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著力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的實施意見
2025-09-1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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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著力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的實施意見(宿政發〔2016〕3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為深入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充分利用
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著力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的實施意見
(宿政發〔2016〕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著力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的意見》(皖政〔2015〕90號),結合宿州實際,現就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宿州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發展速度與質量相結合,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堅持場內市場與場外市場互動發展相結合,著力培育上市(掛牌)后備資源,著力增加上市(掛牌)企業數量,著力擴大股權融資規模,提升直接融資比重,提升國民經濟證券化水平,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2.主要目標。到2020年末,力爭全市完成股份制改造企業130家,在滬深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數量達到13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企業達到43家,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企業達到70家。2015年至2020年直接融資凈額累計力爭達到386億元,其中股權融資額力爭達到87億元。
二、主要任務
3.推進企業上市。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加快上市進程。各縣區、園區推薦轄區內首位產業和主導產業中競爭力強、發展潛力好、稅收貢獻大的優勢企業,各部門重點推薦行業優質企業,納入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選擇不低于50家企業進行重點培育、改制輔導,建立起“儲備、培育、改制、輔導、申報、上市”梯隊培育機制,形成持續滾動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宿州銀監分局、人民銀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4.支持上市(掛牌)公司再融資和并購重組。推動上市(掛牌)公司股債并舉,公私募并行,多渠道再融資。引導上市(掛牌)公司利用資本市場跨地區、跨所有制并購重組,創新商業模式,整合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做大產業群。支持有條件的上市(掛牌)公司借助資本市場融資工具并購重組海外產業鏈高端資產及研發、品牌與技術資源,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5.推進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利用“新三板”包容性強、靈活快捷的特點,支持暫未達到公開發行上市標準的各類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在“新三板”掛牌融資。支持文化創意、互聯網、類金融等新興行業、新商業模式企業及中小金融機構掛牌,拓展掛牌企業行業領域。鼓勵掛牌企業通過做市交易等方式促進股權順暢流轉,完善治理機制,提升企業價值。鼓勵“新三板”優質掛牌企業分層或轉板上市。(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政府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宿州銀監分局)
6.推進企業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支持初創期創新型小微企業規范改制,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股權登記托管,條件成熟后轉“新三板”掛牌或直接申請公開發行上市。鼓勵掛牌企業利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平臺,通過發行債券、開展股權質押融資等方式實現融資,促進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政府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7.加大股權投資力度。積極對接省各類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推介全市上市掛牌后備資源庫企業和重點項目,支持企業進行產業資源整合,加快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建設,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設立規模不低于1億元的天使投資基金,發揮杠桿作用與省內外知名產業基金及投資機構合作;創設宿州市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初創期、成長期等重點上市掛牌培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探索發展基于互聯網和大數據的股權眾籌融資平臺。(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縣區園區)
8.擴大債券融資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交易所市場、銀行間市場、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境外債券市場,靈活運用企業債、公司債、可轉債、永續債、中小企業集合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多元化融資工具實施債券融資,拓展融資渠道。支持各級政府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推進其發行城市停車場、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養老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電網改造等專項債券,參與PPP項目建設。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三農”金融債,補充信貸資金來源。鼓勵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拓展信貸投放空間。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融資擔保機構發揮政策性擔保作用,為中小企業、中小法人金融機構和重點項目債券融資提供擔保增信。(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人民銀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銀監分局、市擔保公司、各縣區園區)
9.防范化解市場風險。密切關注上市(掛牌)公司、債券發行主體生產經營動態,加強信用風險監測,防范化解退市風險和企業債券違約風險。開展投資者教育,提高風險自擔和維權意識。完善投資者信訪投訴機制,切實加強投資者保護。按照“誰監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風險處置屬地原則,建立健全資本市場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應急處置和風險防控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宿州銀監分局、人民銀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縣區園區、各證券公司)
三、政策保障
10.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獎補。嚴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皖政〔2015〕87號)中對企業改制、上市掛牌融資的各項獎補政策進行兌現。另外,全市上市掛牌成功的企業,對其因改制而增加的支出進行部分補貼。具體標準按企業申請上市掛牌所披露財務審計報告中稅收貢獻最高年度的稅收(企業新辦不動產權證所繳納的稅費除外)超出報告期起始年的上一年度稅收貢獻計算,其中,對地方貢獻部分,由入庫地財政(含市縣二級)在企業上市掛牌后全額補貼;對中央和省級貢獻部分,由市財政和所在地縣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各承擔50%補貼企業。對符合稅法規定的資本公積金轉增個人股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區園區)
