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計生委關于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的意見
2025-06-07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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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計生委關于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的意見各市、縣(區)人口計生委(局):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
福建省人口計生委關于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的意見
各市、縣(區)人口計生委(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和《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以下簡稱5號文件)以及國家和本省有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新體制,根據我省實際,現就促進全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的形成,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形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已成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環節,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是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新體制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權益。各地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無論是流入地還是流出地都要站在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全局的高度,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樹立大局意識,積極推進全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的形成。
目前,由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統籌協調和保障措施還不夠健全,部門資源不能有效共享;流入地、流出地責任不夠落實,兩地的協作配合不夠有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滯后、地區之間的工作發展不平衡;基層基礎工作薄弱,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的管理和服務作用發揮不夠,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尚未形成有效機制。這些問題不妥善解決,全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一盤棋”的格局就無法形成。
二、全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的基本原則
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以流入地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按照統一管理、優質服務的要求,推動形成黨政領導統籌協調、各部門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動互補的“一盤棋”格局;堅持規范管理、優質服務、依法維權,寓管理于服務之中。流出地要從源頭上做好外出人員的宣傳、教育、培訓。流入地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要求落實服務與管理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機構隊伍。各級人口計生委(局)要落實流動人口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認真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行政管理職能;街道(鄉、鎮)人口計生辦應配備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專(兼)職工作人員,流入育齡婦女在1500人以上的街道(鄉、鎮)計生辦應設專職流動人口計生管理人員;社區(村)應根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任務需要配備協管員,不斷完善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同時要加強對專(兼)職人員的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服務能力。
(二)落實經費保障。各地要認真按照中央《決定》和《5號文件》的要求,將流入人口納入現居住地戶籍人口同服務、同管理、同投入,按照常住人口的標準,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支出范圍,實行專款專用。要在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劃出一定比例,用于流動人口計生服務和管理,保證流動人口工作的正常開展。建立有利于流入地開展工作的利益導向機制,省人口計生委建立跨省、跨設區市流入已婚育齡婦女節育手術費補助制度,設區市人口計生委也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本市跨縣(市、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經費統一結算或經費補助制度。
(三)改革考核評估。各地要改革創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雙向考核評估辦法,將流入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避孕節育情況檢查和節育措施的落實等作為考核評估的重點。要做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分線考核工作,促進相關部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落實,完善綜合治理的工作制度,推動和加強地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的體制創新,確保以流入地管理為主的要求落到實處。
四、規范管理
(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對象界定
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以生育為目的異地居住的18-49周歲的人口,不論在現居住地居住時間長短,都應作為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對象。同一城市內跨區(廈門全市)和縣(市)內跨鄉鎮流動的人口,不作為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對象,其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的歸屬由市、縣(區)自行規定。流入已婚育齡婦女是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的重點,要做好孕前管理和技術服務;對未婚育齡女性和男性人口要做好政策咨詢、相關宣傳教育和信息服務。
(二)流入人口出生統計
不論流入人口在現居住地居住時間長短,流入人口統計年度在現居住地發生的生育行為,都應作為流入人口出生統計。流入人口出生與常住人口出生分別計算,并制定不同的出生政策符合率責任目標要求。流入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的判定:二孩出生以戶籍地發放的生育服務證為判定依據,一孩出生以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或有效婚育證明為判定依據。流入人口出生統計不做補漏報。
下列三種出生情形不追究現居住地管理責任:懷孕七個月以上流入;符合再生育規定,個人已依法提出再生育申請,因女方戶籍地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拒絕或拖延辦理生育服務證;政策外懷孕已與戶籍地辦理落實補救措施交接手續,又回到現居住地生育。
