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2009-2010年度深化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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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2009-2010年度深化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成府發〔2009〕43號2009年9月24日)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按照中央、省、市體制改革工作部署,現就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2009-2010年度深化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
(成府發〔2009〕43號 2009年9月24日)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按照中央、省、市體制改革工作部署,現就我市2009-2010年度深化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把應對危機作為深化改革的契機,圍繞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切實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二)總體要求。根據《成都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的要求,以市場化、公平化、民主化為改革指向,轉變政府職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推進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公平,努力構建城鄉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的體制機制,使改革發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城鄉居民;完善基層治理機制,讓人民群眾充分行使民主決策權、民主評議權和民主監督權,發揮人民群眾在改革中的主體作用。
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活力
(三)下放經濟管理權限。最大限度下放經濟管理權限。不宜下放的經濟管理事項,原則上由區(市)縣實施實質審查,或委托區(市)縣實施管理;對國家有明確規定的行政管制領域和事項,探索實行委托行業協會管理或實行備案制管理。(市政府法制辦牽頭)
(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保留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登記事項,建立行政審批項目動態清理機制。精簡審批主體,對同一行政審批項目涉及多部門、多環節審批的,按照相同或者相近職能由一個部門承擔、其他部門配合的原則,予以調整;對合并調整為一項、由多個部門實施的審批,采取委托的方式,由其中一個部門組織實施。(市政府法制辦牽頭)
減少行政審批收費,除由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和省有關部門設定的收費項目外,取消所有行政審批收費。(市物價局牽頭)
(五)深入推進投資體制改革。根據國家規定,適時修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進一步縮減核準范圍、下放核準權限;健全政府投資管理機制,穩步推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完善投資項目后評價、重大項目公示和責任追究制度;科學界定政府投資領域和范圍,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市發改委牽頭)
(六)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完善大部門管理體制,結合實際確定成都市及所屬區(市)縣的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將執行、服務、監管等職責的重心下移到區(市)縣。(市編辦、市人事局牽頭)
深化鄉鎮和街道辦事處機構改革,探索城市基層治理機制改革。理順基層政府事權關系,依法探索將部分縣級行政管理職能權限向鄉鎮延伸,強化鄉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市編辦、市人事局牽頭)
調整市域范圍內行政區劃,加快推進撤縣(市)設區工作;根據城鄉統籌發展和災后重建需要,科學調整鄉(鎮、街道)、村行政區劃。(市民政局牽頭)
改革創新現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適當降低社會組織準入門檻,制定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政府購買、政府補貼等方式,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市民政局牽頭)
(七)推進行政監察管理體制改革。推行分片監管,實現監察主體和責任主體分離,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推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全過程監督。(市監察局牽頭)
三、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渠道
(八)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通過優化和完善“零首付”、債轉股等政策的配套措施,建立靈活、多元化的出資入股方式;進一步拓寬農村動產抵押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準入登記范圍,大力支持農村經營主體發展。(市工商局牽頭)
(九)引入競爭機制。深化郵政體制改革,鼓勵民營速遞物流企業積極參與郵政快遞物流業的市場競爭;解決非郵政快遞車輛進入中心城區通行權和??繖嗟膯栴};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覆蓋全市郵政快遞物流企業的行業誠信評價制度和市場價格約束機制。(市物流辦牽頭)
四、大力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節能環保體制改革,努力轉變發展方式
(十)完善環境監管機制。完善市、區(市)縣、鄉鎮(街道)三級監管體制和政府部門“一崗多責”污染控制體制;強化對地方政府環境質量績效考核,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籌措生態建設資金,推進城鄉生態環境建設;積極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環境稅費改革、污染責任保險、綠色信貸等試點工作。(市環保局牽頭)
(十一)深化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建立健全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補償機制,加大對高污染、高耗能及其他國家限制的產業水資源費的征收力度;按保本微利原則,繼續優先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對已建鄉鎮、農村社區污水處理廠(站)開征污水處理費,擴大征收范圍。(市水務局牽頭)
(十二)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園區建設,探索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標準體系,加強節水、節地、節能等資源節約標準化工作,推進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科學引導環保產業集約化發展。(市發改委牽頭)
(十三)進一步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機制。改革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形成機制,探索建立全面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價格體系。(市物價局牽頭)
五、著力優化產業結構與所有制結構,推動新興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十四)加快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工業園區布局規劃,完善重點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努力構建以總部經濟為核心、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現代制造業為基礎的現代工業產業體系。圍繞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努力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改造提升汽車、石化等傳統優勢產業,做強做大高新技術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完善產業鏈,培育產業集群,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快工業集中發展區承載能力建設,積極推進電力、天然氣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做好資金、能源、土地等要素保障工作。爭取國家將成都列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國家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全國中小企業“服務紐帶”試點城市。(市經委牽頭)
