要內容。結合重大天氣氣候事件,聯合新聞媒體、網絡、通信等平臺,及時做好信息發布、服務提示和科學解釋工作。推進氣象科普進校園、進農村、進社區、進工礦、進機關活動,增強社會公眾氣象災害防御意識,定期組織區域內的機關、企業和中小學校開展災害防御應急演練,提高社會公眾避險、避災、自救、互救能力。(省氣象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科協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三、加強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建設
(八)推進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各地要將基本公共氣象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并列入當地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有關部門及公共服務機構要按照各自職責,全面推進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建設一批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工農業生產緊密相關的重大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不斷豐富氣象觀測、天氣預報、災害預警、影響評估、風險控制、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氣象為農服務等公共氣象服務產品。(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負責;省氣象局等部門配合)
(九)加強農業氣象服務。深化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氣象服務。組織開展針對農業氣象災害及農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的聯合調查,做好我省農業氣候資源精細化區劃、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區劃,為高原特色農業產品開發、種植布局調整提供氣象技術支撐。建立和完善橡膠、煙草、茶葉、甘蔗、咖啡等特色農業觀測網,做好關鍵農時及重大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服務,推廣高原特色農業氣象服務產品。支持農村社會組織開展氣象服務,推進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現代農業莊園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省農業廳牽頭;省氣象局等部門配合)
(十)加強城鎮氣象服務。在城鎮規劃建設中,應配套城鎮綜合氣象觀測設施,建立適應城鎮網絡化、數字化管理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城鎮突發強降水、高溫、霧霾等多災種早期預警系統。建立完善城鎮排水管道、大型工程建筑防災氣象參數指標體系和城鎮居民生活環境氣象評價指數。建立城鎮人居環境氣象服務系統,開展霧霾天氣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氣象局、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配合)
(十一)加強交通氣象服務。結合我省交通規劃以及地形、地貌、局地小氣候特點,加強我省公路、鐵路交通氣象專業觀測網建設,開展交通干線大霧、強風、強降雨、降雪、冰凍等氣象災害和路面溫度、積雪厚度、路面結冰、能見度等氣象要素的實時監測分析,加強交通高影響天氣短時臨近預報預警。(省交通運輸廳,昆明鐵路局牽頭;省氣象局等部門配合)
(十二)加強旅游氣象服務。完善旅游安全氣象預報預警系統和旅游氣象服務信息發布系統,建立重要景點、重大節假日旅游氣象服務聯動機制。推進旅游氣象觀測網建設,開展常規氣象要素和環境氣象要素的實時監測,4A級以上景區至少布設1個旅游氣象觀測站。(省旅游發展委牽頭;省氣象局等部門配合)
(十三)加強能源氣象服務。完善多部門共建共享、聯合監測、聯動預警機制。共建風能、太陽能等能源氣象觀測網,強化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普查和監測評估工作,開展風電功率、太陽能光伏發電氣象服務。建設能源氣象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加強輸電線路冰凍災害預報預估,開展電力線路、桿塔載荷能力氣象可行性論證和電網安全運行氣象災害風險評價、能源調度等氣象保障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氣象局、能源局,云南電網公司等部門配合)
(十四)加強環境氣象服務。在16個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布設環境氣象觀測站,開展紫外線、花粉、負氧離子、酸雨等環境氣象要素觀測,在昆明布設氣溶膠特性和化學成分觀測,完善香格里拉區域大氣本底觀測站功能。加強環境保護、氣象等部門的環境氣象信息共享,共同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業務系統,開展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氣象局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四、加強氣象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十五)提升氣象預報預警精準度。優化預報預警業務布局和流程,按照“省級制作、州市級訂正、縣級應用”的模式,建立上級指導、逐級訂正的省、州市、縣集約化預報預警業務流程,優化和完善各級臺站的業務布局,形成省、州市、縣分工明確、重點突出、滿足需求的預報預警工作格局,實現無縫隙、精細化預報預警。建設涵蓋災害性天氣實時監測、定量降水估測預報、精細化氣象要素預報等業務系統,開展定量降水預報、災害性天氣診斷分析、中尺度天氣分析、環境氣象和集合預報應用業務,提高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過程的監測診斷預報能力。建立分災種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平臺,加強城鎮、農村、災害易發區等區域災害性天氣預報,提高對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預報精度。重點加強對暴雨、暴雪、低溫冰凍和強對流等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預報預警。力爭到2020年,24小時氣象要素精細化預報空間分辨率達3千米、時間分辨率達3小時,強對流、低溫冰凍、大霧等災害性天氣預報準確率和預警提前量達到同期全國中上水平。(省氣象局牽頭;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十六)規范氣象信息發布機制。建立健全氣象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加強預警信息發布規范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機制,明確發布權限、流程、渠道和工作職責。強化部門之間合作聯動,有效整合傳播資源,規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秩序和媒體、信息服務單位的傳播行為,確保預警區域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權威和傳播順暢。