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關于整合涉農資金連片推進農村耕地質量提升的意見
2025-06-06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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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關于整合涉農資金連片推進農村耕地質量提升的意見(寧政發〔2017〕101號)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
南京市政府關于整合涉農資金連片推進農村耕地質量提升的意見
(寧政發〔2017〕10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夯實農業發展基礎,開創農業現代化建設新局面,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整合涉農資金連片推進農村耕地質量提升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基本國策,以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政策為核心,以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為重點,以加強農田基本建設、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保障農業供給質量為抓手,以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為目標,根據各區產業發展定位,結合農業生產方式、經營方式等情況,通過整合涉農資金提升各類涉農開發項目在片區的綜合效應,統籌推進特色小鎮、美麗鄉村建設與精準扶貧工作,合理確定耕地質量提升項目片區(以下簡稱片區),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為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區負總責、街鎮落實。片區建設由各區政府負總責,以街鎮為具體項目實施主體。在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統籌協調下,各區組織街鎮結合主體功能區、農業發展、優勢農產品布局、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總體規劃等,將片區建設向重點區域傾斜;同時,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拓寬資金籌措渠道,激發片區建設活力。
(二)整合項目、統籌實施。整合各部門涉農開發項目和資金,片區內涉及各部門建設內容的工程區域可以交叉重疊,均按片區進行捆綁打包立項,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招標、統一施工、統一審計、統一驗收,工作成果可相應納入各部門年度工作績效考核。
(三)維護權益、注重特色。充分尊重和依靠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意愿,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依法處理好片區建設過程中的土地權屬關系調整問題,注重保留片區傳統農耕文化、民俗文化肌理,延續傳統特色,杜絕違背自然規律的過度開發。
(四)節約實用、保護生態。片區建設要符合當地實際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結合片區土地利用狀況、基礎設施、產業政策、生態環境等地域特點,遵循經濟節約、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優化工程設計方案,避免盲目追求“高大上”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五)先行建設、以獎代補。優化市、區財政投入片區建設資金的合理配置,實行“以獎代補、以補代投、以投促建”。片區建設可由區政府明確平臺、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引進社會獨立團體等作為實施主體,市財政在片區取得立項后給予啟動資金幫扶,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后,按工程審計決算總額核算具體的激勵補助資金,并對前期給予的啟動資金核查審計。
三、目標任務
整合涉農項目、疊加涉農資金,連片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建設,計劃全市“十三五”期間連片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建設總規模不少于65萬畝(2016年我市已建成約13萬畝)。其中,高效節水灌溉田不少于14萬畝,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建設高標準農田項目不少于3萬畝,旱澇保收田不少于10.5萬畝,耕地占補平衡、增減掛鉤“兩庫”項目不少于24.5萬畝。各區建設參考目標任務如下:棲霞區不少于3萬畝,江寧區不少于3.5萬畝,浦口區不少于3.5萬畝,六合區不少于20萬畝,溧水區不少于7萬畝,高淳區不少于15萬畝。
四、建設內容
根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和《江蘇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2014-2020年)》,對照農業生產的需要,結合片區土地結構形態,按照補齊短板的要求,科學安排片區建設內容;對已實施的2017年土地整理項目,可以率先整合建設片區項目。片區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整治田塊。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和一般農用地布局,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容量等因素,進一步優化農田結構布局。合理劃分和適度歸并田塊,平整土地,減小農田地表坡降。根據地形地貌、作物種類、機械作業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風害等因素,合理確定田塊的長度和寬度。深翻深松土地,通過充填客土、剝離回填肥沃表土,改善農田耕作層。
