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
2025-06-07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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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辦字〔2014〕32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工業新區、濱湖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進一步推進上市工作,是企業從資本市場籌集資金、
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
(辦字〔2014〕3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工業新區、濱湖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進一步推進上市工作,是企業從資本市場籌集資金、迅速做大做強的需要;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需要;是我市在資本市場打響“衡水”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綜合實力的需要。為加快企業上市步伐,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辦字〔2009〕151號),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1、總體思路。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堅持境內、境外上市并舉,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并重,場內、場外市場并促,努力形成多層次、寬領域、有特色、活力強的資本市場“衡水板塊”,著力打造民營企業上市強市。
2、主要目標。按照“培養一批、儲備一批、輔導一批、申報一批、掛牌一批”的上市梯次,今后三年,全市每年新增上市企業達到10家以上。2014年,力爭實現縣市區上市企業全覆蓋。
二、工作任務
3、加強上市后備資源儲備。選擇一批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符合環保要求、質地優良、成長性好的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積極引導、科學規劃、分類指導、精心培育。各縣市區要根據本地區企業情況,按照企業自愿申報、政府積極推動的原則,根據境內外不同層次資本市場上市不同條件,每年篩選5-10家企業,建立相應的上市后備資源庫。市金融辦在各縣市區上報的上市后備企業基礎上,確定一批企業作為市級上市后備企業。市級上市后備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適時調整。
4、確定年度重點推進目標。各縣市區每年年底前都要從上市后備企業中,選出1家以上條件較成熟的企業作為下年度重點推進擬上市企業報市金融辦;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市金融辦提出全市下年度企業上市重點推進擬上市企業名單,并通報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對重點推進擬上市企業在政策扶持和服務方面應給予重點傾斜。
5、認真組織實施培訓輔導。市金融辦及各縣市區要加強對重點推進擬上市企業高管人員培訓,使其對上市的工作程序、應遵守的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方面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加快企業上市步伐。對其他上市后備企業也要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培訓活動,幫助企業正確認識經濟形勢和資本市場形勢,提高企業特別是企業高管人員的實務操作水平,推動企業進一步規范運作,夯實上市基礎。
6、多渠道推進企業掛牌上市。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和不同市場條件要求,組織推進我市產業龍頭企業在境內外主板上市;組織推進規模較大、成長性好、科技含量高、經營業績優良、發展前景廣闊的優勢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掛牌上市;組織推進一批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其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上市。
三、保障措施
7、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國土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織領導全市的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
8、強化政策扶持。市、縣政府對重點推進擬上市企業在申請各類財政性資金補助、項目用地指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給予支持,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獎勵當年新增上市企業,用于新產品研發、裝備技術改造升級等。凡在我市注冊納稅的企業,在境內外主板(含創業板)上市的,獎勵100萬元;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的,獎勵50萬元;在其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上市的,獎勵30萬元。上述資金,市財政對省財政直管縣上市企業獎勵50%。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9、強化協調服務。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將企業改制上市工作作為本級本部門的工作重點之一,明確專門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開辟“直通車”,有針對性地實施“一企一議”,及時解決企業上市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0、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金融辦負責解釋。市政府原關于推進企業上市的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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