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
2025-06-08 18:42
233人看過
基層
加強
計生
遼寧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遼衛發〔2014〕54號)各市、綏中縣、昌圖縣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人口計生委),委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黨的十
遼寧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
(遼衛發〔2014〕54號)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人口計生委),委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中發〔2013〕15號)要求,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衛指導發〔2014〕37號)精神,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推進計劃生育工作轉型升級,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結合遼寧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意義
實行計劃生育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實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重視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貫徹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的方針,形成了行政管理、技術服務、群眾工作“三位一體”的工作網絡,建立了顧全大局、扎根基層、求真務實、無私奉獻的工作隊伍。經過40多年的艱苦努力,計劃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為實現遼寧老工業基地的全面振興,建設富庶、文明、幸福新遼寧創造了有利的人口環境。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逐步完善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對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全面做好新時期計劃生育工作進行了部署。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的實施意見》對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工作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落實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必須全面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這是實現計劃生育工作轉型發展、打造讓人民群眾滿意的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進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客觀要求;是穩妥扎實有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根本保障。
各地要提高認識,改革融合,創新發展,切實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努力開創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二、科學研判,正確認識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雖然我省的人口增長長期穩定在低生育水平,但是,我們必
須看到,當前,我省人口形勢更加復雜,一方面,人口自身發展的結構性問題日益突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將更加直接和關鍵。另一方面,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與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矛盾沒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高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水平,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
(一)工作目標
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協調推進計劃生育體制機制、政策制度、方式方法的改革,健全管理科學、服務優質、運行規范的計劃生育工作網絡,建設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保障有力的計劃生育基層工作隊伍,完善宣傳教育、依法管理、群眾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基層工作長效機制,加快推進計劃生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高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為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和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群眾的計劃生育主體地位,切實維護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二是堅持重心下移。穩定和健全基層工作網絡和隊伍,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加強培訓,提高待遇,保證基層有人管事、有錢辦事、照章理事。??
三是堅持整合優化。充分發揮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的優勢,加快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職能和服務資源的整合、優化,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格局。
四是堅持改革創新。改革現行基層服務管理模式,面向育齡人群和計劃生育家庭,堅持宣傳倡導為主、生育關懷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的“三為主”方針,繼承、融合、創新、發展,實現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轉變。
三、優化整合,切實鞏固和加強基層工作網絡
(一)穩定、整合行政管理機構和隊伍
在衛生計生機構改革中,要堅持穩定、融合、優化的原則,確保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2015年底前要完成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機構改革,有效整合優化縣、鄉計劃生育機構,確保工作穩定,更好地為群眾服務。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合理設置相關機構,充實力量,明確職責,履行好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職能。健全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備工作人員,常住人口5萬人及以下不低于3名工作人員,每增加2萬人增加1名工作人員,其中保證有1名為行政編制人員。承擔宣傳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落實獎勵優待政策、統計婚育和出生信息、指導開展技術服務、查處違法生育等任務,督促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落實計劃生育責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履行基層公共衛生、衛生監督等工作職能。
