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意見
2025-06-0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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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意見(銅政辦〔2016〕23號)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意見
(銅政辦〔2016〕23號)
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指導意見》(皖政辦〔2014〕36號)相關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和“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促進建筑業轉型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建筑產業現代化是指運用現代化管理模式,通過標準化的建筑設計以及模數化、工廠化的部品生產,實現建筑構部件的通用化和現場施工的裝配化、機械化。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是建筑生產方式從粗放型生產向集約型生產根本轉變的必然途徑和發展方向。
(一)大力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建設
1.自2016年8月1日起,符合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學校、醫院、養老等公益性建筑,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應率先開展裝配式建筑技術建造試點。
2.自2017年1月1日起,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業、辦公等公共建筑項目,應按規定比例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
3.到2017年末,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比例達到20%;到2020年,力爭城鎮年度新開工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建筑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比例達到15%以上。
(二)積極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
2016年新建住宅全裝修比例不低于10%,鼓勵縣城新建住宅實施全裝修。到2017年末,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全部實施全裝修,新建住宅中全裝修比例達到20%。
(三)注重培育產業化龍頭企業
以市場化為導向,科學合理布局建筑產業現代化園區,推動產業集聚集群。到2017年末,力爭培育1-2家建筑產業現代化集團,初步形成一批以優勢企業為核心、產業鏈完善的產業集群。
二、重點工作
(一)培育市場主體
1.推動升級轉型。支持原有構配件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擴大生產能力;鼓勵傳統開發、施工、生產企業向建筑產業化模式轉型;推廣建筑產業現代化建設模式,不斷提高各類保障房、商品房和公共建筑等項目裝配式建設比例。
2.培育產業集團。依托重點骨干企業,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培育有實力的建筑產業現代化龍頭企業。整合產業鏈資源,鼓勵設計、開發、部品生產、施工、物流企業和科研單位組成聯合體,形成優勢互補、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大型產業現代化集團。支持大型產業現代化集團創建國家級、省級住宅產業現代化基地,大力培育本地建筑產業現代化設計、施工、監理等骨干企業。
3.實施“引進”戰略。圍繞建筑產業現代化上下游產業鏈招大引強,通過“掛靠聯”等方式,積極引進實力雄厚、技術成熟的建筑產業現代化集團或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特別注重引進建筑產業現代化關鍵技術及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形成良性競爭、健康發展的市場格局。
(二)強化質量監管
1.嚴格市場主體準入,在政府投資項目發包過程中明確投標或競購主體必須為建筑產業現代化集團或房地產開發、建筑設計、部品生產和建筑施工企業聯合體,其資質、標準、業績、技術力量、資信和財務狀況必須滿足實施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需要。
2.成立市建筑產業現代化專家委員會(以下稱“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建筑規劃、設計、開發、施工、質量檢測、建筑經濟以及部品生產等領域的專家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代表組成,負責提出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條件標準;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標準組織論證、評審及驗收;對確定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開發建設的項目提出裝配化率等技術指標;對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進行審核、認定,包括審定裝配式建筑項目技術方案、認定項目技術性能、確定預制面積等事項,作為享受各項優惠政策和施工圖審查的依據。
3.建立部品備案及目錄管理制度,加強對部品及構配件生產企業的準入管理,以及對安全質量影響較大的構件、部品生產的供應管理。
(三)推廣適用技術
1.推廣應用多類工業化建筑結構體系。第一類為裝配式鋼筋混凝土結構,包括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框架剪力墻結構、框架筒體結構等;第二類為鋼結構與輕鋼結構住宅及公共建筑;第三類為其他鋼筋混凝土工業化結構體系。根據市場需求,推廣應用多元化建筑結構體系。
2.推廣應用五類預制部品。第一類為非承重類的建筑內、外墻板和建筑屋頂,包括外墻復合保溫墻板、輕質內墻板、建筑用光伏構件等;第二類為鋼結構和輕鋼結構建筑構部件;第三類為成套的成品建筑設備和部品;第四類為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和裝飾件,包括疊合樓板、陽臺、雨篷等;第五類為預制主體結構構件,包括框架柱、框架梁和次梁、抗震墻板、連梁等。
3.推廣建筑產業現代化成套技術。包括成品房裝修及整體廚衛成套技術、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成套技術、空氣源和地源熱泵應用成套技術、水資源利用成套技術、生化垃圾處理成套技術、采暖與新風系統成套技術、智能化管理成套技術等。
4.加快推進新建住宅全裝修,在主體結構設計階段統籌完成室內裝修設計,大力推廣住宅裝修成套技術和通用化部品體系,減少建筑垃圾和粉塵污染。引導房地產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提高全裝修住宅的市場供應比重。推廣菜單式裝修模式,推出不同價位的裝修清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房地產開發項目未按土地出讓合同要求實施全裝修的,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實施住宅全裝修分戶驗收制度,落實保修責任,切實保障消費者利益。
