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材審定標準
2025-06-0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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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材審定標準([87]教中小材字006號1987年10月10日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根據《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工作章程》第四章(審定原則)的規定,制定中小學教材審定標準如下
中小學教材審定標準
([87]教中小材字006號
1987年10月10日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
根據《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工作章程》第四章(審定原則)的規定,制定中小學教材審定標準如下:
一、教材內容
1.體現基礎教育的性質、任務和學科的教學目標。
2.符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各項要求。在達到教學大綱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編寫不同風格、不同程度的教材,以適應不同地區、不同學校的需要。
3.具有思想性。結合教材內容對學生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教育、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教育、共產主義理想的啟蒙教育和良好的道德、品格、意志教育。
4.具有科學性。觀點要正確,材料、數據要符合事實。
5.符合我國國情,體現時代精神。根據學生所能接受的程度,適當反映現代科學技術的新發展。
6.要從學生所熟悉的環境和事物出發,做到理論與實際相聯系。并注意結合基礎知識、基本訓練以及實驗等實踐活動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教材體系
1.符合兒童、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按照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建立適合學生學習的知識體系。
2.要使學生的認知規律和學科的知識結構結合起來,安排教學內容的順序、層次和邏輯關系,建立本學科的教學結構。
3.有利于實現各學科的教學目標。使學生在獲取和掌握知識的過程中,促進智力的發展,形成良好的思想、情感、意志和品格,養成科學的態度和方法。
4.注重本學科各部分內容間的相互銜接和與其他學科內容間的聯系。
三、教材的文字、插圖
1.語言文字要規范、簡練、內容要生動活潑、富有啟發性和趣味性,要注意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語言特點。不要使用方言土語。
2.照片、地圖、插圖和圖表要和教材內容緊密配合,地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送審。
3.引文、摘錄要準確。
4.名稱、名詞、術語均應采取國際統一名稱或國家統一規定的名稱。外國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譯名。簡化字要按國家正式公布的字表。
5.標題、字母、符號均需統一,符合規范。
6.計量單位采用國際單位制和國家統一規定的計量單位。
四、音像教材與教學掛圖
1.畫面構圖合理、主體突出,所表現的內容無科學性錯誤。
2.音像、圖畫所表現的內容要富有教育性,給予學生以美的感受。
3.要注意教學實效,音像、圖畫要具有啟發性、趣味性,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
4.音像教材要符合國家教委電教局頒發的技術質量標準。
五、教材中的練習和作業
1.配合教學安排作業和練習,內容要體現教學目的和要求,分量要適當,不要加重學生的學習負擔。
2.作業和練習的安排要有層次,適應不同程度學生的需要。
3.作業和練習的內容、形式要多樣。要重視觀察、實驗、動手制作和社會調查,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盡可能利用簡便易行的器材和已有的條件。
4.作業和練習要注意聯系學生的生活實際和生產實際,引用的事例,數字要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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