(二)優化配置服務機構和隊伍
認真貫徹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關于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的實施意見》(遼衛發〔2014〕4號),2014年底前完成基層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整合,增強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能力,保障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優生指導、藥具發放、信息咨詢、隨訪服務、生殖保健、人員培訓等職責的落實。
堅持和穩定藥具服務公益性的功能定位,進一步完善基層藥具服務網絡,縣級藥具管理機構獨立設置,鄉、村設立計劃生育藥具發放服務專(兼)職崗位,并明確藥具發放工作責任。
(三)加強村(居)計劃生育隊伍建設
加快村(居)計劃生育與衛生的功能整合,村(居)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要切實承擔計劃生育工作職責,健全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或計劃生育委員會。實行計劃生育網格化管理。配齊配強村(居)計劃生育專干,強化計劃生育中心戶作用的發揮,每個行政村配備1名計劃生育專干、至少4名計劃生育中心戶長。進一步明確任務和職責,村(居)計劃生育專干和中心戶長在承擔計劃生育任務和職責的基礎上,經過培訓后要承擔新農合、疾病防控、綜合監督信息員等工作任務。要合理確定并落實村(居)計劃生育專干和中心戶長的工資和待遇,村計劃生育專干要享受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待遇,實行固定補貼;計劃生育中心戶長報酬由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600元、各級財政配套的方法給予誤工補助,切實做到有人管事、有錢辦事、照章理事。加強村(居)計劃生育專干和中心戶長的業務培訓,提升基層計劃生育專干和中心戶長隊伍對政策和業務的熟悉程度,更好的服務群眾。
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配備1名以上專(兼)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
(四)強化基層計劃生育協會組織建設
充分發揮計生協生力軍作用,健全基層計生協組織網絡。加強縣級計生協領導班子建設,鄉(鎮、街道)、村(居)計劃生育協會配備專(兼)職副會長或秘書長,依托計劃生育中心戶強化會員小組建設,完善村(居)會長(副會長)抓秘書長、秘書長抓會員小組長、會員小組長抓會員、會員帶聯系戶的工作網絡。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流動人口集聚地普遍建立計劃生育協會組織,通過建立“黨支部+協會”、“商會+協會”、“產業式協會”等形式,不斷擴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工作覆蓋面。發展壯大并發揮好會員、志愿者隊伍作用。通過政策引導、項目支持等方式,推動計劃生育協會承擔更多的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任務,進一步提高計劃生育協會參與公共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四、扎實做好基層經常性工作
(一)加強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做大做強正面宣傳,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宣傳基層衛生計生工作的生動實踐和感人事跡,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樹立衛生計劃生育系統的良好形象。增強全社會的國情、國策意識,全面深入宣傳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重大決策部署。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做好信息公開和政策解讀,做好熱點問題引導,第一時間主動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二)加強依法管理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改進執法方式,文明執法,推進基層依法管理規范化建設。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各項政策。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探索建立社會撫養費征收信息管理系統,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依法查處“兩非”案件,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積極推進生育管理服務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眾辦事的長效工作機制,提升基層為民利民便民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簡化再生育審批手續,拓展、完善《遼寧省生育審批信息管理系統》,發揮網絡優勢實現《生育登記單》的異地受理和異地打印,推廣和規范一站式服務大廳、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便民維權示范崗等做法。
加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落實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等便民維權措施,推進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做好信訪穩定工作。推動信訪工作改革,壓實責任,分級受理,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繼續落實領導包案制度,化解信訪積案,積極推動從政策層面解決信訪問題。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努力構建集投訴、查詢、服務、跟蹤、監督、評價于一體的信訪綜合運行管理體系。
深入開展陽光計生行動,做好信息公開。加強各級衛生計生委門戶網站和12320、12356衛生計生熱線等新媒體的應用,打造公開透明、及時準確的政府信息發布及公眾互動平臺,及時有效引導輿論,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技術服務
廣泛開展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服務,推進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引導群眾選擇安全、適宜、長效為主的避孕措施。落實國家免費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項目,嚴格服務規程,確保服務質量。嚴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終止妊娠。
加強優生指導,扎實做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孕產期保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等工作,開展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積極推進出生缺陷預防干預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符合再生育政策對象開展終止避孕措施服務,重點做好高齡婦女的孕產期保健等優生優育健康教育指導服務工作。普及優生優育科學知識,促進兒童早期健康成長。
深入開展全省藥具管理服務標準化建設,深化計劃生育藥具免費“三送”服務制度。建設智能化藥具發放服務體系,實現藥具服務的易得可及。
(四)加強利益導向
落實法定獎勵政策,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等現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探索建立完善獨生子女家庭的社會保障政策體系,增強獨生子女家庭的發展能力。