(十五)積極促進服務業發展。完善服務業規劃體系,加快建立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堅持“非禁即入”的原則,全面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凡國家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的服務業領域,全面向外資、社會資本開放,并實行內外資、內外地企業同等待遇,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充分激發民間資金投資服務業的活力。積極鼓勵各類人員以靈活多樣的方式,投資創辦服務業企業。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主的原則,在服務業重點領域培育一批有代表性的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市商務局牽頭)
六、加快推進民生領域改革,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十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完善就業技能培訓制度和面向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制度,對城鄉勞動者實行普惠制;組織有創業愿望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和孵化基地,實行創業孵化制度;建立統一的市、區(市)縣兩級中心人力資源市場和工作隊伍,將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延伸到鄉鎮和農村;制定貫徹落實第三輪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意見,建立完善積極就業政策長效機制。(市勞動保障局牽頭)
(十七)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覆蓋面,研究制定促進城鎮低收入人員可持續參保繳費的政策措施;擴大農民養老保險參保覆蓋面,做好與國家制度的對接,積極爭取國家將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納入全國試點;研究制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對接辦法,實現市域內無障礙轉移;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辦法,實現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辦法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結合國家即將出臺的《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及時調整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政策,促進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對接。(市勞動保障局牽頭)
(十八)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經濟發展和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適時調整城鄉低保標準,建立城鄉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保障城鄉低保對象基本生活需求;建立低?!熬戎鷿u退”制度,使重新就業的低保人員在就業初期,繼續得到政府的低保救助,鼓勵低保對象積極就業,走出低保;完善低保與就業聯動制度,通過實行先求職后保障、提供公益性崗位等措施,增強低?!霸煅惫δ?。(市民政局牽頭)
(十九)加快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公共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逐步消除現行基本醫療保險的類別、檔次差別,大幅度提高保障水平;實施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提高統籌基金報銷比例;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擴大醫療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水平,適度提高醫療救助標準;徹底解決全市破產關閉國有企業、破產關閉集體企業、嚴重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市勞動保障局牽頭)
(二十)推進薪酬管理制度改革。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制度,提高事業單位工作效率,調動廣大事業人員的積極性,初步建立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同規范津貼補貼和完善考核機制相結合的制度。(市人事局牽頭)
繼續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依法在全市各類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將企業建立職工工資分配調節共決機制、支付保障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等內容納入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范圍,依法保障職工的勞動報酬權益。(市國資委牽頭)
完善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制度和監管制度;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在用人單位的貫徹落實,建立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適時調整機制。(市勞動保障局牽頭)
(二十一)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機制。構建食品藥品安全防控體系,實行市場準入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和問題產品召回制度;繼續深入推進城鄉藥品市場配送“兩網”建設,保障城鄉群眾用藥安全、方便、有效。(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七、深化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制改革,加快社會事業發展
(二十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制定并實施《成都市統籌城鄉科技推進行動實施方案》;發揮市級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爭取國家創新基金扶持,深化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和科技創新保險試點,加強對初創期和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探索建設生物醫藥、光熱發電等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途徑,加強中國城市科技企業孵化服務聯盟建設,促進與京津滬深等區域孵化器資源互動與共享;制定與在蓉科研院所合作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辦法,完善和暢通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的對接渠道,完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信息情報等共享平臺的運行機制。(市科技局牽頭)
(二十三)加快教育體制改革。加快成都國家級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組建城鄉學校聯盟,建立名校集團長效發展機制,促進城鄉學?;影l展,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全域成都滿覆蓋,統籌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學前教育,深化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質量,推進普及高等教育,大力發展民辦教育,構建多元辦學機制;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券制度,逐步實現免費中職教育,引導職業學校按市場機制辦學,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學校辦學市場化的現代中等職業教育體制。(市教育局牽頭)
深化教職工全員聘用制改革,逐步建立職級體系和職稱激勵機制,探索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和均衡配置的“縣管校用”工作機制;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范圍,提高補助標準,進一步健全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市教育局牽頭)
(二十四)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新型用人機制;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對經營性藝術院團逐步轉企改制,實行企業化管理,面向市場發展文化產業。(市文化局牽頭)