(二)整修田間道路。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和農業機械化的要求,優化田間路網布局,合理確定路網密度,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配套建設農機下田(地)坡道、橋涵等附屬設施,改善農機作業通行條件。
(三)配套灌排設施。按照大中小微并舉、蓄引提調結合的原則,堅持灌溉與排水并重、骨干工程與田間工程并進,加強水源工程建設,配套建設和改造輸配水渠(管)道、排水溝(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因地制宜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微噴灌等節水灌溉措施和排水溝生態護坡技術,提高農田灌溉保證率、排澇設計標準和灌溉水利用系數。
(四)改良土壤。采取農藝、生物等措施,對田間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后的耕地進行土壤改良、地力提升。通過施用有機肥、秸稈還田、種植綠肥翻埋還田,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促進土壤養分平衡。推廣保護性耕作、土壤輪耕等技術,治理退化土壤,改善耕作層土壤理化性狀。
(五)完善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體系。以生態脆弱農田保護為重點,加大農田防護以及坑塘水面等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建設力度。根據防護需要,在主要道路、溝渠兩側,按照適時、適地、適樹的原則,設置農田防護林帶、生態林等,提高農田林網建設水平。在水土流失易發地區,合理修筑岸坡防護、溝道治理、坡面防護等設施。
(六)配套農田輸配電設施。對適合電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農田,加快鋪設高壓和低壓輸電線路,配套建設變配電設施。完善農田機井、泵站等供電設施,提高用電質量和安全用電水平。
五、建設標準
項目整合片區建設標準要高于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具體項目設計、施工等參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14)執行。同時,兼顧項目整合實際,涉及水務工程的,適用水務工程管理工作規范與標準;不在水務工程工作規范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要求之列的,適用國家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定。對尚不具備整合水務、農業等部門項目的地塊,可先行啟動市級提質增效土地整治項目,后期再疊加相關項目,確保耕地質量不低于高標準農田的要求。
(一)農田平整肥沃。片區涉及的田塊要相對集中,整治后農田地表基本平整,土壤改良、地力提升。六合北部、溧水東部、高淳南部等丘陵山區因特殊地形難以連片的,可以將相鄰地塊打包立項,但地塊不宜超過三個,每個地塊不小于500畝,片區整體規模要在2000畝以上;其他地區要整體連片開發,且片區規模應在3000畝以上;地面坡度為5-25度的坡耕地宜修建梯田。經過建設,確保片區耕地數量不減少,耕地質量有提升。
(二)田間道路暢通。保證村莊與田塊、田塊與田塊、田塊與田間道之間的暢通,且田間道最終要能夠接通鄉村公路,田間道路直接通達的田塊數占田塊總數的比例,圩區達到100%,丘陵區達到90%以上,滿足農機通行作業、農業物資運輸等農業生產活動的要求。
(三)灌排設施配套。田間灌排工程配套率、完好率90%以上,輸、配、灌、排水及時高效,圩區灌溉設計保證率達到90%以上,丘陵區灌溉設計保證率達到80%以上;排澇標準達到5-10年一遇,農田防洪標準應與區域防洪標準相一致,日雨量150-200毫米2天排出;農田地下水位控制在田面0.8米以下。
(四)農田林網及輸配電設施健全。防護林網控制面積占宜建林網農田面積的比例,江北地區90%以上,其他地區80%以上;在干支渠和機耕路兩側、農渠單側配置防護林帶。完善農田供電設施,電力系統安裝與運行符合相關標準,為泵站、機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電力保障。
六、項目管理
為便于項目統籌與管理,片區按街鎮為單位組織申報。對跨街鎮行政區域的,由區統一組織申報。按建設內容特性與季度規律有序組織工程施工,片區項目的施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兩年,片區內可以單獨立項的項目按照現行規定項目周期組織實施,所有項目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竣工驗收。片區外由部門單獨實施或市級提質增效土地整治項目區后期疊加的項目,須取得市級備案許可方可立項建設。
(一)方案編制。圍繞片區產業發展定位,結合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綜合交通、農業開發、環境保護、農田水利、林地保護等各類規劃條件,融合各類配套設施建設要素內容,編制片區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報區會商;同時,將片區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連同項目區圖件、坐標電子文檔等資料報送區國土部門落實“上圖”套合工作。
(二)區級會商。區組織鎮街、相關部門及專家對片區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會商,就片區選址合理性、實施可行性、報件齊全性、項目合規性、內容規范性和完整性、項目預算編制合規性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見,會商通過的,申報單位根據區會商意見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報市會審;區會商未通過的,申報單位按照相關要求重新修改完善設計方案,報區會商。
(三)市級會審。市組織各相關部門和專家,重點參考國土部門依托國土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對片區建設項目實施“上圖”備案的意見,對片區實施及規劃布局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節約實用性等進行會審,會審通過的,出具意見函,作為區批復片區立項的前置條件;會審未通過的,提出相關意見,申報單位按會審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再按程序申報市會審。
