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縣級以上政府與同級工會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
2025-06-07 17:28
394人看過
工會
職工群眾
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縣級以上政府與同級工會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云政發〔2015〕44號)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直各委、辦、廳、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縣級以上政府與同級工會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
(云政發〔2015〕44號)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支持工會等人民團體“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更好反映群眾呼聲,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要求,充分發揮縣級以上政府與同級工會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推動完善政府和工會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總工發〔2014〕16號)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中發〔2015〕10號)等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的重要意義
聯席會議是政府與工會為促進改革發展穩定、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商解決共同關注的重大事項和問題而召開的專門會議,是工會加強源頭參與、反映職工意見的有效形式,也是各級政府堅持走群眾路線、聽取職工群眾意見的重要途徑。聯席會議制度,是工會充分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作用和職工利益的代表者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進一步推動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對于密切黨和政府與職工群眾的聯系、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實現我省跨越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通報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與工會工作有關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有關職工利益及職工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當前,我省正處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期、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期、擴大對外開放的黃金期,新的形勢任務對發揮工人階級在改革發展穩定中的主力軍作用和工會源頭參與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政府和工會要高度重視聯席會議工作,充分認識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采取措施推動聯席會議制度不斷創新和發展。
二、準確把握進一步推動完善聯席會議制度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進一步推動完善聯席會議制度,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國工會十六大精神,自覺接受黨的領導。
進一步推動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認真貫沏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揮黨對工會工作領導的政治優勢,重大問題事前請示,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推動聯席會議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對于協商過程中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及涉及職工群眾和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難點問題,及時提請同級黨委指導解決。
(二)堅持服務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和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從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把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科學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中涉及廣大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聯席會議的重點議題,研究對策方法、提出意見建議,促進改革發展和勞動關系的和諧。
(三)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合法權益。要把反映好表達好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和面臨的最困難最操心最憂慮的實際問題、代表維護發展好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以及保護調動發展好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作為工會開展聯席會議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建好“職工之家”,當好職工群眾可信賴的“娘家人”。
三、協商確定聯席會議的議題和主要內容
聯席會議的議題主要圍繞以下方面確定:
(一)研究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政府工作中涉及職工利益的行政措施;工會服務黨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舉措;通報上次聯席會議議題的落實情況。
(二)研究關于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群眾為實現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推進經濟健康發展建功立業的有關問題;研究解決勞動就業、收入分配、安全生產、社會保障、維權幫扶、職工培訓等涉及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有關保障職工民主政治權利、精神文化權益、社會權利和生態文明權益方面的重要問題。
(三)研究解決工會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幫助的問題。
(四)政府和工會認為需要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的其他問題。
四、做好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聯席會議每年召開1次,具體時間由政府與工會協商確定。如遇特殊情況和重大問題,經政府與工會協商,可以隨時召開。
(二)深入調研提出議題草案。圍繞黨和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調查了解職工隊伍發展變化和勞動關系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分析研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廣泛論證的基礎上,提出具有可行性對策建議的議題草案,使工會的主張和意見成為政府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
(三)做好聯席會議籌備工作。聯席會議的籌備和會務事項由政府與工會共同承辦。會議通知由政府辦公廳(室)印發。政府與工會共同商定會議的議程和出席人員。出席人員一般包括: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秘書長、辦公廳(室)主任;工會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政府綜合部門以及與議題有關的職能部門負責人;視情況可邀請職工、勞動模范和工會干部代表及新聞記者旁聽。
(四)形成會議紀要。會議議定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明確責任分工,經政府和工會主要領導審定,由政府辦公廳(室)制發,工會會簽。
(五)督促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政府和工會成立聯合督查組,負責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及時向政府和工會有關領導匯報,并在下一次聯席會議上通報落實情況。
(六)加強會議的宣傳。及時宣傳報道會議的主要內容和工作成效,擴大社會影響,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加強聯席會議制度建設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和工會要高度重視聯席會議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程,切實解決聯席會議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不斷充實聯席會議的內容,使之逐步法制化、規范化。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發揮推動聯席會議制度不斷健全完善的主導作用,加強與工會的溝通與聯系,大力支持工會全面履行各項社會職能,把黨政所需、職工所急、工會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給工會去辦,切實提高工會服務大局、服務職工的能力,努力為工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充分發揮工會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創新完善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各級工會要積極爭取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加強協調溝通,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為政府決策提供重要依據。要高度重視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有計劃地推動聯席會議制度健康發展。
尚未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的州、市、縣、區,要盡快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有條件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應當積極探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各級產業(行業)、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參照本意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0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關于調整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意見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財政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政策措施。經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縣級財政保障能力明顯提高。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要求,為進一步鞏固縣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