5.推廣工業化施工組織技術。包括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筑設計及施工組織信息化管理技術、大型預制構件的物流運輸管理技術、高層建筑大型構件的吊裝技術、連接節點的防裂防滲技術等。
6.推廣安全可靠的連接技術。包括主體結構間的連接技術、非結構構件與主體結構間的連接技術、非結構構件間的連接技術、預制裝飾構件與主體結構間的連接技術等。
(四)加強宣傳培訓
加強對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政策宣傳、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和項目的宣傳,增強市場認同度,引導消費者購買產業現代化建筑,倡導低碳環保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加強對開發、設計、部品生產、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定向培訓一批產業工人,為全面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提供人力資源保證。
三、政策措施
(一)市住房城建部門會同市發改、規劃、國土等部門,結合當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裝配式建筑面積、住宅全裝修指標要求,編制裝配式建筑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和用地計劃,報經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二)市國土部門在土地出讓時,將是否采用裝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裝修指標要求,在出讓條件中予以明確。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將是否采用裝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裝修指標相關要求在合同中予以約定,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具備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率先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進行建設。在保障房和回遷安置房建設中應優先安排一定數量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并逐步擴大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規模。
(四)推行裝配式建筑工程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一體化總承包模式。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積極應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優先采用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一體化總承包模式,增加的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土地出讓時未明確,但開發建設單位主動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的,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其外墻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裝配式建筑各單體地上規劃建筑面積之和的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計算。對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允許將裝配式預制構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
(六)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開發建設項目,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范圍內可分期交納土地出讓金。應在1個月內繳納總價款的50%,余款1年內付清(須承擔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并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
(七)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征收、返退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鼓勵消費者購買建筑產業現代化商品住宅。購買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商品住宅、全裝修商品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許范圍內最低首付比例執行。
(九)在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中優先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關鍵技術攻關及應用項目,重點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科技公共研發檢測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建設。
(十)積極引進高校和科研院所來我市投資建設科技中心、研發基地,開展建筑產業現代化技術合作。
(十一)優先推薦擁有成套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十二)在土地供應上優先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發展,按照一次規劃、分期實施的要求,妥善解決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用地指標。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用地價格和各項配套費用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十三)充分利用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資金等各類扶持政策,采取財政貼息、獎勵、補助等方式,優先扶持現代建筑產業,鼓勵現代建筑產業重大項目爭取國家、省有關專項資金支持,優先支持現代建筑產業參與各類工程建設領域的評選、評優,并配合相關單位向上爭取各類專項獎補資金。
(十四)加強對裝配式建筑項目從報建、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到竣工驗收備案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完善工程造價和定額體系,創新招投標方式,建立設計-施工-構配件生產一體化總承包招標機制,健全對構配件生產質量與施工安全有效監督的運行機制。
(十五)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進行建設的項目,應到市住房城建部門備案。對未按規定實施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取消相關優惠政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相應處罰,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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