各級氣象部門配合政府利用各種發布手段,精確控制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發布范圍,避免引發社會恐慌和影響社會秩序。(省氣象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新聞出版廣電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十七)加強氣象信息發布接收系統建設。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依托現有氣象信息發布系統,建設省、州市、縣三級相互銜接、規范統一并與國家發布系統緊密聯系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平臺,賦予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等各類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功能。加強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傳遞設備設施建設,在學校、社區、機場、車站、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接收和傳播設施,逐步建成涵蓋廣播、電視、手機短信、互聯網、預警大喇叭、電子顯示屏等傳統媒介,并充分應用微博、微信、移動互聯網、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的氣象預警信息綜合發布傳播網絡。(省氣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旅游發展委、通信管理局等部門,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十八)提高氣象預警信息傳播時效和覆蓋面。加強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優化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程序和環節,實現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及時傳播。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覆蓋面。加快基層氣象災害防御機構建設,實現鄉鎮、街道有氣象工作站,行政村有氣象服務站,學校、醫院、車站等公共場所有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并充分發揮各類氣象工作(服務)站、氣象協理(信息)員、應急聯系人以及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氣象災情收集上報和預警信息傳遞中的作用,增強基層接收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能力。(省氣象局牽頭;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五、加強氣象綜合觀測體系建設
(十九)強化氣象綜合觀測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布局氣象衛星接收系統、移動應急氣象系統及環境氣象、雷電等特種氣象觀測設施。重點加強無人自動氣象站建設,確保到2020年天氣系統移動路徑、預報關鍵區、站點稀疏區、鄉鎮和重點氣象災害防治區自動氣象觀測站覆蓋率達到100%。布點建設風廓線雷達,加密多普勒新一代天氣雷達、移動天氣雷達、局地警戒天氣雷達,改進對局部地區災害性天氣系統的監測和應急保障能力,提升全省雷達聯網觀測能力。建立部門之間氣象觀測站網規劃建設協調機制,將各類專業氣象探測設施納入氣象綜合觀測網絡總體布局,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業、林業、交通、旅游、環境、山洪地質災害、風能太陽能、干旱等專業氣象觀測網。(省氣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旅游發展委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二十)提升氣象綜合觀測業務能力。完善技術標準、觀測規范、數據質量控制方法和流程,按照增強區域天氣氣候代表性、增加資料薄弱區觀測密度、提高專業氣象觀測針對性的原則,合理配置觀測業務資源,建成分工合理、運轉協調、配合緊密、功能完善的綜合氣象觀測業務體系??茖W設置觀測崗位,優化觀測崗位職責,制定觀測員大規模輪訓計劃,積極推進傳統觀測員向“天氣監測員”、“裝備保障員”、“質量控制員”轉變。(省氣象局牽頭;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二十一)提高氣象信息傳輸開發應用水平。按照高速、可靠、安全的要求,升級改造全省高速寬帶氣象通信主干網絡,實現省級接入速率達到300Mbps以上,州市級接入速率達到50Mbps以上,縣級接入速率達到20Mbps以上的帶寬能力。規劃建設我省氣象通信網絡備份鏈路、全省氣象無線通信網、省級實時通信業務備份中心,加快形成氣象、水利、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能源、電力等部門間的氣象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推進氣象防災減災視頻會商系統與各地、有關部門的互聯互通,實現氣象定期通報和應急會商。建設高性能計算機系統,為精細化網格預報提供有效的計算能力支撐。籌備建設省級氣象數據與應用“智慧云”中心,加強氣象信息收集、開發和應用,實現網絡、計算、存儲等資源集約化,資源及信息管理集中化,氣象信息服務門戶化。(省氣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等部門配合)
(二十二)強化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將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納入各級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確保氣象監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依法依規保護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對遭受破壞的氣象探測環境要限期整改,力爭到2020年我省氣象探測環境達標率達到100%。(省氣象局牽頭;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六、加強氣象事業支撐保障體系建設