(二十五)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的作用,推動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醫藥衛生管理科學化,辦醫格局多元化,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市衛生局牽頭)
(二十六)加快體育事業改革。積極爭取國家體育總局支持,在成都設立國家體育總局體育體制改革試驗區。(市體育局牽頭)
八、繼續深化農村改革,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
(二十七)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農村產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建立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農村產權制度;落實耕地保護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基金的籌措辦法,強化耕地保護基金使用管理;探索建立集體建設用地指標交易市場;健全市、區(市)縣、鄉鎮三級農村產權流轉服務體系,促進農村生產要素流轉。(市統籌委牽頭)
(二十八)深入開展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全面推進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探索建立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分類供給、經費保障、設施統籌建設、民主管理、人才隊伍建設五大機制,提高農村基層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水平;進一步創新辦法和途徑,放大財政資金投入,加快村級公共設施建設。(市統籌委牽頭)
(二十九)全面深入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著眼于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根本轉變,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基礎,協調和銜接好基本農田保護、產業發展、村鎮建設、交通、水利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的關系,綜合考慮、統籌協調,編制好土地綜合整治規劃;以土地整治專項資金為主體,在更大范圍內聚集引導各項涉農資金集中使用,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參與。(市國土局牽頭)
(三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集體林權改革政策措施,抓好集體林權評估體系、市場服務體系、林木林地產權交易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配套建設;推進國有林場分類區劃調整,商品經營型林場實行企業化改革,公益型林場實行公益性事業單位管理,混合型林場實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抓好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完善木材采伐和流通管理體制改革。(市林業園林局牽頭)
(三十一)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機制。建立財政、金融資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機制,開發信用合作、聯?;ケ5热谫Y品種,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金融服務。(市農委牽頭)
(三十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配套機制和制度建設,推動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制度,逐步剝離附加于戶籍的其他社會管理職能;加快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系統建設,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基礎信息,實現與戶籍管理數據庫互聯共享,充分發揮人口基礎信息平臺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市公安局牽頭)
九、加快推進財政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政體制
(三十三)完善財政體制。理順和規范全市稅收征管秩序,完善分稅制財政體制,建立市與區(市)縣財政收入同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市、縣、鄉三級的事權和財權責任,逐步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提高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因地制宜確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推進“鄉財縣管”改革。規范市對區(市)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分配辦法,規范專項補助政策,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提高轉移支付透明度。(市財政局牽頭)
(三十四)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財政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探索構建公共財政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有機銜接的財政預算體系;推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市財政局牽頭)
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構建現代金融體系
(三十五)加快地方金融機構發展。推動成都銀行跨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爭取早日上市;加快籌建消費金融公司,力爭成為全國首家獲批城市;加快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積極穩妥地引進境內外合格戰略投資者;力爭在所有縣(市)設立村鎮銀行;加快組建地方保險公司。(市政府金融辦牽頭)
(三十六)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鼓勵支持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積極爭取建立成都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加快推進成都股權投資基金基地建設,努力爭取場外交易試點。(市政府金融辦牽頭)
(三十七)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構建多層次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設立農業貸款擔保風險準備金制度;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允許流轉年限內規模經營的土地經營權、林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農村房屋所有權進行抵押;完善產權、經營權抵押登記制度,建立開放規范的抵押物交易市場;建立財政保費補貼制度,引入商業性農業保險業務和農村互助合作保險;擴大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在農村地區的覆蓋范圍。(市政府金融辦牽頭)
十一、加強統籌協調,認真落實改革任務
(三十八)加快《總體方案》的落實。抓緊完善專項方案和制定行動計劃,進一步完善國土管理、行政管理、就業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社會事業(文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金融、環保、農業等10個專項改革方案,涉及國土和金融等重要改革事項盡快按程序報批。(市發改委、市統籌委牽頭)
(三十九)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對重點領域改革的統籌規劃和綜合設計,健全部門間統籌協調推進改革的工作機制,加強對改革的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各項改革進展和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發改委、市統籌委牽頭)
各牽頭負責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科學制訂方案,明確實施步驟和時限要求,落實工作責任。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積極配合牽頭負責部門做好有關工作。各區(市)縣、市政府各部門要結合本意見,提出符合自身實際、操作性強的年度改革意見或實施辦法。對年度內能夠完成的改革任務,要集中力量,確保完成;對跨年度的改革任務,要積極推動,盡快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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