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內政發[2010]29號)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為認真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
(內政發[2010]29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內蒙古黨委、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內黨發〔2007〕22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加快形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一盤棋”格局,全面提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緊迫性和重要性的認識
人口流動是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內在需求。流動人口的大量涌現,不僅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給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帶來了巨大挑戰。當前,我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已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關鍵時期,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既是堅持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關鍵。《決定》將完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體系作為今后一個時期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五大任務之一,明確提出了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引導人口有序流動的政策措施,強調必須深化流動人口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現居住地為主、戶籍地和現居住地協調配合、統一管理和優質服務的新體制,為做好新時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條例》的頒布施行,為新時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為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新體制奠定了法制基礎,為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決定》下發以來,我區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促進實現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布局出發,創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服務和管理模式、大力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一盤棋”的格局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還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流動人口違法生育、流動育齡婦女的生殖健康狀況以及流動人口享有計劃生育服務的合法權益保障、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還比較薄弱。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清形勢,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總結經驗,尋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切實抓好《條例》的宣傳落實工作
各地區要把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條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將思想認識統一到《條例》上來,采取多種措施和形式,把《條例》的精神和要求落到實處。各級人口計生、宣傳、司法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采取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廣泛深入宣傳《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突出政府和部門職責、流出地和流入地責任、服務項目和流動人口的權利和義務等重點內容,保障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要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納入各級政務公開的范圍,鼓勵公眾參與,主動接受公眾監督。通過宣傳貫徹《條例》,提高流動人口參與計劃生育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提高各級政府和人口計生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綜合治理服務管理體系
各級政府要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全局,建立相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公安、民政、工商、衛生、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流動人口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管理互補、服務互動、信息互通、多方共贏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新局面。
充分發揮城市社區的服務作用,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的有效銜接。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納入社區衛生、社區警務、物業及基層流動人口協管員的工作職責之中,采取聯合辦公、“一站式”服務等方式,拓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渠道,形成社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整體合力。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和新建小區的管理,消除管理漏洞。
堅持社會參與,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集貿市場等成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出租屋管理、市場管理和勞動用工等管理工作中,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出租(借)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組織和個人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了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時,要如實提供相關信息,探索合同管理、以房管人等有效形式,落實企業法人責任制,督促個人、企事業單位履行職責,配合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四、建立統一管理、優質服務的新體制
各地區要堅持“公平對待、搞好服務、合理引導、完善服務”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一盤棋”的意識,切實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要求,認真落實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各項工作職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的新體制,不斷提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水平。
流入地要按照“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和“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要求,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經常性工作范圍,明確責任目標,落實管理職責,健全完善流動人口登記、《婚育證明》查驗、宣傳教育、避孕藥具發放、免費技術服務等制度,積極為辦理暫住證的流動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務,以多種形式增強流動人口對流入地的歸屬感和認同感,促進流動人口同當地居民的融合。
流出地要從源頭上加強對流出人員計劃生育的服務和管理,加強對流出育齡婦女的登記工作,及時向流入地提供相關信息。積極做好外出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流出已婚育齡婦女落實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依法為符合條件的流出人口辦理生育服務事項,依法落實流出計劃生育家庭應該享有的獎勵優惠政策,積極幫助流出人口留守家庭解決困難。
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加強協調配合,推進兩地的區域協作。積極探索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雙向考核的有效辦法,促進流入地和流出地有效落實服務和管理責任。
五、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利用網站、電視、廣播、報紙、宣傳欄等,向流動人口廣泛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技術服務、生殖保健、便民措施等內容。旗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要開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服務熱線電話,及時解答生育政策、技術服務、辦理相關證件等有關問題。在流動人口集中的地方,要開展經常性的送政策、送知識、送服務、送藥具上門等關懷關愛流動人口的活動,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服務和管理。
在發放和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流動人口一孩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等相關手續時,流入地和流出地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審查流動人口婚姻生育狀況,按照相關規定認真做好資料審核、公示公告、登記發證工作。要增強服務意識,積極為流動人口合法生育、避孕節育行為提供證件、技術等服務,努力做到服務上門。各地區要建立流動人口政策外生育舉報獎勵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認真落實流動已婚育齡夫婦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工作。在流動人口較多的集中居住點、企業和市場,要建立流入育齡婦女現居住地“定點服務”制度,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要掛牌公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或與人口計生部門協定的流動人口技術服務定點醫療機構,暢通流動人口免費領取避孕藥具的渠道,隨時為流動人口提供計劃生育服務,真正使流動人口享受與戶籍人口同等的計劃生育服務。
要暢通流動人口投訴渠道。通過設立流動人口維權熱線和信訪電子信箱等,及時解答群眾疑問,接受群眾監督。要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各項獎勵政策,探索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有效途徑,逐步把計劃生育各項惠民政策延伸到流動人口。
六、建立流動人口和計劃生育“一盤棋”工作格局
依托全區已婚育齡婦女信息(WIS)系統,加快建立全區流動人口全員信息系統,逐步實現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適時變動、異地查詢、跟蹤服務和管理。充分利用政府及相關部門信息網絡,依托社區和行業信息管理載體,做到信息互聯共享。特別是公安機關流動人口登記、辦理暫住證信息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要互相交換、互為補充,形成制度。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納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列入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制度,設定合理的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常規統計制度,按時統計上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情況。以出租房、流動人口集中居住地和封閉住宅區管理為重點,強化社區外來人口登記,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務、以房管人、證件代管”等有效管理形式,落實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關責任。
七、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格局。充分發揮各級綜治委、農民工辦的作用,建立健全整體聯動的部門協調機制。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人口計生部門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協調小組,統籌安排和綜合協調內部各業務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
要認真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確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人員配備到位。旗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要明確專門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要至少確定1名流動人口專職管理人員;嘎查村、社區居委會要指定專人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社區居委會,每300名至500名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要配備1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管員,要明確職責、落實待遇。要按照分級培訓的原則,每年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服務管理水平。
要確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經費落實到位。各級政府要在安排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中,統籌考慮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經費,按照流入地服務管理為主的原則,確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經費正常支出。
要確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考核評估到位。各級政府要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納入人口計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考核評估指標體系》的內容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評估方案,把平時監控、年中抽查、社會監督與年末驗收結合起來,嚴格兌現獎懲,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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