(二十三)加強對氣象現代化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建立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在省氣象局設立日常協調辦公室,綜合運用行政、法規、項目、科技、經濟等手段,統籌協同推進氣象現代化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現代化建設工作機制。健全省、州市、縣三級氣象災害防御組織指揮機構,確保氣象防災減災部門聯動機制運行順暢。深化省部合作,積極爭取中國氣象局及國家有關部委對我省推進氣象現代化的工作指導和項目支持。(省氣象局牽頭;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二十四)完善氣象事業多元投入機制。健全當地氣象事業公共財政保障機制和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將發展當地氣象事業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并隨著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不斷提高公共財政保障水平。各級氣象部門結合職責及年度工作計劃,統籌編報年度預算項目支出,保障業務正常開展。在收取的水資源費中,每年安排一定資金支持氣象事業發展,各級氣象部門按照要求進行項目經費申報。對“十二五”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明確的氣象現代化建設有關重點項目,各級財政和專項規劃實施部門要切實做好項目落地、資金配套、土地供給、工程實施等工作,并將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工作納入本級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提前做好規劃編制、項目儲備、審批立項等工作。全面落實中國氣象局和省人民政府簽署的《提高氣象對云南省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建設服務保障能力合作協議》,共同推進規劃及協議重點項目建設,積極爭取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對我省氣象現代化建設的投入力度。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團體、國際組織等廣泛參與氣象事業發展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多渠道籌集氣象現代化建設資金。(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氣象局、水利廳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二十五)全面深化氣象綜合改革。省氣象局成立全面深化氣象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氣象改革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氣象局,對有關改革舉措要重點關注和及時跟進,結合當地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方案,抓好各項改革措施的組織實施。選擇一批有條件的單位,開展深化氣象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和總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積極探索政府購買公共氣象服務新機制,制定氣象服務負面清單,明確氣象服務市場開放領域,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氣象服務方式。推進氣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提高氣象行政管理效能,切實釋放改革紅利。推進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業務改革,加快建設集約化縣級綜合氣象業務平臺,通過適當增加編制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途徑和手段,加強縣級氣象工作力量。(省氣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二十六)加強氣象事業人才隊伍建設。深化以崗位管理為重點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績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體制機制。完善在職教育、項目培養、實踐培訓、進修訪問、合作交流等制度,拓寬人才培養渠道,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建立靈活的氣象高層次領軍人才聘用機制,大力引進國內外氣象智力資源,重點培育2-3名在全國氣象系統有影響的科技帶頭人。將氣象干部納入各級干部培訓計劃,將基層氣象協理員、信息員隊伍建設納入全省農村實用人才素質提升工程。采用多種方式推動氣象災害防御隊伍建設,不斷壯大氣象志愿者隊伍。(省氣象局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二十七)推進氣象法制和標準建設。持續推動地方氣象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防災減災、氣候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應對氣候變化、人工影響天氣、氣象預報和氣象服務、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和治理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健全行業、地方氣象災害以及防御技術標準和規范,到2020年實現我省氣象活動法律制度全覆蓋。建立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規范的氣象行政執法體系,制定出臺氣象執法與許可配套制度,在我省范圍推行重點項目與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制度和氣象安全社區認證制度。各地要切實加強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氣象預報預警發布管理、氣象防災減災資質管理等各項工作,將各級氣象管理機構納入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強化氣象災害防御準備監督檢查、防雷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氣象探測環境保護、預報預警統一發布等氣象行政和社會管理。(省氣象局牽頭;省法制辦、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二十八)加強督促檢查。制定云南省氣象現代化指標體系和考核評價辦法,按照程序報批實施。各地、有關部門將氣象現代化建設任務逐級細化分解,列入本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考核,建立目標責任、跟蹤監督和動態考核等各項制度,定期組織評估實施效果,確保氣象現代化建設有力有序推進。建立氣象防災減災重大工程實施和重大災害防御工作專項檢查制度,以專項檢查和情況通報為手段,督促各地各部門切實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對工作推進不力、任務完成不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或問責。(省氣象局牽頭;省統計局、監察廳等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配合)
本意見確定的牽頭單位和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以及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要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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