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社會關懷等工作。鼓勵社會力量為計劃生育家庭提供服務,推廣計劃生育協會項目運作的成功經驗,設立生育關懷行動專項資金,堅持緊急救助和日常救貧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幫扶計劃生育特殊特困家庭模式的探索力度,對計劃生育特殊特困家庭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關懷服務。
全面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新家庭計劃和生育關懷行動。積極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注重精準扶貧,加大政策傾斜和資金投入,推動貧困地區衛生計生事業加快發展,努力提高貧困地區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五)加強信息管理
整合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統計系統,改革計劃生育統計方式方法。依托村(居)工作網絡、隊伍,完善以家庭為單位的信息采集工作,落實定期采集信息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與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免疫規劃信息采集的有效整合與銜接,協調建立戶籍管理、遷移流動、婚姻登記、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信息共享機制。
深入開發利用全員人口信息資源,運用信息化手段,健全計劃生育信息的收集、傳遞、匯總、分析制度,做好出生人口統計與監測工作,減輕基層負擔,取消村級計劃生育帳卡簿冊。
優化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升流動人口統計信息的引導服務能力。提高信息質量,保障信息安全。
(六)加強群眾自治
依法制訂完善計劃生育群眾自治章程和計劃生育公約,明確村(居)居民委員會的計劃生育職責、計劃生育協會的任務、群眾應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結合實際制訂、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獎勵制約措施,引導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加大誠信計生推進力度,深入開展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示范縣、鄉、村創建活動,提高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水平,在村(居)形成“兩委領導負總責,協會承做當骨干,依法建章立規矩,群眾參與做主人”的基層群眾自治工作新機制。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領導責任
繼續堅持計劃生育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堅持“一票否決”制。要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的計劃生育工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單位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的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在機構改革中要穩定和加強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網絡和隊伍,鞏固和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高計劃生育工作水平。
(二)加強綜合治理
堅持和完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制度,明確各部門計劃生育工作職責,加強政策統籌,加強工作協調,加強信息共享,加強綜合施治,著力研究解決制約基層計劃生育發展的突出問題,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促進相關部門經濟社會政策和服務管理措施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有機銜接,形成齊抓共管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環境和工作機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
落實《財政部 人口計生委關于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財教〔2011〕558號)精神,健全穩定增長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確保計劃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扶助和優惠政策、免費基本技術服務、基層機構和隊伍建設、經常性工作等經費的落實。不得將計劃生育財政投入與社會撫養費征收掛鉤。
(四)提升隊伍能力
研究制訂基層計劃生育工作隊伍建設規劃,合理配置人才資源,引進優秀人才,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學歷層次,以能力建設為核心推進隊伍職業化建設。強化宗旨意識、法制意識、服務意識,增強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從政治、經濟、生活上關心關愛基層工作者,對先進人物給予表彰和獎勵,每4年開展一次計劃生育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表彰和“遼寧人口獎”評選。加強計劃生育協會專兼職隊伍建設,推動縣以上計劃生育協會的“入序”、“參公”和“三定”。
(五)堅持綜合改革
將計劃生育工作融入改革與發展的大局,啟動新一輪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加強對事關計劃生育事業發展重大問題的戰略研究,強化計劃生育基層工作的頂層設計,完善宣傳教育、依法管理、群眾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基層工作長效機制,推動計劃生育工作的轉型發展。開展全省計劃生育工作創新成果評選。
(六)實行創建引領
深入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指標體系,改進評估方式,加強過程管理,實行定期復評,建立激勵和退出機制,確保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示范性和導向性,帶動計劃生育整體服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強化考核評估
發揮好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導向作用,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規范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組織實施,實行上級黨委政府對下級黨委政府、上級衛生計生部門對下級衛生計生部門、人口計生工作領導小組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三線”考核方法。科學設定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指標,把黨政重視、部門協同、群眾參與、隊伍建設、經費保障、依法行政、利益導向作為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創新考核方式方法,建立考核信息平臺,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加強動態考核、過程考核和措施考核,簡化考核程序,減少考核頻次,增強考核績效。原則上縣級以上單位對一個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工作考核和檢查一年不得超過2次。加強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嚴格兌現獎懲。
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我委將適時組織督查。
遼寧省衛生計生委
2014年11月10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