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快推進我市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5-08-0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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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快推進我市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津人社局發〔2014〕94號)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人力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快推進我市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
(津人社局發〔2014〕94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整合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18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工作,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主線,以整合資源、提高效率、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為重點,進一步健全人力資源服務功能,完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水平,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化,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建設功能完善、機制健全、運行有序、服務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為實現天津新的城市定位和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資源服務保障。
(二)主要目標。通過整合機構、法規、功能、監督、網絡,規范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項目,建立覆蓋全市、布局合理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實現人力資源市場管辦分離,積極推動人力資源市場事企分開,建立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促進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二、落實整合要求,規范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
(一)整合機構,統一領導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整合改革和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的有關文件精神,整合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所屬職業介紹、人才中介機構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資源,合理布局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網點,具備條件的區縣要將原職業介紹和人才中介機構合并,建立統一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暫不具備條件的區縣要加強統一協調,及時研究提出落實國家和我市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任務的具體措施,并組織所屬職業介紹、人才中介機構同步實施。
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要建立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統一領導機制,特別是暫未建立統一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區縣,要作出計劃安排,通過組建區縣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委員會等方式逐步實現統一。在此基礎上,從服務對象的實際需要和便利出發,因地制宜地設立綜合性或專業性服務場所,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整合法規,統一制度
根據經濟形勢和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趨勢,針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和促進就業、提高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效率的實際需要,健全人力資源市場法規體系,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適時制定人力資源市場條例,提高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管理法制化水平。各區縣要圍繞促進就業、促進人力資源流動配置、加強市場管理、提高服務效率、強化誠信服務等內容研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引導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范有序發展。
(三)整合功能,統一標準
通過整合,進一步明確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基本公共服務功能,主要包括:
1.檔案管理。受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委托,承擔流動人員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轉遞等。
2.流動黨員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對存檔人員中的黨員進行管理。
3.就、失業登記。為就業、失業人員辦理登記手續。
4.退工退檔。為用人單位辦理退工備案、退檔手續。
5.社會保險。為進行人事代理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服務。
6.人才引進。為符合引進條件的外省區市人才辦理人事關系接轉等相關手續。
7.職稱評審。為進行人事代理的單位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提供職稱評審經辦服務。
8.高校畢業生服務。為高校畢業生在津或進津就業創業提供人事關系接轉、就業創業指導等服務。
9.公益性招聘活動。按照政府工作部署,為求職者免費舉辦招聘會或其他形式的招聘活動。
10.就業困難人員職業介紹。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
11.其他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開展政府委托交辦的其他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工作,并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組織不同形式的服務活動。
公共服務項目的具體服務內容和流程、服務標準和規范,國家和本市有相關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從方便服務對象出發,簡化經辦手續,提高服務效率,并逐步建立全市統一的服務規范。
(四)整合監督,統一管理
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管理,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認定、掛牌。申請認定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應當填寫《天津市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指定機構申請表》,并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不超過2000字)。認定工作采取調閱材料、專項檢查、實地暗訪、社會公示等方式進行,符合要求的予以認定,發放統一編號的“天津市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指定機構”標牌,并向社會公布。每兩年進行一次復查,對服務項目、服務水平達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銷資格,收回標牌,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對存在不誠信或違規違紀行為的,隨時收回標牌。
加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管理,建立從業人員信息庫,完善培訓內容,定期開展從業資格培訓。對已取得原市人事局、市勞動局頒發的人才中介、職業介紹資質的工作人員,培訓后換發《天津市人力資源服務人員從業資格證》。
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綜合監督與管理,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除市級的和市屬單位設立的機構以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各區縣要統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制定管理措施,認真落實工作任務,通過承接委托下放、進行申報指導等方式切實做好資質審查、年度檢查、招聘活動審批及其他日常監管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和執法檢查,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范經營,維護良好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
(五)整合網絡,統一信息系統
整合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服務網絡和信息系統,拓展服務網點,實現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與金保工程應用系統的連接,推動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信息系統與金保工程應用系統一體化,方便服務對象就近辦理相關公共服務項目,提高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的信息化水平。同時,逐步建立統一的公共服務信息指標體系,為實現以信息和數據共享為基礎的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全程信息化創造條件。
三、推進分離改革,發揮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作用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03號)要求,創造條件,將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所需的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對縣級及縣以下基層平臺開展公共服務所需經費確有困難的,要協調上級財政部門給予適當補助。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模式,積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在此基礎上,把公共服務業務與經營性業務分開,逐步做到職能分開、機構分設、人員分離、分類管理,更好地發揮市場在促進就業和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各級人力社保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要開設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專門窗口,與經營性服務分開,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流程、統一服務標準,方便群眾辦事。
已實現分離改革轉為企業和目前已為企業的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推行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真正成為自主經營實體。具有經營優勢的,要注意保持服務品牌,努力做大做強,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四、完善市場準入,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發展
嚴格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實施人力資源服務經營準入管理,規范準入條件,完善許可流程。設立市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市屬單位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申報;設立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在坐落地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進行申報指導后,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申報。積極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津政辦發〔2013〕95號),支持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人力資源服務高端企業和高端項目落戶我市,支持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國內外信譽度高、專業化程度高、高端服務能力強的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資合作,鼓勵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收購、參股、聯營等多種形式進入人力資源服務領域,支持個人和社會組織在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聚集區創辦中小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形成多層次、多元化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集群,構建鏈條清晰、多層發展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體系。
五、加強誠信建設,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
每年以“誠信服務樹品牌,規范管理促發展”為主題,組織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深入開展“創建誠信服務機構”、“爭創誠信服務窗口”、“爭當誠信服務標兵”等活動,引導服務機構遵章守約、誠信經營。定期開展“誠信興業”主題培訓和“誠信一路同行、爭創服務品牌”主題宣傳活動,提升誠信服務能力和水平。引導服務機構建立服務公示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服務臺賬制度、服務反饋制度,完善市場誠信體系,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
要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大力加強從業人員資質管理,認真落實從業人員培訓制度,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
市和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要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誠信檔案,并將誠信檔案管理與行政許可、日常監管、專項整治等工作緊密銜接,確保信息全面、準確。
六、加強領導,抓好整合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負責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的推動工作,各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積極開展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確保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二)抓好工作落實。各區縣要精心組織、周密策劃、科學安排,明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科室,研究制定整合改革方案,經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及時上報,并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確保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工作盡快完成。
(三)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快速發展。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把整合工作與提升服務水平結合起來,積極營造有利于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附件:
天津市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指定機構申請表
機構全稱
坐落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
上級主管部門
單位性質(填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等)
行政級別
開辦資金(萬元)
序號
公共服務項目名稱
是否有此服務項目(填有、無)
1
檔案管理
2
流動黨員管理
3
就、失業登記
4
退工退檔
5
社會保險
6
人才引進
7
職稱評審
8
高校畢業生服務
9
公益性招聘活動
10
就業困難人員職業介紹
11
其他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
單位蓋章
上級主管部門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201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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