(四)項目招投標。通過市、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向社會公開招標具有相應資質的項目規劃設計、工程施工、測繪、監理與審計單位,并將企業信用作為參加招投標和評標的重要參考,依法公開政府采購信息,接受社會招投標監督;先行啟動的市級提質增效土地整治項目參照片區方式執行招投標。街鎮(或委托社會獨立團體)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片區建設的招投標、公告、項目法人、工程監理和合同等制度。
(五)施工建設。施工單位中標后,在規定時間內進場,按片區規劃設計方案及工程建設標準施工,實行全程工程質量監督與審計。片區建設過程中,在顯著位置設立必要的標志,向社會公示有關事項,接受社會監督。項目建設過程中不能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須按立項程序辦理相應手續。變更工程量及調整預算不超過原批準方案10%的,由區級審批,報市級備案;超過10%的,由市級審批。
(六)竣工驗收。片區建設完成后,街鎮申請區組織驗收,驗收通過的,下發項目驗收合格批復,同時將片區后期管護職責移交相應土地權屬主體。市對區驗收合格通過的項目進行抽驗,市抽驗或區驗收未通過的,出具意見并責令項目實施主體限期整改,有關項目按要求整改完成后按規定重新申請驗收。
(七)資金補助。對市級提質增效土地整治項目的補助,由市國土、財政部門另行制定文件實施。對其他項目,片區建設主體在取得區驗收合格批復后,區可憑驗收批復向市財政部門申請獎勵資金補助;市財政部門依據片區工程審計決算總額及驗收批復,按規定核定獎勵資金額度,并及時撥付到位。
七、實施步驟
(一)組織啟動(2017年5月上旬前)
各區根據市部署安排,及時組織宣傳發動工作,成立片區建設專門協調機構,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啟動片區建設各項準備工作。
(二)摸底調查(2017年5月中旬至5月底)
各區結合本區發展計劃和特點,初步確定片區的布局、規模、建設主體、建設周期、建設方向、重點內容、建設資金籌集渠道、年度建設計劃,于5月底前報市備案。
(三)推進落實(2017年6月至2020年底)
各區在摸底調查的同時,按照分年度計劃,組織編制2017年度片區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并按項目管理流程逐步推進。各區2017年度項目須于6月底前報送市會審;其他分年度項目,各區按計劃推進落實。
(四)動態評估(2020年底前)
各區須于7月底前啟動首個片區項目建設,加強項目招投標及實施過程監管,注重積累工作經驗,總結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成果。逐步推廣開展片區建設工作,不斷總結推進,確保完成片區建設的總體目標任務。
八、政策扶持
(一)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堅持“先干先補、多干多補、少干少補、不干不補”的原則,充分提高基層開展片區建設的積極性。項目片區竣工驗收合格后,市財政統一按工程審計決算總額的80%撥付獎補資金。在項目立項后,可以預支不超過項目預算50%的資金,支持項目啟動建設。對先行單獨啟動市級提質增效土地整治的項目,按照3000元/畝給予補助,如后期疊加其它涉農項目的,具體獎補資金堅持同一工程內容不得重復計算獎補資金的原則,按片區資金獎補方式結算。
(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優化社會資本進入片區建設的服務環境,對引入社會資本的片區建設項目,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彌補政府財政投入的不足。
(三)發揮資金激勵功能。對于片區建設獲得的市級獎勵資金,由項目實施主體自行支配;對于片區建設新增的占補平衡指標,允許在市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收益用于片區建設、農村基礎設施、美麗鄉村建設及扶貧開發等。
(四)規范項目招投標行為。各區要明確指定片區項目規劃、設計、建設、測繪、監理、審計等招投標管理平臺,建立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名錄。規范片區工程項目招投標行為,在以往參與土地整治相關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及不良行為記錄的單位,不得進入政府招投標企業名錄。
(五)拓寬項目融資渠道。對于工程啟動或運行過程中遇有資金困難的項目,探索通過市場運作模式開拓多元化融資渠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項目實施主體以項目或項目區資產作為抵押標的,向國家金融機構貸款融資,以解決項目短期資金問題,幫助項目實施主體渡過建設過程中階段性難關。
九、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區兩級分別成立片區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市(區長)任組長,分管秘書長(主任)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農工委(農辦)、發改、財政、建設、規劃、國土、公安、勞動保障、環保、農委(農經)、水務、林業、供電、統計等部門;市、區片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區國土部門,市、區國土部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片區建設的日常工作。
(二)強化監督檢查。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對片區的建設與管護情況加強督促檢查,財政、國土部門可委托第三方實施跟蹤審計,市、區審計部門要對片區的建設與維護進行經常性審計監督。
(三)落實責任追究。加強片區建設工作考核管理,對相關責任人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造成項目實施不到位或驗收不合格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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