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體系的意見
2025-06-0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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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體系的意見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為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保障體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
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體系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保障體系,根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中央《決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皖發〔2007〕18號,以下簡稱省委《實施意見》)和《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體系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財政新機制的重要性
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公共投入,是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基礎性投入。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以來,各級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在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為我市穩定低生育水平階段提供有力的財政支撐。但是,也必須清醒認識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當前和今后相當一段時間,人口計劃生育政策和群眾的生育意愿尚有一定距離,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的現實風險,人口慣性增長勢頭依然強勁,人口素質總體水平不高,難以適應激烈的競爭要求;出生人口性別比居高不下,給社會穩定帶來隱患。人口計生工作是社會發展事業,面臨繁重的工作任務,財政投入保障尤為重要。因此,建立以公共財政為主導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保障新體系,穩定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來源,加強經費管理,保證支出重點,對穩定低生育水平,加快實現宿州在皖北崛起和提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要切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快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財政新體系,努力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深入開展,為實現宿州在皖北率先崛起提供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明確目標,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保障體系
要按照中央《決定》和省委《實施意見》要求,2010年計劃生育事業費,市級按照10%,縣級按照70%的比例,足額預算,投入到位,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保障體系。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當年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一是從2010年起,市本級財政要按照人均0.1元的標準,逐年增加人口計生事業經費。二是市財政安排的市直單位預算,凡用于計劃生育優惠政策兌現、宣傳教育、生育關懷、育婦健康檢查和聯系鄉鎮等日常支出,其資金總額計算為市級投入,列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科目。三是設立人口獎勵基金。各縣區按照上年度征收社會撫養費總額的10%分季度上繳,市財政局設專戶管理。獎勵基金全部用于各縣區計劃生育事業。各縣區要多方籌措資金,鼓勵各級各類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向計劃生育事業投入。要運用市場機制,采取建立人口基金、開發人口產業等方式,吸引更多的資金投向人口計生事業。
三、科學管理,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支出體系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計劃生育事業費的管理,優化支出結構,確保支出重點,最大限度地發揮經費的使用效益,保障計劃生育工作正常運行。
優化支出結構,突出“兩個傾斜”。一是向重點工作傾斜,把更多的資金用于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人員培訓、技術服務、利益導向、流動人口管理等中心工作。二是向基層基礎工作傾斜,調整資金投向,加大對基層經費的補助力度。市、縣區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從本級計劃生育事業費中確定一定比例用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保健費、基層網絡建設等基層基礎工作。
圍繞支出重點,實現“四個確保”。一是確保免費向育齡夫妻提供基本的避孕節育技術服務。二是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獎勵優惠政策的落實。三是確保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四是確保縣、鄉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服務經費。公用經費由財政部門核定標準,分別由縣、鄉兩級財政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規范支出范圍,確保計劃生育經費專款專用。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的支出范圍,主要包括計劃生育事業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支出、計劃生育事業人員經費支出、計劃生育事業專項經費支出等。
四、強化監督,提高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水平
征收社會撫養費是制約政策外生育行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按照《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宿州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意見〉的通知》(宿辦發〔2009〕37)精神,建立社會撫養費專戶,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全額納入縣級財政管理。征收單位、受委托征收社會撫養費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社會撫養費征收開支明細賬目。社會撫養費要按不低于80%的比例,以轉移支付的形式,下撥鄉級財政,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在“鄉財縣管”財政體制中,縣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鄉級的監督和指導,確保鄉級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到位。
各級政府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并建立嚴格的目標管理責任制,按照平時督查、半年檢查、年終績效考評的方法,實行財政、計生雙目標考核。財政、審計、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支出和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的監督檢查,嚴禁擠占、挪用。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投入不到位或虛投空轉的縣區或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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