對在境內外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市政府給予300萬元的獎勵,其中100萬元獎勵給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對企業上市有突出貢獻的企業人員;首次實現股票融資并用于本地的,按融資額1%再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市政府給予120萬元的獎勵;首次實現融資的,按融資額1%再給予不超過80萬元獎勵。對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的企業,市政府給予50萬元的獎勵;首次實現融資的,按融資額1%再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或農業板掛牌的企業,市政府給予3萬元的獎勵。非上市掛牌企業首次實現股權融資的,市財政按融資額度的1%,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企業首次發行債券融資的,市政府按發債總額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75萬元獎勵。
上述獎勵,企業憑上市掛牌證明文件和融資到賬證明文件向市政府金融辦申請,市政府金融辦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市財政予以兌現,原則上自企業申請之日起一月內辦理完畢。企業轉板上市給予差額獎勵。上市掛牌企業5年內(上市掛牌之日算起)注冊地遷出本市,原享受的改制和上市(掛牌)獎補政策由市工商局通知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負責收回。(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工商局)
11.強化綜合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運用多種方式加大向上市掛牌公司及后備企業的投融資力度。各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建立擔保資源庫與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對接機制,把上市掛牌后備企業作為重點服務對象,給予擔保費率優惠,年化費率最高不超過1.5%。推廣新型政銀擔合作模式,對單戶在保余額2000萬元以下的擬上市企業貸款擔保業務,納入政銀擔“4321”風險分擔體系。對上市掛牌培育企業因改制規范補交稅款的,其所在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通過“稅融通”貸款業務給予融資支持。(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宿州銀監分局、各縣區園區、各金融機構)
12.優先安排項目用地。積極爭取上市(掛牌)首發募投項目和已上市(掛牌)再融資募投項目的用地指標。市國土資源局每年優先安排200畝土地指標,用于支持擬上市(掛牌)企業,對擬上市(掛牌)企業優先辦理核準預審,及時報批,優先供地。(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政府金融辦)
13.優先享受扶持政策。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掛牌)后備和上市(掛牌)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市級以上創新型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資格認證,并相應給予政策性資金扶持;優先支持擬上市(掛牌)企業申請各類產業發展基金;優先把上市掛牌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招標采購項目;上市掛牌企業及擬上市企業引進高級管理人才的,優先享受宿州市人才引進的相關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工投集團、市政府金融辦)
四、工作措施
14.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市、縣區(園區)兩級推動企業上市掛牌直接融資領導小組工作制度(見附件1),落實市級領導聯系擬上市掛牌重點推進企業包保責任制,加強對企業上市(掛牌)及直接融資工作的協調、指導和推進。各縣區、園區要把上市掛牌和直接融資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到組織領導、年度任務、責任部門、協調調度、考核評價和經費保障“六落實”,自主遴選1-2家券商投行專業人員團隊及中介機構為顧問,幫助指導資本市場各項工作開展。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從高校金融專業院系、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選派業務骨干到縣區、園區掛職任職。強化各縣、區政府金融辦職能定位,充實工作力量。(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園區)
15.完善工作機制。強化上市掛牌工作聯合辦公機制,對各縣區、園區企業上市(掛牌)和直接融資工作進展情況實行月通報、季調度,緊迫的事項專項調度。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把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上,對企業資產確權、歷史沿革確認、募投項目報批、環評、稅收補繳、社保規范、權證辦理、無違規證明出具等有關改制上市掛牌事項開辟“綠色通道”,委派專人積極主動辦理。券商與企業簽訂輔導協議,需報送至市政府金融辦,做為考核和獎勵依據。(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鄉規劃局、市房管局、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區園區)
16.實施目標績效考核。市政府將上市掛牌和直接融資工作納入對各縣區、園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重點考核企業改制輔導、上市掛牌、直接融資額、股權融資額等指標完成情況。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做好考核組織實施工作。各縣區、園區要按照分解目標任務(見附件2),細化措施,抓好落實。(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區園區)
17.開展業務培訓和宣傳報道。各地要將資本市場業務知識和政策培訓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課程,也可通過舉辦專題班等多種形式對干部進行專業培訓。采取“請進來、走出去”、集中輪訓等多種形式,開展企業家資本市場專題培訓,激發其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的積極性。各新聞媒體要加強企業上市掛牌和直接融資工作宣傳報道,積極營造宿州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各縣區園區)
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意見。每年2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本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報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金融辦。
本實施意見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實施意見與過去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意見為準。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附件2
“十三五”全市資本市場發展任務預期目標分解表
直接融資額(億元)
股權融資(億元)
企業上市(家)
新三板掛牌(家)
區
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17年新增預期目標
2018年至2020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20年新增預期目標
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17年新增預期目標
2018年至2020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20年新增預期目標
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17年末預期境內外上市企業數
2018年至2020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20年末預期境內外上市企業數
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17年末預期新三板掛牌企業家數
2018年至2020年三年累計新增預期目標
2020年末預期新三板掛牌企業家數
??橋區
15
7
22
9
3
2
5
2
1
2
1
3
3
3
3
6
碭山縣
10
4
15
6
2
1
3
1
1
1
1
2
2
2
3
5
蕭 縣
10
4
15
6
2
1
3
1
0
0
1
1
2
2
3
5
靈璧縣
10
4
15
6
2
1
3
1
0
0
1
1
2
2
3
5
泗 縣
10
4
15
6
2
1
3
1
0
0
1
1
2
2
3
5
市經開區
15
7
22
9
3
2
5
2
1
1
1
2
3
4
3
7
宿馬園區
8
3
12
6
2
1
3
1
0
0
1
1
2
2
3
5
市高新區
8
3
12
6
2
1
3
1
1
1
1
2
2
2
3
5
省市屬企業
70
30
102
40
16
8
25
10
全 市
156
66
230
94
34
18
53
20
4
5
8
13
18
19
24
43
說明:1.直接融資包括股權融資、債券融資、PE融資、風投等。
2.省市屬企業(中弘股份、皖北煤電)不納入全市任務分解。
3.縣區按照各縣區2014年GDP在全市占比和2015年企業上市掛牌情況測算得出相應任務數,園區參照縣區任務和園區企業數量調整得出相應任務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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