(三)信息化管理和信息采集登記
各地要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配備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所需計算機和微機管理人員,依托育齡婦女信息系統(WIS)、國家信息交換平臺和省流動人口育齡婦女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級信息平臺),及時準確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的錄入、變動、提交、反饋和報表上傳等工作,提高流動育齡婦女計劃生育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關部門信息網絡,依托社區和行業信息管理載體,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實現信息互聯共享。省、市兩級人口計生委對信息交換平臺運行情況分別建立半年和季度通報制度。
社區(村)委員會計生工作人員要加強日常巡檢并采集流入育齡婦女婚育信息,對出租(借)房主和用工單位通報的流入人口信息,應及時上門審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以下簡稱《婚育證明》)和采集信息,并按時將信息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計生辦應及時將信息錄入微機管理。流入育齡婦女《婚育證明》每半年至少審驗1次。
鄉(鎮、街道)計生辦為流出育齡婦女辦理《婚育證明》后,應及時將流出對象信息錄入微機管理;對未辦理《婚育證明》流出的育齡婦女,村(居)計生管理員應在每月鄉(鎮、街道)計生例會上通報相關信息,并及時錄入微機管理。
(四)生育服務證辦理制度
流動育齡夫妻生育服務證原則上在女方戶籍地辦理,對符合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有關要求,擬在現居住地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在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證》。
流動人口申請再生育的,依照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再生育規定的,女方戶籍所在地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審批,不得拒絕或拖延,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五)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制度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實行計劃生育的流動人口夫妻提供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應用技術管理服務信息系統,按時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并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1、避孕節育情況檢查制度。現居住地應定期開展避孕節育情況檢查(以下簡稱“雙查”),按規定出具全省統一格式的《避孕節育情況檢查報告單》(以下簡稱《報告單》),并及時將服務結果通過信息交換平臺通報給戶籍地。省內流動人口“雙查”情況可借助省級信息平臺進行通報,逐步減少紙質《報告單》的使用,降低管理成本。
戶籍地應定期督促流出人口中的“雙查”對象按時寄回《報告單》,收到《報告單》應及時通過信息交換平臺或電話進行核實,以防止出現假證。對回戶籍地參加“雙查”的,應在《婚育證明》上載明檢查結果,以便流入地掌握該育齡婦女的“雙查”情況。
2、流動人口長效避孕節育和補救措施落實制度。現居住地要為需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和補救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齡夫妻提供技術服務。需要戶籍地配合的,兩地應加強信息溝通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確系工作難度較大的,戶籍地要派人前往配合,帶回戶籍地落實的應辦理交接手續,決不允許相互推諉、放任自流。對現居住地未采取措施造成政策外生育后果的,追究現居住地的責任;對戶籍地不配合造成政策外生育后果的,主要責任由戶籍地承擔。
(六)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征收社會撫養費備案制度,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現流動人口違法生育后,應當將其征收社會撫養費立案情況向上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流動人口違法生育行為發現地不是其戶籍地的,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在作出征收決定之前,應向戶籍地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協商征收事宜,未經協商作出的征收決定無效。
(七)行政執法制度:兩地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因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或征收社會撫養費或其它事項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其共同上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裁定。裁定后雙方應按共同上級裁定結果履行各自職責,不得推卸責任或拖延辦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人口計生部門要積極推動黨委和政府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形成政府主導、統籌協調、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格局。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召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工作,掌握實際情況,解決具體問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安排和綜合協調各業務機構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二)便民維權,提供市民化服務。流動人口依法享受國家相關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免費技術服務。流入地要暢通免費提供避孕藥具的渠道,建立流入育齡婦女現居住地“定點服務”制度。人口計生部門要與相關部門配合,整合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積極推動“一站式”或“一證式”服務和管理方式,構建以城市社區為依托的社區基層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平臺。要嚴厲查處各種強令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返鄉“雙查”、跨省、跨縣(市)設立管理站開展“雙查”和亂收費等侵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的違法行政行為。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幫助計劃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決實際困難。
(三)督查考評、總結提高。省人口計生委將對各地組織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各地要及時總結經驗和成功的管理模式,推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依據省人口計生委對城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責任目標考核評估標準,緊密結合本地工作實際,采取有效措施,扎實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格局的形成。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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